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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10-01 | 最近登入:101-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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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住在公寓八樓,十幾年來天花板都是漏水的,一直都處理不好,今年在我積極溝通處理之下已有些改善,本來以為是九樓漏水,對方浴室地板需打掉重做,對方要求各付一半費用我也接受不過九樓浴室地板重做後漏水是有改善,但還是在漏水,接著請抓漏師父找原因,後來發現十樓的浴室地板管路也漏水,之前九樓漏水時曾和十樓一起重做了浴室地板,也幫出了一半的費用,不過顯然並未做好,所以造成我八樓天花板漏水,十樓說若要再做浴室地板,要我們八樓和九樓一起出錢,他才要做,因為我們不肯,也請管委會協調,不過無效,對方說叫我們直接告他好了,請問我們要如何處理呢?他要求我們幫出錢合理嗎? 若要告他程序上要如何做呢?是否要先寄存證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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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