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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強制執行程序(二)

 

 

聲請強制執行,應依下列程序為之


一、提出聲請狀:
強制執行法第四十四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四條之規定,聲請狀內容應記載:

.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
.執行名義的名稱。
.執行的標的物。
.聲請執行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