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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如果發生性騷擾該怎麼辦?
 

(一)相信自己的直覺:雖然不是每件事都會構成性騷擾,但請相信自己直
覺。
(二)尋求情緒支持:你可以向朋友或同事說出自己的感受,不要因此自責、失去信心,或任何羞愧。
(三)向性騷擾者直接說「不」,要求停止性騷擾:美國平等僱用機會均等委員會建議性騷擾的受害者寫信給騷擾者,其內容包括:
◎事件發生的過程(人、事、時、地、物)
◎受害者對於這件事的感覺及想法
◎受害者的希望,例如行為人停止騷擾行為,或道歉等
(四)詳實記錄每次性騷擾行為,作為申訴之用
(五)尋求證人,及其他證據:
◎如不堪入耳的黃色笑話:錄音、或請在場之人作證
◎如不堪入目的文字或圖片:拍照、留置該文字或圖片之物體或檔案、或請在場之人作證。
◎如不當的身體碰觸:當場抓住其手,吆喝其他人,並與行為人對質,請在場的人作證。
◎如要求交換條件的性騷擾者(交換性騷擾):建議錄音
◎以錄音作為蒐證方式時,注意刑法第315條之1的妨害秘密罪,建議以自己作為對話的一方時再錄音,或由同事、友人與其對話時錄音。
(六)向加害人所屬機關、機構或僱用人申訴;如適用性騷擾防治法者,向行為人所屬單位提出申訴,不知或不明者,向警察報案。
(七)向主管機關提出再申訴:如管轄單位7天內未依限進行調查,違反性騷擾相關規定者,或當事人對調查結果不服,得向主管機關提出再申訴。

 

(資料來源: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