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小安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17-03 | 最近登入:106-07-11
搜尋結果:共 1 頁,9 篇文章
請問律師
土地分割案
因為第一庭時我沒空出庭,所以委託給一位也是被告出庭,但這位代表出庭的
原本只說會提出答辯狀,卻沒經過我們同意,就提出共有分割圖,
(原告持有108分之24)
被告持分1/4、1/4、1/4、3/108
分割圖是畫成兩部分,一邊是原告持份,一邊是我們這些被告持份,
但分割圖並未取得我們同意,請問現在該如何做呢?
要如何取消委任狀呢?第二庭我們會親自出庭,還能有補救方法嗎?
謝謝
對了之前給的委任書,我只有提出(但無) 有把並有部分劃掉
瀏覽:1726
日期:101-04-20
請問關於土地分割案,如果被告委託給一人負責出庭,那委託書是必須
每次開庭都要給一份委託書,還是說第一庭給委託書後就一直到宣判結果,
如果是只要給一次即可。那是不是可以假設第一庭給委託書,第二次開庭
自己出庭呢?給委託書需要註明,相關權力嗎。還是給委託書後就不能過問呢?
麻煩律師
謝謝您
瀏覽:1087
日期:101-04-10
再請教律師,
請問那限制權力部分能大概如何限制呢?我是同意土地分割,但不想走到拍賣
目前是對方持有土地108分之21,
而我們這些反對賣土地的
三位是各持分4/1
兩位是108分之3
目前大家是共識給其中一位持分4/1出面處理,但我又怕不限制權力,
會被這位吃掉我們的持分,麻煩律師能教教我限制大概權力
謝謝您
瀏覽:1087
日期:101-04-10
第 1/1 頁
- 1
共 9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