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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陳小姐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14-09 | 最近登入:101-08-11
搜尋結果:共 2 頁,15 篇文章
曾經有跟對方立下贈與契約,內容為分期多年按月給付,期間還有一部分時間受贈人有來信告知贈與人手頭比較緊,希望能先預支。所以其實贈與完成的時前會比契約時間提前。而因為一時間不查,贈與人已經贈與完畢當初說的金額後,還繼續匯款,都有銀行往來資料。後來發現這段時間,受贈人也是繼續收受,而且還曾經寫信來要,並有告知說請依照約定付款。請問受贈人沒有義務也應該告知早就已經匯款到當初契約上的金額了嗎?? 而若是贈與人也是一時間不查導致這樣,是否多給的金額就無法要求對方依照不當得利返還??或者對方還是有責任的,而且其間也來信誤導贈與人。所以應該可要求把多給的部分不當反環??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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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11-08
曾經有跟對方立下贈與契約,內容為分期多年按月給付,期間還有一部分時間受贈人有來信告知贈與人手頭比較緊,希望能先預支。所以其實贈與完成的時前會比契約時間提前。而因為一時間不查,贈與人已經贈與完畢當初說的金額後,還繼續匯款,都有銀行往來資料。後來發現這段時間,受贈人也是繼續收受,而且還曾經寫信來要,並有告知說請依照約定付款。請問受贈人沒有義務也應該告知早就已經匯款到當初契約上的金額了嗎?? 而若是贈與人也是一時間不查導致這樣,是否多給的金額就無法要求對方依照不當得利返還??或者對方還是有責任的,而且其間也來信誤導贈與人。所以應該可要求把多給的部分不當反環??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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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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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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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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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10-25
1.我看民法裡面有規定說,未經公證的贈與如果尚未轉移可以主張撤銷,已公證者除外。想請問公證跟認證是否相同?? 或者沒有經過民間公證人公證的話就不叫公證,只是有另一人在場的那一種,叫做認證???這種就不算是公證?? 2.想請教,合法的民間公證人是否一定會出現在政府的地方法院所屬全職民間公證人登錄名冊裡面,如果當初找的人並不在這名冊裡面是不是表示就一定是沒公證過,因為我看兼職的都是只辦理認證。所以除了問題1想請問以外,也想了解是不是有效的公證人一定都會登錄在這裡面。且從公證法通過後所有的合法民間公證人一定都會在此裡面,即使那位公證人可能後來"不幹了",也還是可在此份資料內看到何時撤銷執照或者離職的吧??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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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10-23
當初有份契約是有在事務所找律師做見證的,目前此合約出問題了,但是當初忘記是在哪一間做見證的。只記得大概位置,而我在網路找,發現好像律師並不是什麼營利事業,所以也不會有什麼商業登記可以查詢大概地址去搜尋篩選。目前我手邊此合約不見了,我打到法院問過,法院說在民間公證的那種他們那裏也不會有底可以調閱。請問我該怎麼辦能找到當初大概可能七年前在台北松江路跟長安東路新生北路這一帶的事務所?因為我認為很可能那間也已經搬移了。那這樣的話我不就完全沒辦法找到當初那位見證人了嗎?? 也不可能再找到契約的底本了嗎?? 拜託拜託幫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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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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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10-19
想請問 若是一年前簽訂的婚前協議書,可是沒有去公證,那請問現在拿去公證還有效嗎? 上面是已經有兩人的簽名了.... 另請問,贈與契約,如果之前只有見證人,但是沒有拿去法院公證,要是已經過了5年以上,對方現在想撤銷了,我現在拿去公證會算數嗎??到時候我提告法院查的到說我是在對方想撤銷後才補公證的嗎?? 所謂公證是只要有民間公證人在場就算數,或者是一定要送法院才算數? 另請問若當初沒有公證,那上述這兩種的協議書或者合約,多久內可以去補公正? 還是說只要對方有簽名了,就算過五年十年我都還是可以自行去補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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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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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