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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仕宏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18-04 | 最近登入:106-12-02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律師您好,有一事請教,去年有被“得利xx”告,內容是前年有下載“福x摩斯:地x新娘”的電影,還有上傳的動作,ps:本人並無印象有下載過這部影片,連看都沒有看過。桃園檢查署,審理詢問我有沒有下載過他們所說的影片,我沒有回覆,檢查官就說你保持沉默嗎?當下真的很惶恐沒有上過法院,怕,所以說不出話,腦袋一片空白,但是我都沒有承認我有下載過。事後有收到檢察署的書信,說是因為得利X視,取得影片授權的時間點與被告下載的時間點不符合,所以不起訴,後來好像對方又有在嘗試起訴,但是我記得收到的書信也是不得在起訴(當下並沒有通知我去檢察署)。 但是,[今年]又收到檢查署的通知傳票,去電了解,好像又是同一件事情,電話中(檢方不明講),是說好像是對方可能有新的資料可供再議,所以需要我這裡在上檢察署,我只是一般平民百姓,從去年開始到現在,就為這件事情搞的人仰馬翻,為了這件事情也造成夫妻感情摩擦,本以為結束的事情,今年又收到這個噩耗,實在是煩躁,所以想請律師協助。 不知是否有什麼好的方法可以了解這類的事件。 勞煩各位律師高手,協助,衷心感謝!! PS:第一次被告有通知去屏東刑警大隊做筆錄,最後獲判不起訴,但這次並沒有收到需做筆錄的部分,而是直接收到傳票,請問是否為同一案件才會這樣不用做筆錄直接上地方檢察署,還有檢方為何我們去電了解詳情,但是卻不提供詳情簡要,而是要求我們直接上檢察署,連理頭緒的機會都沒有? 獲得不起訴後,對方是否又可以在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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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6-02-12
我的案件如下: 20160418晚間接到桃園市龍潭區派出所電話通知,說要領取有關著作權相關通知書。 內容為:因違反著作權法須至"屏東警局"到案說明,當下有用電話聯絡屏東警局負責該案件的警員分隊長了解該通知書的狀況為何? 警員說明:某公司告我BT下載版權電影,警方電話中提示證據為 使用BT軟體,IP、下載完成率100%,並有分享上傳之動作。 但我並不了解是否做出該動作,再來如何證明是我做的這件事情,再來現在網路世界發達,由於IP可以被擷取、偽變造,更可能遭駭客入侵運用,加上無線網路也沒有設定密碼,也有可能是他人使用而造成誤會。 應到該屏東警局時日為:105年4月27日,請問該如何解決與應對此事件!! 勞煩各位律師協助排解疑難,感謝您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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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