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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ppp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09-05 | 最近登入:10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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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你好,我想請教你幾個問題
我父親發現我和我男友和我傳的簡訊當中有毀謗的字眼
接者認為他有妨害家庭的行為和文字(因為先前我會向他抱怨我在家裡過的不開心,他為了幫我出氣,因而用字較偏激,也建議我搬到阿公阿媽家較適當)
一開始父親對他提出了妨害家庭一罪,前陣子法官判雙方和解(當時我並沒有被通知出庭)
但和解時間未到
我父親卻又提了毀謗罪
我想請問律師 身為當事人的我 整件事都和我有關係 也只有我才是最清楚事發過程
為何沒有出庭機會?
請問有什麼途徑可以幫助我男友不再被提告
在於提告者不是我,當事人卻是我的情況?
提告是一條無法成立就能再用另一條提告嗎?
希望律師能幫我回答疑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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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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