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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佳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30-08 | 最近登入:107-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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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 我跟男方因為當初我實在不想讓小孩變非婚生子女 所以在”在快生之前”我們去登記結婚了) 但孩子出生後到現在還沒報戶口跟填寫準正書(還未過報戶口期限兩個月) 我現在如果跟男方提離婚(因為雙方家庭跟個人因素) 男方可以跟女方搶小孩嗎? 然後我之後可以再跟男方要扶養小孩的費用嗎? 感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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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