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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先生 104-09-08 20:31

請問如果有人說我吸毒拉k可是我沒有!  

還說你藥頭被抓了你一定有吸毒

我要向警察舉發你等。

我為了自清我去榮總自費花了3000減頭髮驗毒,

結果報告證實了我的清白說我沒有吸食毒品,

也根本沒有他所說的藥頭。

因為件事害我跟我老婆被迫離婚

我手頭上有他當時說這話時的錄音檔和榮總的檢驗報告。

請問一下如果今天我要提告我可以告他什麼東西?

可以要求精神陪償和登報道歉嗎?

麻煩請幫我解答謝謝orz!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刑事部分可提誹謗罪告訴。

2、民事部分可請求對方給付精神損害賠償,至於登報道歉是否可行,要看法官認定。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小玲 103-06-04 15:00

我與已婚男友兩年前結識,生了一個孩子,現在他不認帳,如果驗親子鑑定,有附合能夠告他棄養嗎?還有交往其間他拿卡叫我刷買東西,結果現在繳不出來要告我盜刷,這成立嗎?他的太太要告我防害家庭,還要要求精神陪償,如果這樣我會有什麼刑責!

沈恆 (沈律師) 103-06-04 16:07

您好!在生父合法認領小孩之前,生父與小孩法律上並無親子關係,不會構成棄養;若經親子鑑定確立,您可能被告通姦罪,且應負精神賠償責任;另外,若您能證明對方拿卡叫您刷,就不會成立盜刷。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4 18: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的小孩可請求男友認領之,但有可能涉及通姦罪之犯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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