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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證信函問題集

 

 
Q1

我交寄的存証信函正本有附件,副本也需要寄附件嗎?

A1 是的,正本具有附件者,副本亦須具備,如無法製備者,應以照片或影本代替。

 

Q2

存証信函費用怎麼計算?  

A2

存證信函存證費首頁50元,續頁每頁或附件每張25元。

 

Q3 我一年前交寄的存証信函可以查閱嗎?要付費嗎?
A3 存證信函存局之副本,在3年保存期內,寄件人得交驗原執據,申請查閱。申請查閱, 按申請時現行存證費半數交付查閱費

 

Q4 我一年前交寄的存証信函可以另具副本申請證明嗎?要付費嗎?
A4 存證信函存局之副本,在3年保存期內,寄件人得交驗原執據,另具副本申請證明。 申請證明者,按申請時現行存證費半數交付證明費。

 

Q5 存証信函可以用外國文字書寫嗎?
A5 書寫存證信函限用本國文字,每格限寫1字,述及外國人名或事物名稱須引用原文者, 得用外國文字書寫。

 

Q6 存証信函文字寫錯了,可以塗改嗎?
A6 可以的,但存證信函內文字如有塗改增刪,應於備註欄內註明,並由寄件人簽章,每頁 塗改增刪不得逾20字。

 

Q7 同時交寄2件存証信函,僅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同者,要怎麼辦理?費用怎麼計算?
A7

存證信函如果同時交寄2件以上,其內容完全相同,僅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同者,得作成 總副本2份,並將各收件人姓名、地址另紙聯記一併交與郵局。 除第1件外,餘件按存証費減半收費。

 

Q8 存証信函有什麼用途?
A8 各類國內掛號信函交寄時,以內容完全相同之副本留存郵局備作證據者,稱為存證信函。 當事人交寄存証信函,於必要時,可資舉証,但郵局對存証信函之証明,以其正副本之 內容相同為限。

 

Q9 交寄存証信函,要用一定的格式用紙書寫嗎?貴局有提供格式,讓我們從電腦列印使用嗎?
A9 是的,存證信函須用郵局規定的格式用紙,請向郵局洽購;如使用電腦自製者,其項目 及印就之文字應與郵局製售者完全相同,紙張尺寸可用A4紙,此外,存證信函用紙電子檔 格式可從本公司網站下載,網址如下:http://www.post.gov.tw/

 

Q10 交寄存證信函,收件人地址是否可書國外之地址?
A10 自93年3月20日起為應客戶郵寄需求,放寬存證信函收件人地址可書國外地址向國外遞送存證信函,惟存證信函內容仍應以中文書寫,按一般國際出口「掛號函 件」交寄,如寄達國未辦理回執業務,應注意不得附回執交寄。 由於寄國外之存證信函,係以掛號交寄,郵局僅證明其發信日期和內容,至於國外或我國法院是否認同其存證效力,及未附回執交寄或回執未退(因受理回執國家不 多,且實務上逾數月不寄退回執情形亦有之)是否影響到存證效果,並非我郵所得過問,為免日後有異議,詳作此說明,請自行審慎衡酌是否交寄。

 

 

(資料來源: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