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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llow 101-07-18 20:53
律師您好 感謝您的回覆 另外我想請問在公然侮辱提告委任律師處理如果勝訴 是否除了律師費還需要負擔其他費用?? 還是律師費也可計算在被告賠償金額裡呢???
民事求償金額除非是上訴三審(你這個案子機率不高),否則其他律師費不會算在求償範圍內,提告支出的成本主要為律師費,如對方遭起訴附帶民事求償則可免交裁判費,詳細訴訟策略可來電預約免費諮詢面談,案情如不複雜,我想律師費應該也不會太高。希望對您有幫助。
仁義 101-07-18 20:51

本人從未接觸買賣股票,都用看的,甚麼相關戶頭都沒辦過,
但上禮拜有帝X資訊與我聯繫,
說明有未上市股票資訊,
我將身分證正反影本傳真給她,
表明可以買兩張股票清X海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隔一個周末(六日)即辦理好過戶
當時一時貪念加上工作忙碌未查證、並了解,
而7/17上午我表明我不想購買後,
下午即寄送電子郵件內含照片三張(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年度證?交易稅一般代繳稅額繳款書、股票正面、股票反面有轉讓登記表我的名字印章已經是第三欄日期分別是7/13,7/16,7/17),
說明他們有電話錄音、並且我有身分證影本傳真,
沒辦法做反悔,
並且說會影響我以後借貸之信用,
有任何問題自行負責。
叫我可以打電話去詢問清淨X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看使否有股票登記我名字,
且說做幾十年沒遇過有客人這樣,
我打X淨海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自行上網查),
我確認過確實有兩張在我名下,
我也查到X成資訊這間公司的營業登記已歇業,
我也詢問能否協助退掉或委賣我可以付稅金和傭金,
但得到答案皆是他做幾十年沒遇過有客人這樣,
她沒辦法,只有我自己負責。

中間還經過很多細項查證,
但到現在為止我可以很確定我只有傳真身分證影本給她,
且還未匯款,
我就是覺得有問題和考量自身能耐沒福消受才要退掉,
我真的沒有二路可選只能匯款至他說的大股東帳戶嗎??

我單只有給身分證件,和他所說的錄音檔,我未簽署任何文件,連印章都是她自行刻的且未做告知,這樣也都可以買,且我一定要買??
今天他傳轉帳帳戶戶名和他傳給我的股票轉讓人不同,
他說大股東會因為稅金等等問題所以會分散股票等等等~~
現在都搞不清他是真是假,
目前資金周轉有問題,也不想因為這樣借錢,學貸還不清了~~
若有任何需補充和提供更詳盡訊息請律師大人指教,在此先叩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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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義 101-07-19 10:34

律師您好,

以下幾點補充:

1. 電話中有講到確認要買的價格ˇ

2. 但並未委任刻印等對話,我也清楚表示只需要身分證影本就可以??他回答是的,並未提及會刻印等事情。

3. 除了他所說的錄音存證和我親自傳真給她的身分證影本,並無任何白紙黑字的書面簽訂.合約

4. 遇到這種事情到警局報案是為了甚麼目的,會有任何法律訴訟之情事嗎?

如果該公司已經是依證券交易法規定公開發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買賣,而該票是可以公開販售移轉販售的話,一般來說,確實於已達成買賣的合意時,而您已提供資料確認契約內容,金額及數量時,契約就已成立。但是如您所述,如果中間商該資訊公司已經歇業的話,基本上其仲介行為,是違法的。所以既然對方有錄音,也有可以錄對方的音,說他們是違法公司,您受到詐欺,所以當時未經查證才會購買,所以撤銷意思表示。而既然已經不買,您可求他們再為同價賣出,他們也沒損失,您願配合辦理過戶手續。但是如果他們不願意,有不願意同價賣出,那您只好透過檢舉他們違反證交法來做反制動作了。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kook68727 101-07-18 20:48
律師您好 因朋友欠我錢"我去慛討反過來被打斷手腳"粉碎骨折汽車損壞但有驗傷單沒有證人構成傷害罪嗎? 但我有對方開給我的支票但印章不對~可以當做物證嗎
林智群 (klaw) 101-07-20 13:35
對方開的支票只能證明對方願意付你錢,並沒有辦法證明他有打你,很難當作傷害罪的證據
andy 101-07-18 19:02
律師您好:我想請教您關於法律上的問題,我本身是做抓漏的,今年2月有拿到一個大樓工程,也做好並請款了,但是今天地檢署打給我,說要我去當證人,因為那棟大樓的監委告主委背信,因為我當初未了請款而去參加他們的一個會議,也只是去做工程說明而已,地檢署的跟我說那天有參加會議的都要出庭,我是跟地檢署的說我明天要工作沒辦法去,我也跟他說我去參加會議只是做個施工說明而已,他們大樓內部的事關我什麼事?地檢署的跟我說明天要先問他們大樓的再說,以後有需要再調我,我想請問律師的是地檢署要我當證人我可以拒絕嗎?傳我我可以不去開庭嗎?(因為我又不是相關人,我只是廠商)不去會有法律責任嗎?麻煩張律師能餵我解答,不勝感激!謝謝!
中華民國的人民 對於其他人的案件都有作證的義務 如果合法傳喚你不到場 依法檢察官可以拘提你到場 所以如果你有正當事由 最好還是以請假的方式為之
黃先生 101-07-18 18:35
律師你好: 我離婚已4年,我有2個孩子一個5年級,1個4年級,當初是共同監護權,,但這幾年都由女方照顧但教育費/生活費都是由我支出,但女方常會不讓我看小孩,當我帶孩子時女方說帶走就帶走,女方沒工作她無能力扶養孩子 常與我要錢有錢才可看孩子常控制著我沒錢寄回去別想見孩子或與孩子說話,但我想把孩子帶在身邊照顧,我想自己擁有監護權,女方給她探視權,但想必女方不肯,請問要什麼辦法才能將孩子帶在身邊自己照顧扶養呢?是要法律訴訟嗎?那要準備些什麼?是要去法院辦理嗎?
1.如果確實如你所述 女方應該是沒有扶養子女能力 且惡意剝奪一方會面交往權利 2.你可以於同一程序提起改訂監護 並暫定子女會面交往的方式與時間 3.如果法院裁定下來 對方仍違反 你可以聲請強制執行
凱瑞 101-07-18 15:46
您好! 本人婚前(民國85年)由父親全額資助購得台北市一小房子. 87年結婚. 91年賣掉小房(26坪 630萬), 再加上由父親資助換購大房子(40坪 980萬), 由於工作忙碌不察, 妻將大房子登記於其名下. 本人於98年以大房子抵押貸出600萬為投資所用, 妻為擔保人. 今日夫妻感情生變, 雙方皆欲離婚. 無奈妻強佔房產, 宣稱之前600萬借貸是本人僅有權分. 可是該房子是父親資助所購得, 當初買價980萬, 現值2400萬, 若本人僅分得600萬, 真是愧對父親. 朋友建議不要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來處理, 而是先行以借名登記來取回房子所有權, 再來離婚. 請律師大人建議如何進行? 所需證明文件? 勝率幾成? 十分感謝!!
你取回房子即變成對方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故何者有利尚在逕下定論,何況,尚涉及雙方是否負有債務等問題,需仔細研究。
林智群 (klaw) 101-07-18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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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瑞 101-07-18 15:45
您好! 本人婚前(民國85年)由父親全額資助購得台北市一小房子. 87年結婚. 91年賣掉小房(26坪 630萬), 再加上由父親資助換購大房子(40坪 980萬), 由於工作忙碌不察, 妻將大房子登記於其名下. 本人於98年以大房子抵押貸出600萬為投資所用, 妻為擔保人. 今日夫妻感情生變, 雙方皆欲離婚. 無奈妻強佔房產, 宣稱之前600萬借貸是本人僅有權分. 可是該房子是父親資助所購得, 當初買價980萬, 現值2400萬, 若本人僅分得600萬, 真是愧對父親. 朋友建議不要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來處理, 而是先行以借名登記來取回房子所有權, 再來離婚. 請律師大人建議如何進行? 所需證明文件? 勝率幾成? 十分感謝!!

您好

 

提起借名登記訴訟主要須準備之資料為資金來源、貸款是由何人繳納、房屋稅、地價稅由何人繳納,所有權狀由何人保管,最好是有證人可以證明當初房子登記在太太名下只是為了借他的名義,沒有要給他的意思等等

台北地區可來電預約免費面談諮詢,歡迎來電洽詢,當面談會更清楚。

 

林智群 (klaw) 101-07-18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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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 101-07-18 15:13

律師您好:

這件事情發生於民國91年. 父親的友人陳先生. 向我爸告知有一個投資案. 要我爸(彭先生)投資. 彭先生先後匯入300萬+100萬 共計400萬. 還有其他親戚(大伯,二伯&小叔) 這樣加一加共有近1000萬. 但幾年後查無投資事實, 沒有看到廠房, 也沒有相關證明(股條.只有匯款單與手寫的證明)資金去向也交代不清楚. 當初是以投資世界巔峰這間公司. 後來這公司已經更名彩煇科技. 經過查詢 現在也看不到該公司(具我了解彩煇科技目前公司淨值已不到1元. 但我爸他們慛未收到股東會通知.表示他們不算是股東).

陳先生的哥哥為天剛董事長 曾有前科違反證交法. 利用人頭戶炒高股價. 該陳先生當初也與他哥同一夥人.我懷疑情況有兩種: 1.利用他哥名義吸金投資.(他哥後來因違反證交法後離開天剛 轉任世界巔峰總經理) 若是此假設 即是兄弟為同夥. 2. 他哥不知情的情況下, 利用他哥名字來吸金.自己再拿該資金做其他用途.

最近有諮詢一些人, 他們都是請我先發存證信函. 我也去查過陳先生的房屋登記人, 非他本人. 我現在擔心日後要求償他名下無財產. 因此想請教律師除了發存證信函還有什麼其它建議, 以及我需要注意什麼部分? 我覺得此人很惡劣, 他是有計畫性的.原先是我小叔的朋友, 請我小叔介紹他的兄弟. 在經過一年的熟絡, 然後出此提議將錢拿走.這行為是否已違反詐欺背信. 再麻煩律師給我些建議了,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1-07-18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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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 Lin 101-07-18 15:04

因為爭吵對方去警察局告家暴..回家之後隨口說要離婚

他答應了..證人部分都是他去處理..我也沒見到

他跟我約在戶政..於是就完成了離婚手續

回家之後越看越不對..才發現證人部分是他自己私刻印章和自己偷簽名

到月初打電話跟他講..他有承認..隔天他卻傳訊跟我說

他有詢問律師..只要證人答應..印章簽名他自己私自完成就可以

這樣就算離婚完成..想請問這樣算偽造文書嗎..是否可以訴請離婚無效

還是可以要求精神賠償...

沈恆 (沈律師) 101-07-18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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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證人沒有親眼看到或是聽到你們有離婚的真意(不見得離婚登記的時候要在場,但至少要看到或聽到你們有離婚的意思),這樣就有機會訴請確認離婚無效。

大窟 101-07-18 14:47

早年家裡房屋重建時,我媽要求我們負擔一樓的建造費用但,名字登記登記為2個弟弟的名字,(用途為公用的處所因順應母意只有從之),現因最小的弟弟強勢占用甚,至要將一樓成為其自己的營業場所,因母親較溺愛他故,無表示反對!我有何方法可以將我當初所支付的費用取回,或者能主張我的權利(因我們不能再使用一樓,且曾吵得很兇),請各位律師能提供一些意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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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窟 101-07-19 16:14

 許律師     您好!謝謝您的回答,以下針對我未表達清楚之處,再做說明,還煩請許律師繼續給我意見。
       房屋重建時是在76.7年間,當時我正在服役,兩個小弟分就讀國中與國小,可能是因為此等原因,我媽才會要求我要負擔3/1的費用,當房屋建好時,原本用途是大家停車聚會的地方,後因兩個弟弟皆已服役回來,因此將一樓裝潢成住家,供他們居住,後因陸續成家,因妯娌之間相處並不融洽,故最小的弟弟選擇外面自行購屋,一樓就完全給大弟居住了,期間也無任何契約費用產生,而大家也一如往常的使用一樓,沒有任何糾紛發生。
       直至約4年前,小弟覺得他的權益受損,回來與大弟爭取一樓的居住權,過程很不平和,但總算落幕,小弟順利回來居住,但噩夢從此開始,原本是大家聚會及年節祭拜的地方,不准我進入,原本可停機車的地方不准我停車(因為在他要回來爭取一樓的時候,我說了公道話,沒有完全挺他,但 之前我待他不薄,房屋免費給他居住使用,工廠結束,所有的工具全部給他),他在一次與朋友喝完酒回家後,在樓下咆哮,與之理論,竟偕同外人對我夫妻拳腳相向。此等行徑,令人心寒,而此過程發生時我母親全程在旁,但她並無責備我小弟,也許您會認為做母親的哪有不公平的道理,但事實就是如此,當初房屋建好,為分樓層的公平性,因此她建議以抽籤方式最為公平,而我與另2位兄長也同意,但抽完籤後,我抽中二樓,而二哥抽中四樓,因他不喜歡每天回來要爬四樓那麼高,故與我商量樓層調換,但我拒絕了,最後他一直煩我媽,而我媽從小就比較疼他,最後的結果,我變成以後都要爬四樓了,只因她的一句話,甚至後來一樓後段違建加蓋,我們也要出錢,直至今天我們連利用到的機會都不曾有過,而二哥卻從頭享受了大家辛勞血汗錢,我媽也從未說過甚麼,諸如此類不勝枚舉,所以今天她做的不公平,也就不足為奇了。
       訴說繁多,只是要強調我不願再做一個傻瓜,我要爭取我的權益,就算必須對簿公堂,亦不足懼,若法律上能讓我爭取到我遭漠視的權益,就算要花再多錢,我也要與其一搏。
       冗長的敘述,叨擾許律師您寶貴時間,尚祈見諒,殷盼許律師能多費心,能助我一臂之力!謝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1-07-19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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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惠 101-07-18 14:02
律師你好,請問你贈與稅的問題? 爸爸轉帳給我300萬元,並不知道會有贈與稅課稅問題,知道後,三天內我又匯回100萬元給爸爸. 請問你:明年國稅局查到會課到稅嗎?還是說存簿內的來回轉帳,可以證明只有給我200萬元. 我該怎麼處理呢?
資金流向是一件事 如果確實有 也不需要否認這樣行為 重點應該是如何說明資金的用途並非贈與
徐小熊 101-07-18 00:37

親愛的律師及各位,您好

從15年前我阿公過世之後,有一塊土地是爸爸(以下簡稱A)和叔叔(以下簡稱B)共同持有,但這塊土地早在25年前爸爸就在此蓋工廠。

目前遇到一個問題,就是AB土地共同持有(AB各1/2),地上建築物皆為A的且為出租狀態,B為何可以要求分租金呢?  地上建築物B未出過任何一毛錢。

 

B若於事後打官司要求付土地租金,請問A不付的勝算有多大呢?

另外,如果A預將持有的1/2土地設定抵押權或是去申請貸款,是不是不須經過B同意呢?

謝謝

 1.當然如果租建築物  因他沒有所有權  不得請求分享租金

    不過建築物本身使用土地的權源可能有問題

    如果你們不願意付一半給他

    也許他會依土地所有權人訴請拆屋還地

 2.土地共有人出賣自己應有部分

    不需要得到任何人同意

    你們只是有優先承購權而已

胖小熊 101-07-18 09:27

如時間點追朔到阿公時代就有地上物,這樣B也可以請求拆屋還地嗎?

另外,因土地共有持有,尚未分割持有哪些部分,B依然可以請求拆屋還地嗎?

 

如果上述條件變為

A過世後,由CD兩兄弟繼承,所以變成BCD共同持有,B有1/2,C有1/4,D有1/4

此時B的權力是否會變大呢?

還是情況(問題)依舊沒有改變?

 

另外,民法第八百十九條第二項規定:「共有物之處分、變更及設定負擔,應得共有人全體之同意」,處分是否有包含買賣或捐贈呢? 如有包含為何B可就其持有部分進行買賣?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1-07-18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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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小熊 101-07-18 11:39

感謝各位律師的回覆

讓我得以了解處份『應有部份』與『共有部份』是有所不同

若是向B購買土地時,是否可於契約中註明若B方土地設定抵押權貸款,將由B自行承擔解決。

 

另外,時效取得地上權登記後,若要登記地上權,是不是要由土地持有人(B有1/2.C有1/4.D有1/4)過半數or持有過半同意才能登記呢?

 

非常感謝各位律師的協助~謝謝

 

阿明 101-07-18 00:26

我現在所居住的是電梯大廈,
一樓僅有前門及後門二個出入口。
日前,現任的管委會主委,
未經所有住戶的同意,
便以擔心宵小入侵偷竊為由,
擅自公告並將一樓的後門上鎖,
禁止所有住戶進出。
但是我擔心的是,
萬一大樓一樓前門發生火警出不去,
後門又被主委鎖上的話,
那豈不是求生無門,只能等死?
在此要請教熟悉相關法律律師大大們一個問題,
就是現任的管委會主委這樣的作法,
是否已經有違反消防或公寓大廈自治條例相關法規了呢?
如果住戶覺得一樓後門上鎖不妥,
是不是可以通知消防局檢舉主委的行為或直接上法院控告他?
還是有其他更好的變通作法呢?
謝謝!

ㄚ廷 101-07-17 21:52

律師您好 ! 我想要詢問有關於車禍案件事後和解賠償問題 ! 我發生車禍在晚上 ! 我要過馬路 ! 被一台紅燈汽車撞 ! 背部及身上多處擦傷挫傷 ! 住院5天 ! 當事者及他的配偶有來看我 ! 說要私下和解 ! 他說會賠我車子修車的費用 ! 我們打算在下禮拜和解 ! 在和解時我該提出什麼文件或證明 ? 我可以要求什麼賠償 ? 因為對方是父母認識 ! 所以比較客氣 ! 可是已經影響到我打工及精神上的損失 ! 我想要問 在和解時我必須在場 ? 如果我不在場算不算和解成功 ? 我已經年滿18歲有機車駕照 ! 我可以在和解時提出什麼條件 ? 現在是怕我家人他們會另外找時間和解不跟我說會影響到我的權益 ! 如果這樣我該怎麼辦 ? 謝謝律師拜託了 ... !

您好,

     1.和解的內容是屬於民事,所以您需要有法定代理人陪同,簽立的和解書才有完全的效力。

     2.相關文件包含車輛維修費用、住院支出醫療費用,打工及精神損害上相關文件。但既然是談和解,就很難可以全數受償,但仍得以此為基礎去談。

     3.雖然您尚未滿20歲,但家人未得您的同意,擅自簽立和解書,其效力仍有問題。

 (1)您可以提出驗傷單、醫療費用單據、車子維修費用單據,並要求賠償上述支出、因傷而無法工作之損失以及精神慰撫金。

(2) 由於和解契約的當事人是您和肇事者,原則上是由您和肇事者簽訂和解契約。但如果您未滿20歲或是請其他人代理簽約,縱使您不在場仍然可以由他人代理和解契約。至於在場不在場並非關鍵,主要是依據契約上的簽名蓋章作為契約成立與否之認定。

(3) 因為您未滿20歲,最好和法定代理人一起出席,而商量要如何訂和解契約的內容,但您還是可以堅持您要的金額,因為法定代理人雖有權利直接替未成年人簽訂和解契約,但是還是要尊重未成年人的想法,為未成年子女為最佳考量的。

(參照民法第12、18、184、191之2、193、195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Maggie 101-07-17 16:36
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我男友做他姐姐的房子證人 但他姐姐房子被拍賣還欠100萬 男友必須每月被銀行扣款現在還在扣款2月發生的事情 真的很辛苦 請問要如何跟他姐要回100萬 謝謝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債務最後負責人仍是他姐姐,因此您男友應蒐集好扣款單據,以便日後向他姐姐追討,但本件會追到您男友身上,也應該代表他姐姐身上已無財產,所以日後是否能追討回來,恐怕是有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otto 101-07-17 15:10

請教大律師~

我父親於民國94年8月亡故,其身後所遺留的小吃店其經營權是否可以算是遺產的一部分?那其身故後這將近7年的經營所得繼承人可否要求分配?如果繼承人的一方因地利之便占有營業~可否依侵占提告?

 1.有財產價值的東西都可以列入遺產分配  包括公司或商業經營

 2.至於以所繼承遺產而賺取利益是否是遺產  可能會有不同意見

    不過縱使是遺產也應非全部都列入遺產分配

    畢竟還是實際營業繼承人有所貢獻

 3.佔有的東西易持有為所有 就是侵占

   至於本件是否構成侵占還是要看實際情形認定

otto 101-07-17 17:52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有財產價值的東西都可以列入遺產分配  包括公司或商業經營

... (恕刪)

謝謝張大律師的回覆;能否再請教:如果想要把小吃店(因我父親在時並沒有申請營登)的經營權納為遺產的一部分~小弟需要做何舉證?因為本來小弟不願爭取這一塊~但是由於遺產繼承分配問題被耍弄了一年多(對方律師的指導)使得協議出現僵局,甚至對我完全不理不采~使得小弟不知該進行下一步!

 

無心 101-07-17 13:02
事情經過:
某日上某聊天室時.看到某暱稱為及時通帳號(一串數字+英文)
看到該帳號公開喊著:加我.加我.(談話內容並無其他性暗示用語)
我一時好奇.就加他及時通.並且在及時通內問對方住哪幾歲等等.
對方就在及時通回應我(內容大約是價格.服務.地點.電話.規定之類的)
我就打電話去.問好地點.依時前往.對方已滿20歲.我也滿20歲以上.

提問1.
我們在聊天室公開聊天.內容不涉及情色及性暗示.
但是在及時通1對1的情況下.我們的確有聊到性暗示及情色的言論.
如此.是否有觸法?(我們的及時通帳號也都很正常.都是一串數字+英文)

前往之後.到達某飯店.致電給對方問房號.前往該房號見面.
問了服務跟價格.因為身上沒零頭.先給對方1張.就說要去換錢
立即離開該房間(此時我們確實沒麼都沒做).然後在櫃檯換錢時.
一群警方圍住.說要盤查.並要求我要做筆錄證人之類云云.

提問2.
以上事實.請問是否有觸犯何種法律.以及罰則?

警方盤查完.改盤查對方在飯店住宿的房間.
並查獲了一些警方認為要當證據的物品
(當然我們什麼都沒做.證據內沒有我們使用的物品)
然後要求我以證人的身分.跟他們回局裡作偵訊筆錄


提問3.
此種情況.可否拒絕警方去做筆錄?

偵訊開始.由於是證人身分.也沒宣讀我有請律師的權利云云.
一開始偵訊還很正常.我據實已告.後來開始誘導式訊問.
例如一開始打電話給對方.警方就要強調由於是想交易.而打電話給對方.
去見面.也強調要交易而去見面.內心的想法.也要寫在筆錄上?
不照他們想要的說詞寫.還會引用偽證罪.或者浪費司法資源云云.
反正意思就是不配合.就罪名更重.我心想.反正沒做.
就照他們的意思完成筆錄.然後跟著對方的偵訊筆錄.
一同依照違反兒少法.函送.

提問4.
聽說有很多判例.證人被告.那我的筆錄不就很不利於自己.
可否要求推翻.重做?我承認我有以上事實.
但是經過誘導式訊問出來的筆錄.犯意由不確定.變成很確定.
也從單純想看看對方是何模樣.再做決定.
也變成無論對方是男是女.我都打算交易了.
說不定我換錢之後.給他一些錢.當作約見費就走了.
因為犯行也沒發生.

提問5.
根據以上情況.我有可能證人被告嗎?

提問6
我所觸犯的法律.罰則.以及可能被判的刑責如何?
(我沒前科.家境僅勉強維持.請不起律師)

後記
我承認有此想法.是很不該.也很後悔.
但是就算是犯人被告也該擁有自身的權利.
不論上誰.被如此用不光明正大的方法.完成不利於自己的筆錄
都會心有不甘吧.也希望大家都能夠奉公守法.
謝謝~
阿明 105-02-16 01:42
回覆 無心 的發言內容:
事情經過:
某日上某聊天室時.看到某暱稱為及時通
阿明 105-02-16 01:42
回覆 阿明 的發言內容:
回覆 無心 的發言內容:
事情 ... (恕刪)

想請問大大後來呢.....可覂分享一下.....我們的狀況很像......感謝分享

喬喬 101-07-17 11:06
律師您好 請問: 我到幼稚園應徵,在談訪談後簽了合約,並在聘僱合約生效前,我提出了解約 並打電話告知跟我簽約負責人,請問這樣需要負擔違約金嗎? 另外,負責人說要跟勞工僱問瞭解契約狀況,我該怎麼做呢?
這要看您與園方簽訂的合約有無違約條款 如有 其內容為何 才能進一步處理
喬喬 101-07-17 11:04
律師您好 請問: 我到幼稚園應徵,在談訪談後簽了合約,並在聘僱合約生效前,我提出了解約 並打電話告知跟我簽約負責人,請問這樣需要負擔違約金嗎? 另外,負責人說要跟勞工僱問瞭解契約狀況,我該怎麼做呢?
一、合約除非另有約定生效時間,否則一經簽立即已生效。二、除非合約另有約定你有片面解除權,否則需雙方合意解約才算數。三、現在只能等對方提告,再抗辯對方並未受有損害,其所請求之違約金是否合理。
喬喬 101-07-17 10:55

律師您好

請問:
我到幼稚園應徵,在談訪談後簽了合約,並在聘僱合約生效前,我提出了解約

並打電話告知跟我簽約負責人,請問這樣需要負擔違約金嗎?

另外,負責人說要跟勞工僱問瞭解契約狀況,我該怎麼做呢?

林智群 (klaw) 101-07-17 17:45

這樣的問題太籠統,可否解約,解約是否必需支付違約金,都需要看你跟對方簽訂的契約而定,在沒有看到契約內容之前,很難給你正確的建議

如果契約當事人已約定債務人於債務不履行時應支付違約金,這時才需支付。但如果聘僱契約內沒有約定違約金條款,您則是不必支付違約金的。至於在簽約後到職前終止契約,縱使您未履行聘僱契約,因為通常對方可以立刻再招募人員,原則上對於幼稚園是沒有多少損害的,因此對方基本上不能向您請求損害賠償,即使有損害,也須由對方舉證。負責人要瞭解契約狀況的話,您可以委婉的表示因為個人因素而無法配合,所以才終止聘僱契約

(參照民法第25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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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小華 101-07-17 00:16
律師您好 我阿公於去年七月過世,因我爸是贅婿,所以我們是阿公的直系卑親孫女嗎? 又因為我媽跟阿姨都拋棄繼承, 那我們家姊妹和弟弟四人和阿姨家的哥表弟是下一順位繼承人嗎? 是跟奶奶一起均分阿公的遺產嗎?要如何辦理?很疑惑??謝謝解答
1.現在沒有區別招贅或嫁娶婚 法律地位都相同 2.如果爺爺死亡 母親這一輩軍拋棄繼承 就輪到你們這輩繼承 而配偶即奶奶也是當然繼承人 與你們一起繼承
Maggie 101-07-16 23:56
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我男友做他姐姐的房子證人 但他姐姐房子被拍賣還欠100萬 男友必須每月被銀行扣款 真的很辛苦 請問要如何跟他姐要回100萬 謝謝律師
林祺祥 (林律師) 101-07-17 16:33
Maggie: 聽妳的陳述,妳男友是擔任他姊姊房屋貸款的保證人?如果是這樣他姊姊房子被拍賣後不足清償銀行的100萬元如果從妳男友銀行存款中強制扣款,是屬於 代償的性質,在他清償的限度內,可以依民法第749條規定承受銀行對他姊姊的債權,另外轉向他姊姊請求清償!如果我回答的與妳問的問題有所出入,請再與我連絡,我會進一步為妳做分析!  林律師 敬啟 請問要如何跟他姐要回100萬 謝謝律師
Maggie 101-07-16 23:46
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我男友當他姐姐的房子保人 但他姐姐欠很多錢房子被法院拍賣還欠100萬 倒致我男友要替他姐還錢 每個月要被公司扣款 真的很辛苦也沒賺很多 要整樣才能跟他姐要回100萬 請問要如何解決這事情
如果保證人債權清償了 依法承受債權人之債權 可以向姊姊聲請支付命令或直接起訴請求償
fifi 101-07-16 20:39
律師您好 我想要詢問關於離職競業禁止事宜 我們公司最近有位員工即將離職離職後的上班地點屬性與我們公司非常接近 深怕公司機密與客戶資料已經被竊取 請問我們該如何訂定離職契約書來保障公司權利呢? 感謝你
1.競業禁止條款公司都可以規定 不過主要是條款效力如何的問題 2.如果不是屬於特種技術或有營業機密 似乎要正當化競業禁止條款比較困難 另外就是你要約訂競業禁止 你是否提供員工什麼福利 都是考量條款是否有效或公平的要素
yuiyui 101-07-16 13:17

想要請問律師,如果要孩子名義向母親提起告訴,請求撫養費,該如何處理......

      我的情況是這樣,前夫想要申請低收入戶,所以要走法律程序,要我庭外和解,

不管出不出庭,他就要那張法律證明,想要知道,法律程序是如何進行的........

我自己也撫養一個小孩,這樣的話,我也可以已小孩名義向提起告訴,要求撫養

............因為我現在待業中,不出庭也聽說對自己不利,可是工作又不能請假,

有什麼好建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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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han 101-07-16 11:10

如題求救~~
我之前上班的公司有發給我一張公司的商務卡,可以在出差,採購,加油等公務上的支出使用,後來我離職沒做了..不久之後公司也可能有財務狀況,導致卡費未繳!
銀行就告知我必須繳清我刷的卡費,我已經告知那是公司的問題請去找公司,我已經沒做了,況且那是公司申辦的商務卡本來就是要公司負責清償,怎麼會要員工清償呢?後來沒多久就收到我其他家銀行強制停卡通知,說我有卡費未處理的問題,把我直接停卡,現在要申辦新卡也沒辦法了!
請問一下相關的律師專家,我的問題要如何去申訴?要去告銀行嗎?...我該怎麼辦???
1.當初公司辦商務卡時,我應該沒有簽連帶保證書,所以我是不是應該不用負連帶清償,還是有使用公司的商務卡就要負連帶責任?這樣誰敢用公司的商務卡啊!!!!
2.我的聯徵中心紀錄已經註記(強制停卡,卡費未繳,然後公司統編:xxx),是不是沒辦法取消掉了?
3.這銀行是不是"吃人夠夠",我可以尋求法律途徑或是其他辦法申訴嗎??

4.銀行也沒有任何的催繳單,就只打電話一直催繳,不過我都不理他,當然也不可能去繳那一筆卡費!

(1)依照企業商務卡約定條款,銀行商務卡是針對公司發行供其指定員工商務使用的信用卡,持卡人可持卡消費消費帳款原則上則由公司負全部清償責任,除非您是連帶保證人或是公司負責人,才要負清償責任

(2) 如果聯徵中心的信用資料有誤,您可以向辦商務卡的銀行反映,請銀行向聯徵中心通知改正;或者您也可以用書面的方式,並提出足以說明的證據,直接向聯徵中心反映,聯徵中心會把您的資料轉交給銀行,如果查明屬實,便會更正資料。

(3) 但是銀行為何會要求您負商務卡清償費用,其實詳細情形還是要參照該銀行的企業商務卡約定條款以及連帶保證契約而論。如果當初跟公司約定確實得向使用人請求款項時,您就會變成先要清償銀行債務,然後再向前公司索賠。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Ethan 101-07-17 15:13
回覆 廖修譽律師 的發言內容:

(1)依照企業商務卡約定條款,銀行商務卡是針對公司發行供其指定員工商務使用的信用卡,持卡人可持 ... (恕刪)

1.我不是公司負責人及連帶保證人,但負責人是我父親,這樣銀行就認定我要負連帶之責嗎?我也只是上班領薪水而已!

2.根據銀行之前的說法好像是要我繳交我所刷卡的金額,如果不繳就像現在的情形一樣,我的聯徵紀錄就出現強制停卡情形,如果當初有約定持卡人須負連帶清償的話,為何銀行只要我繳我所刷的部分?另外銀行為何沒透過法院來強制執行?只打電會催繳和聯徵註記?這是不是代表銀行沒辦法依法強制執行只有催繳和在我的聯徵紀錄上註記一筆!

3.如果要向聯徵中心提出書面說明要準備哪些資料來說明?

煩請廖律師提供寶貴意見,謝謝!

椰子 101-07-15 21:20

請問一下律師~

今年一月份因在易物網刊登"托腹帶"被衛生局的人約談~

確定罰款3萬元~至今未繳任何罰款~前二個星期衛生局又來電說要寄催繳單來~

也沒時間去郵局領~有跟衛生局表明沒錢繳交罰款,他們也讓我可以用分六期繳納~

想請問一下~真的沒錢繳交~名下也沒啥財產~

若真的期限內沒辦法繳這筆三萬元的罰款~會被查封名下財產嗎?? 是針對我個人部份還是連帶家人的財產呢?

進入訴訟程續是意指?????????

年限多長呢?還是除非繳交這筆錢否則名下都不能有財產到永久嗎?

感繳不盡

 

 

蒼之痕 101-07-15 09:57

本人父親與友人聚會後乘坐計程車回工務所,途中行經十字路口,遭一自小客車由左後方之側面強烈撞擊,造成計程車司機及本人父親重傷,事後對方僅來醫院探視一次,且態度極為不佳,僅說一句:找我保險公司,毫無悔意(以上為大致情形)
根據事故鑑定報告指出,計程車是在主要幹道上(三線道不含機車道),閃黃燈,而賓士(對方自小客車)是位於支線且雙閃紅燈,闖越三線道及中央分隔島後,衝撞計程車,計程車遭強烈撞擊,偏離一車道後失控衝撞中央分隔島,計程車司機肋骨斷三根且插進心臟,雙腳骨折韌帶斷裂,本人父親右手肱骨及肱關節粉碎開放性骨折,雙腳及臉部有撕裂傷,眼鏡碎裂,右眼球也有外傷
問題
一'根據事故鑑定報告,對方根本沒踩煞車,直接衝撞計程車,且事後態度惡劣,毫無悔意,所以能否除傷害罪外,也以殺人未遂提告?
二'因賓士車之駕駛非車主,且為十九歲之女性,十九歲為民法上限制行為能力之人,所以民事部分能否向其監護人和賓士車主及計程車司機請求連帶賠償?
三'能否提供民事刑事對於此案件的相關法條?我們打算自擬狀紙
希望各位律師大人們能不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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蒼之痕 101-07-15 20:14

不好意思~麻煩能引述一些民法刑法裡的具體條文嗎?

小由 101-07-15 03:03

我男友他們公司的那些發起人顧問捲款逃了~他們從一開始就為了詐騙而成立這間投資顧問公司(投資股票的)~現在有別人的律師說他們這些受害業務員也有可能被定罪~因為他們違反證交法~沒證照不能拉客戶投資~但我看證交法並沒規定要有證照才能拉客戶~不然會被定罪之類的條文~而且"投資投顧業務員"的證照~明明就要做滿一年的業務才能考~那很多人理所當然沒證照阿~他們這樣講不是很矛盾?拜託幫幫我男友他們~大家現在都很擔心~請給我們正確答案~大家都是受害者為什麼還要被定罪?應該是那律師搞錯了吧?謝謝答覆!

沈恆 (沈律師) 101-07-15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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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由 101-07-15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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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1-07-15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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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由 101-07-15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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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尼 101-07-15 00:19

目前整個交通車禍事故進入提交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訴狀中

想請問,之前有向法扶會的律師請教,律師是說我們可以提出醫院開的勞動力減損證明

也向林口長庚醫院做詢問,院方是表示說他們只接受由法院發函的方式做檢測

那我想請問我要如何向法院提出申請 ? 在什麼時間點 ? 用什麼樣的方式或文件提出 ?

我是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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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在附帶民事程序中,直接以書狀或開庭時以口頭聲請法院函詢長庚醫院即可,只是要講清楚要函詢甚麼,要證明甚麼東西(勞動力減損)。

george 101-07-13 20:12

專業的律師們好

我家住台北,上週末7/8接到台中大甲分局通知書,(文件日期7/2)

案由:刑事案件(詐欺案)

我本人不再台灣,我爸爸代我到我家所屬的派出所簽收,

Q1.兩份文件資料不同,身分證跟生日有其中一張是錯的

Q2.通知書沒有任何編號

Q3.通知到案說明時間安排在兩周後7/20晚間6~8點

Q4.台中的區碼應該是04,可是上面卻寫(042)6876588

Q5.我打電話詢問負責之偵查佐 :告知他我人在國外讀書,有文件證明是否可以延後,他卻說不用來了,他已經將本案移交了,叫我等法院通知!

這份詐欺案我詢問內容,是關於我名下手機號碼正在作為詐欺使用

以上重重疑點,雖然Q1.Q2.Q4很可能是警員疏忽所造成的,

但是

Q3,這個時間點正常嗎?會有晚上在偵訊的?

Q5.明明文件寫7/20,怎麼會已經移交了?

本案我查過很多資料,該手機號碼的申請是因為我兩年前被打工詐騙所申請的,有相關文件可以證明,反詐騙電話的諮詢不知道如何證明

請問我到分局做案說明,我可以錄音嗎?

請問專業的律師可以幫我解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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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1.警局通知書一般會同時發生這麼多小錯誤算是比較少發生的,但是如果已經去電確認有這件案子的話應該就比較沒有詐騙疑慮。

       2.原則上夜間詢問是需要得到當事人也就是您的同意,但既然本案已移交地檢署那就靜候地檢署的通知,同時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mlshih 101-07-13 18:00

律師您好!如題,妻已離家近三個月,且之前還曾離家近一個禮拜,期間我都會簡訊跟EMAIL詢問她是否願意回來,但都沒有正面的答覆,因此想請教律師若走上"離婚"這階段,則她是否滿足"惡意遺棄家庭"?又,我已無意復合,且三歲女兒在母親離家期間亦無思戀母親的傾向,因她都是我跟奶奶及其他家庭成員在帶(家族企業),所以想從離婚的角度來進行後續,惠請賜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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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僅有短短三個月 實務應該不可能構成惡意遺棄 不過你是可以提起離婚訴訟並請求履行同居 也許對方到時候會同意調解離婚和解離婚 2. 不過要注意 如果到時候離婚部分敗訴 將來可能無法提出同一訴訟

林祺祥 (林律師) 101-07-14 14:22

明利:

你的妻子離家近三個月能否訴請履行同居義務,首先要看她有無不與你同居之正當事由,如無不同居之正當事由才能訴請履行同居義務!另外,訴請履行同居義務獲法院勝訴判決確定之後,如你妻子仍不回家,可進一步正式提起離婚訴訟,通常這種情況下法院都會判准離婚

律師 敬啟

mlshih 101-07-14 22:44

非常感謝各位律師們的幫忙!!另有關"履行同居義務"此項,要是她離開某一段時間後又突然回家,然後周而復始達到離家不滿一定期間的要件,則如此我該如何?現在最大問題就在於就算告她不履行同居義務,但她若偶爾回家一次的話這樣我不就永遠提不了訴訟?又因此孩子也會承受極大的痛苦,我實在很想有一個快刀斬亂麻的方法來結束這段婚姻,並且是在可以保有監護權的前提下,我到底該怎麼辦........><

林祺祥 (林律師) 101-07-15 00:58

明利:

所謂”履行同居義務”並非偶而返家就算數,而是須出於”夫妻共同生活”之意思而居住在一起才算是.所以,除非有不履行同居之正當事由(例如因不得已須在外地工作),如你所述,僅偶而返家並不能算已盡”履行同居義務”!另外,如你太太偶而返家的目的是在規避”惡意遺棄他方”或”不履行同居義務” 之要件,可按實際情形另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以夫妻間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訴請法院裁判離婚,由審理的法官來斟酌你們的婚姻是否已達不能維持婚姻之程度,如果是的話,相信法官還是會判准你們離婚的,不會因此就沒有辦法救濟的!

律師 敬啟

mlshih 101-07-20 18:03

先謝謝各位律師的解答,另行請教是否可略過"履行同居義務"這項直接進入離婚訴訟程序呢?

劉家欣 101-07-13 17:41
律師妳好:我收到一封催繳費用存證信函,如果把費用較清了,我需要跟堆方要求一些證明嗎?? 因為我怕存證信函法律效力,對未來會有影響!!也怕它之後又說我沒給他這筆費用.... 收到存證信函這樣信用會受損嗎??
1.存證信函只有存證表示或通知的效力 2.對方以存證信函跟你請求金錢 確實會發生有通知你支付金錢的意思 不過效力也僅止於此 對方如果要你還款 除非你自願給付 否則仍須透過支付命令或起訴請求才可以
jing yi 101-07-13 16:56
律師您好: 6月19日時,接到一通+002xxxxx的電話,當時並不曉得那是詐騙電話。 對方告訴我說我在4月30日購買了某樣東西且設定分期付款,若不敢快解除就會被扣款… 且因為他說的東西我確實有購買過(商品是超商取貨付款)但是因為我沒有時間所以領件的期限過了之後就被超商退回,也就是說我並沒有拿到這樣商品更沒有付錢。 之後對方要我給有往來銀行客服中心的電話,不久之後有真的有自稱是那間銀行的客服打電話來並說自己姓楊。 然後對方告訴我叫我先去任何一個ATM前面做餘額查詢並列印交易明細的動作,之後對方說要幫我解除分期付款,我在心慌的情形下照著對方的指示操作,對方後來告訴我說我轉帳不成功且已被鎖卡,他說要幫我做密碼重設的動作並給我一個地址要我將金融卡寄送到指定地址,又詢問我金融卡密碼說是為了方便做密碼重設,我也信任的給他了。 之後對方還打電話跟我保證三至五個工作天就會將金融卡還我,直到6月25號我查帳時才發現自己被騙了三萬一千多塊,戶頭裡的錢都騙光了才知道自己被列為警示帳戶且也成了對方的人頭戶。 去報案時警察說我的戶頭裡已經有兩個受害者報案,做完筆錄後直接以詐欺罪的共犯移送。我在做筆錄時有將當時的每一筆ATM操作明細、金融卡寄送的宅配單及+002xxxxx那支電話留給警方!! 我19歲,沒有任何前科,請問我該做些什麼準備或證據證明自己不是共犯? 我已於7/12日作過第二次筆錄,目前就等開庭 偵察佐警官說我有可能要賠給其他受害人 但是我自己也是被害人!!!而且我完全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騙的!!!
1.涉及幫助詐欺罪 2.不過看起來確實是沒有幫助詐欺的故意 所以重點就是怎麼舉證證明自己所講的事實是真實的 3.至少需要提供 通聯記錄 當初購物的資料 寄信是否有掛號

您可以主張自己不認識對方,帳戶之所以被用來進行詐騙犯罪也是因為對方詐騙金錢轉帳以及金融卡密碼的緣故,並以6月19日的ATM轉帳資料、通聯紀錄和宅配單當作沒有參與犯罪的證據。基本上如果有提出上開資料,而且可以證明自己沒有參與犯罪的話,就不要受檢方影響而輕易認罪。

(參照刑法第33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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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主張自己不認識對方,帳戶之所以被用來進行詐騙犯罪也是因為對方詐騙金錢轉帳以及金融卡密碼的緣故,並以6月19日的ATM轉帳資料、通聯紀錄和宅配單當作沒有參與犯罪的證據。基本上如果有提出上開資料,而且可以證明自己沒有參與犯罪的話,就不要受檢方影響而輕易認罪。

(參照刑法第33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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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phMa 101-07-13 08:53

各位專業律師們好

本人我日前遭酒駕汽車撞上

日前已經簽署和解

何解內容是

甲方為對方
乙方為我方
 

一、 甲方願支付乙方新台幣兩萬四千元整。(全部損失不包含機車修理費)

二、 乙方機車修理已由甲方維修後於101年7月6日歸還乙方。

三、 甲乙雙方均拋棄對對方本次車禍之其餘民事請求,乙方並不再追究甲方之刑事責任(過失傷害罪)。

四、 強制責任險由乙方自行檢附醫療單據向甲方所投保之保險公司申辦理強制賠償事宜。

五、 並於101年07月12日  時  分  地點:

簽此和解書作為和解依據,甲方並當場以第一條和解內容內所敘述之賠償金額,現金現場交付給乙方。




現在問題是第一點
對方事後要求我將所有維修後的發票和屍體交給對方
實際上在我個人定義的第一點是包含所有財損和精神損失還有無法工作之損失
但對方願意以第一點價格作為和解
那對方現在要我給他維修發票
我有必要履行這項要求嗎?
和解內容內並無提到此點要求此點

*如果需履行要求的前提下未履行

  會有甚麼相關罪名會成立嗎? 例如詐欺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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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為第一點中已經明確訂立給付金額,而且也沒有約定您要提供任何單據,所以您原則上不需要給付維修機車的發票和殘存物,因為和解契約屬於當事人互相讓步,以終止爭執或防止爭執發生的契約。既然雙方在契約中並未約定您應該給付維修機車的發票和殘存物,對方是無理由主張的,而且雙方既已約定賠償數額,雙方不得就真正的損失數額再作爭執或主張。

(2)如果未履行和解契約的義務,除非對方在簽定和解契約時就有詐騙故意,施用詐術訂立契約,否則原則上是不會成立詐欺罪的。不過一方違反履行義務時,他方可以依和解契約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違約方按照和解契約給付。

(參照民法第736、737條;刑法第33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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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7-13 00:08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 我今天到了 調解室去 和兩位相對人進行損害賠償調解 但是其中有一位未到 所以我只和其中一位達成和解 但是 調解委員要握回來後寫一份(不知叫什麼)文件 寄給法院 說 我有意賠償和解但是 是他沒來 請問 這文件正確名稱是?? 我該寄到法院給誰?? 謝謝!

蕭蒼澤 ( 蕭律師) 101-07-13 08:44
回覆 曄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 我今天到了 調解室去 和兩位相對人進行損害賠償調解 但是其中有一位未到 ... (恕刪)

 叫作陳報狀

如果是民事事件

就叫民事陳報狀

寄給法院收

但要在信封上註明股別與案號

這樣法院收發室就會轉給該股承辦的書記官

謝謝

jojo 101-07-12 18:34

去年五月份樓上搬來新住戶,在他們搬進之前整個室內隔間及地板都全部打掉整理,從他們搬進後,我們家的天花板不斷的傳來赤腳走路的重重的腳步聲,傢俱翻倒的聲音,用力重踱地板的聲音,他們家中並沒有小孩,是大人發出的聲音,整天天花板都?到他們走來走去的聲音,起初跟他們反應還很客氣說會改進,現在已經越來越皮了,連管委會去反應,還辨稱他們都很安靜,打110報警,警察來了也不想管,我們這幾個月來都有錄音存證,可是想用手機錄影卻無法錄到走路的那種低音頻,而且重摔傢俱和重踱的聲音也都不具持續性,雖然不是非常大的噪音,但是整天有人在頭上走來走去發出的低音頻,不時還要承受傢俱翻倒的巨響,我和先生二人都快精神崩潰了,所以我們想要走法律途徑,想要告他們因為自行打掉地板及隔間,才破壞原有的房屋結構,要他們重新做好樓地板的隔音,這樣的官司不知是否可行,勝訴的機會高嗎?另外要告噪音問題一定是要夜間發出的噪音而且還要有持續性才能告嗎?請問各位大大,我要如何搜證,將來在法庭上才是最有力的證據?請問這樣的官司要找律師費用大約要多少呢?謝謝!!

再請教各位律師,我有在深夜打110報警來處理樓上噪音的問題,在警察到後我打室內電話告訴管理員先請警察到我家,我有錄音存證,但是警察的處理態度卻很鄉愿,直接到樓上告訴他們有人報警說他們很吵,樓上住戶當然是否認,警察也就離開了,下樓時還跟管理員表示我看他們也沒在打牌,很安靜嘛!現在噪音的主管機關是警察局,可是警察大人的這種處理事情的處理態度,下次樓上再吵,我該如何處理,想請教各位律師.謝謝!!

 

 

 

 

 

 

 

 

 

 

 

 

 

 

無法藉由報警或是管委會解決的話,當您蒐集好對方製造噪音影響安寧的「錄音錄影」證據,就可以提出排除侵害以及請求損害賠償民事訴訟,要求對方改善。可以藉由提起訴訟加以排除的噪音,並不僅限於夜間持續性的噪音。又如果因此你們受有憂鬱症或其他如嚴重失眠等心理疾病,記得要前往醫院就診取得診斷證明書,作為請求醫療費用精神慰撫金的依據。

(參照民法第18、184、195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jojo 101-07-13 17:48
回覆 jojo 的發言內容:

去年五月份樓上搬來新住戶,在他們搬進之前整個室內隔間及地板都全部打掉整理,從他們搬進後,我們家 ... (恕刪)

再請教各位律師,我有在深夜打110報警來處理樓上噪音的問題,在警察到後我打室內電話告訴管理員先請警察到我家,我有錄音存證,但是警察的處理態度卻很鄉愿,直接到樓上告訴他們有人報警說他們很吵,樓上住戶當然是否認,警察也就離開了,下樓時還跟管理員表示我看他們也沒在打牌,很安靜嘛!現在噪音的主管機關是警察局,可是警察大人的這種處理事情的處理態度,下次樓上再吵,我該如何處理,想請教各位律師.謝謝!!

小毅 101-07-12 16:39

律師您好:

我是位於師大夜市開店做生意的,我當初租賃一間店面生意很好有賺到錢,於是我擴點了

但資金上不足,所以把第一間店面轉租給下一個承租者  但合約上也是我的名字也就是說

我變成二房東,但是我完全沒有多賺錢,但時間過去半年後。我的房客撐不下去因生意差想要談降租金,但我沒有空間  因為我沒賺他   。但是當初我是為了周轉資金才會放掉這間店  利用我承租者的押金來周轉。所以我沒辦法降租金給他  然而我和大房東是擬1號付租金10萬元,而我的房客是擬10號付租金。我們都是收三個月的押金,我的房客已經遲繳第四個月其中一個月還是用我這邊的押金扣抵一個月,但這個月他還是一樣沒付  然而他付不出來  我也付不出來給我的大房

我的大房同意我,把我的房客可以將租約轉到他那邊  中間就沒有我  但是前提下這個房客要準時繳款  或者開月票給他,我的房客不但不同意還要求降房租,這個月的租金也不繳都12號了  然後一直說要用押金租金   ,但是他信用這麼菜我的大房根本不敢讓他這樣做,但房客又賴著不走

明明已經可以沒有我的事  我沒有賺錢  卻要這樣搞 我已經很負責把大房和房客談攏 但我的房客得了便宜還不賣乖  請問我該怎麼做

我想請問律師

1.大房可以主張不要用押金抵扣租金嗎?(因為大房怕房客突然跑掉)

2.如果合約還沒轉到大房那邊  ,那如果上法院我的責任大嗎 因為畢竟是房客繳不出錢

3.如果房客繳不出錢  可以主張什麼叫他搬走??

4.大房說最爛的方法是他寄存證信函給我,我記存證信函房客。我不想搞成這樣好複雜,請問這樣我會有什麼法律責任呢?

 

詹姆士 101-07-12 13:15

律師您好,

小弟於去年購入一預售屋,目前還在興建中,其履約保證為採〔動產開發信託〕,因經濟因素欲將該屋賣出,且契約中載明〔....本契約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前,如欲將本契約轉讓他人時,必須事先以書面徵求賣方同意,賣方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但幾次與建商溝通,我要委託仲介賣屋(俗稱換約方式),建商說到時你要退訂,因繳款信託,你會拿不回錢等等說詞,希望我先找到買家與其談定於交屋時再將姓名更改為新買家。問題:

1. 〔契約轉讓他人(換約),事先以書面徵求賣方同意〕,其書面內容要如書寫,是寄出存證信?若建商不回復又如何處理?

2.〔賣方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所謂正當理由通常應該為何?

3. 〔換約〕等同〔退訂〕?其法律效力為何?建商說法因信託錢拿不回來,是真的?

4.建商說登記時將姓名更換為新買家,換言之我非第一次登記,那我與新買家是不是要簽訂買賣契約,不是未發生登記前都屬於權利移轉

5. 若我直接與仲介委託,也有買家時,但未有建商書面同意,是否可直接至建商處換約?

謝謝您的回答

ben 102-07-19 01:05
回覆 詹姆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小弟於去年購入一預售屋,目前還在興建中,其履約保證為採〔動產開發 ... (恕刪)

我也想知道這問題的答案結果, 可以公開在此或是mail 給我嗎?

allan 101-07-12 12:49

因為挪用公款,跟公司協商還款因認知金額差距無法達成和解,遭公司告侵占,(公司要求賠償金額為

300萬,但實際上有證據部份約為200萬)請問處理方法有哪幾種?如果和解不成刑期大約會多久,如果和解刑度會減輕多少?

懇請幫忙答覆,如果這案件委任律師費用大概為多少錢? 謝謝!

 

 1.沒有和解  可能會面臨進去坐牢的風險  這應該也是最主要的

    因為沒有和解 法官是有可能判超過六個月

    而這樣將無法易科罰金

 2.委任律師一般一個審級收費應該在5-6萬不等

    不過當然每位律師有自己收費標準

   

王耀星 (Eric) 101-07-12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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