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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呃 103-08-26 15:51

請問一下律師因為我是因為被監聽,監聽的內容是沒有說到什麼,我被帶去警局做筆錄時警察問說我有沒有幫人家送東西那是我很害怕我說我有警察說這樣是轉讓

最近要開庭了如果要翻供對我會比較有利嗎因為他都沒有搜到東西

1.如果目前不確定檢警掌握的資料 可能還是先朝向無罪方向答辯 2.實務上如果曾經承認過 基本上很難改變說法了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元元 103-08-13 23:31

煩請律師解答:

我弟弟(以下稱當事人)因涉及販賣三級毒品(已成年、早前持有K他命過多獲判緩起訴中,今年九月即可撤銷緩起訴),此次案情律師預估可能被判刑一年六個月。案件起因是警方在沒有任何證據之下,因當事人之友人供出曾販賣K他命,所以警方問訊時,當事人自白坦承曾經有販賣,但事後回想,筆錄上友人指出的期間當事人沒有販賣之情事發生,但委託律師基於警方問訊時當事人已坦承犯案,建議當事人先行認罪。再由委任律師向法官求情,因當事人有修車之一技之長,請當事人提供已於台南就業之工作證明,來向法官證明案發之後當事人有心想改過自新,有意遠離彰化與其涉案朋友,現今已經在台南工作約兩週時間。

請問律師此方法可行的話,還有什麼的方法或證明,可讓法官認同當事人是坦承犯錯並且有心悔過。舉凡捐血紀錄、捐錢紀錄、骨髓捐贈同意書、等等的,可行嗎?有機會將一年六個月刑期轉為社區服務嗎??

另外如果判決不服,在上訴情況會更糟嗎?

那如果在上訴的話,翻供說當時根本沒有販賣,情況會好些嗎?

以上麻煩了,謝謝~~~

 1.已經自白犯罪  基本上縱使翻供 法院也不會採信事後改口的說詞   除非能證明檢警取供程序有瑕疵   2.相關家庭狀況 工作情況  都可以提出證明給法院  當作量刑的參考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4 21: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已被起訴,您應盡速委任律師閱卷,若檢方證據資料不足以證明您有販賣之情形,即使您於警詢、檢訊自白,仍可為無罪答辯,惟如此即喪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自白減刑規定之適用,但若證據不足,仍可一試,二審再承認亦仍有地17條減刑之適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祥傑 103-08-12 21:59

請問一下律師

我朋友因為和一群朋友聚集時,點了兩個傳撥小姐

當下他們有吸食凱它命,他們被抓時有承認吸食,也有驗尿罰錢

但是現在被檢察官起訴轉讓罪,我清楚知道轉讓罪的定義

其他人不說,我朋友[女]是跟她男朋友一起去的

女生當然是不會點傳撥小姐 ,更不會請傳撥小姐吸毒

那為什麼我這女生朋友也被起訴轉讓呢?

被告毒品持有翻供了三次,而檢查管跟法官都做採信

那遇到這情形該怎麼做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2 22: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k屬三級毒品,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8條第3項 規定可知,轉讓第三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您朋友應可主張根本不知有拿給傳播吸食。建議您趕快委請律師為您閱卷,才知道檢方以何種事實起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檢察官和法官是依證據認定事實,因資訊不足無法全盤分析,但推測可能是有不利的證物或證詞證明女生有轉讓行為,建議找專業律師協助閱卷,以釐清不利證據為何,為您朋友做有效的辯護。

祥傑 103-08-12 22:22

因為我朋友是跟她男朋友一起去的

兩人當時還沒結婚

但是有一個人的證詞說她男朋友從[女方]的皮夾裡拿錢出來

但是其他大家人證詞是沒有的

還有想請問您

為何被告毒品持有當事者可以翻供

而三次證詞都不一致而檢察官及法官都採信呢?

諮詢專線是現在也可以打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2 22: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現在可直接來電諮詢0910638932房佑璟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2 22: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八條規定:轉讓第三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若僅有單一指認,或前後供述不一,可爭執證詞之可信度、證明力等,您應盡速委任律師閱卷,並與您朋友討論訴訟策略與辯護方向,準備撰寫準備狀及答辯狀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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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美 103-07-14 10:19

是朋友問題,代為請教專業律師們,內容入下

朋友跟朋友一起正要抽K煙時,被幾個穿便服說是刑警,全部帶回做筆錄驗尿,其中一個人身上有帶小帶子跟電子秤,又被帶回家裡搜,結果沒有毒品,還是小帶子跟電子秤,所以筆錄是吸食K做筆錄,隔天送地院被法警搜身搜到身上帶50幾克K粉,檢察官筆錄時問,承不承認意圖販賣.意圖轉讓持有,朋友全部承認,就已3萬元交保

現在想翻供是全是自己持有,可行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4 16: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檢察官目前似欲起訴您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5條規定: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三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第8規定:轉讓第三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第11條規定: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您已於偵查中自白,若於審判中自白,有第17條規定之適用:犯第四條至第八條、第十條或第十一條之罪,供出毒品來源,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減輕或免除其刑。犯第四條至第八條之罪於偵查及審判中均自白者,減輕其刑。除自白減刑,若又供出上手因而查獲,亦可再減輕之。亦可於起訴後,委任律師閱卷,若檢方證據不充足(如:監聽譯文、證人指述等),亦可於審判翻供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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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4 16: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翻供是否可行,仍應是目前檢方掌握之證據資料而定,若您於偵查中已為自白,於第一審或第二審再為自白,即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規定之適用,故可於第一審先嘗試翻供,第二審再承認亦可。若有供出上手因而查獲之情形,亦可主張減輕其刑之。綜上,翻供是否可行,仍須視檢方之證據是否充足,如監聽譯文或證人指述等內容是否能證明有意圖販賣之情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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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 103-07-09 12:36

我想請問一個問題,在警局做筆錄時不承認罪行(盜版光碟),第一次檢察署出庭時如果翻供承認的話會被起訴嗎?檢察官是否認為我說謊判更重?因為在警局太緊張什麼都說不知道,請問檢察官若問知不知道光碟是盜版的,我應該如何回答比較好?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檢察官的偵查程序應先確認您的訴訟方向,雖然警局如此說法,但在檢察官偵查時仍可以做認罪表示,且偵查不公開,若有律師陪同對您較有幫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伍伊羚 103-06-01 17:46

你好:想請問因未成年的朋友無照而肇事逃逸後,找上一樣是未成年的侄子出來頂罪,現在已經和被害人和解也要進入一審了,但現在我侄子要後悔替人頂罪的話會有什麼後果?當初做筆錄和解都是我侄子這邊,那現在要翻供可被接受嗎?再來是侄子的父母已離婚監護權是父親,但母親也想參與出庭是否可申請?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1 18: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164條規定:藏匿犯人或依法逮捕拘禁之脫逃人或使之隱避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意圖犯前項之罪而頂替者,亦同。關於頂替部分可能成立頂替罪;又雖監護權為父親所有,但母親欲陪同出庭,可表明為其母親身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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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人是十八歲以下?

刑事案件依行為人年齡之不同,而有不同之處理程序,十八歲以上之人涉犯刑事案件是適用刑事訴訟法程序,  而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的少年,如果有觸法行為,是適用有關少年事件處理法之規定。未滿十二歲的兒童,並非少年,但滿七歲以上未滿十二歲之人,有觸犯刑罰法令之行為時,仍可以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五條之一及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由少年法院適用少年保護事件之規定處理。又刑法第164條之頂替罪其最重本刑僅二年以下,故少年法庭會以少年保護事件來處理。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7條
少年法院依調查之結果,認少年觸犯刑罰法律,且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以裁定移送於有管轄權之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一、犯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
二、事件繫屬後已滿二十歲者。
除前項情形外,少年法院依調查之結果,認犯罪情節重大,參酌其品行、性格、經歷等情狀,以受刑事處分為適當者,得以裁定移送於有管轄權之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前二項情形,於少年犯罪時未滿十四歲者,不適用之。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65條
對於少年犯罪之刑事追訴及處罰,以依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二項移送之案件為限。
刑事訴訟法關於自訴之規定,於少年刑事案件不適用之。
本章之規定,於少年犯罪後已滿十八歲者適用之。

刑法第164條
藏匿犯人或依法逮捕拘禁之脫逃人或使之隱避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意圖犯前項之罪而頂替者,亦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建羽 103-05-16 02:12

事發是今年2月底 我先描述一下車禍當時經過

我們開車 對方騎車

當時我們剛起步(20km)經過十字路口(號誌為閃紅燈)

後車輪已過半(做筆錄有說明 警察畫的圖也明顯)

對方車速過快撞上我們(號誌為閃黃燈)

因那邊沒有監視器

而對方的筆錄一開始說 不知道xN

後面翻供說 因對向車道車燈太亮...等等

與當時情況極為不符

也有申請調解 調解過程中 對方也堅持是我們的錯

這也就算了 我們願意趕快讓此事情落幕

於是對方提出賠償金額37萬元

然後我們盡量壓低 15萬 對方說可以接受

對方受傷的狀況大致為 腿骨折 最為嚴重

我主要想問的是

對方開出的賠償明細有些問題

Q1:對方有請看護 2000/天 照顧60天

但照顧人是她的姐姐 (不清楚是否有看護執照)

請問這項賠償合理嗎?

Q2:對方薪資開出23000/月 6個月

需要請對方拿出薪資證明且要醫生證明嗎?

Q3:現在還在申請調解的階段

若之後上法院 因為沒有證據證明是她們撞上我們的

會不會就按照路權問題來判 我知道閃紅路權

但真的就只能這樣嗎 ? 

Q4:若對方拿不出薪資證明或者執照的話

可否告對方詐欺? (到目前為止的調解過程都有錄音)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16 09: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有關看護費用薪資收入之損失,是可以請求的,但是必須有醫師診斷證明書表示無法工作且需要看護照料。

2、         調解階段仍可以請求對方提出相關單據或證明,對方可以拒絕。倘若進入訴訟程序,則法院會依據證據依法判決。

3、         有關於事故責任的部份,還有待進ㄧ步釐清,恐須您提出員警的所提供之現場圖,初步判定表等。

4、         調解階段所要求之和解金,我國法院目前還沒有認為涉嫌詐欺行為。

5、         本文建議您可以尋求正式諮詢,以利和解進行跟避免將來遭追訴刑事過失傷害罪嫌。

 1.對方請求縱使不合理也不會成立詐欺罪  如果會成立  民事案件沒有告贏的都有詐欺的嫌疑?  2.如果經法院裁判  對方須舉證證明自己確實有那些損失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00: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對該分析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若對方亦具有過失比例,可主張過失相抵,降低損害賠償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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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馬 103-04-18 11:10

被告因涉嫌販賣毒品罪被起訴  在偵查中有自白犯罪   律師在調閱卷宗時發現秘密證人檢舉筆錄   隨後告知被告並與之討論案情  被告發現檢舉筆錄造假ㄉ相當離譜  例如檢舉人是他案被告檢舉被告是他上游並提供聯絡支手機號碼 但被告通聯卻顯示從來未與檢舉人聯繫  檢舉人被捕時供說毒品被告當天用手機與之聯絡後  叫小弟送到他那  可是檢舉人案發時被告這支手機根本未開通  案發後三個月才申請ㄉ   於是開庭時被告翻供卻換來法官痛訴不受理  說毒樹果實不適用  還要辦被告律師洩密罪  還有說被告有串證之虞要收押  要被要回去想清楚  被誣告不能翻供   怎麼辦

 

您好,基本上雖然這檢舉筆錄有瑕疵,但事實不會改變,所以我是建議你不要翻供比較好,因為有賣與否不會因為電話造假而有影響。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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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0 23: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筆錄內容為警方誤打,則可請求勘驗錄音錄影光碟,加以更正之,目前應是全案證據,針對您有利或不利之部分為您辯護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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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豪 103-02-13 20:43
我有關一些問體想請假妳

 

 

 

就是有一個17歲的學生在104人力銀行上找到一個管理網拍工作

 

於是學生就跟那個人聯絡 得知說還有職缺 於是繼續聊了下去

 

之後那個僱者說如果要這個工作 必須要幫忙她一件事

 

就是要幫他把那個奇摩拍賣網站升級為安心賣家

 

需要學生的銀行提款卡.存摺影本和身分證影本

 

於是那個人答應 然後把東西寄去給那個僱者

 

僱者也跟他談好說一個月22000的薪水聘請他

 

學生也給他她的郵局帳號 方便會薪水給學生

 

也答應學生寄去之後會先給學生2000塊訂金

 

寄去之後 她才說需要密碼 他想說只是升級而已 而且裡面也沒錢

 

就把密碼給她

 

之後就再也聯絡不到他 幾天之後

 

就接到警察局的電話 才知道他的帳戶被盜用

 

詐騙集團拿去當騙人的帳戶

 

學生被已詐欺的罪名被起訴

 

之後學生先到警局作筆錄

 

但他學生害怕自己被告 被抓去關

 

然後聽人家說提款卡遺失然後被盜用

 

起訴之後都沒事

 

於是在做筆錄時跟警官說是自己提款卡遺失掉的

 

而密碼是寫在提款卡的後面的

 

之後過了2個月 地檢署查到說是已寄出的方式

 

但他是請他的朋友寄出的

 

結果在一個月後就要開庭了

 

現在學生不知道是要用怎樣的說詞

 

是用筆錄那樣的說詞? 然後說是別人撿到的寄出去 但就變成說學生的朋友也會有事

 

還是可以翻供 把事實講給她們聽 那會受到什麼裁判?而他的朋友會有事嗎?

 

如果翻供(學生17歲) 那會怎樣?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8 16: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無幫助詐欺故意及幫助故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定豪 103-02-13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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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有一個17歲的學生在104人力銀行上找到一個管理網拍工作

 

於是學生就跟那個人聯絡 得知說還有職缺 於是繼續聊了下去

 

之後那個僱者說如果要這個工作 必須要幫忙她一件事

 

就是要幫他把那個奇摩拍賣網站升級為安心賣家

 

需要學生的銀行提款卡.存摺影本和身分證影本

 

於是那個人答應 然後把東西寄去給那個僱者

 

僱者也跟他談好說一個月22000的薪水聘請他

 

學生也給他她的郵局帳號 方便會薪水給學生

 

也答應學生寄去之後會先給學生2000塊訂金

 

寄去之後 她才說需要密碼 他想說只是升級而已 而且裡面也沒錢

 

就把密碼給她

 

之後就再也聯絡不到他 幾天之後

 

就接到警察局的電話 才知道他的帳戶被盜用

 

詐騙集團拿去當騙人的帳戶

 

學生被已詐欺的罪名被起訴

 

之後學生先到警局作筆錄

 

但他學生害怕自己被告 被抓去關

 

然後聽人家說提款卡遺失然後被盜用

 

起訴之後都沒事

 

於是在做筆錄時跟警官說是自己提款卡遺失掉的

 

而密碼是寫在提款卡的後面的

 

之後過了2個月 地檢署查到說是已寄出的方式

 

但他是請他的朋友寄出的

 

結果在一個月後就要開庭了

 

現在學生不知道是要用怎樣的說詞

 

是用筆錄那樣的說詞? 然後說是別人撿到的寄出去 但就變成說學生的朋友也會有事

 

還是可以翻供 把事實講給她們聽 那會受到什麼裁判?而他的朋友會有事嗎?

 

如果翻供(學生17歲) 那會怎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該同學無法舉證證明受騙的證據,則仍會被依幫助詐欺來判刑,不可不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4 09: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似必須提出相關您亦是受詐騙者之被害人證據,無幫助詐欺故意或詐欺故意,避免被認定成立幫助詐欺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楠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刑事被告翻告是不會另外有刑責的  只是講的話可信度就會有疑問   2.涉及幫助詐欺  還是需要證明確實沒有幫助詐欺犯意  不知道提供帳號會被做不法使用   需要自己提出相關證明   例如對話資料 求職資料等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11: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提出相關證據資料,說明您無詐欺故意等犯罪故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定豪 103-02-13 19:57

我有關一些問體想請假妳

 

就是有一個17歲的學生在104人力銀行上找到一個管理網拍工作

於是學生就跟那個人聯絡 得知說還有職缺 於是繼續聊了下去

之後那個僱者說如果要這個工作 必須要幫忙她一件事

就是要幫他把那個奇摩拍賣網站升級為安心賣家

需要學生的銀行提款卡.存摺影本和身分證影本

於是那個人答應 然後把東西寄去給那個僱者

僱者也跟他談好說一個月22000的薪水聘請他

學生也給他她的郵局帳號 方便會薪水給學生

也答應學生寄去之後會先給學生2000塊訂金

寄去之後 她才說需要密碼 他想說只是升級而已 而且裡面也沒錢

就把密碼給她

之後就再也聯絡不到他 幾天之後

就接到警察局的電話 才知道他的帳戶被盜用

詐騙集團拿去當騙人的帳戶

學生被已詐欺的罪名被起訴

之後學生先到警局作筆錄

但他學生害怕自己被告 被抓去關

然後聽人家說提款卡遺失然後被盜用

起訴之後都沒事

於是在做筆錄時跟警官說是自己提款卡遺失掉的

而密碼是寫在提款卡的後面的

之後過了2個月 地檢署查到說是已寄出的方式

但他是請他的朋友寄出的

結果在一個月後就要開庭了

現在學生不知道是要用怎樣的說詞

是用筆錄那樣的說詞? 然後說是別人撿到的寄出去 但就變成說學生的朋友也會有事

還是可以翻供 把事實講給她們聽 那會受到什麼裁判?而他的朋友會有事嗎?

如果翻供(學生17歲) 那會怎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該同學無法舉證證明受騙的證據,則仍會被依幫助詐欺來判刑,不可不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4 09: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似必須提出相關您亦是受詐騙者之被害人證據,無幫助詐欺故意或詐欺故意,避免被認定成立幫助詐欺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楠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刑事被告翻告是不會另外有刑責的 只是講的話可信度就會有疑問 2.涉及幫助詐欺 還是需要證明確實沒有幫助詐欺犯意 不知道提供帳號會被做不法使用 需要自己提出相關證明 例如對話資料 求職資料等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11: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提出相關求職資料等,證明您無犯罪故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貓咪 102-12-06 21:55

我妹妹(14歲)的一位男性友人(14歲)在我妹妹家對一位女性友人(13歲) 亂來

但是因為男方進不去而女方痛到哭所以沒有得逞

當時我妹人在客廳 也知道那個男生跟隨女生進到廁所

事後女方將事情告訴家人

女方的家人對男方提告

男方後來有私下叫我妹妹和警察講說什麼都不知道 說男方都在我妹妹的視線範圍內

隔一個禮拜 

警察打來問我妹說事情經過 我妹妹就說男方都在視線範圍內 我妹妹和男方都在客廳(只有那個女方在廁所洗澡)  

現在我妹怕自己構成偽證罪 也不想要被關

可以翻供嗎  ? 他們三人都還未成年

建議說實話,警察問話沒有偽證的問題,因為沒有具結,有具結卻說謊,才有偽證的問題

貓咪 102-12-06 22:26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建議說實話,警察問話沒有偽證的問題,因為沒有具結,有具結卻說謊,才有偽證的問題

警察是打電話問我妹妹事情經過 因為我妹妹說謊幫男方

但是我妹妹覺得警察有錄音

我想請問 什麼是具結

因為這是我們第一次碰到這種問題

要經過少年法庭嗎??

具結白話來說就是擔保自己沒說謊,並簽署文件擔保,只有檢察官,法官訊問才會作具結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9 11: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事訴訟法第186條規定,證人應命具結。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令其具結:一、未滿十六歲者。二、因精神障礙,不解具結意義及效果者。證人有第一百八十一條之情形者,應告以得拒絕證言。所謂具結,及檢察官或法官要您簽名,保證您說的證言為真,若為假,即有偽證罪之問題。但目前您妹妹無簽名,即無具結。且按刑事訴訟法具結之規定,未滿16歲,亦不得具結。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MVP堂主 102-11-02 22:52

我方於6月24日發生車禍,因對方酒駕腳踏車切入車道而被我方追撞,因對方傷勢較重故我方認賠,已於當天經調解委員會以四萬元和解,並有一份已經由地方法院公證調解書,請問:

1.法院公證的時間為8月5日,對方於8月6日向我方提告過失傷害,但收到調解書時間為9月3日,請問是否還適用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7條第1項與第28條第2項之規範?

2.對方委任律師於9月25日第一次偵查庭時加重控告我方過失傷害,但證據部分被檢座駁回,對方律師說他的當事人腦部有損傷,有語言障礙問題,對方當事人當檢座問問題之時口齒不清,但當案件於一個月後交付車禍鑑定開會之時,對方口齒清晰,且有判斷能力去翻供,法定重傷害之症狀為無法恢復之傷害,一個月的時間能夠好得那麼快?我方是否可以以此為據要求檢座重新調查對方所提出之事證有誇大偽造之嫌以藉此提告偽造文書

3.對方律師以此事證除聲明要加重控告外也提出要求提高賠償金額,若調查出來確有誇大偽造之事是否可以提告詐欺罪?

4.對方當事人於和解之時提出有六萬八千元之收入,我方也是以此金額為基準再扣去過失比例才達成和解,但對方律師卻與檢座說對方有低收入戶證明,六萬八的薪資如何申請低收入戶證明?我方是否可以要求檢座針對此事調查車禍以前對方當事人之收入是否有謊報?若無我方是否可提告詐欺罪?若有對方當事人是否已觸犯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問題有點多回答最詳細者直接給點,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04 16: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究竟是否已經過調解,在法律上是依據事實認定,也就是所謂的「事件」,重點不在時間,所以對方是否有重複起訴,必須看您當初與對方和解的內容,針對哪些事實作和解

2、3、4、車禍事件受損害之人,本可就其所受傷害主張權益,一般而言,難認有偽造文書、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詐欺犯嫌,不過您可以質疑所謂重傷害之有無?損害賠償金額是否過高?

建議您,先處理您的車禍事件,待本案圓滿落幕,再提出相關資料、事證,供檢驗對方是否另外涉及不法。

矮子 102-10-09 11:44
我想請問 幫助吸食k他命. 之後檢察官一直硬要起訴我 共同販賣 之後我也坦承共同販賣. 這樣會有減輕行則嗎? 還是 可以在翻供? 證人之後當幫我說話 法官認為我串供 原本打算給我收押禁見 之後我不得不認 幫助販賣 這樣還有機會 嗎? 共同販賣 會辦判幾年 總共5條
販賣2級毒品 如果有承認 一個罪最少3年6月起跳 限制加重上去 或許會在4年左右 除非有很強的證據證明沒有參與 否則翻供法院未必會採認
明明 102-08-31 10:11

酒醉     現場有k他命(大概不到1克) 被警察抓到  全部人都說不知道   我一開始警局筆錄是說
我不知道   警察問    k是誰買的  我說不知道     有人叫我幫他做k菸   是誰    不認識的人    後來一個人承認      他送到法院    法官告他無償轉讓    他翻供說不承認
(包廂有三個是他朋友) (一個我朋友)
第一次開偵查庭   檢察官問話 我翻供說    k菸是我自己抽的說  我有花錢買k嗎   我說沒有    檢察官又問   我是否有拿錢給一名女子(他朋友)買k     我答不知道  不可能 我不認識他  我那天   真的喝得很醉    那我這樣會怎麼樣?

您好

單純施用或持有K他命(第三級毒品),僅生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之1第2項的效果(罰緩及講習)。但可能會因在場人之陳述(販賣或轉讓通常會互相推諉),導致每一人均可能涉犯轉讓K他命之罪,此點應特別注意。

明明 102-09-01 02:58

我現在怕的是轉讓。可是我明明沒有拿藥。看他們抽k煙。好奇下抽了一跟 。他們要我去揹轉讓。說我叫那女的拿藥。。。。。我發誓我這輩子不會在靠近那些。請律師幫助我。幫助我費用大概多少。贏的機會高嗎?我本人有一條違法著作權,還有四次酒駕。對方那男的,有十幾條前科,還有詐欺。我只是工廠的作業員,希望費用別太貴。謝謝

您好

"毒品轉讓"是指行為人將毒品無償讓與他人的行為,也就是處罰轉讓人。

其他人說是你去拿藥,並非指你是轉讓人,實際上K他命的無償讓與人或販賣人才有刑事責任,單純施用僅生罰緩與講習的效果。如果還有問題請電話聯絡。

小蟻天 102-08-09 21:22

您好,我有一個朋友是在從事性交易者的工作,先前遇到警察臨檢時,被警察帶回警局,除了應有的妨礙風化的罰鍰已繳清外,另外還作了筆錄,內容問題為該工作地點的房子為誰的 ? 老闆是誰 ?

而我朋友當時為了保護老闆,回答房子是自己租的,然後回答沒有老闆

但後來該名老闆被警察提告,需要我朋友作證,那此時翻供說老闆是誰,是否犯了偽造文書罪 ? 或是會有其他的刑罰 ?

麻煩請幫幫忙解答一下,感謝~

警察局的筆錄並未具結所以不會構成偽證罪,但如於地檢署或法院具結後作證卻為不實之陳述,可能會構成偽證罪,但依你的說法,之後作證似無說謊,此部分應不會構成犯罪.

102-07-25 22:48

我因一件侵占案件,一審地院被叛有罪,現在上訴到高院審理中
前幾天開準備程序庭,我提供推翻一審判決中某證人證詞
那位某證人願意替我翻供說當初是他搞錯了
但法官不願傳喚,因為屬簡易案件不得上訴第三審,法官當庭裁定9月17日開辯論
我該用甚麼辦法讓法官非傳它不可呢??讓證人寫一張自白書有用嗎?還是我跟他的談話,用錄影音的方式提供給法院有用嗎??謝謝各位律師幫忙

林智群 (klaw) 102-07-28 15:01

 法院都不願意傳喚了,你提書面聲明書,法官還是會認為不是證人自己寫的,不過你可以試試

佳宏 102-07-17 06:36
律師您好: 我現在因捲入一件毒品案,大概事情經過是,7月1日晚間我回家時在家樓下停車時突有約5名左右的刑警上前押住我反扣手銬,對我東摸西摸後叫我將東西(毒品)拿出來,且也沒搜到任何一件毒品之下,出示他的證件及搜索票即上我家搜索,搜了一下子之後拿出菸盒裡有一個玻璃球一個殘渣袋, 之後就帶回去也驗了尿(我無毒品前科),當場我也見到我認識的朋友4人早都先在那了,隔天近中午才開始筆錄,在做比錄之前就先恐嚇我叫我最好等等配合他們別白目不然要玩死我,他先讓我看了一份通信譯文中的一位洪姓朋友(警察在早上就有去他家搜到吸食器他也承認有吸且叫他供出一位有在通信譯文中的人,他卻說我賣他),問我是否賣他毒品,我否認後他瞪我一眼再找一份(我光吸食也不過4次左右,我真不知我哪來的毒品可賣,),而我當下真的很害怕下也只好承認裡面所訴的一張就是要毒品,之後到地檢署時我也是這麼說,後在檢察官聲請收押禁見一位是5萬交保,我2萬其他2人收押禁見1人因前案直接執行,前幾天我收到一張偵查開庭傳票是這月24日,如果我想在此庭翻供好嗎?但我的表達能力不好我很害怕,很想先在這第一次偵查庭就先請律師出此一庭就好,後面地院再請一次,因為我本來只是單純去我朋友那有吸食過幾次安非他命,期間也有借朋友電話打或請我幫他打,怎麼會捲入他們的販賣案,且在當時樓下就被糟蹋又被恐嚇肋骨的部位到現在還有點痛,到現在我整個人都還很驚恐,讓我天天都無法睡好,請問我該如何處理?如果先單請一庭的律師費用是多少?後面打地院整件是多少?
1.一般來說律師都是以件計價 如果要單次委任 這部分你可能要跟律師講清楚 不過費用應該至少會在2萬以上.. 2.如果是整個審級委任 一般至少在5-6萬 3.已經自白 除非警詢有誘導或是脅迫 不然翻異前詞對你未必是好 你可以先跟律師討論後再決定答辯方向
佳宏 102-07-17 06:32
律師您好: 我現在因捲入一件毒品案,大概事情經過是,7月1日晚間我回家時在家樓下停車時突有約5名左右的刑警上前押住我反扣手銬,對我東摸西摸後叫我將東西(毒品)拿出來,且也沒搜到任何一件毒品之下,出示他的證件及搜索票即上我家搜索,搜了一下子之後拿出菸盒裡有一個玻璃球一個殘渣袋, 之後就帶回去也驗了尿(我無毒品前科),當場我也見到我認識的朋友4人早都先在那了,隔天近中午才開始筆錄,在做比錄之前就先恐嚇我叫我最好等等配合他們別白目不然要玩死我,他先讓我看了一份通信譯文中的一位洪姓朋友(警察在早上就有去他家搜到吸食器他也承認有吸且叫他供出一位有在通信譯文中的人,他卻說我賣他),問我是否賣他毒品,我否認後他瞪我一眼再找一份(我光吸食也不過4次左右,我真不知我哪來的毒品可賣,),而我當下真的很害怕下也只好承認裡面所訴的一張就是要毒品,之後到地檢署時我也是這麼說,後在檢察官聲請收押禁見一位是5萬交保,我2萬其他2人收押禁見1人因前案直接執行,前幾天我收到一張偵查開庭傳票是這月24日,如果我想在此庭翻供好嗎?但我的表達能力不好我很害怕,很想先在這第一次偵查庭就先請律師出此一庭就好,後面地院再請一次,因為我本來只是單純去我朋友那有吸食過幾次安非他命,期間也有借朋友電話打或請我幫他打,怎麼會捲入他們的販賣案,且在當時樓下就被糟蹋又被恐嚇肋骨的部位到現在還有點痛,到現在我整個人都還很驚恐,讓我天天都無法睡好,請問我該如何處理?如果先單請一庭的律師費用是多少?後面打地院整件是多少?
建議先與本人直接聯絡討論案件,並就案件費用部分為商談。
Jason 102-07-08 12:00

被告為謝    重利罪 

陳因重利罪證人身分被傳喚至地檢署偵查庭

承辦員警因通聯紀錄、監聽譯文內監聽到金錢借貸及還款日期相關詞語並已被害

人身分通知陳至警局製作被害人筆錄,如當事人確實有監聽譯文內所實發生高額

利息借貸,但並未向員警陳述事實,當事人告知純粹屬於私人借貸並無支付高額

利息部份,員警向當事人告知如言行不屬實,將會背負偽證相關法律責任,當事

人並無異議只是告知並無支付任何不法利息及因被告為友人介紹所以沒收取利息

,翌日至地檢署偵查庭,檢察官向陳質問有無向地下錢莊借貸並支付利息

陳依先前製作筆錄口供並無翻供,但開完庭數週後卻被以偽證被告通知至

警局製作筆錄,一樣口供且無翻供,之後一樣被傳喚至地檢署偵偵查庭,

前後陳都有向被告詢問是否有無翻供被告和陳的口供證詞都無提到有支付、收

利息等事,且也無任何相關證據查獲 


問:是否可以監聽譯文直裁定偽證?


問:偽證罪是否成立? 是否由法官自由心證判定成立?


問:上述之刑事偽證罪如成立可判刑期及是否可易科罰金或者以役務勞務替代?

Jason您好,

一、按刑法第168條規定,於執行審判職務之公署審判時或於檢察官偵查時,證人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偽證罪為重罪,請謹慎為處理之。

二、除監聽譯文外,法官仍必須斟酌其他證據判斷是否成立偽證罪。例如案例中陳是否主觀上知悉偽證情事?及是否對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事項。由於您所述尚屬簡單,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email: miracle1222@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以上回答對您有幫助,還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您! 

 重利罪為1年以下有期徒刑偽證罪為7年以下有期徒刑,如因重利罪而觸犯偽證罪已得不償失,若再處理不慎更受牢獄之災可能,宜審慎處理。

Jason 102-07-08 11:49

 被告為謝    重利罪 

陳因重利罪證人身分被傳喚至地檢署偵查庭

承辦員警因通聯紀錄、監聽譯文內監聽到金錢借貸及還款日期相關詞語並已被害

人身分通知陳至警局製作被害人筆錄,如當事人確實有監聽譯文內所實發生高額

利息借貸,但並未向員警陳述事實,當事人告知純粹屬於私人借貸並無支付高額

利息部份,員警向當事人告知如言行不屬實,將會背負偽證相關法律責任,當事

人並無異議只是告知並無支付任何不法利息及因被告為友人介紹所以沒收取利息

,翌日至地檢署偵查庭,檢察官向陳質問有無向地下錢莊借貸並支付利息

陳依先前製作筆錄口供並無翻供,但開完庭數週後卻被以偽證被告通知至

警局製作筆錄,一樣口供且無翻供,之後一樣被傳喚至地檢署偵偵查庭,

前後陳都有向被告詢問是否有無翻供被告和陳的口供證詞都無提到有支付、收

利息等事,且也無任何相關證據查獲 


問:是否可以監聽譯文直裁定偽證?


問:偽證罪是否成立? 是否由法官自由心證判定成立?


問:上述之刑事偽證罪如成立可判刑期及是否可易科罰金或者以役務勞務替代?

 


阿元 102-07-02 21:06
請問一下律師 事情是這樣的 我在去年暑假期間有販賣過三級毒品k他命 但是過了暑假期間我就沒有販售了..但是今年的過年我朋友販售 三級毒品k他命被警方查獲,後來有兩個朋友也指證我說我過去也曾經販售 過三級毒品k他命 後來警方找我去做筆錄 我也承認過去有販售過.. 但是現在法院開庭通知來了 不知道現在有沒有辦法翻供.. 畢竟已經是過去了 警方沒有物證 也沒有監聽譯文..只有兩位證人.. 當時在做筆錄的時候 警方跟我說 販售不是什麼重罪 趕快筆錄作一做就可以回家休息了 我就什麼都承認..不知道開庭時是否可以一概否認???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有二位證人證詞,即足以定罪,所以若您要翻供,也要能推翻二位證人證詞才有辦法,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阿元 102-07-02 18:36

請問一下律師

事情是這樣的 我在去年暑假期間有販賣過三級毒品k他命

但是過了暑假期間我就沒有販售了..但是今年的過年我朋友販售

三級毒品k他命被警方查獲,後來有兩個朋友也指證我說我過去也曾經販售

過三級毒品k他命

後來警方找我去做筆錄 我也承認過去有販售過..

但是現在法院開庭通知來了 不知道現在有沒有辦法翻供..

畢竟已經是過去了  警方沒有物證 只有兩位證人..

當時在做筆錄的時候 警方跟我說 販售不是什麼重罪

趕快筆錄作一做就可以回家休息了 我就什麼都承認...

1.賣三級毒品是五年以上案件  這都不是重罪  那中華民國還有幾個算重罪

2.有被告自白  證人指述  就可以被認定成立犯罪

   除非將來你爭執警方有誘導詢問  或是詐欺 脅迫的情形

   不然確實可能還是被認定成立犯罪

CHEN, SHOU-TONG 102-06-30 13:58
小弟我最近卡一條官司一開始我被監聽抓去 我被起訴轉讓三級毒品可是我在檢察官那邊有指證我朋友販賣(因為當時我也快被羈押)現在到了法官那邊我跟我朋友一起開庭等於我是被告我也是證人! 我現在不想指認我朋友我有機會翻供嗎? 那我應該怎麼做? 我應該怎麼跟法官講怎麼翻供說詞該怎麼說? 那如果我翻供會影響到我的判決嗎? 我現在很苦惱拜託各位大大好心人幫我求解 我已經認罪我轉讓檢察官會說我在說謊嗎?
Mandi 102-05-20 04:07

我是一名銀行行員,此事件的敘述如下:

一名客人來行存錢,剛開始先給142萬現金存錢,當我驗鈔點鈔完之後 她又塞了6萬給我,我點完,又塞了8萬給我.點完,我竟然跟客人說總共158萬(正確是156萬)
而客人也不疑有她,在存款單上寫了158萬後約中午12點多即離開.過了半小時 我馬上發現多給客人兩萬了,於是在一點多時 馬上打給客人,再跟她確認金額,而客人在電話中也承認金額是156萬,所以我跟客人說 會做沖帳的動作,客人說沒問題,而我基於怕客人不認帳的心態,於是當下再跟客人說明:我會做沖帳,沖回158萬,存入正確的156萬,客人也複頌說:所以在明細表上會有一個+-158萬,入156萬的紀錄嗎?我說對.客人也說好.於是電話即掛斷.我馬上也沖帳了,約莫過了一小時,客人竟然反悔.完全翻供且說法如下: 她說我們銀行怎可以沒經過她同意就去動她的帳? 她覺得這樣有損她權益她要求把錢重新入回去否則要告到金管會.而我們主管基於怕惹客人抱怨於是又把錢存回去. 但當天的帳 確實就是少兩萬.而我當天竟然選擇自己賠這兩萬.所以當天在公司帳裡面是平帳的.我想請問律師: 1.我們有客人答應充帳的電話錄音,可以證明她確實答應我們才沖帳.2.我們用的是沖帳.(意旨取消上一筆交易.重新做一筆交易)並不是把錢轉到其他地方.3.客人在電話中確實也承認金額是156萬,但若真要證明金額,錄影帶卻沒有錄到.... 請問律師,有什麼方式可以跟客人要回這兩萬? 我一個月薪水3.5萬,這金額已超過我薪水的一半.我們銀行基於怕出事,不敢惹毛客人.我只好自己想辦法...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客戶多收二萬元,即屬不當得利,但您要先證明您確實僅收到156萬元,電話錄音可以作為證據使用,所以本件您可能需提起請求返還不當得利訴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林智群 (klaw) 102-05-20 16:36

 是你的疏忽導致銀行多付2萬元,銀行可以跟你要,你再去向客戶要,

不過兩萬元金額有點少,不太建議打官司,你跑法院的時間金錢也是一個成本

James 102-05-10 17:11

4月3日(一個月前)在按摩店內警察進來我已著完衣 之後警察逼我承認我來這家店的意圖  我坦承該店(養生會館)有從事半套性交易服務 並且說我才剛進去 並沒有從事性交易 是意圖嘗試性交易 (但其實我有) 我再做筆錄時 業者一直要我說是被警察嚇到才會承認的 但我都配合警方 今天法院會以<證人>身分傳喚我出庭,即表示該名女子的供詞對我相當不利 法院才會傳喚我出庭。在證據確鑿下,我可能會由<證人>變成<被告> (我在網路上看到的資訊)。 警察局已經給我一張單子 說我這是社會法 上面原因說我是意圖從事性交易 所以並不判罰  但是過不久之後 來了一張傳票 要我上法庭當證人 請問我上法庭 要照筆錄上說我沒有從事性交易 還是坦承說我有作半套性服務 因為偽造罪比違法性交易判的重多了 

還有到時候業者會要跟我談和嗎? 還是我跟業者都不會碰到面? 業者會要我串供嗎? 如果我翻供的話不就是跟法庭/政府作對嗎? 我一定玩不過法律的! 那我要站在哪一邊呢? 要翻供? 要照筆錄的說? 還是就全部坦白說我有做半套性交易?

還有如果業者後台很硬 去玩法院後 要找我麻煩/要我賠他們錢/甚至要攻擊我 我出法院的時候要怎麼辦? 我需要找人帶我去會比較安全嗎? 需要帶什麼東西以便自衛嗎(比如說辣椒水/鎮暴槍)? 或者要帶錄音筆把他們說的話錄下來?

 

                                 感謝您的耐心閱讀

阿軒 102-04-29 16:08

我4/30要以被告的身分開庭 是毒品案(K他命) 今年實齡19歲
我們是在好樂迪被抓的
警察來的時候 沒有當場找到東西
可是在廁所的馬桶蓋上面有殘渣根夾鏈袋
我們共26個人被帶回警察局
後來有人的東西藏在沙發的隙縫被找到送來警察局(淨重33.8G共11包每包是分開的最外面再用大的夾鏈袋裝起來)
後來加小弟我只有6個人承認有吸食
其它5個人都說是抽測所馬桶蓋上面的但不知道是誰的
最後我是替人頂罪的承認了廁所的跟那包33.8G是我的
我本身只有吸食
那包跟廁所的都不是我的
我的口供是說我進去廁所吸食時沒有別人也沒有跟別人說我有或是廁所有殘渣
警方問我東西哪裡來的我說從酒店以1萬元向不知名人士購買50G來自己吸食的
剩下的就是被抓時的33.8G
當時是被用吸食根轉讓起訴的
可是現在開庭要說那包33.8G的是真正的那個持有人的
不是我的 我只是當時頂罪爾以
那個持有人也有承認有吸食
那個持有人4/30當天也要開庭是以證人的身分開庭他也知道我要翻供說是他的
我當時已經承認廁所馬桶蓋上面是我進廁所吸食時補小心多倒出來的
可是廁所馬桶蓋上面的真的不知道是誰的
現在要翻供說不是我的可是我交代不出來是誰的(真的不是我的)
就是說那包(33.8G)跟廁所的都不是我的 
還有另一個人4/30也要以證人的身分開庭
他也是有承認有吸食 可是他是我們去唱歌當天的壽星所以喝得很醉
他在錄口供的時候說他抽的是我倒給他抽的(這我在做筆錄時警察問我的)
我當然否認他說的
~~~~~~~~~~~~~
(我本身只有吸食,廁所的殘渣跟那包33.8G真的都不是我的,我為了替人頂罪才承認的)
可是我當時被移送地檢署的時候都承認了
現在要說都不是我的
翻供就對了
我要怎麼說對我最有利?
因為是開下午4點的庭!

我這樣全部翻供偽證罪會成立嗎?

請問律師!

那我該怎麼說?如果我在法庭上說我是替人頂罪的那我會不會有罪?

我只說的出那包毒品是誰的,而廁所馬桶蓋上面的真的不知道是誰的!

我該怎麼回答對我最有利?

我這樣有沒有可能會被收押?

阿軒 102-04-25 20:36

我4/30要以被告的身分開庭 是毒品案(K他命) 今年實齡19歲
我們是在好樂迪被抓的
警察來的時候 沒有當場找到東西
可是在廁所的馬桶蓋上面有殘渣根夾鏈袋
我們共26個人被帶回警察局
後來有人的東西藏在沙發的隙縫被找到送來警察局(淨重33.8G共11包每包是分開的最外面再用大的夾鏈袋裝起來)
後來加小弟我只有6個人承認有吸食
其它5個人都說是抽測所馬桶蓋上面的但不知道是誰的
最後我是替人頂罪的承認了廁所的跟那包33.8G是我的
我本身只有吸食
那包跟廁所的都不是我的
我的口供是說我進去廁所吸食時沒有別人也沒有跟別人說我有或是廁所有殘渣
警方問我東西哪裡來的我說從酒店以1萬元向不知名人士購買50G來自己吸食的
剩下的就是被抓時的33.8G
當時是被用吸食根轉讓起訴的
可是現在開庭要說那包33.8G的是真正的那個持有人的
不是我的 我只是當時頂罪爾以
那個持有人也有承認有吸食
那個持有人4/30當天也要開庭是以證人的身分開庭他也知道我要翻供說是他的
我當時已經承認廁所馬桶蓋上面是我進廁所吸食時補小心多倒出來的
可是廁所馬桶蓋上面的真的不知道是誰的
現在要翻供說不是我的可是我交代不出來是誰的(真的不是我的)
就是說那包(33.8G)跟廁所的都不是我的 
還有另一個人4/30也要以證人的身分開庭
他也是有承認有吸食 可是他是我們去唱歌當天的壽星所以喝得很醉
他在錄口供的時候說他抽的是我倒給他抽的(這我在做筆錄時警察問我的)
我當然否認他說的
~~~~~~~~~~~~~
(我本身只有吸食,廁所的殘渣跟那包33.8G真的都不是我的,我為了替人頂罪才承認的)
可是我當時被移送地檢署的時候都承認了
現在要說都不是我的
翻供就對了
我要怎麼說對我最有利?
因為是開下午4點的庭!

我這樣全部翻供偽證罪會成立嗎?

林智群 (klaw) 102-04-25 22:51

妳從頭到尾都沒提到是替誰頂罪,就算講了,

怎麼證明你講的是真的?

法官也不見得會相信,

建議考慮清楚,

不過翻供並沒有偽證罪的問題

阿軒 102-04-28 22:41

請問律師!

那我該怎麼說?如果我在法庭上說我是替人頂罪的那我會不會有罪?

我只說的出那包毒品是誰的,而廁所馬桶蓋上面的真的不知道是誰的!

我該怎麼回答對我最有利?

我這樣有沒有可能會被收押?

阿軒 102-04-25 20:31
我4/30要以被告的身分開庭 是毒品案(K他命) 今年實齡19歲 我們是在好樂迪被抓的 警察來的時候 沒有當場找到東西 可是在廁所的馬桶蓋上面有殘渣根夾鏈袋 我們共26個人被帶回警察局 後來有人的東西藏在沙發的隙縫被找到送來警察局(淨重33.8G共11包每包是分開的最外面再用大的夾鏈袋裝起來) 後來加小弟我只有6個人承認有吸食 其它5個人都說是抽測所馬桶蓋上面的但不知道是誰的 最後我是替人頂罪的承認了廁所的跟那包33.8G是我的 我本身只有吸食 那包跟廁所的都不是我的 我的口供是說我進去廁所吸食時沒有別人也沒有跟別人說我有或是廁所有殘渣 警方問我東西哪裡來的我說從酒店以1萬元向不知名人士購買50G來自己吸食的 剩下的就是被抓時的33.8G 當時是被用吸食根轉讓起訴的 可是現在開庭要說那包33.8G的是真正的那個持有人的 不是我的 我只是當時頂罪爾以 那個持有人也有承認有吸食 那個持有人4/30當天也要開庭是以證人的身分開庭他也知道我要翻供說是他的 我當時已經承認廁所馬桶蓋上面是我進廁所吸食時補小心多倒出來的 可是廁所馬桶蓋上面的真的不知道是誰的 現在要翻供說不是我的可是我交代不出來是誰的(真的不是我的) 就是說那包(33.8G)跟廁所的都不是我的 還有另一個人4/30也要以證人的身分開庭 他也是有承認有吸食 可是他是我們去唱歌當天的壽星所以喝得很醉 他在錄口供的時候說他抽的是我倒給他抽的(這我在做筆錄時警察問我的) 我當然否認他說的 ~~~~~~~~~~~~~ (我本身只有吸食,廁所的殘渣跟那包33.8G真的都不是我的,我為了替人頂罪才承認的) 可是我當時被移送地檢署的時候都承認了 現在要說都不是我的 要翻供就對了 我要怎麼說對我最有利? 因為是開下午4點的庭! 客服 2013-04-25 19:39:06: 那就是直接翻供,指出真實擁有的人 我 2013-04-25 19:40:07: 可是廁所馬桶蓋上面的不知道是誰的 那包33.8G的擁有人 友要承認那包 原本我承認馬桶蓋上面的是我的 可是現在要翻供我交代不出來是誰的 我該怎麼說? 我這樣完全翻供會構成偽證罪嗎?
既然是替人頂罪才承認,顯然知道是何人,否則何來替人頂罪
JC 102-04-19 12:08

請問:
曾經於偵察庭呈刑事陳報狀認罪希望得到緩起訴, 但檢查官說不用給他那個,
他只負責查有犯罪或沒有犯罪而已.
看起來好像只要認罪就會被起訴.
其實證據根本不足, 請問若翻供, 否認犯罪的話, 可以嗎? 會有風險嗎?

小羅 102-03-23 03:59

我約了一個網友,然後去了他家,在他家待了一下,抽了一張衛生紙,在他進浴室的時候,未告知我要離開,本以為回到家就沒事,結果他傳簡訊說我偷他錢,當下我驚慌失措,翻我的衣服,機車,都未發現有錢的蹤跡,隨後他就說他要報警,我立刻就去派出所,結果我人還比他先到,他說我偷他錢,我問他多少,他說兩萬二.....筆錄作完還+200塊。他就咬著說我拿衛生紙旁邊就是他放錢的地方
我說我隔天就領錢了,為什麼還要偷他錢?
他說我錢明明就放在那哩,那為什麼會不見?
然後警察過來,要我們自己解決就好。
但是我堅決沒有拿他那筆錢,我要提出毀謗告訴,還要求說驗指紋等等
後來那個網友做了筆錄,大概15分鐘就出來
接下來換我進去做筆錄(悲劇的開始)
警A說:你有沒有拿他那筆錢
我說:沒有,我隔天就領薪水、為什麼要偷別人錢,重點是我連他錢放哪裡,長怎樣都不知道...(過一會)
警B說:你這樣根本就是有拿嗎?人家進浴室、然後你就離開,錢就不見了
那就是只有你會拿嗎?
我說:我沒有拿啊!
警C就說:錢在哪裡,你把它花去哪裡....
我說:沒有拿、哪來的花去哪裡...
然後警A又說,那你沒拿、要不要告他誹謗
我說:好啊、我根本就沒拿
後來過了不久
警B說:看這樣就知道是你拿得嘛!你這樣在法官面前就絕對關你三個月.....
警C說:你不知道監獄裡的人怎樣怎樣....你如果不想被關...之類的話語
當下我心都急了...
我說:如果我說我有拿,是不是舊部會被關啊?
警A說:那你說你有沒有拿~?
我就一時心急就說有了....
但當她說錢在哪裡,我又答不出來,因為我根本沒有拿那筆錢
(因為事後想到,證據是要有贓物才會被定罪)
之後,我說那我可不可以跟別人借錢還給他啊
警A說:不行、我要的是那筆錢
但是我又說:我沒有拿啊,我怎麼可能會有那筆錢
之後我就想說,我要上班,我朋友也在店裡
想說如果可以去跟他們借看看
但是我就掰說,我欠我朋友錢,所以把錢還給他了
所以我就去跟他要回來
但是筆錄上說:我把錢放在家裡,本要拿給同學,就被先行查獲
但是根本就不適查獲,而是我自己去警察局
然後我就跟朋友借完錢,做完筆錄,但是心想根本就不對
警察不是要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場嗎?採集指紋去哪裡了...說告他誹謗筆錄也沒有做
事後隔一天,我就提領了錢,還給朋友....
之後就提心吊膽的過著要上法院的心情
我要怎樣才能證明我的清白
他有人證,是他的媽媽....
但是我都沒有,我該怎麼做....真的沒有拿
萬一上了偵訊庭,說沒拿,會不會又被桶一刀
犯後態度不佳罪加一等....之類的
還有如果翻供,會連累到我同學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3 10:41
回覆 小羅 的發言內容:

我約了一個網友,然後去了他家,在他家待了一下,抽了一張衛生紙,在他進浴室的時候,未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有拿就有拿,沒拿就沒拿,就跟檢察官講事實。有拿就有拿,沒拿就沒拿,就跟檢察官講事實。

如果您在高雄,倘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勾錐 102-02-24 22:04

因我和一些同夥犯了案不過我在做警訊筆錄時我說我不知道他們要幹麻去之後才知道
當時我很害怕頭又暈暈的我卻把我沒做的事情說我有做那怎麼辦我很想翻供 但是我怕法官會生氣 我被起訴槍砲,妨害自由,恐嚇,組織 我有一些事情有到現場 不過我什麼都沒做 只是站在旁邊而已 我做完筆錄馬上去開庭在11/27有進入少觀所直到12/21的庭才出來 3/1還要開一次庭 我想翻供但是我很怕我會有事情 怎麼辦誰可以幫幫我
我還是未成年 ~~~~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由於距離開庭的日期只剩下幾天而已,建議儘快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後續答辯的方向,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有其他問題,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Gary 102-02-25 00:23

未成年,可以幫你的人,我相信會是你的父母,又或是你的親屬

絕對不會是這裡的律師

阿蛋 102-02-20 22:53

我於2/14在網路聊天室被警方釣魚, 持有兩顆搖頭丸而逮捕. 由於是初犯也沒有法律常識, 所以就任由警方帶回. 警局中驗了尿也抽了血. 筆錄時警察要我說是路邊臨檢, 所以心生恐懼自己交出. 並告訴我這樣判的比較輕. 我也坦承在去年年初有用過一次.之後就沒有用過了.警察也拿了我的手機說要抄通聯記錄, 並趁當時把在Line與我釣魚的談話記錄刪除. 當晚地檢署簡易開庭以1萬元交保

請問:(1)當天有留下戶籍住址及通訊住址, 可以請求檢察官只將通知寄到通訊住址嗎? 因為害怕家人知道 (2)警方有資格去聯絡我通聯記錄的人嗎?因為過年期間在家工作, 所以上面都是公司及同事的聯絡號碼. 我怕會被公司發現而開除 (3) 因工作以排定四月底要出國出差一週. 以目前狀況我還可以出國嗎?(4) 這樣我還需要被勒戒嗎?我怕會影響工作 (5)在被釣魚的過程中, 我有與對方有三通通聯記錄, 可以依照這個去翻供說明真正事發案由嗎?這樣妥當嗎?

事發至今已經好幾天, 食不下嚥也瘦了兩公斤, 也下了重誓絕不在碰. 我現在非常擔心上面的問題, 麻煩請律師幫我解答一下好嗎? 謝謝您.

蔡律師 (蔡) 102-02-21 01:19
回覆 阿蛋 的發言內容:

我於2/14在網路聊天室被警方釣魚, 持有兩顆搖頭丸而逮捕. 由於是初犯也沒有法律常識, 所以 ... (恕刪)

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警方釣魚?是怎麼釣您?約您出來一起吸?警方沒辦您轉讓您就應該偷笑了。

強烈建議您儘速跟律師預約時間,請律師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然後到官網線上諮詢,我才不會漏掉,謝謝。

阿蛋 102-02-21 06:55

是的. 警方在網路上是說他要用. 所以叫我把另外一顆給他, 叫我帶出來. 而且一開始他也拿出兩顆不知名的紅藥丸說要給我用, 我委婉拒絕.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小心檢察官是否會辦轉讓之罪,因為偵查中檢察官隨時可以增加罪名,若您四月要出國,仍建議您委任律師協助處理,以避免被通緝,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1.檢察官有可能戶籍地址以及通訊地址都寄,也可以先向書記官表示請檢察官直接寄到通訊地址。但這部分還是要看檢察官的意思。

      2.原則上除非警察認為通聯記錄的人有犯罪的嫌疑才可以去調查,不過實際上警察要查的話還是會通通去查。

      3.是否可以出國要看是否有被限制出境,如果有限制出境又出國的話就有可能被通緝。如果沒有被限制出境的話可以再收到傳票後確認出國期間要開庭後向檢察官請假。

      4.是否勒戒是看您是否有施用。因您自己承認於去年年初曾施用過,檢察官可能會聲請法院裁定觀察勒戒,不過前提是您有被抓去驗尿,且驗尿結果顯示您目前仍有繼續施用之情形。如果驗尿結果沒有繼續施用,基本上就不會被裁定觀察勒戒

      5.釣魚方面,警方要您表示是被臨檢查獲,並將您line通聯記錄刪除。但是電話通話記錄上,電信公司仍然會有相關記錄,但保存時間為六個月,建議現在就向電信公司聲請當月份通聯記錄先行確保。

阿凱 101-12-16 18:51

前幾天下雨視線不良騎車擦撞到路人

對方穿暗色衣服走在快車道外,無人行道,不清楚是否屬慢車道

當時對方因為拿著手機聽歌也未閃躲

當下問對方有無事情,對方說沒事,就和朋友離開了

沒有報警也未拍照現場已遭破壞

但事後對方表示大腿酸痛,故同行到醫院掛急診

檢查後無大礙,僅擦傷肌肉酸痛

我付急診費後,又因手機螢幕摔裂,故又到手機行維修

目前在等報價維修,但因對方父親現要求其他賠償

想請問一定要賠償嗎?因為看醫手機皆很有誠意賠償

擔心對方家屬借題發揮,甚至威脅提告獅子大開口

所以想請問此事後續應該如何處理

雖一切皆已破壞,但有同行的友人

但我當時有問友人,友人說他走在他前面沒有看到事情經過

這樣還算證人嗎?如果他翻供是否對我不利

於理於法 對方所謂的其他賠償 到底有沒有理由

要看你到底有沒有過失 損害是否確實存在

如果你要避免對方獅子大開口

可跟對方一次談好所有事項 並書面和解 記明放棄刑事告訴權及民事上其他請求權

才可避免對方借題發揮

 

林智群 (klaw) 101-12-17 23:22

既然對方有受傷,你又離開現場,可能會有肇事逃逸的問題,建議儘速與對方和解

家家 101-12-03 15:28
公然汙辱罪被起訴ㄌ~事情經過如下

一天我跟我們社區主委老婆起爭執~原因是我們社區有資源回收室~想說垃圾車帶走就帶走很可惜~就那一些去給我媽回收~然後被他知道~管理員就跟我說不可以拿~我就很不好意思想跟他解釋說上面因沒貼告示~所以我才拿ㄌ~結果我騎機車回來看到他要上前跟他解釋~他一看到我就斜眼一看轉頭就走~我很驚訝為何不理人~就下車跟他理論就變爭執~非常生氣ㄉ回到家~鐵門拉下一大半ㄌ~我罵出一句瘋女人(台語)~當然就被它告上法院~
告我好幾條~結果只有公然汙辱罪被起訴~
他請管理員當證人~但第一次偵訊時~管理員說沒聽到很模糊~可能是聽到做偽證是7年以下徒刑吧~沒事後他又再議~而且有聽社區風聲~他有要告管理員~那第二次偵訊時管理員就翻供說有聽到~而且2人都咬定我是在車道上罵ㄉ~不是在家裡~
我跟法官說我真的是在家裡才罵ㄉ~不過他不採信~真是跳到黃河也洗不清~因為它有人證~和物證~說光碟有拍到我ㄉ嘴型是罵瘋女人~人車分道ㄉ車道那麼暗~距離又遠~又沒聲音~真是見鬼ㄌ~
現在他又要求民事賠償~條件是10萬元~登3大報頭版連續3天到歉~還有其他費用等等我要出~
喔~~~我真的快瘋ㄌ~為ㄌ一點芝麻小事已經搞ㄉ快10個月~有善心人士可以幫幫我ㄇ?可以告訴我要如何跟法官講ㄋ?還有他開出ㄉ這些條件~我真的要這樣賠他ㄇ?真是這樣真會逼死一個人耶~該如何做~請幫幫我~非常感謝~  補充

他ㄉ態度強硬~不可能和解~
我是想說我到底會賠多少錢?
會像他所開ㄉ條件那麼誇張?謝謝

vivityo 101-08-08 10:31

一名中國籍女子數次撥打電話至我的手機及公司,在我的手機留言恐嚇數十次,也向我的同事說要讓我失去工作,要找黑道來打人. 我去派出所報案時,警察告訴我,沒有錄音到的告不成,所以恐嚇部分我只有提告她留言在我的手機部分.後來因為她也有涉及妨害名譽,我的同事出庭時,卻做證只記得她有恐嚇,妨害名譽的部分則輕描淡寫. 結果檢察官起訴她在我的手機留言恐嚇的部分,妨害名譽的部分不起訴. 她向我的同事說要讓我失去工作,要找黑道打人的部分,因為我一開始以為沒有錄音告不成,所以沒有寫在訴狀裡,證人雖然在偵查庭上都說她恐嚇,但檢察官沒有起訴她這部分.

後來我以偵查庭的錄音光碟和證人筆錄,以及我和同事的通話錄音證據,對她刑事未被起訴的恐嚇部分提起獨立的民事求償,她先在答辯狀全盤否認,第一次辯論庭卻承認有說過那些話,第二次辯論庭又翻供不承認,法官要求她回家聽光碟,第三次辯論庭她又改口承認,一審判決我勝訴.結果她收到判決書後,提起上訴,又全盤否認. 請問,被告忽而承認,忽而否認,我在二審要如何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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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其實對方有承認過,在民事法上的概念叫做「自認」,這對您是非常有利的,等於說您不需要舉證就可以主張。如果對方在二審又否認她有講過那些話,則是「撤銷自認」,換對方必須提出證據證明她確實沒有講過那些話,以撤銷掉先前的自認。所以您只要緊咬對方在一審已經自認過,要對方舉證撤銷自認即可。

柳丁汁 101-06-19 11:20

您好,想請問一下,我家後院附近有小池糖,因小時候常去釣魚,但最近一次去釣魚,

卻有人跑出來說我們偷釣他的魚,並拿簾刀,口氣兇狠,執意要告我們,於是做了筆錄,被承報到法院去,但事後對方又說願意和解和解金是五萬元,但我們都認為對方已經告了,讓我們有案底,就沒有和解的必要,且對方有認識警察裡的人,對方有翻供,把我們的罪名越說越重,因為我們是在並不知情的情況下去釣魚,沒有意圖性質,且打算釣的魚只是拿回家,並沒有要販賣,而且那邊的池糖只有圍起來,並標示水深危險,且圍起來是政府來圍的,而且重點是,沒有立告示牌說,私人土地,請勿釣魚,而且對方還跟警察說,那他之前的損失和之後的損失,可以可以算在我們頭上,一聽就是"設陷詐財"的感覺。

因對方已提告,昨天去了法院,對方雖已撤銷告訴,但已使我們有了"偷竊"的案底,如果那個池糖不是他們的,我們是不是可以告他們"?告、侵佔公有地",且他們有說他們是跟別人租的,但他們好像拿不出租賃的契約,且如有契約的話,我們是不是還要去查證是否有公證過??我們要如何自救??

念祖 101-05-27 06:24

我被起訴二級毒品販賣,被拘提,有監聽譯文,證人3個,警察在我家查獲吸食器.電子秤.分裝袋62.分裝匙3等等但沒毒品..本來我是跟檢察官說明我拿多少就給人多少,但是被羈押禁見快2個月,因為害怕再被羈押,所以在移交庭時向法官認罪,法官說給我7萬交保限制住居,但是這樣後面還有機會翻供嗎?
目前又收到張刑事傳票:務必到庭說明是否接受戒癮治療!
我該怎麼做? 謝謝!

王耀星 (Eric) 101-05-27 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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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念祖 的發言內容:

我被起訴二級毒品販賣,被拘提,有監聽譯文,證人3個,警察在我家查獲吸食器.電子秤.分裝袋62. ... (恕刪)

1.有證人指述 有監聽譯文 也扣到賣販毒品相關證物(雖無毒品) 又加上偵查中自白 如果監聽譯文對的起來 那要翻案機會確實是很小了 2.販賣二級毒品屬於重罪 還是閱卷後跟律師討論看看空間如何囉

(1)您在移交庭時向法官認罪,是自我有罪陳述的自白。而且在法官面前自白,原則上是依自我意志陳述的自白,法院得以自白、人證和吸食器等物證下有罪判決。至於翻供一事,雖然您是因害怕再被羈押自白,但由於您的自白應該”不是在刑求脅迫”下作成,法院基本上是不接受翻供的,而是依之前的自白判決。由於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屬於重罪,縱使自白也不能進行認罪協商程序。但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有特別規定,被告在偵查及審判中「均」自白者,減輕其刑,所以您可以依此爭取。

(2) 您收到刑事傳票,要求到庭說明是否接受戒癮治療,這是吸食第1級或第2級毒品的戒癮治療。如果您有吸食上述毒品的話,原則上會入勒戒處所觀察勒戒,最多2個月。經觀察勒戒後,如果沒有繼續施用毒品的傾向,就會被釋放;如果有繼續施用毒品的傾向,就要入戒治處所進行強制戒治,為期6個月至1年。由於您還有刑案在審,您應該按時到庭說明。

(參照刑法第65、66條;刑事訴訟法第156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10、17、20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念祖 101-05-27 06:19
律師你好:我被起訴二級毒品販賣,拘提我,警察在我家查獲吸食器.電子秤.分裝袋62.分裝匙3等等但沒毒品..本來我是跟檢察官說明我拿多少就給人多少,但是被羈押禁見快2個月,因為害怕再被羈押,所以在移交庭時向法官認罪,法官說給我7萬交保限制住居,但是這樣後面還有機會翻供嗎? 目前又收到張刑事傳票:務必到庭說明是否接受戒癮治療! 我該怎麼做? 謝謝!
文志榮 (阿照) 101-05-28 10:43
您好﹕翻供對您的案子可能不會有好處!而且您要在法官面前陳述您翻供的理由,法官是否會相信您翻供的理由也不一定,但一定會讓法官對您不會有好感。我建議您接受戒癮治療。以上意見 謝謝您 文志榮律師
魯魯牛牛的媽 100-07-22 14:36

對不起!因為學識不高,而且也求助無門,只好以這樣的方式,看是否能夠找到辦法。 在今年五月份因為有五人指證說我弟為販毒的主嫌,而這五個只是我弟弟的朋友,而有在販毒的這五人在去年時被逮時的筆錄都已經承認自已所做的,並且那時是禁見,結果在今年1月份左右獲得解禁後,全部的人都翻供不知為什麼全部都說自已的弟弟是主嫌,指稱從聯絡賣家到買家,如何運送,販毒資金、找尋倉庫位置等皆由我弟弟一人所想,但是沒有任何證據,而請對方拿出證據,竟然說是我弟弟全部都丟了所以沒有證據,而律師的意思是串供的機率比較大,但是沒有他們串供的證據。而弟弟在一開始被帶走時,檢查官竟然用言語的方式來讓我弟弟的心情大受影響,檢查官竟然說我爸爸到調查局要他有做要承認,但是我家裡的爸爸連調查局在那都不知道,而且自已的孩子怎麼會不了解??更不可能會說這些話,而弟弟聽到很生氣,氣家人誤會他,更氣朋友莫名陷害他,把我們請的律師趕走,因為他說沒做就是沒做,為什麼要請律師???本來家裡人想說等調查完弟弟就會回來了,但沒想到竟然直接要把案子做審判,而也開了偵察庭,結果一定要請律師了,沒想到開偵察庭時的法官,問我弟弟話,弟弟非常生氣,因為莫名奇妙被關了很三個月,而且還被審判,跟法官說他沒有做,而且五個人只是為了要減刑而串供好,現在變成真正做壞事的人可以減刑,沒做任何事的人卻要去背他們的錯,這沒有道理,結果沒想到法官竟然回說:我不是來聽你聊天的!!而且口氣非常差這讓我們很訝異!!以為法官會還他一個清白,但是完全沒有看出問題所在,也沒有為我們這些無辜的人找到答案。因為我弟弟只是告訴他沒有做,而且還被寫說不配合並態度不良…還被檢查官在結語時說要求法官判無期徒刑或死刑 有委任律師他人很好,但是狀況卻不是很樂觀,所以才會找尋有沒有可以替弟弟平冤的方法,請求如果有任何我可以做的可以幫的還是可以朝那方面去做,請告訴我?請教教我?? 家裡還有二個不到五歲的妹妹在等爸爸回來。拜託大家!

蕭蒼澤 ( 蕭律師) 100-07-22 15:12

 請弟弟要有耐心

靜下來思考

對事情才會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