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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子裕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03-11 | 最近登入:10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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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於一年前在高速公路上發生連環車禍 今天收到調解委員會的發函?因為對方要求賠償的金額有點獅子大開口,想請有這方面知識專長的人 能幫幫我!!詳情如下當時在高速公路內側車道有A,B,C,D,E 五輛車 (A為第一輛車) 因為當時前方有發生車禍 所以A車急停B車看到A車急停也急停(B車車主自己說的)C車急煞車但仍有撞擊B車(C車就是我)而後D車撞擊C車(因D車稍微有改變方向,所以只造成C車右後方向燈毀損) E車自己追撞上來造成車頭全毀.(並無任何人員傷亡)C車車主(我)已經先跟A車車主調解成功.....現在B車車主委託保險公司向我索取全部理賠,我認為不合理,(B車車主本身是原廠修理廠的技工,車子本身好像是屬於公司的領牌展示車,車子本身也是在他自己的修理廠維修)!我想問的是難道B車車主說是推撞就是推撞嗎??B車車頭跟車尾的維修都需由我一人支付嗎?B車不須負擔任何責任?一年內的新車應該也必須負擔部分折舊吧?小弟我並無多保任何保險所以必須全部自行處理 請大家幫我分析一下!!謝謝PS~假如調解時B車保險公司要求我全額補償 是否上法院對小弟我比較有公平的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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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