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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 104-06-20 02:09

桃園南崁有位陳男,之前參加公職選舉疑似買票,遭檢調起訴,一審判四年多,二審無罪。一審判決與檢調起訴全被媒體報導出來,

後來陳男弟弟出來大義滅親,上媒體呼籲大家選舉不要買票、不會選,爸爸之前中風時知道哥哥疑似買票,一審遭法院判決有罪,最後二審無罪定讞,因樁腳承認要買票、但否認賄選發放款項,雖無罪但道德上有瑕疵,最後耿耿於懷過世不瞑目。陳男請律師對弟弟提告妨礙名譽,說弟弟到處去外面特定對象渲染爸爸死因是因為他選舉過程中買票導致(實際上弟弟根本沒有去渲染),並強調爸爸中風成植物人無法言語,根本無法聽懂言語,但是弟弟所言賄選皆有資料來源,可受公評。哥哥並不是專業醫生?怎可以斷章取義說爸爸聽不懂?請教律師,這問題的專業分析。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中央 104-06-15 11:30

恐嚇妨礙名譽問題請益

 被告妨礙名譽 第一問題:

 (媒體報導)【大選】把阿嬤遺像穿上身 不讓阿嬤不瞑目 (2014112816:11)

資料來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1128/514691/

報導中寫道:姑姑李美蘭2005年參選縣議員時,被指控賄選,一審被判刑六個月褫奪公權二年,但二審被判無罪。及第四張照片中文字,資料來源取自自由時報、聯合報(經向檢調法院查證屬實),符合釋字509號規範。

引用資料來源: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48163/print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46011/print

請益問題:

受評者強調經過二審判決定讞後,之前一審判決及檢調所提供媒體資料,全部為不實指控,對報導中引用者提出妨礙名譽告訴,這就怪了,政治人物應接受可受公評之事,被判無罪不代表道德無瑕疵,

如果照這種思維邏輯,大法官釋字509號不就形同虛設,是否意謂學術圈引用相關資料或者選民引用報導資料作為依據,必須接受受評者提告?假使為不實指控,受評者應對一審法官及媒體提告

被告妨礙名譽 第二問題:

這位受評者採取報復手段,聯合自己親戚、宗族串供,對評論者提告

內容:向偵查佐指控某一地點遇到評論者,評論者對他們怒罵三字經,讓他們心生畏懼,但因提不出錄音錄影證據、地點也無任何監視器可佐證,單憑他們自己作人證做出不實指控,這種證據力可以對評論者判罪嗎?

恐嚇問題:

受評者曾傳簡訊給受評者,內容為:

「某某某,妳不是要對本人提告,非常歡迎趕快去告。提告之前,請詳讀相關法律規範。某某某發生車禍真相及所有無法見光骯髒事,證據即將公開,讓元長人及全國大眾知道。」這段話私密簡訊被以恐嚇提告,很多人看過後皆說沒有恐嚇語言,不知道律師看法是?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15 21: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透過訊問證人的方式就證人進行攻防。

2、這樣的內容是否構成恐嚇罪,必須依據上下文,現場況況來判斷,不能一概而論。

3、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進行法律上的攻防,以保障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李先生 104-06-13 21:58

各位律師好~想請問

之前因為我父親載小孩(孫子)與人發生車禍.我們這一方沒有肇責.刑事庭上對方也都承認了所有造成的傷害.但還是堅持不賠.寧可罰緩.和我們打民事訴訟.而且還請了律師

現在刑事部分對方已經判決定讞.無法上訴了.但民事第一次開庭時.出了點問題.想請問各位律師.

1.對方在刑事庭上全部承認家人的傷勢是他造成的.但在民事上卻完全否認.因為我們前後因為傷勢 由輕變重.轉了幾家醫院(沒經過轉診.自己去的).他只承認第一家.其他全部不承認.可以這樣嗎?

2.求償金裡面.有一條.因為父親和小孩受傷.我必須請假帶他們去看醫生.算是間接受害.法官說.不能用工作損失.因為這是屬於受傷的人請求.要我們更改.想請問.這部分應該要改成什麼方式?

3.法官要我們另外修改刑附民裡面的內容.把資料補詳細.那這部分我可以把原本的附件內容直接做更換或加註解說明嗎? 金額部份不會更動到.只是再把     證據補齊一點

4.這部分應該是要用補正狀.想請問狀紙內容應該要如何表示有修改證據內容和重新編列(金額是一樣的.不會變動到)?

5.車損部分聽說好像不能求償? 那應該怎麼辦?

問題有點多.謝謝你們了.再次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13 22: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事過失傷害附帶民事損害賠償之部分,由於車損過失傷害所保護之法益,故車損部分,無法求償,可求償者為您受傷之損失,應彙整醫院之相關診斷證明之收據,請求損害賠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13 22:10

若對方態度強硬,建議家人向法院聲請假扣押,以避免日後縱使勝訴也求償無門。

李先生 104-06-13 22:31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若對方態度強硬,建議家人向法院聲請假扣押,以避免日後縱使勝訴也求償無門。

是很想~但目前知道的事~對方是靠爸族~沒工作~沒財產~連他家人都是一個樣~判刑了~還是堅持沒錯~~現在只是想先把法院的資料補正.但不知道要怎麼補~已經有求償無門的準備~我們是賭對方只有20出頭~看能躲多少年~~@@

一、車損的部分不是不能求償,而是不能在刑事附帶民事部分求償車損的部分金額不大,可以考慮另外以支付命令或另以民事起訴的方式處理。

二、原則上只要醫生開具證明是車禍造成的部分對方都應該要賠償

三、如果醫生出具的診斷證明上有寫需要看護的話,可以請求親屬間看護費用,除非在台南,不然的話一天是二千元。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6-15 10:25

您好:

1、既然刑事庭有認定,而他自己也在刑事庭中自認,他即使否認,翻案的機會也不高,只是要完整地把判決及他自承之內容提示給民事庭的法官知道。

2、這部份可以主張看護費用賠償,依據目前的實務見解,即便是家人自己照顧,也要依目前的看護行情算給家人,不能因是家人請假照顧,就認定沒有看護支出。

3、4、其實狀紙的格式不拘,只要能清楚表示給法官即可,您可以劃紅線或粗黑線或加底線等方式標明,並於狀紙內提醒法官有修改即可。這部分如您有疑問,亦歡迎來本所詳談或請求本所提供狀紙上的協助,這樣對您較為方便也確保狀紙能符合法官所需。

5、車損並非不能求償,僅是因目前在刑事附帶民事部份,故係針對過失傷害所衍生出的民事問題求償,您可另外以支付命令或另案起訴之方式,向對方提起民事賠償

新聞出處: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505280267-1.aspx

 

中央社 – 2015年5月28日 下午4:23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8日電)郭姓女子多年前買下宜蘭土地建農舍,卻無聯外道路而需穿過附近禪雲谷寺通行。最高法院判決,郭女可借道寺廟的土地通行定讞

 

根據法院今天公布判決,郭女在民國96年買下宜蘭縣三星鄉的土地興建農舍,但由於沒有聯外道路,而借道附近禪雲谷寺的土地,用來舖設聯外道路,引發寺方不滿,打官司訴請對方回復原狀。

 

郭女認為,施工期間寺方知情也未阻止,後來卻要求她不得通行,她是因為沒有其他道路,不得已才借道寺方。

 

高院審理後認為,郭女借用廟寺的道路本來就存在,並非為了農舍而開闢,但郭女的農舍因與公路沒有適宜的聯絡,致不能為通常使用時,可以借道廟寺通行至公路,判決禪雲谷寺敗訴,郭女可繼續行使袋地通行權。寺方不服提起上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評析:

 

(一)民法第787條定有:「土地因與公路無適宜之聯絡,致不能為通常使用時,除因土地所有人之任意行為所生者外,土地所有人得通行周圍地以至公路。前項情形,有通行權人應於通行必要之範圍內,擇其周圍地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為之;對於通行地因此所受之損害,並應支付償金。第七百七十九條第四項規定,於前項情形準用之。」

(二)本件因郭女所興建之農舍所在地,與公路無事宜之連絡而致不能為通常使用,且並非係郭女自己的行為而導致通行受阻斷,是以依法郭女能通行周圍地,但如有造成廟寺之損害,則須支付償金。

(三)法律小教室:民法上所稱袋地係指無公路通行的土地,且由於袋地沒有公路經過,因此沒辦法像一般土地作經濟上的利用,減損了土地使用以及交易上的價值,是以司法實務上對於袋地的認定,採取較為寬鬆的立場,以促進物的經濟利用價值。如最高法院53年度台上字第2996號判例認為,「民法第787條第1項所謂土地與公路無適宜之聯絡,致不能為通常之使用,其情形不以土地絕對不通公路為限,即土地雖非絕對不通公路,因其通行困難以致不能為通常之使用時,亦應許其通行周圍地以至公路。」,擴張袋地的概念到「通行困難至不能通常使用」時,亦屬於袋地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簡介

 

主持律師為葉鞠萱律師(九十年律師高考及格)執業數十年來服務各機關團體,上市上櫃公司,也提供一般民眾最完善的法律服務。處理案件也包含各項民、刑事、商務、智產案件及行政救濟,有良好的專業能力與豐富的實務經驗。

 

我們的理念就是:提供最適當妥善的解決方法保障當事人的最大利益。值得您的信賴,誠心希望能夠為您服務。

 

http://www.alicelaw.com.tw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237號5樓之1

電話:02-27057238 

phantom 104-06-03 21:49

律師您好:

我因為一個契約糾紛而鬧上法院,但是原告沒有依法院裁定補正訴訟資料,所以裁定駁回定讞了,請問我們之間的契約是否因此無效了呢?

我聽說有「程序不合實體不究」原則,所以法院這次的判決其實對契約效力沒有影響,是真的嗎?

勞煩解惑,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只是程序上裁定駁回,則對於契約是否有效可能未審到,所以不能因此即認定該契約無效,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是這樣沒錯,所以還是可以再另外提告

ERICA 104-05-26 16:32

本案件為產權移轉3審定讞.上訴人在2審敗訴後把她名下的動產拿去給個人做抵押設定.之後又把未訴訟案件的一間動產移轉給她的朋友(買賣).對於這種有脫產嫌疑的人有什麼方法可以去制止她呢?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26 16: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當初沒有聲請假處分或是假扣押,則僅能提起塗銷抵押權移轉登記訴訟

2、建議應該備妥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為佳。

ERICA 104-05-26 17:20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當初沒有聲請假處分或是假扣押,則僅能提起 ... (恕刪)

是否需延伸另一個案件去做塗銷抵押權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塗銷抵押權需另以訴訟來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5-26 19:49

您好!

如果設定抵押權移轉登記都是為了脫產,您可另提訴訟主張撤銷抵押權設定移轉登記。但最好搭配聲請假處分,以免一再訴訟都未能達成目的。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KEVIN 104-05-13 05:03

去年七月刑事法庭宣判對方(被告)因4次毆打傷害本人被判刑一年三個月定讞
我申請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民事一審判被告陪45萬確認,但被告上訴,二審宣判被告免罰且裁判費要我出! 

為什麼刑事都被判刑了民事一審也有最到了二審卻無罪免罰?且因提出賠償金額未達150萬所以是不能上訴三審

哪我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提出再審再議更審?

謝謝各位律師解答

葉鞠萱 (昍業) 104-05-13 09:39
回覆 KEVIN 的發言內容:

去年七月刑事法庭宣判對方(被告)因4次毆打傷害本人被判刑一年三個月定讞
我申請刑事附 ... (恕刪)

想請問一下, 您被對方毆打的時間點是??

是不是超過二年之請求權時效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5-14 00:25

Dear Kevin,

可能要看您的判決文所依據的理由,才可以為您主張權益。二審判對方減刑或無責任可能係因為對造的答辯理由為法官採信,您可以委任律師閱卷,以獲得進一步資料,至於您的救濟管道,若是法院適用法條錯誤,也就是法院被對方牽著鼻子走的情形,可以聲請非常上訴。但實際救濟管道,還須要衡量相關事證,歡迎來信預約時間面對面諮詢,以上,希望對您有利!

小寶 104-04-12 09:49

你好:

我想請問一下,觸犯誹謗罪警察會找人去做筆錄再移送地檢署偵訊嗎?

還是地檢署會寄傳票通知去開庭? 再請問一下,傳票多久才會收到?

如果被法院判定為誹謗罪,請問刑期會很長嗎?

因為當時未滿18歲且無前科或犯後態度良好可以獲得緩刑嗎?

還有如果被判刑定讞服刑完畢,之後刑事紀錄會註銷嗎?

請問如果毀謗罪被判有罪在民事責任上需賠償對方多少錢?

因為怕自己收入不多,無力賠償太高的金額

一、誹謗案件到警局製作筆錄通常是發通知書,做完筆錄後,就等候地檢署通知,不會馬上移送地檢署。

二、傳票多久才會收到要看檢察官的偵辦進度,但是通常收到傳票,庭期都會定在一個禮拜以內,甚至收到隔天就要去開庭,另外,地檢傳票都是用平信寄的,最好每天看一下信箱。

三、誹謗刑罰不會很重,如果判到兩個月有期徒刑就算很重了,通常都是拘役,無論是有期徒刑或是拘役 都可以易科罰金

四、誹謗告訴乃論之罪,故第一審判決前,告訴人都可以撤告,所以建議你先與對方達成和解,讓對方同意撤告。誹謗判有罪後,仍要賠償民事部分,所以建議你先與對方商談和解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2 23: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誹謗罪即使成立,幾乎均可易科罰金,且亦不一定會構成誹謗之犯罪,須視對方所提出之證據是否明確,無合理之懷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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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dy 104-03-29 12:58

請問最近我因為公開評論店家的食物不新鮮態度不佳而被告妨礙名譽~

最近收到法院寄來的單子要我去法院偵查處報到出庭~我老婆的親戚是律師

說可以委託他出庭我不用出面沒關西~但問題是因為我之前因為賣假包包有詐欺前科~(我也不知道是緩起訴還是定讞了~因為時間有點九

但因為我老婆和她家人都不知道我的過去~很怕因為委任他親戚去幫我出庭而知道我的過去!!請問1:此案件會因為我有前科而判決有所不同嗎?

2:開庭時法官或檢察官會把我之前犯過罪的紀錄告訴我委任律師嗎??

或我委任律師(我老婆親戚)會因此而知道我的過去紀錄嗎?

很怕因為這次事件公開了我的過去家庭因此破裂!!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3-29 14:30

1.律師很可能知道前科,當然,先看對方是告刑事民事,如果是告刑事,就算是委任律師,刑事被告還是要親自出庭

2.前科紀錄主要影響檢察官跟法官的心證,以及有無累犯加重的問題,當然,如果有詐欺前科,那你講的話,對法官檢察官來說,可信度低

3.建議還是要委任律師,對整個案件處理或是案件結果,都會較佳(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ycc 104-01-29 10:46

律師 您好

我有一件刑事案件在地檢署偵查中..告訴人以同一事由提出民事保護令聲請. 民事部分已經三審定讞( 認無證據 駁回告訴人的聲請)...但是告訴人一直要求調查證據.案子拖了一年多.到現在檢察官從未傳喚我出庭接受調查....

後來.對造律師要求一起去測謊. 我也為了證明清白同意前往 後來就接到地檢署的測謊通知函

我因為有慢性鼻炎 所以在測謊前的身心評估表上有表示慢性鼻炎(鼻塞). 施測人員告訴我不能作深呼吸.要我用嘴巴呼吸.忍耐一下5分鐘就好....又因為我一年來深受訴訟之苦.壓力很大. 所以測謊過程中 心裡一直想儀器會不會判讀錯誤 加上我無法順利呼吸 又不敢深呼吸 過程一直覺得心跳很快

所以 我想請教 若測謊結果與事實不符 我該如何?

 

您好

測謊並不是單純以心跳去作判斷

他有很繁複的測驗

先測試你正常說話與說謊時的生理反應

然後針對問題回答時是否與說謊時相同來判斷

所以單純緊張其實不會有問題的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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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9 22: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測謊之部分,若測謊結果對您不利,可爭執當天您身體狀況不舒服,故測謊結果不應予以採納,建議您,測謊不要輕易嘗試,避免後續訴訟程序之不利與麻煩,您可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ycc 104-02-05 10:43

 請問 房律師

台南地區推見哪位律師?聯絡電話?

 

ca 104-01-19 09:46

付民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民事庭 一審定讞

判決通知書是不是有兩種

一種是通知書 一種是 確定判決通知書?

兩種法院都會寄給原告被告嗎?

分別是開庭完後幾日會收到呢?

怕家裡沒人 沒收到信件 想請教一下 謝謝><~

 

 

朱陳筠 (朱陳律師) 104-01-19 10:36

您好,

「判決書」會在宣判日(非最後一次開庭日)後數日或十數日(時間上不一定),法院會以雙掛號寄送。倘若家中無人收件,郵差會填寫寄存送達通知書,並將判決書寄存在派出所,待您收到通知書後再前往派所領取判決書。

而「判決確定證明書」則是案件定讞後(也就是敗訴方沒有提出上訴,而上訴期間已經屆滿),由勝訴方向法院聲請核發者。

ca 104-01-19 11:09
回覆 朱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判決書」會在宣判日(非最後一次開庭日)後數日或十數日(時間上不一定) ... (恕刪)

請問 判決確定通知書 沒和法院申請 就收不到了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有些法院會自動發給判決確定證明書,但為避免法院漏掉,仍建議您提出聲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9 21:38

您好,可以直接致電承辦股別書記官處詢問唷!

103-12-27 07:53
請問您過去案件的經驗值 1 惡意資遣績優資深員工,最後勝訴索討最高及平均紀錄是年薪的幾倍? 2 在訴訟期間(資料準備、討論案件、出庭作證?等等)勞資雙方投入的時間是否相當?勞方約需估算投入每月工時的多少百分比? 3 資方敗訴判定後,除賠償部分,就敗訴定讞紀錄對資方還有什麼負面效應?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7 09: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請求應領薪資並請求復職或是資遣費。

2、訴訟成本的部份,必須依據案情而定,不過一般而言,勞資爭議的訴訟成本,雙方差不多。

3、民事前案紀錄對於公司影響不大,倘若另外有違反勞基法,則會有違反勞動法規之紀錄,日後勞檢局可能會固定做勞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Ryan 103-12-15 16:15

各位律師

本人於民國96年遺失錢包,所有相關證件也都遺失重新補辦過,

證件遭冒用,因今年的10月收到某管理顧問公司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

對方說我在民國98年辦了遠X電信的2個門號,欠費已久,

要求強制支付,本人當然不服,已在期限內向法院提出異議!

目前仍處於等待開庭的狀態,但對方(某管理顧問公司)已來電2次,

一直劈哩啪啦講述一堆說有我申辦的證件跟簽名.....等,

還說是我家人拿我的證件去申辦了門號不敢講??

相關說詞荒謬至極,請問他再繼續打來,我是不是可以不必理會?

或甚至可以反告他騷擾?另外想請教各位律師

這類型的偵查庭是開一次就判決定讞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6 09: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明確向對方表達不要再來電,否則可以蒐證提告強制

2、民事部份可以嘗試主張時效抗辯及遭偽造文書之抗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德 103-11-23 21:11

各位律師好,我們家住公寓社區最高樓層,之前因為屋齡問題有漏水和壁癌的情況,請管委會來修屋頂,但他們都沒有任何回應,一直推拖到住戶大會打算通過剝奪頂層住戶修繕屋頂權益的決議,後來我向法院請求撤銷判准定讞。然後我再像鬼舞會請求修繕屋頂,但管委會還是不理我,後來我們家請幫忙修隔壁社區的廠商來估價(不找我們社區原來廠商原因是因為之前有請他們修過,卻只能撐一兩年而已),再把估價單和屋內壁癌照片連同存證信函寄出催告。後來管委會還是不理,我們就請廠商施工,錢也都自己先付清了。

 

之前我們社區亦有另一住戶有相同問題,他向管委會請求修繕屋頂未果,就找了廠商來修,再以損害賠償向法院請求管委會給付屋頂的修繕費用,法院亦全額判還。

 

另外就是屋內壁癌的部分只有請廠商先開估價單,之所以不先施做的原因是因為當初只找廠商來看(前面那位住戶也是,且簡易庭法官採用廠商鑑定證詞),沒有請技師公會等公正單位來鑑定(那筆鑑定費用著實不少阿),所以就先寶屋內的牆壁問題都先保留,待日後有需要時可作鑑定。這樣我可以以估價單為請求依據,一併請求支付命令嗎?

 

現在我們想要請求管委會賠這比錢回來,我可以用支付命令的方式嗎?

如果用支付命令,且法定利息的起息日是命令到達後翌日起,這樣我還需要先向對方催告嗎?還有什麼地方是我該注意的呢? 先感謝各位律師不吝指教,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尚然可以先聲請支付命令,但若管委會提出異議,整個案件仍會進入訴訟程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23 22: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只需要檢附估價單、照片等聲請支付命令,待開庭時,再向法院聲請鑑定即可。

2、建議還是先行催告為佳。

寶卡卡 103-10-20 15:57

我想請問一下   關於肇事逃逸累犯跟對方和解了 開庭有機會判緩刑或罰金嗎?

本來法官要給緩刑,可是肇事逃逸這條在走的時候又犯了毒品案超過20克 所以法官說這樣他沒辦法給於緩刑 判了六個月可易科罰金18萬 想說這樣肇事逃逸已經定讞了 可是沒有 過一陣子 單子又來了 說判六月可易科罰金18萬被駁回  這樣會被關嗎 可是毒品案已經判我3個月可易科罰金9萬 也都已經繳完了還會影響這次肇事逃逸的案件嗎 真的有心要悔改不知道要怎麼跟法官說

這次肇事逃逸是不知道撞到人==警察通知的時候也趕緊到案 也很快速的跟對方和解 

想麻煩一下要怎麼跟法官檢察官求情 很怕被官…

 

 

 

 

隱居 (勇公) 103-10-20 16:20

您好,您的意思應該是執行檢察官拒絕讓您易科罰金

再請您趕緊檢附不服理由,具狀向法院聲明異議。

每週三晚上七點到九點,高雄市鳳山區光遠路一八七號蘇炎城議員服務處免費諮詢,

歡迎多加利用。

寶卡卡 103-10-20 16:51

請問是要寫狀紙的意思嗎?這樣有機會向法官求情嗎

駁回庭也已經開完了 他說等宣判庭就知道結果了不知道接下來宣判庭是否能在上訴?

不能上訴就只能乖乖照判決這樣走了嗎

 

隱居 (勇公) 103-10-20 18:27

您好,不太瞭解您的意思。有無法院判決可供參考。

因為法律上沒有駁回庭這個東西。

法院宣判了嗎?有無收到判決?執行檢察官是否已經通知執行?

寶卡卡 103-10-20 20:59

請問律師有無line?方便請教你

冬小眠 103-10-19 08:13

前幾天我登入my card官網.設定了安全代碼.也改了密碼.昨天更是申請了通訊鎖..
結果今天...我下午4點下班.5分打卡回家..上信箱發現.
my card有被登入.我進入my card帳號裡.
發現 點數消失1750點..
盜轉過ㄑ的遊戲我沒看過.在轉儲機制裡也找不到
我就奇怪了...我登入還要打通訊鎖.何解對方盜我帳號不用打通訊鎖?
甚至轉儲機制找不到被轉入的遊戲??

要我去報案.問說點數最後是否會歸還.客服跟我說沒辦法保證!!!
這分明不是我的問題.為啥要我ㄑ承擔?
而且查IP位置..是大陸的IP...這是算我倒楣嗎???

你們官網出問題.結果卻是消費者去承擔後果.這樣對嗎???

很遺憾接獲您的反映,如遇到點數有疑似被詐騙盜儲的情形,在未經過調查確認結果前,我們無從判斷是否為詐騙盜用案件或其他私下交易衍生糾紛,建議您盡速至附近警局完成報警程序,再提供報案三聯單/點數卡影本/購票證明(如發票)/個人身分證件影本/親筆簽名之切結書切結書可後補;唯線上購點詐騙案件請務必先致電MyCard客服專線(02)2651-0754申請文件或至MyCard官網客服中心下載線上購點切結書}並MAIL至service@mycard520.com.tw或傳真至(02)2651-1874,我方收到資料後會立即協助代為向點數儲值之遊戲公司申請帳號鎖定。 另因交易皆已成立所購點數皆已儲值,因而無法取消交易,而在報案三聯單備註第二項也提及,僅供報案不做其他證明用途,故我方無權在司法終局判決未定讞前,僅憑報案三聯單異動該用戶帳號之點數儲值狀態,請您見諒。 至於點數疑似被盜儲之後續求償部分,仍需由警方偵辦完畢後,根據司法終局判決定讞結果,依法由被害者向加害者提出求償申請,我方也會依照司法終局判決定讞結果進行處理。 最後在您備案後,警方會來函,MyCard一定會盡全力配合警調單位作業提供所需電磁紀錄並協助調查,再次提醒您仍需提高警覺防範詐騙。 謝謝您的來信!

 

後來我根據會員登入歷程查詢裡的IP去查位址.發現是在大陸.這樣我還需要報警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9 12: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討若遊戲公司對於帳戶管理、轉帳系統等都已經盡到管理維護義務,則您因為帳號密碼外流所受之損害,確實只能向行為人請求賠償

2、不過本文建議還是可以報警之後,請求消保官進行協調。

冬小眠 103-10-19 12:13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討若遊戲公司對於帳戶管理、轉帳系統等都已經盡 ... (恕刪)

如果沒報警 直接在消保官線上申訴 這樣可以嗎?

家人對報警很反彈...堅持不給我報警~"~

Ripple 103-09-10 02:03

您好,

101.09.13 奶奶發生車禍,住院3個多月出院,之後提出刑事告訴,未於同時提出民事訴訟賠償,且刑事已判刑定讞,我們卻遲遲未獲得肇事車主的賠償與道歉.

今年度八月時得知可以用支付命令的方式請肇事者面對民事刑責,8/14支付命令通知發出,肇事車主於8/17提出異議,父親補繳納民事調解申請費500元,由於103.09.12即將屆滿二年,是否來得及請求民事賠償?截至目前為止尚未有民事調解,也無民事訴訟,請告訴我該如何才能請求保險與對方醫藥費賠償,謝謝您.

 您好:

如果確定目前程序是向對方聲請調解

請求權時效會中斷

調解不成立還是要盡快聲請進入訴訟

否則超過時效就難以再請求了

獲得勝訴判決確定保險公司和對方就一定要給付了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補充回覆:

民法

第  129 條  (消滅時效中斷之事由)
            消滅時效,因左列事由而中斷:
            一、請求。
            二、承認。
            三、起訴。
            左列事項,與起訴有同一效力:
            一、依督促程序,聲請支付命令
            二、聲請調解或提付仲裁
            三、申報和解債權或破產債權
            四、告知訴訟
            五、開始執行行為或聲請強制執行。

第  130 條  (不起訴視為不中斷)
            時效因請求而中斷者,若於請求後六個月內不起訴,視為不中斷。

第  132 條  (因送達支付命令而中斷時效之限制)
            時效聲請支付命令而中斷者,若撤回聲請,或受駁回之裁判,或支付
            命令失其效力時,視為不中斷。

第  133 條  (因聲請調解提付仲裁而中斷時效之限制)
            時效聲請調解或提付仲裁而中斷者,若調解聲請撤回、被駁回、調
            解不成立或仲裁之請求經撤回仲裁不能達成判斷時,視為不中斷。

 

 

 如調解無法成立,可以直接請求移為訴訟程序,就不會有超過時效之問題。

既然是提出支付命令後,對方異議而轉入訴訟時效已經停止,不會有超過時效的問題

Nina 103-07-30 16:07

1.請問工作規則要求不可穿涼鞋上班是否涉及性別歧視或違反二性工作平等?

2.本人有醫生證明不可穿包鞋,否則會引起發炎,公司可以不顧人權(身體生理需求)強行要求嗎?(此工作規則為訴訟中新增修!)

公司以穿涼鞋為解僱理由之一,勞資訴訟經最高法院判決定讞確認僱傭關係存在,判決書載明本人考量健康因素有不能穿包鞋之正當理由!公司可以推翻法院判決,以同樣理由再上勞工局協調,協調不成再上法院訴訟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公司不得違反法院之判決,法院既然已經確認您們僱佣關係存在,則您可以向公司請求薪資,若公司再為解僱,則應再提起一次確認訴訟並請求該段時間之薪資,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鷹 103-06-17 11:53

我跟前妻已經離婚~打的財產分配官司已經定讞(就只針對婚姻存續期間的財產)。另外我想請教,因為結婚前,前妻就來我公司幫忙,也因為帳務管理的方便,我請他開立一個帳戶,有些客人的匯款直接匯入他的帳戶,當時情況如下:

1.我的公司是獨資(對方打財產分配時還提出我獨資公司的資本額請求計算入分配)

2.我的買賣紀錄都有(可以查詢得到匯款進來的客人跟我買東西的紀錄),他的帳戶純粹就是收款(有時支付帳款),總之裡面沒有他自己的錢

3.婚前的他的帳戶裡約有120萬

請教:

1.我可以針對婚前的部分對他請求嗎?

2.算是侵占嗎? 能請求返還?(先打刑事?再打民事?還是??)

3.勝算高不高?

PS.她跟我在一起後,就在我這幫忙,所以她沒有其他收入,所以他也無法主張這錢是她的,而且我做生意的錢都是我自己出的,自己運作,她沒有出任何錢。

請高手回答!  謝謝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為你做最有力的策畫。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這需要連同先前判決一併研究再評估,如有取回可能,建議提起民事訴訟即可。

roverr 103-05-31 20:46

您好,我想訊問被抓販毒,但非現行犯,而是循手機通訊抓人。驗血驗尿皆無毒品反應 ; 自行做手機聲紋比對,販毒者與被抓的人也非同ㄧ人。此案件已審了好多年了,目前2審定讞,判8年多。我有找到除 "刑訴376條以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10條" 說明不可上訴外,我想請問此案件是否仍有上訴之可能性? 謝謝了。

販賣毒品是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之規定,其最重本刑在三年以上,故並非刑事訴訟法第376條所規定不得上訴第三審的案件,若二審判決有違背法令之情形,且尚在上訴期間內者,可依法提出上訴。至於該案件有無違背法令之情事,建議您可尋求律師協助找出可提出上訴之主張。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
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處無期徒刑者,得併科新臺幣二千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第三級毒品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第四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專供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前五項之未遂犯罰之。

刑事訴訟法第376條
左列各罪之案件,經第二審判決者,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
一、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
二、刑法第三百二十條、第三百二十一條之竊盜罪。
三、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二項之侵占罪。
四、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三百四十一條之詐欺罪。
五、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之背信罪。
六、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條之恐嚇罪。
七、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條第二項之贓物罪。
 
刑事訴訟法第377條
上訴於第三審法院,非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5-31 2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對法院判決不服,應於法定上訴期限內,盡速委任律師為您撰寫上訴理由狀,上訴三審。您所犯非刑事訴訟法第376條規定不得上訴第三審之罪,應於收到判決書後,盡速提起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胖 103-05-09 22:55

已收到簡易判決書信,現在再等判決書,但我想請問我的警式帳戶等到定讞後,多久才會重新開啟?有大概多久可以收到判決書(大該一下時間)?

林智群 (klaw) 103-05-10 10:00

 應該這一兩天就會收到,要等到判決確定後才能聲請解除警示帳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1 11: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待判決確定後,才會解除警示帳戶之設定,至於判決書,於近期內將會收到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 103-02-03 04:00

前陣子在報章雜誌上看到
有一個二十八歲的年輕人
在百貨公司和諸多地區販賣假包多達5年
後來被代理商起訴
但他提出大陸代理商的授權書
後來以無罪定讞
所以想問
是因為授權書的關西被判成無罪
還是有其他的原因?
我和朋友討論了很久
覺得這樣也輕易就判無罪了
所以想問大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4 00: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

全體顧問律師員工

敬祝

新年快樂

恭喜發財

萬馬奔騰

馬到成功

闔家平安

 1.被代理商起訴的意思是指甚麼  民事訴訟?或是提出刑事告訴   2.至於檢察官調查後不起訴原因可能多種  你可以確認個案情形後發問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ivy 102-11-20 15:37
岳父原有兩段婚姻,其第一段婚姻育有三子一女,在第二段婚姻收養岳母前一段婚姻的一子一女,並生下我老婆為老么。原本他的長子之前並無來往,但約在九年前,因故與岳母離婚,獨自住在鄉間農舍後,自後也因而利用各種機會回岳父家,而我也才知道岳父還有第一段婚姻的四名婚生子女。由於岳父本有佃農身分,而長子數次要求岳父將佃農身分移轉給他,但岳父擔心因失去農民身分而失去老農津貼等,也因第一段婚姻並非平和結束,擔心其長子日後不願負擔其生活,故期間也不同意而發生幾次爭執。 約四年前,因即將換租約,地主與岳父商量願以現金補償方式,終止租約,最後岳父同意以現金250萬元及生前不收回居住的農舍為條件,與地主達成協議。然而岳父擔心其長子因喪失佃農繼承權,深怕遭報復,也怕長子聯合其他子女佔有其現金,加上老婆自岳母搬離後,幾乎每天送餐、載他看醫生、繳納各項單據等;即便懷孕大腹便便仍至於生產後,也帶著幼子前往探視,亦復如此。 故岳父與地主辦理前述書面協議、手續與取得現金補償時,皆為老婆會同前往。此外,老婆第一段婚姻所生女兒,因顧忌其前夫家族反應,迄今與我並無收養關係,但也自幼撫養至今,形同親生父女。故自結婚後,岳父不時以金錢或物品贈予或補貼,包含現住房子之部份頭期款約40萬等。 岳父長子獲知其岳父與地主達成協議後,隨即至岳父住處搬走其所有物品,之後便不再探視聯繫。而後岳父將地主補償金交付老婆,並囑咐其中240萬贈予其孫女,作為日後嫁妝等運用,並共同前往銀行存入孫女帳戶(時為小學生)。同時,將其存摺、印鑑等物,交付老婆保管,而老婆仍繼續照料日常生活,並有幾次應岳父要求,返還部分金額,或至農會提領岳父戶口內現金。然而,隨著年齡遞增,岳父記憶已不復如前清晰,加上兩次小中風與糖尿病,幾次暈倒於屋中,或自行亂服成藥或服錯藥物等,最後只得請岳父好友一起勸說住進安養中心。 前稱現金贈予行為雖無任何書面約定事項,而岳父約三年前住進安養中心後,概由老婆自獲贈資金內與代管岳父戶頭內(因每月有老農年金撥付)支付各項費用,包含其安養中心費用2萬、零用金、醫藥費計程車資、營養品等,每月少則2.5萬,或多至3萬元。此外,由當中受贈資金內支付現住房子貸款一百萬本金等。 遲至最近一年,扣除掉前述支出與費用後,老婆衡量所剩不多,擔心最終無法支應安養費用,是故老婆幾次商請岳父僅量節省不必要請客支出、自費看醫生,或避免與安養中心同住老人發生糾紛等未果,亦使老婆身心承受極大壓力,雖尋求心理專科醫生看診,仍然無法紓解,也致使家庭氣氛因財務支出而緊張。 直到101年7月,岳父在安養中心協助下,外出將原本交付老婆應用支付的其帳戶存摺予以作廢,並將戶頭金額提領若干金額並交由安養中心老闆保管,至此,老婆已無法忍受,只得商請安養中心先行扣除保管金額,而其老闆也允諾減收1000元為1.9萬元。 1、 前述岳父贈予孫女行為並無任何書面表示,而孫女因未成年,老婆為其監護人應用其資金於在法律主張為贈予上有無瑕疵,或需注意事項? 2、 老婆自岳母離家後獨居,乃至於搬進安養中心,至上個月約9年時間,綜合岳父帳戶與我們家計帳戶,支付岳父各項費用,目前其戶頭每月老農津貼7000元,扣除安養中心費用(1.9萬)與零用錢(2000元),至少需1.4萬,而目前岳父次子、長女及仍有收養關係的姊姊偶有探望,但無任何共同支應安養費用行為;倘若最終無法獨力負擔,可否讓安養中心依法向所有子女催告,或讓社會局介入處理? 3、 岳父因終止租約害怕其長子報復,故將存摺與提款卡等,交予老婆保管,由於政府每月撥付該帳戶老農津貼,故每三個月提領2萬元以支應岳父需求,而上個月已將託付保管存摺與提款卡作廢另重新辦理,是否可視為終止委任,目前已返還作廢存摺與提款卡等? 因為我們在今年12月付完安養中心的費用後,實際上已後繼無力,是否我們在付完12月後,就明確跟安養中心說無力再付錢,讓他們向社會局通報?但有以下幾點情形,請您斟酌是否會單對我老婆一方不利,如被控刑法上的惡意遺棄? 1.當初送安養中心的契約,因無其他子女願意到場處理,所以是書面契約是我老婆簽字,倘若社會局或安養中心追訴,會不會特別不利,或成唯一的相對人。 2.因為我老婆負責支付安養中心費用,故留有匯款單據或轉帳資料。只是明年起,再也付不出全額的費用,那是否我們需要以子女平均負擔後的金額如3,000元,逕支付給安養中心,以表示撫養善意。 3.岳父其他子女(含養子女),除我老婆的同母姐姐有聯繫外,其餘鮮無聯絡,所以我們也不清楚其他人的年籍資料,而我問過社會局,他們說他們只會先聯絡可以找到的人,所以是否到最後還是我們獨自負擔。 4.據我所知,岳父長子 次子等不僅為企業老闆,且皆任某縣運輸產業公會理事長,顯示其經濟狀況遠較我們富裕,而我們只想讓岳父得以在安養中心度過餘年,故僅希望之後平均分攤,而不是要求其他撫養義務人,返還過去支付費用。 5.我最近幾週曾單獨去安養中心探視岳父一次,知道他身體還算康健。但我也提及我們經濟不好,希望他能跟偶有探視的次子聯繫,希望能聯合負擔安養費用,但岳父以次子有「兩個老婆家庭」負擔很重,予以拒絕,然而之後他就不停打電話到我家與手機,甚至半夜口出恫嚇,說我老婆不孝,要叫人查封我們財產。然而,岳父也僅會對我老婆言語恫嚇,卻並不會如此對其他偶爾探視子女,故對老婆造成很大心理創傷,只得設定為拒接電話,更遑論接回奉養共同居住的可能。因此,也曾告知安養中心,如有重要狀況,請先聯繫我老婆的姐姐,再由她聯絡我老婆。 6.我們曾錄下約今年8月間去探視他時的談話,有提及他是贈與孫女的內容,是否可屆時成為贈與之佐證?但不是在他授意情形下。 7.從安養中心提報社會局至訴訟定讞期間,在何階段或情形下,我們財產是否會面臨假扣押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們先將您為父親所支出的費用,均逐一保留單據,將來可向其他扶養人請求該部分的扶養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lan 102-09-16 08:23

請問大律師:

被告涉犯恐嚇毀謗罪,刑事部份已判決定讞,原告提附帶民事訴訟,有關精神損害賠償(非財產損害賠償)被告要求舉證,合理嗎?又該如何舉證?

謝謝!

102-08-14 20:05

想請問以下問題

Q.如果父親長期精神虐待(例如.要殺死全家或者讓全家不得安寧之類的.他有自殺過.) 能夠告他恐嚇罪嗎? 有收集證據 請問如果會判刑會判多久?

Q.同上因為父親無謀生能力(領有重大傷病卡)時常會向母親恐嚇如同上 能告他恐嚇取財嗎? 請問如果會判刑會判多久?

Q.因母親長期負擔經濟壓力.況且夫妻間因為諸如此類的事情.(我父親說我母親外遇.一天到晚要錢)已經無夫妻間應該有的生活.會繼續也只是因為母親說他可憐.如果現在因家暴案要離婚 請問判離婚的機率大嗎?

Q.因家暴案.我提告傷害罪的話如果有判刑最快他要多久才會被關進去?(意指全案定讞)

Q.如果父親從小到大沒有養育我 都是靠我母親和我自己過生活 若父親告棄養會成立嗎?

Q.因家暴案 請問有沒有公權力能夠介入他讓他強制精神鑑定? 若是精神鑑定出爐證明他是有問題的 請問我們家屬可以強制送他進精神病院嗎?因為他有差點讓房子燒起來 有驚動鄰居 然後又一直恐嚇要放火燒房子之類的 真的無計可施了:(

 

問題有點多 謝謝回答:)

 

 你提起的許多問題,如果都有充分的證據,那提起告訴後,法院應會對你父親的各種行為均作出有罪的判決。

至於會判多久?那要看事實認定時,你父親的行為次數、犯案當時的手段有多惡劣、犯後態度是否等等來判定,不同法官對於相同的問題也會有不同的量刑範圍,所以無法回覆你。 

小玲 102-04-08 20:21

某甲受刑人,因偽造文書一案,依據101年執更壢字第2***號桃署檢察官執行指揮書,分別判處:1.入出國移民法有期徒刑五月1次:2.偽造文書有期徒刑一年四月1次:3.入出國移民法有期徒刑四月1次:4.入出國移民法有期徒刑四月1次,應執行有期徒刑二年一月。其中第1.3.4.項於99年7月二審定讞,可易科罰金;另第2項於101年4月三審定讞

案件發生後,受刑人於97年10月7日被桃檢收押至98年2月3日交保,共羈押達120日,當時第2項仍在上訴最高法院中,但桃檢於100年3月要求受刑人執行第1.3.4.項可易科罰金之部份計共付8個月罰金,再加上受羈押的120日,共計1年。但當時受刑人表示願先繳交罰金,把羈押的部份用於後面尚在上訴中的一年四月刑期中(現在監執行中)。

刑法45條規定,為某甲犯甲乙二罪,均處有期徒刑,惟乙罪先二審確定,甲罪上訴三審中,當乙罪執行時應自乙罪羈押之日起至甲案確定止計乙罪之刑期,在之前被羈押之日仍應於甲罪執行時計抵。

另在指揮書中之備註欄中第3項指出”本署100執更1003裁定應執行1年部分業已執畢"之說明中之”1年”的部分,應指上述之8個月罰金及120日羈押期。故所判決之刑期,應在監執行一年一月。受刑人於101年7月9日起入監服刑至今逾九月,其執行期滿日為102年8月8日。但受刑人當時在桃署所陳述之願把羈押的部份用於後面之主張,明顯未行使。

因此,如上述說明,依據刑法45條,此應屬同一案,是否能夠主張將先前受羈押的120日的部份,併入目前執行之刑期?並因判決之時間差而損害之易科罰金部分,是否能補行繳交?以維護受刑人之權益。

另外,如上述說明可行,我需要律師協助撰寫訴狀,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所提出之者,確實是屬法律上爭議問題,本件關鍵前案所定的執行刑到底為何??期限到底多長??而此屬執行事項,依法可提起異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玲 102-04-09 13:00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所提出之者,確實是屬法律上爭議問題,本件關鍵前 ... (恕刪)

感謝謝律師的回覆,我想請問您所指的刑期,是否為"原判決主文"的判決內容?目前尚由受刑人提出申請中.

阿譜 102-02-24 17:36

去年3月發生的車禍案件,對方開車我騎車,鑑定肇責5/5分(對撞),都是未注意前方狀況,但對方不願賠償,因我有體傷而提出傷害告訴(有驗傷單),法院已於年前判決定讞對方開車的1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至於我個人的損失部分也就不了了之(對方沒跟我和解)..但卻在這幾天又收到對方向法院提出我對他"毀棄損壞"的告訴,很納悶....我跟他車禍對撞,他車子只有前保險桿左前方小損傷,我機車跟身體都有損傷,都沒叫他賠了竟然還告我毀損,請問這案例可成立毀損罪嗎?(跟對方就只有因去年車禍有接觸而已),如不能成立,我可以採取什麼行動,例如求償等等~希望能有大大提供應對方式..感激不盡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因您當時未一併提起附帶民事請求訴訟,現在建議您應儘速將本案的相關資料提供給律師,以便委請律師向對方提出民事損害賠償的請求,以確保您的權益。

至於對方提起毀損罪的告訴部分,因毀損器物罪僅限於處罰故意犯罪者,建議可委請律師撰狀答辯,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有其他問題,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K.C 101-11-27 10:13
我是國小老師被班上女學生告我性騷擾,是放學後,時間約20分鐘留下來補救教學,請她們在黑板上寫數學題目,那段時間走廊人來人往,之前委任律師有到校拍照,證實放學後學校還是有很多學生在學校,且我的班級位在樓梯旁,各班都會經過.當時有兩位老師分別在我教室經過也有停留,還請他的學生進到教室問我是否要一起打球,都能為我作證在那段時間沒有看到我對學生做猥褻的行為, 告我的其中一位學生的媽媽在樓下接了同校的妹妹就請他的妹妹到樓上找姐姐,於是她們就先走了,之後另一位學生我教完也讓她回家了,事情的隔天隔天,這兩位家長到媒體哭訴我在那段時間對兩位小朋有性騷擾,之後我被學校解聘,先離開的說她被老師摸胸跟下體,後離開的說她看到先離開的同學被老師怎樣怎樣,但是兩位說的在警察局筆錄檢察官還有一審二審都不同,後離開的說她看到的也跟先離開的自己陳述自己的情況不同,三審定讞後認定先離開的那位有,因為有後離開那為當證人,後離開的那位沒有認定,請問我能做什麼法律救濟嗎,我能告兩位學生或是後走的那位學生誣告嗎.
1、救濟途徑有聲請再審及聲請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 2、至於你所述是否可向對方提告乙節,個人認為你的案件已被檢察官起訴,且一部分判決有罪,則經驗判斷實難認為對方係屬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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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羽 101-10-05 12:18
且判決確定並不會寄通知給您? 這句話意思是...???? 不過我朋友說:1.你會在收受判決書的20內不變期間後收到裁判確定證明書,意思就是本案已經定讞。 2.沒有上訴約莫20天後法院會寄發裁判確定切結書給您,代表本案終結。
您好: 判決確定證明書,必須您向法院聲請,法院才會發給您。
小羽 101-10-04 12:15
您好: 之前被詐騙然後現在收到地方法院刑事傳票 被傳喚人: 姓名:XXX 地址 然後下面有一個備註{如無意見陳述可毋庸到庭} 意思是沒去也沒關西呢???還是要去? 可是去了也怕拿不到錢? 假如我沒去的話:是不是之後會收到法院判決書? 判決書這個東西大約多久收到?? 開庭結束後檢察官是不是就會結案呢?然後在收到已經定讞的的單子呢? 定讞的單子是不是結案的單子是一樣的嗎?? 定讞的單子大概哪時收到? 我沒有提出民事賠償,因為快去當兵了, 請幫我詳細說明一下,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應該是以被害人身份到庭,法官主要應該是要了解您們是否有和解,您是否要原諒被告,由於您未提出民事訴訟,建議您當天仍到庭,並請求被告給付金額才同意和解,對您也比較有幫助,至於判決書多久會收到,要視案件進度而定,且判決確定並不會寄通知給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羽 101-10-04 07:33
您好 之前也被騙,現在收到地方法院刑事傳票,有人跟我講說不用去也沒有關西,所以想請教您就是我沒去的時候然後開完庭,大約多久收到判決書,對我有影響嗎?? 是不是還會在收到已經定讞(結案的意思嗎?)的單子? 因為我沒提出民事賠償,快去當兵了有點麻煩,就只想管快結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應先確認傳票上,您的身份是什麼,被告證人或其他?,原則上均有到庭之義務,建議您仍出庭較能保障您個人權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蝸 101-09-10 15:25

我與他人打官司, 目前已3審定讞而且勝訴,

請問可以向對方請求裁判費律師費用的賠償嗎?

 只能請求對方應負擔裁判費及三審律師

 且三審律師費需經最高法院核定

小蝸 101-08-17 10:34

我有一筆土地設定抵押權, 後來被債權法拍了, 因為這筆抵押權是不存在的(假設定),

我打官司確認抵押權不存在而且3審定讞, 我能向債權人請求哪些賠償或回復原狀?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1-08-17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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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當時確實是假的設定

 可以考慮提起民事訴訟侵權行為或不當得利法律關係請求返還

您好,

      因為判決確定時,該土地已遭法拍,無法回復原狀,應向對方請求侵權行為或不當得利

無心 101-08-05 13:49

請問各位律師大人,依照上訴不可分原則,如果2審判決同一事實相關案件,其中一部份得上訴3審,一部份2審定讞,但依 最高法院判例:76年台上字第2202號 解釋,是否上訴3審後,一樣視同全部上訴,在審理期間,檢查官不會先行發監執行2審定讞之罪,會等3審上訴結果,在一併發監執行?   謝謝 (急)

 

林智群 (klaw) 101-08-05 15:27

二審既然確定了,會先執行確定部分,至於上訴部份另外再依判決結果處理,

至於你提的判決,其實並沒有說輕罪部份已經確定,

你講的情況跟判決的前提狀況是有不同的

小宇 101-07-13 18:26

請問之前有場車禍有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強制調解庭上已和解,對方願意賠償以一個月支付1萬元直到全數付清(大概4年多),若有一個未付視為全部到期。

我告對方刑事部分(過失傷害)還沒定讞,而對方因為我還沒拿到任何的錢(怕他故意不付),到時候開刑事庭時我是不是可以要求,判對方緩刑5年完額還清之後撤銷告訴,如果對方未履行則請法院執行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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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吉 101-07-04 22:00

本人因為重利罪被誤判2年2個月.2審定讞不得上訴.可是我真的什麼也沒做.更無被害人指認.我真的不懂法官是用什麼證據判我.我書讀的少.更不懂法律及法條.有哪位大律師可以幫我看看我的判決書以及相關卷宗...至於費用希望能少算一些.因為我的收入有限..謝謝..感激不盡..

 

沈恆 (沈律師) 101-07-05 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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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吉 101-06-01 17:22

我妹妹ㄉ朋友私底下在做地下錢莊.我住處ㄉ2樓當時借給我妹妹使用.作為他女兒歌迷在南部ㄉ後援會所在(我妹妹ㄉ女兒是個小歌手)然而我妹妹ㄉ那個朋友(做地下錢莊ㄉ那位)是南部後援會ㄉ會長.所以他可以在我住處ㄉ2樓自由進出.誰知道他把他做錢莊ㄉ本票放在我住處ㄉ2樓.就因為這樣我就被誤以為是錢莊老闆.無論我如何解釋都沒用.還被收押禁見4個月.本以為司法調查後會環我ㄧ個清白.沒想到還是判我136個月.須合併執行2年2個月.我真ㄉ什麼都沒做.卻要白白受這種委屈...真ㄉ很不甘願..有誰能教我該怎麼做..現在2審定讞不得上訴..我該怎麼辦?這個國家有哪個單位可以幫助我

王耀星 (Eric) 101-06-01 17:35

聲請非常上訴或再審機會都很渺茫。也不停止執行。

阿華 101-03-21 17:58

問題一:
            請問被人強盜財物,當初法院審理時,沒有一併提起附帶民事賠償之訴,現在強盜案件已三審定讞,加害人也已判刑確定在服刑中,那麼現在被害人可以用不當得利的理由請求對方返還當時 強盜的財物嗎?
            現在只是要照法院判決書上所認定的被強盜金額,要求對方返還,法院應該一定會核准吧?這樣的訴訟程序全部走完,大約需多久的時間 強盜案發生時間為96年4月間,金額為20萬元。

蔡明哲 (阿哲) 101-03-21 18:33

 你是什麼時候知道侵權行為事實的?知道後有2年的時效問題,如果還沒超過2年,建議直接以侵權行為的法律關係請求即可。

益維 101-02-01 05:05

各位律師你們好 我有一件已經定讞等發監執行的官司 最近去之前的律師事務所拿卷宗回來 

才發現我所請的那位律師在二審時沒幫我上訴 還隱滿我沒跟我說 後來還冒我的名上訴三審 導致我

不知有第三審的事   等到已經要發監執行我才知道 請問這還有救嗎????

我的案子證人證詞也都是謊話跟套好的話  如果證人也願意說出真相   請問還救的回來嗎???

 

 

 你的案子證人願意承認是說謊,且因此起訴判決確定(偽證罪),你可以據以提起再審之訴。不過,我認為你的證人應該不會為了你而被判刑吧!

 

http://patent-attorney-in-taiwan.blogspot.com/

益維 101-02-01 23:11
回覆 益維 的發言內容:

各位律師你們好 我有一件已經定讞等發監執行的官司 最近去之前的律師事務所拿卷宗回來& ... (恕刪)

 感謝律師院依花時間看我的問題 但是回答的好簡單隨便   被律師延誤上訴及冒名上訴隻字未提

既然要設網站服務大眾 應該更仔細點 而不是為了拉客  還是感謝你

pearl shen 101-01-11 09:53

               請問如何調閱定讞刑事案件的卷宗?

家屬可以調閱嗎??

請問該去哪裡申請?

廖淑華 (廖律師) 101-01-11 11:38

必須是被告、被害人(刑事案件)或原告、被告民事案件)才能申請調閱卷宗,要向最後送執行的檢察署或最後才判確定的法院,填寫聲請聲請調閱民事案件的調閱比較沒有問題,可以自己聲請,但是刑事案件因為你不會接觸到卷宗,通常是你要指明你要哪些資料,書記官會印好通知你去繳費,但不見得逆需要的資料都會給你,因此,刑事案件仍然建議委任律師聲請調閱卷宗比較好。

 1.依刑事訴訟法第33條關於閱卷的規定是:「辯護人於審判中得檢閱卷宗及證物並得抄錄或攝影。無辯護人之被告於審判中得預納費用請求付與卷內筆錄之影本。但筆錄之內容與被告被訴事實無關或足以妨害另案之偵查,或涉及當事人或第三人之隱私業務秘密者,法院得限制之。」所以如果刑事案件,係要辯護人方可調閱,如果是被告的話,就要依上面規定處理。而且法條是規定「審判中」,如果是已定讞之案件,除非要以將提出再審或非常上訴之理由申請,法院基本上不一定會核准。

2.而閱卷聲請機關,基本上是在案件最後機關:如果有執行的,向執行檢察署聲請,如果沒有執行的,向最後判決確定的事實審法院聲請(如果是最高法院的案子,沒有執行,通常會回到第二審由其作保存,但是也有些案件因為要通知原告發或告訴單位,會發交第一審法院或檢察署,所以閱不到時,可問一下卷宗會在哪裡,然後再去聲請)。不過就如同樓上大律師回答的,一般而言還是要委任律師辦理,會比較妥當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