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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is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1-11 | 最近登入:10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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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以共同共有方式由4位繼承人繼承遺產,但因其中一位繼承人透過偽造文書而達成4分之1方式分割遺產,請問目前偽造文件罪成立下,是否能自動恢復成原先的共同共有狀態?還是需要另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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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