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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過的人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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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律師:
我在工作期間有挪用公款,但有找公司協調,以跟公司用分期的方式償還
但公款還沒償還完畢 被公司辭職 公司 辭職理由為 挪用公款
我可以請的到 遣散費嗎?? 因工作期間 加班費都未給付,想走勞基法追討,
但公司有說明:如果提告勞基法 將告我挪用公款(至發生日 到提告期間 追朔奇多長??)
如我不提告勞基法: 他可以不提告我 當甚麼事都沒發生 這有可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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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請問律師:
挪用公款可能觸犯刑法業務侵占或背信罪,都是非告訴乃論之罪,所以在20年內都可以追訴。
就是說他想到 都可以對我提告摟?? 有有甚麼辦法可以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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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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