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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先生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0-10-12 | 最近登入:105-19-04
搜尋結果:共 3 頁,21 篇文章
大律師好:
有關薪資債權與營業稅的優先分配.何者最優先
說明:
雇主歇業積欠員工6個月薪資.公司生財器具被行政執行署拍賣.勞工假扣押進行分配.國稅局被行政執行署通知.而主張拍賣所得之營業稅參予分配.勞工只分配到執行費用.其他拍賣所得皆由國稅局營業稅優先分配.
請教大律師:
依勞基法第28條之明定雇主因歇業等原因所積欠勞工之6個月之薪資.有最優先分配權.請問是否優於營業稅呢.
謝謝
瀏覽:519
日期:103-02-11
律師好:
有關工資優先受償問題:
1.工資有優先受償嗎?
2公司尚未歇業.勞工聲請假扣押否會影響工資優先分配之結果?
請幫我解答
謝謝.
紀璟安
瀏覽:656
日期:102-11-07
大律師好:
請問:每二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八十四小時之疑義適用為何?
問題:
我朋友的公司採隔週休
每月薪資30000元(採責任制)
每天加班到23:00(未給加班費).
有到工的那一個星期六未給加班(勞闆說是按月計薪+責任制所致).
其他假日或紀念日加班.未給加班費
以上問題.該公司是否違法?
是否有法源依據及計算標準?
謝謝
瀏覽:623
日期:102-04-11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本案應該是依照強制執行法第120條規定提起確認扣押之債權存在訴訟,而沒有代位收取之問題,畢竟該 ... (恕刪)
有感謝大律師詳細解答.謝謝
瀏覽:784
日期:102-04-09
大律師好:
有關遺產繼承問題請幫我謝謝.
關係說明:被繼承人:F 繼承人:A.B.C.D.E共五人
被繼承人財產生前及身故後之財產狀況:
不動產1.2.3.4.5共五棟
現金500萬
公司1間
自小客1輛
系爭問題:
1.F生前將公司及不動產1口述贈與A (94.02.01已辦理過戶登記)
F生前將不動產2.3二棟口述贈與B.C.D.E (尚未辦理過戶登記)
2.F於102.02.28身故.
3.A要求繼承F的不動產2.3.4.5及現金
4.請問大律師:
一.依法院判決及大律師見解分析A.B.C.D.E應如何分配較為公平
二. B.C.D.E是否可主張A已受贈F的公司及不動產1棟從遺產中扣除之.
三.其他
有感謝~~~
瀏覽:1090
日期:102-04-09
大律師好:
有關遺產繼承問題請幫我謝謝.
關係說明:被繼承人:F 繼承人:A.B.C.D.E共五人
被繼承人財產生前及身故後之財產狀況:
不動產1.2.3.4.5共五棟
現金500萬
公司1間
自小客1輛
系爭問題:
1.F生前將公司及不動產1口述贈與A (94.02.01已辦理過戶登記)
F生前將不動產2.3二棟口述贈與B.C.D.E (尚未辦理過戶登記)
2.F於102.02.28身故.
3.A要求繼承F的不動產2.3.4.5及現金
4.請問大律師:
一.依法院判決及大律師見解分析A.B.C.D.E應如何分配較為公平
二. B.C.D.E是否可主張A已受贈F的公司及不動產1棟從遺產中扣除之.
三.其他
有感謝~~~
瀏覽:884
日期:102-04-09
大律師好:
我是債權人
一、我與債務人因給付會款強制執行事件,依據執行名義,債務人應給付債權人新新台幣(以下同)陸拾萬元,業經於102年3月10日接奉台北地院囑託台中地院向第三人發扣押命令,第三人應給付債務人之工程保留款捌萬貳仟伍佰元萬元,在債權人上開債權陸拾萬元範圍內,禁止債務人收取,並禁止第三人向債務人清償。
二、102年3月29日收到台中地院通知第三人聲明異議:「因債務人在本公司保留款部份,前業主有就未完成工程部份另請他人代為完成,所以就原先債務人保留款部份有扣除,所以無剩餘保留款」云云。並得於十日內提出訴訟救濟。
三、惟?一則債務人並不承認有前開之情事,二則第三人又不能舉證證明,顯難認其聲明為真實。
為此我應如何訴訟救濟?有勞大律師幫忙解惑.謝謝
1. 應提出確認之訴還是代位收取訴訟呢?
2. 還是主張先位聲明確認之訴.備位聲明代位收取訴訟呢?
3. 其他
有感謝
瀏覽:784
日期:102-03-30
大律師好:
我是債權人
一、我與債務人因給付會款強制執行事件,依據執行名義,債務人應給付債權人新新台幣(以下同)陸拾萬元,業經於102年3月10日接奉台北地院囑託台中地院向第三人發扣押命令,第三人應給付債務人之工程保留款捌萬貳仟伍佰元萬元,在債權人上開債權陸拾萬元範圍內,禁止債務人收取,並禁止第三人向債務人清償。
二、102年3月29日收到台中地院通知第三人聲明異議:「因債務人在本公司保留款部份,前業主有就未完成工程部份另請他人代為完成,所以就原先債務人保留款部份有扣除,所以無剩餘保留款」云云。並得於十日內提出訴訟救濟。
三、惟?一則債務人並不承認有前開之情事,二則第三人又不能舉證證明,顯難認其聲明為真實。
為此我應如何訴訟救濟?有勞大律師幫忙解惑.謝謝
1. 應提出確認之訴還是代位收取訴訟呢?
2. 還是主張先位聲明確認之訴.備位聲明代位收取訴訟呢?
3. 其他
有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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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