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比比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16-03 | 最近登入:101-13-06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您好 我是個15歲的女孩子
我與19歲的男孩交往
但是他最近毆打我又把我的手機相機丟掉
家人知道了很生氣 說要提告
我也不知道這樣是民事還是刑事
另外家人還想提告一點性侵未成年少女
但是我是自願的
可是好像聽人家講說 未滿16不管自願不自願 對方一樣有事
那這樣是傷害罪+毀損物品+性侵
這樣子判下來 他會怎麼樣...??
拜託各位律師給我解答!
瀏覽:2089
日期:101-03-16
第 1/1 頁
- 1
共 3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