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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偽造錄取新生 前組長判6月

 

 

 【中央社╱台中20日電】

2012.03.20 05:55 pm

台中市某高中前校長接受關說,前黃姓註冊組長屈承上意,91年將申請入學及登記分發未報到名額,由非錄取學生21人列入。台中地院依偽造文書罪判6月、緩刑,支付新台幣6萬元。

台中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台中市某高中藍姓前校長接受家長關說,黃姓教師於91年6月接任註冊組長時,在不知情狀況下受前任註冊組長指示,於6月至7月間將申請入學招生不足的4個名額,登錄給另4名非錄取生。

黃姓前註冊組長並在8月登記分發入學放榜,有多名學生未報到,屈承上意將17名非錄取生列入登記分發錄取名單,並將前後21名非錄取生都列入新生入學名單。

藍姓前校長及指示登錄申請入學招生不實學生的前註冊組長已判刑論罪;黃姓前註冊組長聲請認罪協商程序,原依偽造文書判處徒刑1年,而減為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並支付台中市教育局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