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哲佑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10-11 | 最近登入:101-11-11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您好,我是一名工地主任在最近的一個工地中發生一件意外事情發生經過如下早上8點時許,我帶著兩名粗工準備做搬運電線的動作,因電線是放在地下室內的電氣室(因為工地現場,電線被偷兩三次了,所以找了一個有門可以藏的地方),而粗工打開鐵捲門後,三個人進入後發現已經沒有堆積電線了,我回頭準備去詢問在變電站內工作的師父,還有沒有工作,準備派遣給粗工,不料在尚未詢問,僅回頭不到10秒的時候,就發生粗工誤觸高壓電的意外(粗工接觸的地方是在配電箱內銅排),雖然粗工最後所幸沒有造成死亡,但是仍有傷害到神經需要做復健日前做筆錄時粗工描述過程時,於筆錄中表示開配電箱門的是我而我沒有印象我是否有去開門,我想這會是問題的癥結點,如果兩名粗工都矢口否認有去開那個門的話那配電盤的門就會變成是我去開的但是我走出去的時間有約10秒的時間,他們有時間去開那個門並且去碰觸銅排我與他們的關係是 透過人力仲介雇傭的關係以上我想詢問,1.是否造成業務過失傷害?2.如果他們將開門的責任推給我,我要如何告知檢察官或法官這是有問題的?目前狀態已進入司法程序,首先要配合警察做 調查業務過失傷害
瀏覽:2079
日期:101-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