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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人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8-08 | 最近登入:10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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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目前是17歲。我女朋友已經26歲了。尤於我家人不喜歡我女朋友。加上我放假那四天幾乎都跟我女朋友出門。早上幾乎八點多出門。晚上最晚我九點就回家了。他還因而給我限制五點前一定要回家。只是我有次七點多才回家。因此我爸若想要告我女朋友~誘拐罪~告的成嗎?另外我若有跟我女朋友發生過關係那如果我爸要告我女友~強姦罪~告的成嗎?那如果依照我跟我女朋友這樣的模式有觸犯到其他法律嗎?~~~~求解T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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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