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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4-24 02:01

你好:我跟我先生結婚19年了,一直吵吵鬧鬧到小孩已經19歲,他的工作是自己開小貨車賣早餐一直入不敷出,我是一個站櫃人員薪水一直很穩定,長期都是我在扛家計,最近一年多我剛買下一間房而我先生一直連搬家還在飲酒沒幫忙,他是一直酗酒又有癲癇症的人經常屢勸不聽,一直到近幾年都陽萎又加上酒駕三次被罰,我實在是受不了了,我能訴請離婚嗎?我房子會跟他有關係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4-24 05:26

依您所述情形,可先協議離婚,若協議不成則可主張以民法第1052條第2項難以維持婚姻為由訴請離婚。新買的動產是婚後財產,如果您的婚後剩餘財產較對方多,對方有權要求剩餘財產差額分配,協議離婚時應一併約定解決。

您好:

1.若雙方無法協議離婚,僅能依裁判離婚,如果您能證明對方在酗酒後,有語言或肢體暴力,讓您遭受他方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2.因為房子是婚後購買,若你們沒有正式辦理分離財產制,該房子屬於夫妻共有資產,各得其房子半數資產。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黃國政 (Sam) 105-04-24 22:55

由於您提供的資料中、關於具體案情有諸多之處尚未明瞭,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以便進一步調閱資料以及其他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4-24 22:57

您好,若對方不願意兩願離婚,您需要蒐集相關證據以不堪同居之虐待為由,向對方訴請裁判離婚

至於房產部分,因屬婚後財產,恐將列入剩餘產分配之範圍,建議委任律師協助規劃。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4-24 23:27

您好,若對方不願意兩願離婚,您需要蒐集相關證據以不堪同居之虐待為由,向對方訴請裁判離婚

至於房產部分,因屬婚後財產,恐將列入剩餘產分配之範圍,建議委任律師協助規劃。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5-04-26 10:49

您好:

依您目前所述,或許可先試試看協議離婚,並將財產分配表明清楚,再辦離婚手續,以保自身權益,如有需要亦可洽詢律師為您草擬離婚協議書較有保障。
如對方真的不願意跟您談離婚,就只能起訴訴請裁判離婚,只是關於您所說的情形包含入不敷出、癲癇症、不能人道、多次酒駕等事實,恐尚須具體證據以證明您所陳述之事實,如有上開相關事證,訴請離婚之機會就高。
但關於房子的部分,如您結婚前未約定分別財產制,依現行法定財產制,則該房屋仍會被視為婚後財產,依法您丈夫可對您行使夫妻財產剩餘分配請求權(即您婚後增加之財產-您丈夫婚後增加之財產/2)之數額,倘您要避免他針對房子向您請求,恐需主張民法第1030-1條第2項,認為依其分配顯失公平,請求法院減免之。
而如已確定要走裁判離婚程序,建議委任律師代您處理為宜。 

landore 105-04-20 03:39

上列被告因功過危險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項

一.XXX自民國105年3月4日XX時XX分許起至同日XX時XX分許止,在桃園市XX區XX路X段上某熱炒店飲用啤酒,明知飲酒後已達不得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之程度,仍於同日XX時XX分許,自該處騎乘車牌號碼XXX-XXX號普通重型機車離去,嗣於同日XX時XX分許,行經桃園市XX區XX路X段XX號時,因注意力及反應能力受體內酒精成分影響而降低,於下車買完物品欲駛入車道時,不慎與XXX所騎乘之牌號碼XXX-XXX號普通重型機車發生碰撞(過失傷害部分為據告訴),後經警據報到場處理,嗣於同日XX時XX分許,經警測得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48毫克

二.案經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上揭犯罪事實,業據被告XXX於警詢及偵查中坦承不諱,核與證人XXX於警詢時之證述情節相符,並有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酒精測定紀錄表,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表(一).(二)各1份及現場照片6張在卷可稽,被告犯嫌堪以認定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之公共危險罪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此致

附記事項:

本件係依刑事訴訟法簡易程序辦理,以法院簡易庭得不傳喚被告.輔佐人.告訴人.告發人等出庭即以簡易判決處刑;被告.被害人.告訴人等對告訴乃論案件如已達成民事和解而要撤回告訴或對非告訴乃論案件認有受傳喚到庭陳述意見之必要時,請即另以書狀向簡易法庭陳述或請求傳訊

參考法條:

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                                                               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因而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想請問 這張是在4月7日收到的 這期間我每天都有固定關心對方也與對方達成和解

我收到這張簡易判決處刑書 問別人 大家都說我大概要被罰9萬  可是實在沒這麼多錢   當天被關警局的時候 警察有開張紅單給我 查了金額是4萬5

有聽人說要去地檢署寫什麼自白書還是悔過書  不知道有沒有用 

有什麼辦法能讓罰金少點  我初犯也有悔改也與對方達成和解 賠了對方12萬  已經沒有那麼多的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向法官陳報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請求為緩刑之宣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酒駕超速,撞死在沒有開放的路段,家屬申請國賠,法官看法出爐!

 

《蘋果》報導,嘉義縣布袋鎮一名李姓男子去年元月間駕車行經復興里蓄洪池旁堤岸,在路底急轉彎處煞車不及撞擊水溝擋土牆死亡,警方事後抽血檢驗,血液中酒精換算呼氣值約0.15至0.25毫克(標準值0.15毫克),已超標;但家屬認為該道路標示不清,對主管機關提國賠333萬餘元。

 

鎮公所表示,該道路並非公告開放供民眾使用,沒有設置反光板或跳動路面等義務,死者酒駕超速是肇事主因。但法院依據交通部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結果,認李男飲酒超過標準值,行經無號誌交岔路口時還嚴重超速,以致煞車不及撞擋土牆肇事為主因,不過道路主管機關未妥設岔路,及安全導引標誌警示為肇事次因,判鎮公所應負3成過失責任,需賠李男雙親117萬多元,全案可以上訴。

 

新聞出處: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1125/739724/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評析:

 

本件李男酒駕肇事,原應科以刑法第185-3條公共危險罪,惟因李男已因該事故身亡,則無再科以刑責之必要。目前刑法第185-3條的認定標準為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不過行為人未接受酒精濃度測試或測試後酒精濃度未達前揭標準,有其他客觀情事認為確實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時,仍構成本罪。

另就民事責任部分,因道路主管機關未妥設岔路,及安全導引標誌警示,亦為肇事之因素,李男雙親仍得向道路主管機關請求賠償。一般道路交通糾紛,法院多會依照事故鑑定委員會之鑑定結果去認定過失,本件即係由交通部事故鑑定委員會為鑑定鑑定結果以道路主管機關為肇事次因,李男為肇事主因,法院遂判決李男須付7成之過失責任,請求賠償的李男雙親需承受李男此等過失,只能要求道路主管機關為3成的賠償

律師提醒: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喝酒開車往往會造成悲劇,其實是再多的金錢也無法弭補的。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簡介   主持律師為葉鞠萱律師(九十年律師高考及格)執業數十年來服務各機關團體,上市上櫃公司,也提供一般民眾最完善的法律服務。處理案件也包含各項民、刑事、商務、智產案件及行政救濟,有良好的專業能力與豐富的實務經驗。   我們的理念就是:提供最適當妥善的解決方法保障當事人的最大利益。值得您的信賴,誠心希望能夠為您服務。   http://www.alicelaw.com.tw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237號5樓之1 電話:02-27057238 

 

JOU 105-04-01 20:16

家人在105年2月26日因酒精濃度達0.28mg觸犯公共危險罪(未肇事),昨日收到簡易判決書,不是初犯在5年前也有過2次在民國98年(未肇事)與99年(未肇事)但上有註記罰金繳清不構成累犯

處刑書上有寫〔被告應繳納交通罰鍰$29000以上-$90000以下〕;〔建議刑度範圍:請量處有期徒刑3月到5月之適當刑度〕,這樣是等法院簡易判決書下來一定要被關嗎?還是還有上訴緩刑易科罰金的機會?

是否可以科罰金只能由檢察官決定? 

家人也知道酒駕不好所以剛喝完時沒有開車,家人在2/25晚餐時間19時飲酒的有休息過(翌日)2/26凌晨約2時外出購買消夜被警盤查 ,本案與前次已逾三年且酒精濃度未達0.55mg,犯案後也接受酒癮戒癮治療 ,這樣可否申請開庭向法官求情易科罰金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4-01 20:37

您好,

 

1、這只是檢察官向法院建議之量刑範圍,法官仍有獨立綜合一切情狀決定刑期之權力,對於法院簡易判決不服,可以提起上訴。

 

2、通常判處六個月以下之刑期,均得聲請易科罰金,執行科檢察官有決定得否易科罰金之權限。

 

3、簡易程序原則上不會開庭,如您認為有必要,得具狀向法官請求開庭或在狀紙中請求法官從輕處置。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4-01 20: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檢察官聲請建議判決處刑,法院通常就不會開庭,但若有意見想要陳述,可以具狀給法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般來說簡易判決處刑,仍以易科罰金為主,若判決出來對刑度不服,仍可以再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湯先生 105-03-16 22:34

您好:

說明:

我任職公司疑似想讓我離職,將我轉調到本來就對我有意見的主管下。 在未調職前該主管就已經非常喜歡打聽我的私生活(下班後),即便我的臉書封鎖他,他還是會透過其他管道了解;或是透過連絡雙方相識的人打聽我的動態。(調職時,曾經發生他拿我臉書文章要另一位主管對我提告知事情,已獲判不起訴處分) 我喜歡跟同業互動,偶爾會飲酒,該主管酒量不行也不愛參與此類活動,因此對飲酒型的聚會很反感。

去年9月我與同業於非工作時間(下班後)應酬,他就以維護公司形象為由要我減少相關活動;本月又發生相同事情,該主管並告知同行業者不要在此行為發生。

我認為該主管行為已打擾下班後的私生活,這樣是否有任何法律(刑事民事)方式讓該主管不在「關心」下班後的生活。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3-16 23:35

如果僅只是關心,沒有造成您的損害,又沒有進一步行動,不會有何民刑事責任

湯先生 105-03-17 11:43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僅只是關心,沒有造成您的損害,又沒有進一步行動,不會有何民

沈大律師,您好:
如果是針對性的「關心」,且影響我的人際交往,是否有應對的方式?

就我所知下班後除身穿公司制服或從事與工作相關活動才是代表公司,其他的時間都屬私人行為,公司不應干涉!!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17 20: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訴。

2、我方獲得的不起訴處分書,可以尋求正式諮詢判斷是否有誣告

湯先生 105-03-18 09:58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訴。

2、我 ... (恕刪)

曹大律師,您好:

被告的案由是妨礙名譽 ,是原告撤告,理由是「我最近在公司表現很乖所以撤告,而且老天自會給我公平正義的判決」。但判決書種僅提到案由並未說明原告撤告理由,是否有方式取得出庭紀錄做為輔證提出誣告之告訴?我想若依判決書的內容,咨詢後提告的機率不大。
謝謝 

曾小姐 105-03-07 11:01
律師您好: 鄰居在昨天凌晨11點多有爭執,爭執中姪子對叔叔說出要放火之類的話,快12點時,屋外冒出火光,報警處理。自家遭到波及,今天下午消防局鑑識小組有來,確定起火點是隔壁住戶。 自宅及隔壁住戶皆為水利署的土地,是以前眷村歷代傳下來的,沒有土地所有權狀。警察詢問後,叔叔說是姪子縱火,姪子說是叔叔縱火,路邊沒有監視器,街上也沒有目擊者,叔叔沒有工作整天飲酒,姪子有工作但是做工的,沒有薪轉。想請問律師,此情況可否要求求償?若可,程序應該如何處理?要準備哪些東西? 麻煩律師解答,謝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7 11: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聲請火災鑑定報告,委任律師對叔叔及姪子提出民刑事告訴,請求損害賠償之,但若叔姪二人名下皆無財產亦無工作,即使勝訴,也有可能無法執行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你好:

不管房屋是否未辦理保存登記,只要你是房屋所有權人或事實上處分權人,就可依侵權行為規定請求向鄰居叔叔請求損害賠償,但要提出證據證明受有何種損害及損害之範圍。 可提起刑事放火罪之告訴,檢察官起訴後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回復損害。
曾小姐 105-03-03 08:52

律師您好:

        鄰居在昨天凌晨11點多有爭執,爭執中姪子對叔叔說出要放火之類的話,快12點時,屋外冒出火光,報警處理。自家遭到波及,今天下午消防局鑑識小組有來,確定起火點是隔壁住戶。

        自宅及隔壁住戶皆為水利署的土地,是以前眷村歷代傳下來的,沒有土地所有權狀。警察詢問後,叔叔說是姪子縱火,姪子說是叔叔縱火,路邊沒有監視器,街上也沒有目擊者,叔叔沒有工作整天飲酒,姪子有工作但是做工的,沒有薪轉。想請問律師,此情況可否要求求償?若可,程序應該如何處理?要準備哪些東西?

        麻煩律師解答,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求償,但應先確行為人為何人,才能確認求償的當事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曾小姐 105-03-03 09:2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求償,但應先確行為人為何人, ... (恕刪)

律師您好:

兩位行為人(叔叔、姪子)皆不承認縱火...且沒有監視器也無目擊證人,請問此情況該怎麼辦...? 

琪琪 104-12-23 00:48

各位大大好,幾個月前我先生開車撞到人,因為住山區車子前檔風玻璃才因為撞到鳥而換過,而我先生有高血壓那日晚上回來以為一樣所以直接離開現場要趕回家吃藥,回家後發現玻璃破的狀況不同情急之下喝了酒然後又趕往派出所說明,配合酒測值1.0,現在警察不相信他是回家才飲酒而以酒駕肇事逃逸偵辦,對方半身癱瘓確定,而我因為在警局時知道是撞到人我就說車是我開的,現在檢查官已經傳喚一次,我已經坦承是頂替,因為酒駕部分我先生不認罪檢查官說他要重辦,我們實在是不知道該怎麼辦,我們還兩個小孩分別兩歲跟五個月,也沒辦法找到人幫忙照顧,想請問這樣判刑要幾年?我們怎麼做比較好?

你們的處理方式,包括離開現場、冒名頂替等,不但無法讓自己免於罪責,還會讓原本只需一人負擔過失傷害罪,變成分別需負擔過失傷害罪、肇事逃逸罪、及冒名頂替罪等,且會讓檢察官及法院對於你們產生不信任感。

有沒有喝酒開車,這個部分或許你們可以找當天一起工作或吃飯的人證明。不過,你的說詞前後矛盾及不合常理,讓人覺得有點詭異,難以讓人信服。老實說,檢察官不是傻瓜,通常對這類案件也很有經驗,如果是說謊會很容易被拆穿的。

 

stanley 104-12-22 09:50
今天接到偵查隊請我下理拜到局說明,有人對我提出性侵告訴,接下來告我ㄉ人我稱為甲 上裡拜跟朋友去舞廳喝完酒後,朋友有相約兩個小姐至汽車旅館繼續飲酒(先前已告知接下來要去哪續攤) 一行五人分坐兩輛計程車,我跟一位男同事也就是買甲小姐姐出場的人(接下來稱呼王) 我跟王與甲先到汽旅因人數被告知得開兩間房,休息3小時計算,到了房間我們3人因等待另外兩位的酒水所以就待在一間房休息聊天,圖然甲小姐提議他要去泡澡淋浴因汽旅是開放式公間所以就會若隱若現看ㄉ到,我也因好意在甲淋浴後撇頭遞了條毛巾給甲小姐請她遮蔽,甲小姐隨後說你看一下我ㄉ身材很好吧,當然當下我並無回應,甲小姐隨即進入按摩浴缸放水泡澡,此時另外同行ㄉ一男(已下簡稱賴)即另一位舞小姐也來到了同一間房間,此時甲小姐一然在泡澡我便過去到浴缸旁邊哈啦了幾句,此時甲小姐僅以浴巾蓋住下體裸露上半身並無遮蔽ㄉ意思,詢問我你看粉紅色ㄉ,意指甲小姐的乳頭顏色並請我觀看,因無遮蔽我告知甲小姐我知道了你可以用毛巾蓋住,此時期他三人在浴室就一強之隔外吃鹹蘇雞喝酒聊天,我順口問甲你腳上怎那麼多瘀青,甲回應他也不知,就順著把腳伸出浴缸,我開完笑問著現在是要我幫你推柔嗎?甲小姐點頭示意,我也就順手幫甲推了幾下並吹促甲說快起來過去給大家一同喝酒聊天,過了一下便出浴缸傳著衣物便過來與大家一同吃東西飲酒,接下來因王是買甲出場的人所以有要求甲小姐因有另一間房間是否有意願進一步作為,但甲小姐拒絕所以王也做罷,只願幫王按摩如此,過一會我提議請甲小姐至隔壁房聊聊,甲也同意至隔壁房所以我先去上了廁所發現甲小姐因剛沐浴ㄉ關係內衣褲放置浴缸旁得檯面上並無收,甲小姐隨即將他ㄉ內衣褲收下置於收入包包,並與我前往另一間房這過程都無脅迫拉扯之行為,隨行的王,賴,及另一位舞小姐即可証明。 到了另一間房後甲小姐躺在床上我隨口問了,我同事王買妳出場真的不能進一步,甲小姐也說不要免強小姐,硬來會出事,我回答我當然知道硬來會出事所以話題也就結束,因同事王有先來此房間先稍做休息所以手機兩隻放在此房間未拿取,在我與甲女在在談話的同時同事王有來敲門但我並未聽到敲門聲,所以同事王折反回原本我們大家在一起ㄉ房間打電話過來說要拿手機,此時甲女如有異狀依常理即可呼救,但並未有此舉動,所以我就下樓把手機繳給同事王,同事王詢問我過程如何有沒有要進一步,我回答不要的機會比較大,所以同事王就說那快點整理一下一起離開,我又回到那與甲女ㄉ另一間房又聊了一下,甲女跟我要line我說我已婚不方便,等對話...這時另一間也就是王,賴,跟另一舞小姐ㄉ房間電話打來吹促我們快點回去要走了第二通電話在打來的時候甲小姐坐在床邊使用手機也並未發出求救,這時我兩又回到最初ㄉ那房間與他們匯合,但甲女也並未在此時提出求救於他同屬舞廳ㄉ小姐,此時同事王要求甲女跟他回舞廳要退所謂買出場ㄉ時間費用,甲女說他不願跟同事王回去說他要在汽旅待到時間到,此時同事王跟甲女對話已起了火藥味甲女說不要以為有錢就是老大ㄉ大老爺心態,另一位舞女邊上廁所因有聽到他們ㄉ對話,便出了聲說你說你憑什麼罵客人大老爺心態,分明就是你想一拖二才是吧,此時兩位小姐起了口角吵架,我與同事王跟賴說別吵了走了,同事王就先說要帶甲女回舞廳所以他們就先下樓,我與賴跟另一位舞小姐在房間等後,請貴檯幫我們叫計程車,過了一會我與賴及舞小姐準備離開時,同事王打來電話說甲小姐的經紀開車在樓下不讓他帶小姐回舞廳理論,堅持要帶小姐走同事王就做罷自行回舞廳與幹部理論,我也與賴及舞小姐自行回家 直到隔天甲小姐傳line給我說了一堆沒發生過的事,包含她腳上ㄉ瘀青說是我造成ㄉ,要我法院見等一些字眼,我覺得很厭惡所以封鎖甲小姐的Line,好下過沒多久有位自稱甲小姐的大班幹部之類ㄉ打給我,說小姐要去告我傷害,說我強姦不成等等罪成立的話一定要5萬罰鍰或什麼之類ㄉ,叫我跟甲小姐喬喬看,我說我沒做的事要去僑什麼,故我不在回應 請問律師撥空幫我看看我接下來去警局該說什麼或接下來該如何,謝謝拜托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2 11:19

您好,

依您所述,屆時只需向警方將事實原委交待清楚即可,並可對甲小姐提出誣告罪之告訴。

亦可委請律師陪同前往製作筆錄,由律師協助處理更加安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2 23: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須至警察局製作警詢筆錄,建議應盡速委任律師處理,並事前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成為起訴自己之不利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2 23: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須至警察局製作警詢筆錄,建議應盡速委任律師處理,並事前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成為起訴自己之不利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stanley 104-12-20 09:30
今天接到偵查隊請我下理拜到局說明,有人對我提出性侵告訴,接下來告我ㄉ人我稱為甲 上裡拜跟朋友去舞廳喝完酒後,朋友有相約兩個小姐至汽車旅館繼續飲酒(先前已告知接下來要去哪續攤) 一行五人分坐兩輛計程車,我跟一位男同事也就是買甲小姐姐出場的人(接下來稱呼王) 我跟王與甲先到汽旅因人數被告知得開兩間房,休息3小時計算,到了房間我們3人因等待另外兩位的酒水所以就待在一間房休息聊天,圖然甲小姐提議他要去泡澡淋浴因汽旅是開放式公間所以就會若隱若現看ㄉ到,我也因好意在甲淋浴後撇頭遞了條毛巾給甲小姐請她遮蔽,甲小姐隨後說你看一下我ㄉ身材很好吧,當然當下我並無回應,甲小姐隨即進入按摩浴缸放水泡澡,此時另外同行ㄉ一男(已下簡稱賴)即另一位舞小姐也來到了同一間房間,此時甲小姐一然在泡澡我便過去到浴缸旁邊哈啦了幾句,此時甲小姐僅以浴巾蓋住下體裸露上半身並無遮蔽ㄉ意思,詢問我你看粉紅色ㄉ,意指甲小姐的乳頭顏色並請我觀看,因無遮蔽我告知甲小姐我知道了你可以用毛巾蓋住,此時期他三人在浴室就一強之隔外吃鹹蘇雞喝酒聊天,我順口問甲你腳上怎那麼多瘀青,甲回應他也不知,就順著把腳伸出浴缸,我開完笑問著現在是要我幫你推柔嗎?甲小姐點頭示意,我也就順手幫甲推了幾下並吹促甲說快起來過去給大家一同喝酒聊天,過了一下便出浴缸傳著衣物便過來與大家一同吃東西飲酒,接下來因王是買甲出場的人所以有要求甲小姐因有另一間房間是否有意願進一步作為,但甲小姐拒絕所以王也做罷,只願幫王按摩如此,過一會我提議請甲小姐至隔壁房聊聊,甲也同意至隔壁房所以我先去上了廁所發現甲小姐因剛沐浴ㄉ關係內衣褲放置浴缸旁得檯面上並無收,甲小姐隨即將他ㄉ內衣褲收下置於收入包包,並與我前往另一間房這過程都無脅迫拉扯之行為,隨行的王,賴,及另一位舞小姐即可証明。 到了另一間房後甲小姐躺在床上我隨口問了,我同事王買妳出場真的不能進一步,甲小姐也說不要免強小姐,硬來會出事,我回答我當然知道硬來會出事所以話題也就結束,因同事王有先來此房間先稍做休息所以手機兩隻放在此房間未拿取,在我與甲女在在談話的同時同事王有來敲門但我並未聽到敲門聲,所以同事王折反回原本我們大家在一起ㄉ房間打電話過來說要拿手機,此時甲女如有異狀依常理即可呼救,但並未有此舉動,所以我就下樓把手機繳給同事王,同事王詢問我過程如何有沒有要進一步,我回答不要的機會比較大,所以同事王就說那快點整理一下一起離開,我又回到那與甲女ㄉ另一間房又聊了一下,甲女跟我要line我說我已婚不方便,等對話...這時另一間也就是王,賴,跟另一舞小姐ㄉ房間電話打來吹促我們快點回去要走了第二通電話在打來的時候甲小姐坐在床邊使用手機也並未發出求救,這時我兩又回到最初ㄉ那房間與他們匯合,但甲女也並未在此時提出求救於他同屬舞廳ㄉ小姐,此時同事王要求甲女跟他回舞廳要退所謂買出場ㄉ時間費用,甲女說他不願跟同事王回去說他要在汽旅待到時間到,此時同事王跟甲女對話已起了火藥味甲女說不要以為有錢就是老大ㄉ大老爺心態,另一位舞女邊上廁所因有聽到他們ㄉ對話,便出了聲說你說你憑什麼罵客人大老爺心態,分明就是你想一拖二才是吧,此時兩位小姐起了口角吵架,我與同事王跟賴說別吵了走了,同事王就先說要帶甲女回舞廳所以他們就先下樓,我與賴跟另一位舞小姐在房間等後,請貴檯幫我們叫計程車,過了一會我與賴及舞小姐準備離開時,同事王打來電話說甲小姐的經紀開車在樓下不讓他帶小姐回舞廳理論,堅持要帶小姐走同事王就做罷自行回舞廳與幹部理論,我也與賴及舞小姐自行回家 直到隔天甲小姐傳line給我說了一堆沒發生過的事,包含她腳上ㄉ瘀青說是我造成ㄉ,要我法院見等一些字眼,我覺得很厭惡所以封鎖甲小姐的Line,好下過沒多久有位自稱甲小姐的大班幹部之類ㄉ打給我,說小姐要去告我傷害,說我強姦不成等等罪成立的話一定要5萬罰鍰或什麼之類ㄉ,叫我跟甲小姐喬喬看,我說我沒做的事要去僑什麼,故我不在回應 請問律師撥空幫我看看我接下來去警局該說什麼或接下來該如何,謝謝拜托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0 09: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沒有發生性交行為,聽起來比較像是仙人跳,可以等對方提告之後再委請律師辯護即可。

2、倘若要和解,一定要去公正第三方那邊進行,如法院或是調解委員會。

陳敬人 (陳律師) 104-12-20 11:19

您好

妨礙性自主是重罪

建議您至少先與律師諮詢後 在過去做筆錄

如果經濟許可 更建議您委請律師陪同過去做筆錄  以維權益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您好:

因為妨害性自主罪屬於隱密性較重之犯罪,舉證責任要求也會略有不同,建議謹慎處理,於偵查時即尋求律師協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0 22: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若欲聯絡您,均應加以迴避,並針對其內容錄音蒐證,對方對您提出妨害性自主之告訴,亦須提出相關證據,於無證據之情況下,您可否認犯罪,若需前往警詢、檢訊,可考慮委任律師,並事前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不利,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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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0 22: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若欲聯絡您,均應加以迴避,並針對其內容錄音蒐證,對方對您提出妨害性自主之告訴,亦須提出相關證據,於無證據之情況下,您可否認犯罪,若需前往警詢、檢訊,可考慮委任律師,並事前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不利,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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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狸 104-12-08 23:16

想尋問一下,左轉汽車遭直行機車擦撞,站賠償比例是多少。

案件經過是這樣的,在下班途中,在T字路口左轉,有先讓直行車通過(無紅燈,無飲酒,剛起步轉彎)再行左轉,車輛已過對向車道一半以上,轉彎期間仍遭直行機車撞擊,這相關責任要如何釐清,如何才能將責任降低。

如果因為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規定,就要負責所以的賠償嗎,直行車就沒有相關責任要負責嗎?,請問後續要準備哪些資料

你好:

不一定。 先向交通大隊申請初判表、現場圖,並送車輛肇事鑑定委員會鑑定,依意見書判斷肇事責任歸屬,再來研判後續之處理方式。
小美 104-10-04 04:47

律師你好:我現在要遞陳請書,想請律師幫我看看, 對於從新開庭的機率檢察官是否給於從新開庭的機會??9/ 27日中秋節我娘家邀我與先生回家一起過中秋, 先生因為看到岳父岳母開心而我們就飲酒歡樂, 但於因為我跟先生鬧點小脾氣, 當時我也喝醉了就因為這樣跟先生鬥嘴,逼先生說:開車, 後來我們家離警局不到200公尺, 到了警局門口我跟先生說: 我要下車,那時氣沖沖地就下了車, 跑去警局, 也因此害到先生被開到(酒駕公共危險罪0. 56酒測值). 因為先生的駕照職業聯結車的駕照, 當司機的人也知道喝了酒絕對不可以開車,所以先生很忌諱, 先生平時上班與開車時間都不沾一滴酒精之類的, 要不是因為我那天喝了酒對先生兇的語氣與模樣,先生才會開車的,先生他是無心的, 請求檢察官給予機會讓這件案子能從新審理, 也祈求檢察官開恩

先生開庭回來有跟我說開庭的內容  但是警察說是在領檢站開的  但是這不是實情  請問律師我要如何聲請檢察官從新審理這案子呢

還有再請教律師因為我去年有傷害罪的案子,至今已經下判決書了.我想請問會影響我這件案子嗎

小美 104-10-01 19:43

律師妳好:我現在要遞陳請書,想請律師幫我看看, 對於從新開庭的機率檢察官是否給於從新開庭的機會??9/ 27日中秋節我娘家邀我與先生回家一起過中秋, 先生因為看到岳父岳母開心而我們就飲酒歡樂, 但於因為我跟先生鬧點小脾氣, 當時我也喝醉了就因為這樣跟先生鬥嘴,逼先生說:開車, 後來我們家離警局不到200公尺, 到了警局門口我跟先生說: 我要下車,那時氣沖沖地就下了車, 跑去警局, 也因此害到先生被開到(酒駕公共危險罪0. 56酒測值). 因為先生的駕照職業聯結車的駕照, 當司機的人也知道喝了酒絕對不可以開車,所以先生很忌諱, 先生平時上班與開車時間都不沾一滴酒精之類的, 要不是因為我那天喝了酒對先生兇的語氣與模樣,先生才會開車的,先生他是無心的, 請求檢察官給予機會讓這件案子能從新審理, 也祈求檢察官開恩

先生開庭回來有跟我說開庭的內容  但是警察說是在領檢站開的  但是這不是實情  請問律師我要如何聲請檢察官從新審理這案子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01 23:48

檢察官已經聲請簡易判決,法院也判決了,就不會有檢察官重新審查之問題。

小美 104-10-02 19:51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妳好:  在9月30日我有跑去法院問,那時我是跑去監察院的免費為民服務那裏諮詢裡面的人用電腦查詢我老公的生分證電腦查不到他年度字號與股別,服務人員就拿一張陳情書給我,叫我在10月10號撥電話給他,請問這樣檢察官是否已經聲請簡易判決??那我還有機會像檢察官聲請從新開庭嗎??

小美 104-10-02 20:50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我想請問一下警察如果錄的口共不實 那人民不就要乖乖地按照司法的程序嗎?
我只是想請求檢察官能讓我把實情說出來,再讓檢察官去判斷不能嗎
是否能重來 104-08-20 16:39

 小孩長期住娘家,夫家不聞不問也沒給生活費

費用都是娘家爸媽支出,孩子的爸只有偶爾尿布奶粉,其餘都娘家這邊買,孩子出生全都是我一人照顧 孩子的爸有飲酒習慣 請問兩小孩會判給誰

一個三歲一個九個月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0 17:2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監護權的酌定,法院會審酌雙方的經濟狀況、照料能力、目前的照料狀況、照料意願、子女意願及社工訪視報告等。

2、至於扶養費的部份,可以於法院酌定監護權的時候順便請求對方給付扶養費用。

3、倘若兩個案子要一起處理,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才能保障權益。

 

Sasha 104-08-19 00:58
結婚到現在已經2年半,育有一女,女兒目前2歲3個月。女兒平時是由娘家母親在照顧,五六日在由我們接回家照顧。婆婆有癌症轉移,目前已經癱瘓。先生有支付每月1萬5千元的保母費給娘家母親,孩子其他費用皆由我支付(保險費、奶粉、尿布、衣服、生活用品、巧虎教材....等)先生目前在五分埔有開一間服飾店,我也在先生店裡上班,所以先生並沒有另外給我任何家用,我各人所有開銷也是自己負擔。店裡的生意越來越差,先生還不知道節制,每天喝酒。 我們是因為懷孕結婚,在我懷孕期間,先生依舊天天喝酒,甚至不顧我是孕婦在車上抽煙,還時常故意跟我吵架然後就去酒店飲酒作樂,誇張的是在我要生的前2天還是去酒店不回家並且有從事性交易,我的精神已經達到崩潰邊緣,但礙於要生了也只能容忍。孩子生下後我是在娘家做月子,先生在月子期間來探視我跟孩子不超過十次,有和先生反應但得到的回應是,我又不是不知道他在店裡都會喝酒,怎麼開車過去看我跟女兒。這個藉口我沒辦法接受,他沒空來卻有空找朋友喝酒。完全沒有盡到一個丈夫和爸爸的責任,還要覺得是我無理取鬧不明事理,並且用髒話來辱罵我。月子結束後回到婆家,先生依然每天喝酒,孩子哭鬧就不耐煩對孩子大小聲,也依然常常去酒店,平均1~2個月至少發生一次,而且誇張的是,今年6月還連續四天不回家,因為跑去開趴,這4天對家庭不聞不問,孩子跟店就放我一人處理。(他平時有抽k菸的習慣,一週最少一次,我的小姑則是每天都有在抽k菸)先生抽k菸的習慣我已經勸了很久,但他始終不聽。今年8月,娘家的親姐姐結婚辦在大陸,於是女兒交由先生照顧3天,但先生在我出國期間,把女兒弄睡了之後酒放女兒獨自在房間睡覺跑出去酒店,我知道後跟他大吵,先生認為自己沒錯,並且問我小孩現在有出問題嗎?小孩能出什麼問題?對於這點,先生完全不顧孩子不能獨處,只顧自己的玩樂,實在讓我覺得非常可恨。對於孩子,也很少認真陪伴她,但卻有時間每週六去朋友家相聚抽菸喝酒!這段婚姻我一直在承受無止盡的輪迴,從來沒有改善過!先生到現在聽到小孩哭鬧,還會恐嚇孩子再哭就把她關起來等等話語,我擔心孩子幼小心靈會受創傷。如果先生不願意協議離婚,我該如何做?若真的在法庭上,能請法官驗他的頭髮來證明他有碰毒品的習慣嗎?先生有勒戒前科能對監護權判決有幫助嗎?我真的不希望孩子在這種環境下長大,深怕孩子會受影響。請各位律師們幫幫我給我解答了?
周利皇 (周律師) 104-08-19 01:57

您好:

若先生不願意協議離婚,則只能透過訴訟解決,而有毒品前科及是否吸食毒品很可能會對監護權判決有影響,且建議蒐集其他相關證據(例如您所提先生常上酒店之證據),以利進行後續訴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無法協議離婚,則只能向法院聲請裁判離婚,本件監護權之爭取應有利於您,而離婚需有事由,建議多蒐集事證,以利將來訴訟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9 09: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地檢署告發您配偶施用毒品,並蒐集您配偶辱罵您之錄音,再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率較為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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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這邊要分兩塊處理: 裁判離婚, 爭取監護權

如無法協議離婚, 建議聲請裁判離婚, 並開始著手收集做為決定性之證據, 如吸食毒品, 威脅等錄音, 如有外遇性行為等, 亦可作為日後訴請裁判離婚使用

由於從您敘述中對爭取小孩監護權較有利, 可與裁判離婚證物同步搜證

這邊要請您特別留意自身與小孩安全, 因為吸毒酗酒者精神狀況較不穩定, 可能因為一些外在測激而造成非理行舉動, 所以在您處理此事時, 要小心謹慎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我們聯繫、俾便協助。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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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19 22: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地檢署告發您配偶施用毒品,並蒐集您配偶辱罵您之錄音,再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率較為高。

雅雅 104-06-21 08:36

您好,我離過一次婚,育有一子,遇到第二個丈夫,也共同有了一個小孩,本身先生也有一個女兒,當初也只是因為有了小孩登記,印章還不是我蓋的,當初要登記前也講好他要讓我住在娘家,為了前夫的小孩身心發展需要陪伴,如今他要求要做生意,我還幫他借了筆錢週轉,還幫他貸了一台全新貨車,夫妻吵架難免,但他長期飲酒,喜歡用羞辱和激怒的字眼,我也必須承受金錢壓力,導致我原本已好的憂鬱症又必須繼續服藥,現在要談離婚,他把一切債務要丟給我,自己要去找工作小孩是我的寶貝,這些債務加上要養小孩,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可以幫幫我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1 10: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外,貸款借款既然是你的名義,則必須由您來嘗還,至多僅是內部向您的配偶求償的權利。

2、倘若雙方無法協議離婚,則僅能透過訴訟離婚,屆時再一併請求清償借款

一、負債的部分,不要因為負債就壓力力,因為壓力是自己給自己的。債權人只能針對國稅局查得到的來強制執行,如果你的工作是小生意沒有報稅的對方是查不到的。

二、離婚部分可以協議離婚調解離婚或是裁判離婚

三、在協議或調解之前,可以先就近找個律師分析計算一下雙方權利義務關係,加強搜證後再決定怎麼處理。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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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雅 104-06-22 07:23

您好~如果判離婚,我能贏嗎?

還是我該就此放手~

我承受不住他的語言傷害

好累,一直作惡夢

1.離婚債務需分開處理
2.看您是要協議離婚還是裁判離婚(裁判離婚需提出不利對方的證據)
3.您債務部份沒有寫的很詳細, 可能要請您在細數之
4. 律師倫理要求律師不能保證勝算, 如果有羞辱和激怒的字眼的錄音證據, 可以請律師正式諮詢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好好的把問題做個解決

Show 104-05-06 15:27

Hi 律師先生,

本人在2/13凌晨在KTV聚會,10點朋友陸續抵達,之後於12點多結束聚會,在聚會中最後喝了啤酒,在KTV門口約五十公尺處被警察臨檢酒測酒測值0.25,當下有詢問是否可以緩衝15分鐘或漱口,但並沒有被接受,之後帶回警局做筆錄並拘留一晚,隔日移至桃園地檢署。當天檢察官詢問個人資料飲酒過程、寄發地址、快速朗讀個人權益與是否認罪,並告知兩周後等候通知。5/4 收到經檢察官簡易判決處刑處有期徒刑貳月。本人從酒測檢察官請回過程態度良好與配合,查詢網路資料,發現可以緩刑,可由書狀敘述理由提出上訴,不知法院改判為緩刑是否有機會。另,是否有其他方式可以申請緩刑,讓檢察官和法官了解本人是初犯且誠心改過。由於距離收到判決書至今已經三天了在與時間賽跑,很擔心法院直接以原判決定案,請律師群們給予幫助與專業意見,讓本人能於未來無記錄下有機會改過並回饋社會,如對於案件有誤解,也請給予指正,感謝。

法律小學生 104-05-06 16:55

大大你好 你已經被判刑了 要再爭取緩刑難度比較高

              但用對方法的話 還是很一定機會的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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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維珊 (家庭律師) 104-05-06 17:32

您好,

您所謂的無紀錄應該是要拚無罪不是拚緩刑,但因為吹氣結果事證明確,所以拚無罪是很難的。

其實一開始全案就應該要請律師協助處理,現在上拚上訴緩刑也不是不可以,但建議您請律師協助撰狀,避免被以無具體理由駁回。

以上,

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6 23:11

您好,簡易判決的案子是直接上訴到地方法院合議庭,所以上訴條件不以具體上訴理由為必要,建議先聲明上訴,然後再想辦法求緩刑

aj 104-04-19 02:16

朋友的前男友打電話給朋友說..他要借住朋友租屋處一晚,結果他未經同意帶了其他人進去,飲酒及住宿,朋友返家後一時氣憤打了她前男友一巴掌,被控告傷害。請問未經同意擅入民宅是否侵權或涉法..求解..感恩..

您好:

未經同意,逕行進入他人居所,涉嫌觸犯刑法第306條「侵入住宅」罪嫌及民法第195條第1項侵害自由之損害賠償責任。因此若前男友的能有在未經房屋所有權人同意之下,侵入了您的的住所,已觸犯了刑事上的罪責,您可依法向對方提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請考慮是否與對方調解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馬豪 104-04-19 00:59

 

閣下: 本人於103年11月因前一天飲酒.(3人-2瓶高粱酒)於隔日早上9點50分左右(已於友人處睡眠時間出過8小時). 被警察攔下進行酒測~酒測值約0.75...但經警方要求進行.生理平衡測量.. 均為正常!....但因4年前曾因酒駕造成公共危險罪執行完畢經檢方求處重刑~法官判處6月徒刑.. 本人上訴後亦遭駁回!傳票示將於本月29日報到執行... 望閣下 給予建議...本人雖打從心底不服判決!但對於律法實在所知不多!.. 但請閣下 給予適當建議!.感恩不盡!.. 馬豪-0922599717***0983677930閣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依您所述,案件似已確定,所以您仍需去執行,當然目前可以的救濟途徑,為提起再審或非常上訴,但若判決無明顯瑕疵,要再審或非常上訴的機會並不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丁 104-02-27 02:10

律師你好 我在今年 年初時與人發生一起車禍,晚上1930上班途中下車買麵,當時這下大雨,視線不良,到車時右方有一輛車為了要閃避右方的車子剛好又死角,看不到後方有車輛不慎撞到了後方的車子(我的車子在白線內,他超出了白線範圍),導致前保險桿凹陷,人員皆無傷亡,我的車無損傷,筆錄也做玩了,當天早上我有飲酒酒測值0.49有刑責問題,今天保險公司跟我一起去修車場看車損毀狀況,也拿到了一張估價單約三萬元,想請問一下律師  幾個問題  我怕被保險公司騙

1.對方車輛因買不到兩個月,所更換下來的零件幾乎都只是缺角

最嚴重的就是前保桿凹陷而已  所以都是更換新的零件這樣是合理的嗎?

2.那麼維修的費用是先由保險公司先行之出,再拿發票跟我要求賠償嗎?

還是我自己負責而已??(那保險公司要幹嘛的)

3.如果是由保險公司出面代位求償的話 我還必須附帶什麼賠償呢??

4.如果維修費用有問題的話 我該怎麼做?

 謝謝律師

LEO 104-02-26 00:22

您好:

於104/02/12聚餐有飲酒,警方因懷疑酒駕尾隨經路口都有打方向燈減慢速度尾隨到家門口我停好車熄火下車卻要求酒測。卻沒在路上攔檢...

在自家門口測酒測值達0.65 開了張公共危險罪移送,在警局待一晚隔天到地檢署。初犯,認罪。但是法官沒講罰多少金額 只說 緩刑 2~6個月 易科罰金。也沒提出緩起訴等等的字眼....

如果被起訴的話... 現在申訴緩起訴處分來得急嗎!?

酒駕問題,請閣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俾便協助您解決問題 !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Ruby 104-02-25 22:41

您好:

親人於104/1/1聚餐有飲酒,自家門口開至約10公尺的巷口,看到有警車經過便自動停車,警員上前盤查測出酒測值0.58(於民國97年之前有過3次記錄),日前收到起訴書內容寫到【因行車搖擺不定遭警員攔下】且未記取教訓,故建議【從重量刑,不得易科罰金】,看到真的嚇壞了,請律師們給予寶貴意見協助,感激不盡,謝謝。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2-26 12:06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您的親人雖然上次酒駕已是7年前,但因是第4次酒駕了,所以處理不得宜的話,法院的確是有判到6個月以上之可能。

建議您應盡速委請專業律師協助您的親人慎重處理本案為妥。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是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合法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呂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3-10-28 12:55

1. 本人於103.9.8下午二時左右,開車行經十字路口,當時未注意紅綠燈號(對方一直說我是紅燈),與一部機車擦撞,對方車上有一位乘客(五歲左右的小孩),當時機車騎士手腳有約三處的皮肉擦傷,另一名小孩則是上前額有破皮傷口,機車有部份損傷。事情發生當下有報警到現場處理丈量,並對我進行酒測(酒測結果是正常,我並沒有飲酒),後送機車騎士及乘客到醫院就醫,我也陪伴至檢查完成才離開;又因急診醫生說要觀察無礙後方可離院,故對方請我先行離開,但我又於當日下午約7時許再度到院探視,對方約於8時許離院;並於醫生要求下於二日後回診。

2.我的車損部份已自行修復約花費2萬元,目前已由我方的產險公司協調週五時間進行第一次的和解協商

3.對方的傷勢現在皆已回復;我也已申請出肇事研判分析表來,結果是並未判定我是紅燈

綜合上述,我的疑問是這樣的判定是否可以看出是誰的責任?後續的和解應該怎麼談?如何保障自己?對方若是獅子大開口,我應如何處理? 

回覆 慧 的發言內容:

1. 本人於103.9.8下午二時左右,開車行經十字路口,當時未注意紅綠燈號(對方一 ... (恕刪)

您好

一、 依您所述, 若是肇事責任已經出來,上面應會寫肇事責任之原因為何?

二、和解是雙方互相退讓,以達成共識,所以,可以請您的保險公司人員協同處理,以維自己權利。

 

 

網球 103-05-30 03:12

小弟本人我的簡易處刑書

於99年七月中酒駕0.55 經簡易判決罰金50000(不構成累犯)

不知悔悟 又於103年5月13日晚間1100至1200於某處食用含酒類之薑母鴨 明之飲酒後不得駕駛動力交通工具 人於103年五月14日凌成3時許駕駛重型機車上路 遭警攔查達0.44 無肇事無違規

我很後悔也很慌張

也爬了許多文說判刑的機會很大

我誠心的想請問有經驗的法官 檢察官律師 我這樣大概會派多久(依實務經驗)因為我知道要看承審法官的心證

也誠心請問??有經驗的法官 檢察官律師 我這樣的情況易科罰金的機率大概有多少或是易服勞役(依實務經驗)因為我知道這也要看執行檢察官自己的判斷     

可以請有經驗的大大為我解惑嗎?

我已經準備好

1悔過書2就醫證明(戒酒門診.精神科)3主管背書4戶籍謄本5母親有輕度聽力障礙 哥哥白天工作 我白天須照顧母親 6家中有在務須我跟哥哥 哥哥白天工作 我白天須照顧母親 6家中有債務需我跟哥哥共同承擔方可免持生 我白天須照顧母親 6家中有債務需我跟哥哥共同承擔方可免持生活

我知道酒駕不對  我悔不當初 希望有實務經驗的人可以給我一點意見

                                                  萬分感安

法律小學生 103-05-30 09:23

大大你好 這已經連續兩次酒駕了 而且酒測值也很高

             被判刑的機會確實極高  

              但也不是沒有妥適處理的方式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相關經驗

may-ya 103-05-19 19:34

請問已婚弟弟與某一也已婚婦女交往過密,前幾天某個晚上弟弟前往女方家飲酒,後來女方丈夫半夜回家看見兩個人裸體在床但未性交,即打電話給我父親過去處理,當場一直要求我父親及弟弟各賠償100萬給他,後來爸爸為了要能夠趕快解決問題便答應給他,事後對方也一直打來逼父親拿錢出來,請問這種口頭上的承諾成立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5-19 20:08

您好!口頭約定就算數,對方有權利要求付款。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口頭承諾有其舉證之困難,且依當時之情境,恐有趁人急迫之情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和解不需要書面  口頭成立即可  但問題是如何證明有口頭協議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1 14: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無相關證據證明,您可不理會對方之請求。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幃棕 103-05-16 13:37

13年前我與同車友人一起去飲酒.酒後友人搭我的車一同離開.然後與對向來車對撞.造成2人死亡

然而13年後我收到法院強制執行扣薪水的文.是產物保險公司委外的債權公司申請.想請問.這種債務追朔期是幾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時效有可能已經經過,所以您應先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來進行抗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01: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債務人異議之訴,主張時效抗辯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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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祐 103-03-11 21:49

本人於民國103年3月10日晚間至友人處食用鮮魚湯,駕駛自小客車返家時遭執勤員警攔查,下車後員警詢問有沒有喝酒,我回答沒有,他便問我從友人處離開至此間隔多久,我回答約10分鐘內,於是他便要我休息5分鐘,但說沒兩句話便拿出杯水來要我漱口,漱口後立即進行酒測,酒測值達0.21,後即要我在酒測單上簽名,隨後即開單舉發我,我想請問以上情形中員警酒測前未告知任何權力及義務且在未明確確認我食用魚湯的間隔時間,是否依正常程序辦理?我是否能申請行政訴願或訴訟?

因本人確無飲酒,遭此罰則感覺有些冤枉,懇請律師們協助!

阿祐您好,

1. 按取締酒後駕車作業程序,酒測需告知檢測流程及注意事項。

2. 警方酒測需詢明距飲酒結束時間已滿 15 分鐘,不知您的狀況實際上是如何?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律師敬上

 

若此回答對您有幫助,尚請您按下「感謝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確認魚湯是否有加酒,若無,則您當然可以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程序,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2 10: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若您對罰單處分不服,可提出異議加以救濟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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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你對於行政處罰不服  可以提出異議及行政訴訟救濟權利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阿祐 103-03-15 13:02
回覆 戴家旭律師 的發言內容:

阿祐您好,

1. 按取締

實際時間未達15分鐘,警察攔檢時未說明原因就要我酒則,且沒有說明任何事項情形,只問我開車到這間隔多久,也沒跟我確認開始酒測時間,請問依此我能依據用來訴訟的法條有哪些?

 

阿秋 103-01-28 20:00

未成年小孩未經家長同意自行騎車出去與朋友餐?(家長亦有催促小孩快點回家,有電話記錄可查),因未成年小孩不勝酒力已無法騎車(汒了),另一朋友(也未成年)亦有飲酒,基於好心自願載送無法騎車未成年小孩,現場朋友幾經勸阻,但好心的朋友執意要送,後來行至路口自撞路旁民宅死亡.車主和未成年酒駕家長需負何種的責任?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刑事或許無責任,但民事法定代理人仍需負賠償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9 09: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主及家長似無相關刑事責任,但應負相關民事損害賠償責任。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

敬祝

新年快樂

闔家平安

秦小主 102-12-18 16:02

您好,想請教前日跟朋友聚餐,因有飲酒,所以要把機車移置停車格中,讓朋友載我回家(停車處跟停車距離約一公尺)。移車過程中(我不知道要用牽的,直接騎過去)結果警察出現對我進行酒測酒測值0.26,觸犯公共危險罪,那現在已經開完簡易庭了。    想請教:因為我是初犯,在簡易庭上面也有跟檢察官說明過程。(當下我也有接到警察的罰單)那這樣請問我大概總共要繳多少罰款呢?另外就是我有跟檢察官爭取以勞動服務方式抵扣罰款,請問判勞動服務的機率高嗎?請問判決書大概多久會收到呢?感謝您的協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8 17: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汽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檢察官若收到警方查獲的酒後駕車案件,檢方認為被告緩起訴為適當者,開庭時會先詢問被告,是否同意向公庫或指定的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支付一定金額換緩起訴處分,若被告同意,除了要繳交緩起訴處分金外,先前的酒駕行政罰鍰仍要繳交,但被告不會留下公共危險罪前科紀錄。 但被告不同意緩起訴,或情節重大者,檢方則依公共危險罪嫌起訴,移法院審判,若被告被法官裁判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得易科罰金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秦小主 102-12-18 17:51

 感謝房律師協助,不過我是騎機車不是汽車,那這樣罰則是否有所不同?另外就是因為我是初犯,在簡易庭上面也有跟檢察官說明過程。(當下我也有接到警察的罰單)那這樣請問我大概總共要繳多少罰款呢?有跟檢察官爭取以勞動服務方式抵扣罰款,請問判勞動服務的機率高嗎?請問判決書大概多久會收到呢?感謝您的協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9 08: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機車準用相關規定。至於多久會下來,則不一定,可打電話至地檢署詢問之。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MOZ 102-12-04 12:08

律師你好:
我在今年102/11/8.與女性友人去KTV飲酒作樂.後來在酒精的催促下.我們兩人在包廂發生性行為.事後女方都沒表示什麼.但現在事情都快過一個月了.對方現在突然說要告我性侵..請問一下律師.我這樣會有什麼刑責和我要如何自保..謝謝

對方手上有哪些證據你清楚嗎? 強制性交是重罪,要謹慎面對,尤其實務上這樣的案件對男生多有成見,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重點在於有無違反對方之意願,現場是否尚有其他人在場,以及女方是否事後有馬上去驗傷等情形,都是會影響本件判斷之重點,而妨害性自主,可處三年以上之刑,是屬重罪,您應小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4 13: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能涉犯刑法第221條規定,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不過要構成該罪,也要符合相關之構成要件,檢方必須舉證您有強暴之手段,您亦可提出當天之監市律影帶或對話紀錄證明非為強暴而為自願。針對對方所提出之證據加以爭執,對該證據證據能力或證明力加以攻擊。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洽談,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江皇樺 (江帥) 102-12-04 17:05

您好,

      1.既然是在KTV,KTV應該會有監視器畫面,趕快去看有沒有辦法調閱,從進去到出來的畫面,以證明並沒有性侵而是自願發生關係

      2.其他部分可能還是需要找個律師將具體情形詳細說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由於案發當日雙方皆有喝酒,對方除了可能主張您有使用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外,也可能係主張您是利用其酒醉、不能或不知抗拒之情況而為性交,亦即乘機性交罪,該罪得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提醒您應謹慎處理,建議您應請求調閱ktv之監視器畫面,以釐清當時之情況,並且儘速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MOZ 102-12-04 11:59
律師你好: 我在今年102/11/8.與女性友人去KTV飲酒作樂.後來在酒精的催促下.我們兩人在包廂發生性行為. 事後女方都沒表示什麼.但現在事情都快過一個月了.對象現在突然說要告我性侵..請問一下大律師.我這樣會有什麼刑責和我要如何自保..謝謝
1.涉及強制性交罪或是趁機性交罪 2.這種情形你首先要面對的就是是否要承認有發生過性交行為 實務上很多都因為否認有性交 最後都被判有罪的 3.你可以先找是否還有監視器畫面 看你們當時離開情形是怎樣 以及是否還有其他證人(包括服務生)是否了解當天包廂情形 4.確認一下案發後對方是否還有跟你有其他聯繫 態度如何 有沒有相關證明 5.蒐集一下對方如FB動態等資料 這以後訴訟時應該都有機會當作證據
法律小學生 102-12-08 10:29

大大你好 照你說述 雖然你認為是自願 但對方認為不是

在沒有證據支持你的說法下

你很不利 身邊有許多朋友都有遇到這種事

也有妥善處理好的例子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相關經驗

洪先生 102-11-22 20:26

您好,我今年18歲,有駕照,當時無飲酒以測過酒測,我前兩個禮拜遇到了個問題:

當時要上班正在上班路上,到了個小橋上當時我是直行由於右側有地方標誌擋住了我的視線,並沒看到對方來車,所以也來不急減速撞上了,當時時速不快但也不清楚到時數到底是多少,對方來車是從我的右側地方標誌的地方騎上來要左轉,我一樣直行,我車頭撞擊到他的摩托車腳踏板的左側方,然後他安全帽沒扣,我人往前飛出去,他人倒地撞到頭,也被摩托車壓到,我人手拉傷還有一些地方擦傷,雙方車子沒飛走,我起來馬上打119叫救護車,對方左右腦出血,送醫後開刀,現在已經轉普通病房,但是發生車禍的那天晚上有趕去醫院探望對方當事人,只是因為我父親是商人工作時間很緊迫,到了醫院(當時對方還在加護病房)加護病房的探病人的時間也過了,那個禮拜家人有帶我去了兩天,過了那個禮拜後,因為當事人老公有跟我父親說加護病房是10天算一次錢,我父親打電話過去關心問了一下加護病房的錢該怎麼算,當事人的老公突然就很生氣的開始對我父親辱罵,說什麼我們都沒誠意要處理,一點都不關心,還有一些口角,叫我父親不要講這些,說要叫他姑姑跟我爸說,說他姑姑是高雄委員之類的,然後父親今天還有去看對方,但是對方家屬跟護士說不准給我們看對方,所以沒辦法進去。


我自己知道我的過失可能就是時速問題。
請問這樣我該如何處理呢? 
是怕到時候對方家屬在法院的時後獅子大開口,又說我們沒去關心對方,
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也很害怕,因為我不是很會講話怕回答法官的問題
回答得不妥,被判得很嚴重。

 刑事部分可能有過失重傷的問題,民事部分就是損害賠償,但如果對方也有過失,可減少賠償金額,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交通事故初判表或者事故鑑定已有結果?
偵查階段您面對的是檢察官不是法官...不過重點還是在於肇事因素分析上您是否有肇事因素而因此被認為是具有過失的。

您好,第一建議你先去申請鑑定,如你過失較少的話,賠償金額當然也要減少.第二委員沒那麼大,而且是他們不給你看,這不是你的問.第三這至多是過失傷害和解也是罰錢而已,也不會去坐牢,不用擔心.如果你會擔心建議你找律師協助你處理後續所有事宜.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並找蘇文俊律師粉絲團按個讚喔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23 16:23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詢問的內容,涉及到燈號、車道數、直行車與待轉車、車速等問題,另外,相關照片有無證據證明對方未戴安全帽?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才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

蕓芯 102-10-13 10:46

我在去年初與人發生起死亡車禍,對方為19歲男大學生,我從路邊騎駛 對方從我後方公車超車撞上我後 他便摔至車道上遭小貨車輾過到院後急救無效死亡,當時有被安排調解,但當時因案子有我和對方以及輾過他的小貨車司機還在偵查階段,調解也不了了之。後續開了幾次偵查庭還有車禍鑑定鑑定報告說我因注意而未注意為過失致死主因,死者為次因,小貨車則無過失,最近收到起訴書了裡面有公車司機(目擊證人)的證詞,他說他看見我已起步進入車道,而對方車速很快想超越我卻已來不及而發生車禍,我想請問公車司機這樣的證詞會影響我的判決嗎?當時我未飲酒也沒有前科紀錄, 我當時是大學剛畢業工作不滿一年就發生這種事情,媽媽年紀也大還要養一個身體不好沒有工作能力的弟弟,我名下沒有財產也沒存款目前也仍在還就學貸款,月收入25000左右,深怕和解不了就得服勞刑,想請問我該怎麼做呢?

1.有歸責因素  除非重行鑑定對你有利  否則法院判刑機會應該很高  2.如果沒有和解  要判在六個月以下機會相對較低  所以是可能入獄服刑的

uly 102-09-20 21:42

您好

我爸爸因酒駕,經簡易庭判決

被告服用酒類,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累犯,處有期徒刑 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但因為家中是中低收入戶,經濟狀況不佳,且爸爸年紀已大,實在是因為收入不穩定,爸爸因心情不佳的情形下才會飲酒,現已申請上訴,但不知如何寫上訴理由狀,特來此求助,希望律師能幫忙,是否能懇請法官以勞役或緩刑,感謝。 

本件令尊既已構成累犯(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則顯已不符合刑法第74條第1項得宣告緩刑之要件。

刑法第74條第1項
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其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
一、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二、前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五年以內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刑法第47條
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
第九十八條第二項關於因強制工作而免其刑之執行者,於受強制工作處分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免除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以累犯論。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易服社會勞動(勞動服務)之權限係由檢察署辦理,易服社會勞動(勞動服務)之聲請應於判決確定,等收到檢察署的執行傳票後,再行提出,另須注意,聲請易服社會勞動依法必須經醫院檢查確認其身心狀況可以進行社會勞動始可。就此部分可以參照刑法第41條之規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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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41條
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但易科罰金,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在此限。
依前項規定得易科罰金而未聲請易科罰金者,得以提供社會勞動六小時折算一日,易服社會勞動。
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之宣告,不符第一項易科罰金之規定者,得依前項折算規定,易服社會勞動。
前二項之規定,因身心健康之關係,執行顯有困難者,或易服社會勞動,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適用之。
第二項及第三項之易服社會勞動履行期間,不得逾一年。
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社會勞動,情節重大,或履行期間屆滿仍未履行完畢者,於第二項之情形應執行原宣告刑或易科罰金;於第三項之情形應執行原宣告刑。
已繳納之罰金或已履行之社會勞動時數依所定之標準折算日數,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論。
第一項至第四項及第七項之規定,於數罪併罰之數罪均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其應執行之刑逾六月者,亦適用之。
數罪併罰應執行之刑易服社會勞動者,其履行期間不得逾三年。但其應執行之刑未逾六月者,履行期間不得逾一年。
數罪併罰應執行之刑易服社會勞動有第六項之情形者,應執行所定之執行刑,於數罪均得易科罰金者,另得易科罰金

小金 102-07-30 01:45

與朋友在外飲酒 當下吸食了k他命 被警方查獲 後來驗尿 驗出搖頭丸成份

身上沒有搖頭丸  當天也沒有使用   也沒有成癮

因為初犯 是否能申請在外戒治呢  因為我是單親家庭裡的經濟來源

不想失去工作 

檢察官裁定之前 應該都還是有機會爭取院外治療及緩起訴

小不懂 102-05-12 14:37

您好:

家父向來吃喝嫖賭,雖有賺錢養家但家爆不斷(沒有驗傷單)!好賭成性也欠親屬不少錢

十年前家父因飲酒過量而中風便不再工作!一直都是家母辛苦賺錢養家並付房貸

一個月前家父拿到勞保退休金一筆,馬上就找來女性友人回家住!

並在一個月內將退休金幾乎花去

我們知道對方是來騙父親錢財的(父親已失去性能力且全身有皮膚病,滿嘴蛀牙口臭不刷牙)

父親非但不聽勸還引來女性友人的其他朋友來家中居住並改裝房間成為卡拉ok房

母親已十多年未和父親同房,也未發生親密關係(早已不愛他了)

現在母親想要離婚但父親不同意!

母親又擔心父親在外被騙錢,或者爛賭欠下一屁股債

問題一:不知道在不離婚且沒有登記財產分開的情況下

如何能夠避免夫債妻償或子償的情況?

母親沒有存款,每月僅靠打零工為生!名下有現住房屋一間(貸款去年已償清)

弟弟名下另有祖產40多年老屋一間,名下持分五分之四,父親擁有五分之一

還請好心人幫我了解一下是否除了將母親名下房產過戶給弟弟之外,別無他法呢?

 

問題二:聽說法院已經三讀通過修正法案,此後不再有[夫債妻償或子償]的問題!

所以是否我母親不需要過戶也不需要擔心這方面的問題呢?

 

問題三:若家父往生,那家父生前的債務是否將由母親或弟弟繼承呢?

若拋棄繼承需要付多少相關費用呢?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2 17:57
回覆 小不懂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家父向來吃喝嫖賭,雖有賺錢養家但家爆不斷(沒有驗傷單)!好賭成性也欠親 ... (恕刪)

夫妻之間債務本來就不需互相負責,除非有當保證人

拋棄繼承程序可以委任律師辦理。

本所委任諮詢專線:07-3338080

阿杰 102-03-07 19:50

事情是在101年年底我和朋友等人在KTV唱歌飲酒,在過程中某朋友將愷它命作成菸施用,而我也好奇了跟他要來抽,後面警方臨檢,將我們帶回做筆錄驗尿筆錄中我朋友承認毒品是他購買的,而我也在筆錄中說是他購買的。一月底驗尿報告出來了,是陽性反應,後續罰款單寄來了也繳了,請問為什麼我三月初還收到地檢署寄來的證人傳票?

 

 

沈恆 (沈律師) 102-03-07 21:24

因為您朋友會被依轉讓毒品罪追訴,您則是受讓毒品證人

阿杰 102-03-08 13:11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因為您朋友會被依轉讓毒品罪追訴,您則是受讓毒品證人

 感謝沈律師!!

請問那我去開庭時,如果我告訴檢察官,是我自己從桌上自己拿取的話,這樣構成?????偽證罪嗎?

超任 101-10-13 09:48

在下於今年10月5號6號7號參加工廠的員工旅遊
因為跟一名女同事走的較近
被工廠其他同仁傳出我與該名女同事,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
(本來只是在猜測我與該女同事的關係,有來越傳越扯

本人在5號晚間,邀請該名女同事到我房間一起喝酒,結束之後,女同事便回房
(房內還有另3名男同事,他們皆可作為證人,證明我與該女同事純粹只是一同飲酒

現在工廠上層開會表示,如果再有該消息傳出,便會將我與該名女同事開除

請問:
1.本人是否可對傳出毫無證據的同仁提出毀謗的告訴?

2.如果工廠的確以這種方式將我與該女同事開除,是否有違反勞基法?


以上2項如果成立,那麼在下須向哪些機關進行投訴?


林智群 (klaw) 101-10-13 09:56

1.既然有其他人在場,那故意散佈這樣謠言的人確實構成毀謗罪,要跟地檢署提告

2,公司確實可以以員工間男女關係複雜為由進行開除

超任 101-10-13 09:59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1.既然有其他人在場,那故意散佈這樣謠言的人確實構成毀謗罪,要跟地檢署提告

2 ... (恕刪)

 在下對於第2項問題有點疑問

小弟指的是  在工廠沒有查證之前也就是沒有證據的情況之下將我與女同事開除是否有違反

如果並未違反勞基法 那不就變成 資方可以隨意使用這種理由將勞方開除?

而且 旅遊住宿途中 並不是只有小弟一人房間有其他女性進入

阿哲 101-09-05 21:57

我同學昨天夜間11點烤完肉準備騎機車返家(有駕照自己騎沒載人),那條道路限速50,我們都沒有飲酒,可是就在回家的途中時速約4.50公里應閃避不急路面的坑洞(3-4公分深)而摔了22公尺遠,我同學身體多處擦傷機車左側全部都有刮傷,前剎也因坑洞撞歪了,那條路照明不是說很充足,當下有叫警察來留案底也有畫現場圖並且拍照,因為我們還是大學生,所以想了解一下國賠程序問題,真的非常感謝。
問題補充1. 我們是騎乘機車,那個坑洞是在內車道,可是當時坑洞右邊的外車道,幾乎佈滿約30.40公尺的砂石本來就不能行駛,所以申請國賠的話,它們會說機車騎內車道本來就不對嗎!?可是外車道一排長長都是砂石,要怎麼跟該機關溝通!?直接打在書面資料上嗎?當下地上砂石我也有從坑洞拍過來外車道錄影存證。
2.因為是自摔的,可以申請的保險有哪幾樣呢!?
3.可以詳細的告訴我國賠的申請的步驟嗎?ex:去哪裡申請、怎麼用書面資料,格式又去哪裡下載?
4.國賠賠償金是自己要求 ,還是交給該機關審查?如果真的可以自己要求,可以要求賠償的又有哪些呢?例如醫療費、修車費、精神賠償等等。
5.如果交給該機關審查不通過,那不就自認倒楣嗎?那該怎麼辦呢,我同學好不容易努力打工才存下錢買下一台機車的!
真的麻煩了,非常謝謝你 

黃國城 (Jerry) 101-09-06 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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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依照國家賠償法第3條第一項規定:「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只要能證明該道路上確實有坑洞,您也是確實行經該坑洞才受傷,就可以請求國家賠償,不考慮主管機關是否有過失

       2.一般道路的主管機關應該是各縣市政府的工務機關,國家賠償的程序應該是要先跟該機關請求,機關不同意,再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3.保險的部分要具體看您朋友有辦哪些保險

故鄉 96-07-10 10:56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律問題】終止收養關係後,如何改姓?

文/楊春吉(故鄉)

【問題】

我的情形是當初我 是未婚生子,所以去戶政報戶時是報(生父領養),但因後來他一直不去工作,所以我們也沒結婚,之後我帶兩個小朋友離開了。至今已經5-6年了,他知到我們 在住哪卻從沒拿過小朋友的教育費給我,我想把小孩改為我的姓,但戶政說必須有生父簽同意書到法院才行。我找過生父了,他頭先都說好,卻裝笑好幾次,後來被 我煩到不行時,才說有人幫我養大小孩,何樂而不為,我該怎麼辦(註一)?

【解析】

按「養父母對養子女有下列之行為,養 子女、利害關係人或主管機關得向法院聲請宣告終止其收養關係:一 有第三十條各款所定行為之一。二 違反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或第二十八條第二項規定,情節重大者。」「父母或監護人對兒童及少年疏於保護、照顧情節嚴重,或有第三十條、第三十六條第一項各款行 為,或未禁止兒童及少年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者,兒童及少年或其最近尊親屬、主管機關、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得聲請法院宣告停止其 親權或監護權之全部或一部,或另行選定或改定監護人;對於養父母,並得聲請法院宣告終止其收養關係。」分別為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16條、第48條第1項定 有明文,是養父母對兒童及少年疏於保護、照顧情節嚴重,或有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30條(註二)、第36條第1項(註三)各款行為、或違反第26條(註四) 第2項或第28條(註五)第2項規定情節重大者,或未禁止兒童及少年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者,兒童及少年或其最近尊親屬、主管機關、兒童及少年福利 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得聲請法院宣告終止其收養關係。本案,題意所提若為事實,則養父之行為,應屬「對兒童及少年疏於保護、照顧情節嚴重」者,身為其最 近尊親之母親,當得聲請法院宣告終止其收養關係。
至於此時,該兒童或少年,如何改姓?依姓名條例第6條(註六)第1項第2款及第10條(註七)之 規定,終止收養者,得申請改姓,且因終止收養而須改姓者,辦理終止收養登記申請人,均得為改姓申請人。是本案中的母親,得於法院宣告終止其收養關係後, 依姓名條例施行細則第4條第1項(註八)、第5條(註九)第2款之規定,填具申請書,檢附法院裁判書及確定證明書或終止收養之證明文件,向戶籍地戶政事務 所申請核定。

【註解】

註一:問題來源:96年4月18奇摩知識+首頁>社會人文>法律>生活法律>未婚子女改姓?
註 二: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30條:「任何人對於兒童及少年不得有下列行為:一 遺棄。二 身心虐待。三 利用兒童及少年從事有害健康等危害性活動或欺騙之行為。四 利用身心障礙或特殊形體兒童及少年供人參觀。五 利用兒童及少年行乞。六 剝奪或妨礙兒童及少年接受國民教育之機會。七 強迫兒童及少年婚嫁。八 拐騙、綁架、買賣、質押兒童及少年,或以兒童及少年為擔保之行為。九 強迫、引誘、容留或媒介兒童及少年為猥褻行為或性交。一○ 供應兒童及少年刀械、槍、彈藥或其他危險物品。一一 利用兒童及少年拍攝或錄製暴力、猥褻色情或其他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發展之出版品、圖畫、錄影帶、錄音帶、影片、光碟、磁片、電子訊號、遊戲軟體、網際網 路或其他物品。一二 違反媒體分級辦法,對兒童及少年提供或播送有害其身心發展之出版品、圖畫、錄影帶、影片、光碟、電子訊號、網際網路或其他物品。一三 帶領或誘使兒童及少年進入有礙其身心健康之場所。一四 其他對兒童及少年或利用兒童及少年犯罪或為不正當之行為。」參照。
註三:兒童及少年福利 法第36條第1項:「兒童及少年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非立即給予保護、安置或為其他處置,其生命、身體或自由有立即之危險或有危險之虞者,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應予緊急保護、安置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一 兒童及少年未受適當之養育或照顧。二 兒童及少年有立即接受診治之必要,而未就醫者。三 兒童及少年遭遺棄、身心虐待、買賣、質押,被強迫或引誘從事不正當之行為或工作者。四 兒童及少年遭受其他迫害,非立即安置難以有效保護者。」參照。另有無兒童及少年未受適當之養育或照顧情事之認定,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6年03月29日95 年度訴字第02760號判決可資參照。
註四: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26條:「兒童及少年不得為下列行為:一 吸菸、飲酒、嚼檳榔。二 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三 觀看、閱覽、收聽或使用足以妨害其身心健康之暴力、色情猥褻賭博之出版品、圖畫、錄影帶、錄音帶、影片、光碟、磁片、電子訊號、遊戲軟體、網際網路或 其他物品。四 在道路上競駛、競技或以蛇行等危險方式駕車或參與其行為。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應禁止兒童及少年為前項各款行為。任何人均不得供應 第一項之物質、物品予兒童及少年。」參照。
註五: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28條:「兒童及少年不得出入酒家、特種咖啡茶室、限制級電子遊戲場及其他涉 及賭博色情、暴力等經主管機關認定足以危害其身心健康之場所。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應禁止兒童及少年出入前項場所。第一項場所之 負責人及從業人員應拒絕兒童及少年進入。」參照。
註六:姓名條例第6條:「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請改姓:一 被認領者。二 被收養或終止收養者。三 夫妻離婚未成年子女姓與行使親權之父或母姓不同者。四 原住民因改漢姓造成家族姓氏誤植者。五 其他依法改姓者。夫妻之一方得申請以其本姓冠以配偶之姓或回復其本姓;其回復本姓者,於同一婚姻關係存續中,以一次為限。」參照。
註七:姓名條例第10條:「依前四條規定申請改姓、冠姓、回復本姓、改名、更改姓名或更正本名者,以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為申請人。因收養或終止收養而須改姓者,辦理收養或終止收養登記申請人,均得為改姓申請人。」參照。
註八:姓名條例施行細則第4條第1項:「依本條例規定申請改姓、冠姓、回復本姓、改名、更改姓名、回復傳統姓名、回復原有漢人姓名、傳統姓名之羅馬拼音並列登記者,應填具申請書,檢附證明文件 (回復傳統姓名者免附) ,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核定」參照。
註 九:姓名條例施行細則第5條:「依本條例第六條規定申請改姓之證明文件如下:一、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申請者,為認領之證明文件。二、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申 請者,為法院裁判書及確定證明書或終止收養之證明文件。三、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申請者,為行使或負擔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證明文件。四、依第一項第四款規 定申請者,為日據時期戶口調查簿謄本、光復初次設籍戶籍謄本或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五、其他依法改姓之證明文件。」參照。


故鄉簡介:

現職:台灣法律網專欄作者、植根法律網(故鄉法律專欄)作者、公職
、防火管理人。
考試:84年高考二級、84年特考丙等。
專長:租賃契約旅遊契約契約法。
資格:政府採購法基礎班、臺北市政府第2屆青年社區規劃師。
興趣:與老婆談情說愛、散文詩自撰自娛等。
企盼:願自己與老婆多積德等。
作品:
1.地籍圖重測後疑義處理之初探(獲臺北市政府評審為93年度員工平時自行研究案佳作)。
2.故鄉的法律見解(租賃.旅遊.政府採購篇):95年6月自版。三民書局等書局寄售中。
3.老公的情書:與老婆綺萱合著,95年6月自版。三民書局等書局寄售中。
4.台灣法律網電子書:勞工權益案例實務 (一)(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6月)熱賣中。
5.台灣法律網電子書:勞工權益案例實務(二)(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7月)熱賣中。
6.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政府採購法案例實務(一)(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7月)熱賣中。
7.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政府採購法案例實務(二)(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7月)熱賣中。
8.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政府採購法案例實務(三)(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7月)熱賣中。
9. 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房地產案例實務(一)(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7月)熱賣中。
10.【土地制度簡介】、【事物手扎】、【行政法律問題】、【保證法律問題】、【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律問題】等系列文章。
11.整理中:
(1)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房地產案例實務(二)(公寓大廈專篇)
(2)公寓大廈部分(五南)。


(一天一情話)愛是要天天說出來的,所以大家來說情話吧
今天我與妳同行,明日我與妳相隨;
他日以及爾後的日子裹,我與妳同在;
不論風如何吹,我愛妳的誓言,妳都聽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