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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Bryan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18-10 | 最近登入:101-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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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 我是人在美國旅行的學生,這幾周來到Portland,OR拜訪朋友,今天早上租車預定前往Seatlle但在路上和摩托車發生擦撞 在租車公司停車場駛出左轉時,左方從車陣中衝出的摩托車衝上來撞上車左前方保險桿 沒有人受傷,但兩台車都有損傷,尤其摩托車前輪向?彎狀況還蠻嚴重 租車時沒買附加的保險,只有租車公司基本的低微保險,所以還必須負擔車子損傷的錢。如果兩邊都要賠償這樣加下來會是一筆我無法負擔的大數字 租車公司已經取走預先付的200元美金押金,後續賠償還須待該租車公司的保險公司鑑定,會耗時四到六周。而摩托車騎士部分,車禍剛發生時開口索賠5000美金,但之後在我詢問租車公司、當地華人狀況後,大多意見認為該騎士未依法有自身車險,且交通法則上沒有明顯的哪方肇事責任但我在下周就要離開美國回台灣,若待我回到台灣後,租車公司無法與我聯繫討論賠償事宜、或是回台灣後不支付這些求償, 而以上兩狀況讓對方上訴至美國法院。 若在我無法出庭又未跨海支付欠款的狀況下,會有甚麼樣的結果?     1.我人在台灣會不會受到美國法院法律追溯,求償是否會追到台灣    2.或是不影響台灣生活,只是將來一但入境美國就會被逮捕呢?    3.又或是這純屬民事債務關係,就算回到美國也沒事不會被抓? 希望能夠不厭其煩地替我解惑,感激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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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