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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晞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09-10 | 最近登入:103-09-02
搜尋結果:共 1 頁,4 篇文章
我跟先生商議離婚,但先生沒經過我的同意在我上班把小孩跟東西帶去我婆婆那,我婆婆有另段婚姻,並且孩子離開了戶籍地,請問他這樣是否觸法!?中間一段時間我請先生帶孩子回戶籍地,他跟婆婆都不肯.
我放假跟朋友出去吃飯敘舊,他偷偷尾隨我報警說我跟朋友有姦情,並說要請法官調我通聯和line紀錄,請問這說法可以成立嗎?
目前我跟他婚姻關係還存在,但是我搬出來住不到一個月(他趕我走)如果我先跟他離婚再打小孩官司,會不會有對我不利的地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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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1-12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路權在對方,你直接通過馬路過失比較大,要求償的話也要自負七八成比例的過失
轉彎車輛為迴轉進入直行車輛方向, 直行車撞擊迴轉車輛正後方, 肇事責任會歸屬後直行車未注意車前狀況, 而無路權之優先權
以上面那段話來說...律師的意思是說我今天是被側面撞到,所以路權不是我的意思嗎??
但是那邊確實是可以轉彎的,如果今天是對方在上一個小路轉彎過來直行超速所以沒看到我呢??
因為他上個路口到我轉彎處並沒有很遠,而速限是60,以我評估他車速高達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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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12-09
車禍一個多月了,但是對方都沒有什麼動作
因為對方沒駕照,但是沒駕照歸沒駕照,跟撞到是兩回事
現在是賠償金額談不攏
車禍後警局筆錄是他錯比較多(我不敢說我完全沒責任)
--------機車行--住家--小路------------
我↑ ←對方行駛方向
------- 分隔島轉彎處------
對向車道→
-------------------
我是修車完在小路旁停著要往對向車道,快到分隔島中間被撞(一般來說我是支線道)
因為沒監視器沒紅綠燈地板也沒噴字
我事後修車問車行老闆,他說直行車也要讓轉彎車,尤其是我已經快到中間了(是真的吧?)
但是初步鑑定來說我變成主因?
初步鑑定:我(起步未注意其他人(車)安全)
對方(未注意車前狀態)
我去鄉公所申請調解怕對方不來,因為對方現在完全都沒打電話給過我
因為對方未滿20要家長陪同調解(上法院他也是要家長陪同嗎?)
如果他調解有來,那我去申請監理站的裁決書3千塊可以一併要求賠償嗎?
還是說後面要上法院可以把這三千納入賠償的部份?
我要告他的話,是要去警察局說我要告他過失傷害(刑事附帶民事)是嗎?
然後後面流程大約是要等警察什麼動作之後(大概幾天我會收到法院傳票?)
然後我想申請免費律師,是要等什麼時機跟法院提出我要申請?
那如果我沒有申請裁決書,法官就是依據現場圖跟照片、筆錄還有證詞來做判決的嗎?
拜託請律師回答詳細一點,幫幫我的忙,我真的好困擾
第一次車禍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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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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