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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大白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18-06 | 最近登入:107-10-08
搜尋結果:共 2 頁,17 篇文章
我們公司有個股東將她的股票過戶給她自己已經解散的公司。 請問這樣的行為,我們公司會不會有事? 那個股東會不會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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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7-08-10
請問委託律師提告加重誹謗罪,原告還需要出庭嗎? 倘若檢察官或法官要求原告出庭時,可以向檢察官或法官請假嗎? 以上有勞解惑
瀏覽:350
日期:107-07-26
公司開股東會,有股東引用公司法178條排除我的投票權。當天出席股份約百分之95。我及我手上的委託股份佔百分之75。結果只有百分之20的股份能投票表決。表決結果這百分之20通過。請問這表決結果有效嗎?不是說要出席過半的決議才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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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7-05-07
第177條 股東得於每次股東會,出具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除信託事業或經證券主管機關核准之股務代理機構外,一人同時受二人以上股東委託時,其代理之表決權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表決權之百分之三,超過時其超過之表決權,不予計算。倘若我是自然人股東佔百分之5的股權又受法人股東委託,該法人股東佔公司股份百分之49。請問我的表決權是百分之5+百分之49還是百分之5+百分之3?又在選舉董監事時,我的選舉權跟表決權相同嗎? 謝謝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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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7-05-06
回覆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的發言內容: 依您陳述,公司法第180條:股東會之決議,對無表決權股東之股份數,不算入已發行股份之總數。 ... (恕刪) 倘若代表公司的董事因違反公司法230條受罰。但該罰款卻由公司支付,有沒有涉及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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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7-05-05
股份有限公司開股東會改選董事及董事長,股東會及董事會(同一天召開)公司內部的會議紀錄主席都是甲君,但送給台北市政府的變更登記用的會議紀錄主席卻變成乙君。乙君有親自用印。 請問甲君跟乙君有無觸犯偽造文書及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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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7-04-17
甲君是公司常董,因原任董事長未出席,被推選為主席。乙君是被推選為公司新任董事長。 公司改選董事的股東會是甲君主持,推選常務董事的董事會也是甲君主持(沒經過董事推選主持該屆第一次董事會)。但辦理變更登記事項的會議紀錄全部都寫乙君。 以上補充
瀏覽:889
日期:107-04-17
甲公司持有乙公司51%的股份。請問在乙公司的股東常會時甲公司的法人代表有表決權嗎?看不懂公司法179條的規定。 第179條 公司各股東,除有第一百五十七條第三款情形外,每股有一表決權。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其股份無表決權:一、公司依法持有自己之股份。二、被持有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超過半數之從屬公司,所持有控制公司之股份。三、控制公司及其從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他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合計超過半數之他公司,所持有控制公司及其從屬公司之股份。 煩請大律師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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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7-04-16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未經董事會同意,聘用1名經理人.年薪約為200萬台幣.公司股東向監察人提出報告,要求監察人糾正董事長的不當行為.但監察人置之不理.請問股東(佔公司股份5%)可以向公司及該監察人提出損害賠償之訴(200萬元的5%)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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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10-18
問題一;甲公司擁有乙公司36%的股權.乙公司召開股東常會.甲公司的負責人需不需要得到甲公司股東會的授權,才能擔任出席乙公司股東會的法人代表? 問題二;甲公司的負責人其當選程序是有瑕疵的,因甲公司設有常務董事.甲公司既未召開董事會改選常務董事,更沒召開常務董事會推選董事長.一切都是紙上作業.並已完成登記. 承上一問題;倘若擔任法人代表出席乙公司股東會不需經甲公司股東會授權,且甲公司現任負責人經股東提起董事會決議不存在/無效之訴成立後.是否會造成乙公司因出席股數未達法定股數而導致股東會決議不存在/無效?問題三;甲公司股東向公司監察人提出董事長改選程序瑕疵的問題以E-mail通知並要求公司改善,監察人置之不理.請問股東持股達3%以上向監察人提起損害賠償之訴時,合理的賠償金額應以什麼為基準?可否以負責人已領取的薪資為賠償金額?假如勝訴,該損害賠償金是歸公司或是提告股東? 以上感謝大律師們撥冗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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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