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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親離婚取得孩子的監護權後,可以把孩子的姓改為母姓嗎? 女上于美人節目訴家暴遭刺死 前夫判7年10月

 

 

(2011/12/29 14:17)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日前曾上過于美人節目,泣訴自己經歷前夫家暴過程的女計程車司機陳秀華,在今年5月間,遭到前夫陳建財以利剪刺殺身亡,當時引來輿論一陣撻伐。台中地院審理後,查出陳女生前多次遭陳男施暴,聲請保護令獲准後,陳男還多次打電話恐嚇,並張貼不實海報誹謗陳女名譽,還搶奪陳女財務,台中地院依違反保護令和強盜罪判處陳男7年10個月徒刑;至於殺害陳女一案,尚在地院審理中。 陳姓女子年初曾參加于美人主持的「非關命運」節目,在節目中哭訴自己遭到前夫家暴的經過,「他每次喝了酒,就想打人」,原本以為離婚後可以逃過一劫,今年5月份返回住家,向前夫追討3萬元的債務,前夫盛怒之下,竟拿起梳妝台上的剪刀刺死陳女,前夫不僅見死不救,甚至還放任她失血過多致死,檢察官經過兩個多月的審理,對陳姓男子求處無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陳姓男子不見悔改,反覆對陳女暴力相向,當時甚至持利剪朝陳女左側脖子刺入,導致陳女失血過多致死。被告不僅見死不救,還將自己身上沾到的血跡清除乾淨,檢方認為他態度兇殘、冷血無情、行為令人髮指,事後雖主動向警察機關自首,但檢方認為陳男並無獲得寬恕之理由,依刑法殺人罪提起公訴,並從重量處被告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于美人當時得知陳姓女子遭到前夫刺殺身亡,一度難過得不能自己,也譴責陳男竟狠心對前妻下毒手,對於陳女上節目後竟遭到前夫殺害,自責不已,于美人還在陳女過世後親自到陳女靈堂前上香致意。 原文網址: NOWnews【在地情報】台中市/女上于美人節目訴家暴遭刺死 前夫判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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