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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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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國外的網站訂購了modafinil這種四級管制用藥60顆
昨天收到了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 公文
以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叫我下禮拜要到該處
我想請問為何四級管制用藥 會用毒品條例呢?
那在下禮拜去之前 我該準備些甚麼?
或是到該處要如何說明 會對我比較有利呢?還有我可能會接受甚麼處罰?
PS. 會買這種治療嗜睡症用藥
是因為課業繁重 我又很容易想睡覺
才出此下策
也沒有要販賣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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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3-22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規定< ... (恕刪)
請問是否到場說明之後
就一定要走法庭了呢?
謝謝
瀏覽:4202
日期:10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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