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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贈與子女土地過戶流程(一)

 

 

申報土地增值稅、契稅->申報贈與稅->贈與移轉登記



一、申報「土地增值稅」需附文件:
1.土地增值稅申報書(稅捐處提供)
2.身分證影印本或戶口名簿影本(贈與人及受贈人)
3.土地所有權狀影本
4.土地贈與契約書影印本及正本(黏貼印花稅票後再影印)

二、申報「契稅」需附文件:
1.契稅申報書(稅捐處提供)
2.身分證影印本或戶口名簿影本(贈與人及受贈人)
3.建物所有權狀影本
4.建物贈與契約書影印本及正本(黏貼印花稅票後再影印)

三、申報「贈與稅」需附文件:
1.贈與稅申報書(區公所或國稅局提供)
2.身分證影印本或戶口名簿影本(贈與人及受贈人)
3.土地、建物贈與契約書影印本
4.土地增值稅(免)繳款書影本
5.契稅(免)繳款書影本

四、「贈與」所有權移轉登記(至轄區地政事務收件)
需附文件:
1.土地登記申請書(地政事務所免費提供)
2.贈與契約書正副本各一份(地政事務所提供亦可至上列網站下載,)
3.身分證影印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贈與人及受贈人)
4.印鑑證明一份(贈與人至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申請,若贈與人持身分
證親至地政事務所由承辦員核對身分者,免附印鑑證明)
5.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正本
6.土地增值稅、建物契稅 (免) 繳款書收據(並至稅捐稽徵處查註無欠繳地價稅、工程受益費及房屋稅)
7.贈與稅繳(免)納證明書及影印本
8.不動產如為國宅,尚需檢附國宅同意書。(向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國民住宅發展處申請,市府六樓)
9.其他由中央地政機關規定應提出之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