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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凡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02-03 | 最近登入:101-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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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週六晚上家人因酒駕被警察臨檢 酒精濃度高達0.65而被關進拘留所隔日直接帶往高雄地檢署  但是去地檢署只是去報到那邊的相關人員也告知家人要等法院的傳票 之後就讓他回家了在去年四月多的時候家人也因酒駕(0.95)被臨檢 而被罰款了4萬5千元 道安講習3小時  機車駕照吊扣一年  緩起訴期間100/4/22~101/4/21想請問今年酒駕刑法加重後的罰則會被罰多少錢?會被拘役多久? 那時候還開了兩張罰單一張是酒駕 一張是無照駕駛  這兩張應該要先繳嗎?還是等法院審判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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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