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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恩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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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因工作上發生爭執,然後有肢體上衝突
之後演變成互毆,雙方都將構成傷害罪之成立
我想請問一下,和解條件金額談不攏,若非不得已必須走上訴訟
那訴訟法院是以被告戶籍為主?還是以工作場所發生地為主呢?
(兩人之戶籍與工作之地皆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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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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