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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is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20-11 | 最近登入:103-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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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前主管兼朋友自去年開始,碌續向我借款,
2年來累積的債務近20萬,我目前掌握的證據如下:
1、轉帳記錄15萬左右(他個人的、他房東及他朋友的帳戶)
2、簡訊記錄(但只有他傳給我的帳號,沒有言明借款)
3、我和他用line討論他積欠的10幾萬是否要還的對話記錄,他有言明會還,只是我不同意還款方式。
我想請問:
1、是否可向法院直接申請支付命令?這些證據法院會同意嗎?
2、如果他提出異議,我後續該如何處理?
和解:他會照樣拖欠, 我該怎麼辦?
打民事官司:會拖多久?勝算多少?如果我輸了怎麼辦?
3、前公司於今年2月對他提出背信、侵佔公款等訴訟,他也承認了,
這點對於法官判決會有怎樣的影響嗎?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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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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