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泡泡龍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17-01 | 最近登入:101-13-03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一不動產當初是以商場方式銷售因此所有權人人數眾多~其中資產管理公司約佔一半如今資產公司自組管委會自行將營收全歸管委會所有~其他人自組自救會提告~原告約30人其中一人為原告兼共同訴訟代理人~如今判決被告須賠償原告 但只賠償原告兼共同訴訟代理人的原因??? 其他人有共同分攤請律師代寫訴狀及送件~但是無參與出庭
瀏覽:1125
日期:101-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