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beetlebaba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0-06 | 最近登入:104-16-06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組約簽訂房東未告知租賃物為既存違建,合約以本人及公司名(**小吃店)所簽訂,也明確告知房東租賃用途將做為餐飲業營業用,目前因廚房火源位於違建範圍遭建管處開立預拆單,因合法範圍小於原租賃範圍三分之一,實際無法做為營業用廚房,又所在地不符合都市計畫法,目前已停業與房東協商中,請問各位律師房東是否已造成民法交付不完全之責,又房東明知租賃物為既存違建卻無告知,是否造成詐欺之責,懇請各位律師解答,謝謝
瀏覽:909
日期:104-06-12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須證明對方有施用詐術之故意,若無法證明有施用詐術之故 ... (恕刪)  請教房律師施有詐術之故意,若已確知房東簽約前已知租賃標的物為違建(可舉證),又簽約時有口頭詢問過房東租賃標的物是否為違建,而房東回覆不是,以上是否可成立對方施以詐術,謝謝賜教
瀏覽:909
日期:104-06-12
組約簽訂房東未告知租賃物為既存違建,合約以本人及公司名(**小吃店)所簽訂,也明確告知房東租賃用途將做為餐飲業營業用,目前因廚房火源位於違建範圍遭建管處開立預拆單,因合法範圍小於原租賃範圍三分之一,實際無法做為營業用廚房,又所在地不符合都市計畫法,目前已停業與房東協商中,請問各位律師房東是否已造成民法交付不完全之責,又房東明知租賃物為既存違建卻無告知,是否造成詐欺之責,懇請各位律師解答,謝謝
瀏覽:833
日期:104-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