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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3-07 | 最近登入:104-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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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張槍砲處分書處分主文為罰鍰1萬5000元,繳納期限為7月15日以前,但我因工作因素直到昨日才想起此事??處分書最下面有註明屆期未繳納者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執行,請問這是我要被關的意思嗎?如果現在去繳納還來得及嗎?懇求解答??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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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