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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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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台北動漫展被XX美語補習班拉去當場簽約的
總共84000 分2年繳
他有給一張契約書..但是沒有給我5天審閱期
契約書上有寫修業期間是101/8/18~12/18
我是8/13簽約然後我在今天跟他說我不想上了
但是期間我只有上過8堂課
他說只能退一半
雖然依照法規第三十三條是合理的
http://www.laws.taipei.gov.tw/taipei/lawsystem/lawshowall01.jsp?LawID=P05H1005-20060911&RealID=05-08-1005
但是這樣等於我上這幾堂課要繳41000?
在網路上也有看到沒有5天審閱期是不合法的
那我應該找誰幫忙呢
求解.....
瀏覽:1023
日期:10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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