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Paul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28-02 | 最近登入:101-27-03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目前在我任職的公司跟客戶有貨款未清的情形發生, 上級要我對客戶寄存證信函以及申請支付命令, 但是由於小弟我從未申請過支付命令, 表格不知道該怎麼填, 是否有達人可以幫我解惑呢?1.稱謂:是要填債務人抑或是我目前任職公司的名稱及相關資訊呢?2.申請人是要寫我的資訊還是我任職公司的資訊呢?3.債務人的部份我只知道統編跟負責人姓名以及公司地址, 其他資訊都沒有, 這樣可以嗎?4.請問具狀人跟撰狀人有何不同?  稱謂    姓名或名稱 依序填寫: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營利事業統一編號、性別、出生年月日、職業、住居所、就業處所、公務所、事務所或營業所、郵遞區號、電話、傳真、電子郵件位址、指定送達代收人及其送達處所。 聲請人 (即債權人)                               債務人 ○○○                                 ○○○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性別:男/女  生日:     職業:   住:   郵遞區號: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位址:   送達代收人:   送達處所: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性別:男/女  生日:     職業:   住:   郵遞區號: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位址:   送達代收人:   送達處所: 為聲請發支付命令事: 一、請求標的 (一)債務人應給付債權人新臺幣○○○元,並自 本件支付命令送達之翌日 民國○○年○月○日 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計算之利息。 (二)督促程序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二、請求原因及事實 (一)(敘明具體理由)……。 (二)依民事訴訟法第508條規定,聲請貴院就前項債權,依督促程序, 對債務人發支付命令,促其清償。               此 致     ○○○○○○法院 公鑒 證物名稱 及件數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具狀人         簽名蓋章 撰狀人         簽名蓋章
瀏覽:1312
日期:101-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