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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09-04 | 最近登入:101-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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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姑在我們很小的時後 就一直在破壞我爸媽的感情 害他們吵架 印像中有次回家就聽到媽媽在哭 爸爸在講電話 那頭是那個姑姑 後來也把我二個哥哥害死了 還是一直不斷的挑撥我爸媽的感情 還一直聳詠我二個姐姐去奶奶家住 中間還一直不斷的和我妹說"你媽徹樣不要孝順她 搬到奶奶家和奶奶作伴 後來國中畢業姐姐就去和奶奶住了 也很少和爸媽連絡 一直維池到現在 和爸媽的感情很淡 而這中間的很多年姑姑還是一直不斷的對我媽媽做出不實的造謠 讓我姐以為我媽不愛她之類的 後來才知道姑姑不想顧奶奶 所以騙走二個姐姐去顧奶奶 到現在還是不斷的在亂說我媽的壞話 無中生有 我翻過法條 因為不知提告時間為久 也不知是否已過時效 想請問可以用這二條去告姑姑嗎 因為牠真的很可惡 讓人忍無可忍 請律師可以給我一些建議嗎 感激不盡!!   第 240 條 (和誘罪)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者,亦同。意圖營利,或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犯前二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第 241 條 (略誘罪)略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營利,或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和誘未滿十六歲之男女,以略誘論。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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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