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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陳後衛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18-05 | 最近登入:102-11-07
搜尋結果:共 1 頁,4 篇文章
各位律師大大您好         故事是這樣的 我的太太 他今年 6/11 開始於xx公司就職,7/6 下午因身體不適請假         並告知老闆辭職不會再去上班了,雇主於7/5時有匯入上個月的薪水 也就是說6/11-7/30          但7/1-7/6 的薪水 至今遲遲未匯入,因此我太太決定投訴勞委會 申請協調 ,從八月初開        始    我太太以簡訊及MSN告知並詢問顧主是否應該將這七天的工資匯入          45000/30*6.5=9750 資方不但不願意支付並以我太太下班後有兼差做為藉口不願意支        付 ,這周末將至勞委會與對方協調 請問 我們得以向資方索取這部份的薪資 不論其資方反駁        之相關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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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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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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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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