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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貓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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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中收到一封法務訪視通知函
寄件者為立德國際資產管理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還寫了承辦法務人員:古建台 02-55730692
裡頭寫了台端因積欠裕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貨款
於清償期未清償,近期會派員來訪視三日後查封
我確認未與該公司有往來。
該封信件除了名字是我的,地址都不對~
而且現居地址為租賃~屋主根本不是我呀!
管理員是看名字才投到我家信箱
當時打了165,說明狀況,警察說非政府機關不予理會
有權拒絕~
經過了半年之久~這個擾人的信件還是一直不斷的寄來寄來次數可能有10次之多~每次都被我退回去~今天更誇張收到『聲請強制執行前通知書』了~(依然是平信,丟在我的信箱)我還是一樣請管理員把它退回去請問~我該怎麼做才不會繼續收到這一系列的信件。
還有這些信件是否會對我造成法律上的任何行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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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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