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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帶孩子驗DNA 查出妻通姦

 

 

〔自由時報記者王錦義/新竹報導〕

 

新竹市30歲方姓女子93年間與江姓男子結婚,95年10月間產下第3子,隨著小孩愈大,江男發現這老么與兄姊長得愈不像,加上去年方女離家出走與不明男子同居,江男懷疑被戴綠帽找醫院驗DNA,結果真非親生,憤而告方女通姦,方女被依妨害家庭罪判處2月,江男並提起否認子女之訴獲勝。

 

江姓男子向法院控訴說,他與方姓女子93年間結婚,婚後育有3名子女,但方女沉迷網路交友,經他多次勸阻依然故我,甚至與男子外出多日不返家。去年6月間,他看已經5歲的老么跟兄姊都不像,懷疑方女對婚姻不忠,所以帶著小孩到醫院驗DNA,鑑定報告排除老么是他小孩的可能,所以告方女妨害家庭。

 

法官認為,被告方姓女子95年1月間,與不明男子通姦並懷孕產下一子,回推受胎期間,是江男與被告婚姻關係存續中,被告坦承與男子通姦但拒絕說明男子身分,所以依妨害家庭罪判處被告2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