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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Fang Di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7-16-04 | 最近登入:107-19-04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目前於一個小社區買了一間約20坪的房子,購買時尚未成立管理委員會,然而目前收到開會通知,通知書上預計五月開始需繳交管理費,但管理費卻是「以戶計費」,個人認為略有不公,幾點原因如下。   1.此社區大部分都是大坪數透天厝(13戶),店面(6戶),再來就是小坪數住戶(6戶),而我們小坪數住戶占一棟4層樓,還包含一部電梯,且在預估的管理費與建議金額上有捨去金額的誤差。 比如透天戶的「預估」管理費為1357元, 小坪數含電梯「預估」管理費為2468元,   那小坪數的電梯維護及其他費用為2468-1357=1111元,但建議金額卻變為,   透天戶「建議」為1200元,小坪數含電梯「建議」為2400元,可以明顯看出,假設扣掉本身的電梯維護費用1111,我們要比透天戶多出89元的管理費,在使用上我們「一棟樓」包含「六戶」加「一樓店面」所需付的管理費可能為他們透天戶「七至八棟樓」的管理費,我認為以戶計費這個部分是有爭議的。   但如果在這次開會提出後,若以投票決議,很明顯的是我們小坪數住戶不利,怎麼投都是我們弱勢,若要爭取以「坪數計算管理費」,對於小坪數的我們該如何爭取呢?是否每次決議都只能依多數投票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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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7-04-17
回覆 Lewis/主持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並沒有規定管理費的計算方式,請問當初管委會成立時應該有 ... (恕刪) 目前是收到開會通知,內容有兩份, 一份為第二屆第一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這次要開之會議),內容有 1.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提案改善表,須於報到時交予,彙整後於會議後交由管委會討論,且不接受口頭提案 2.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提案討論事項,住戶規約條款增刪修改討論案   另一份位社區第一屆管理委員會例行記錄(今年3月),出席人為管委會五人,內容有 1.公設點交相關事宜討論 2.社區管理費預算編列及收費金額討論   想請問,這個意思是說目前管委會已經討論出相關預算與收費金額要與住戶討論,並於此次「會議」讓住戶清楚「社區管理費預算編列及收費金額」,若住戶認為這個編列以及收費金額不妥,需於開會報到時將建議寫在「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提案改善表」。   還是說此次開會內容是「住戶規約條款增刪修改討論案」包含預算編列的部分,若有其他建議事項可以寫在「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提案改善表」,經管委會討論後再看是否要執行?   還是要這次開會的時候再去問清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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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7-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