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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萌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21-05 | 最近登入:10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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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你好:
我有一個女生朋友,我把他當妹妹 他當初住在嘉義 而她男友被關所以我才把她接來跟我一起住 不然他會跟她男友的爸爸住在一個破貨櫃屋剛來的時候 他身上都沒有錢 我有勸他去找工作 他也跟我說好後來他跟我說他要去看男朋友怎麼辦? 我跟她說 妳沒錢怎麼看?他問我說 那怎麼辦?然後我男友就提議說。。找報紙的代辦公司 有退佣金可以拿然後我們有經過討論 我妹就答應了。。然後去辦完差不多 2個多禮拜 他覺得那些費率太高 所以問我們怎麼辦?我男友看她可憐就因此把他的門號拿來玩線上遊戲用。。(因為我男友 有在工作 那女人沒有在工作)然後。。過了過一~二個月 他媽卻兇巴巴的說要告 我詐欺 我男友詐欺~侵占這未免也太好笑了吧?? 名子是他女兒簽的名 我們又沒逼他 還說 賣手機的錢跟退佣金的錢 是我跟我男友拿走的那女人還在警察面前說他沒拿到錢。。 他如果沒拿到錢 怎麼去看她男朋友?怎麼買東西給她男朋友? 怎麼寄錢給他男朋友?而且 他住我們家 拿個3~4000繳房租 水電費 生活費 那些 不算什麼吧??請問各位大大。。。。這樣他們告的成嗎???而且當初做筆錄 都是他媽在講???這樣有具法律效力嗎???那女人滿20了。。。
還有他們告完之後 他媽媽還曾經打電話來說要請吃飯
還叫我跟我男友要找人辦過戶
就是因為我們不照他意思她才去警察局
還三不五時半夜喝酒醉打電話來鬧!!
請問這該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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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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