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penny 101-04-20 11:27

您好,上個禮拜六出車禍,被人擦撞.對方年僅18歲無照駕駛.目前才剛過一個禮拜,他就一直打電話要我寫和解書.但又一直說沒錢.我算過約一個禮拜公司請假與醫藥費部分承擔共一萬元.但他一直說他沒錢,最後還威脅我說,警察說就算他沒有擦傷或有明顯受傷但仍可告我精神賠賞.這是真的嗎?我是全身多處擦傷與右胸戳傷.第二個問題是,當初現場筆錄警員好像因知道這小孩子沒錢家中狀況不好.然後在筆錄中ㄧ直引導這小孩子說,可能要和解很難.(重點是我那時趕著去醫院看傷口完全沒後續的問題) 還有在我作筆錄時一直引導我說是我去撞對方的.這令我有很不好的感受,也不懂那警察到底想做什麼! 最後肇事者在電話跟我說,因當初那警察有答應他如果在兩個禮拜拿到和解書到台中第二分局.那麼那小孩子就不需要背負6000$無照駕駛罰單.我想請問這是正常程序嗎? 另外,這警察的作法對嗎? 我可以投訴他嗎? 還有我因該如何跟這小孩和解? 他一直說沒錢, 我該怎辦?謝謝

penny 101-04-20 11:25

您好,上個禮拜六出車禍,被人擦撞.對方年僅18歲無照駕駛.目前才剛過一個禮拜,他就一直打電話要我寫和解書.但又一直說沒錢.我算過約一個禮拜公司請假與醫藥費部分承擔共一萬元.但他一直說他沒錢,最後還威脅我說,警察說就算他沒有擦傷或有明顯受傷但仍可告我精神賠賞.這是真的嗎?我是全身多處擦傷與右胸戳傷.第二個問題是,當初現場筆錄警員好像因知道這小孩子沒錢家中狀況不好.然後在筆錄中ㄧ直引導這小孩子說,可能要和解很難.(重點是我那時趕著去醫院看傷口完全沒後續的問題) 還有在我作筆錄時一直引導我說是我去撞對方的.這令我有很不好的感受,也不懂那警察到底想做什麼! 最後肇事者在電話跟我說,因當初那警察有答應他如果在兩個禮拜拿到和解書到台中第二分局.那麼那小孩子就不需要背負6000$無照駕駛罰單.我想請問這是正常程序嗎? 另外,這警察的作法對嗎? 我可以投訴他嗎? 還有我因該如何跟這小孩和解? 他一直說沒錢, 我該怎辦?謝謝

penny 101-04-20 11:14

您好,上個禮拜六出車禍,被人擦撞.對方年僅18歲無照駕駛.目前才剛過一個禮拜,他就一直打電話要我寫和解書.但又一直說沒錢.我算過約一個禮拜公司請假與醫藥費部分承擔共一萬元.但他一直說他沒錢,最後還威脅我說,警察說就算他沒有擦傷或有明顯受傷但仍可告我精神賠賞.這是真的嗎?我是全身多處擦傷與右胸戳傷.第二個問題是,當初現場筆錄警員好像因知道這小孩子沒錢家中狀況不好.然後在筆錄中ㄧ直引導這小孩子說,可能要和解很難.(重點是我那時趕著去醫院看傷口完全沒後續的問題) 還有在我作筆錄時一直引導我說是我去撞對方的.這令我有很不好的感受,也不懂那警察到底想做什麼! 最後肇事者在電話跟我說,因當初那警察有答應他如果在兩個禮拜拿到和解書到台中第二分局.那麼那小孩子就不需要背負6000$無照駕駛罰單.我想請問這是正常程序嗎? 另外,這警察的作法對嗎? 我可以投訴他嗎? 還有我因該如何跟這小孩和解? 他一直說沒錢, 我該怎辦?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1-04-20 14:40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晨晨 101-04-19 19:23

我101年4月18日早上騎乘機車要去上班的途中 因為遇到道路施工再鋪柏油 施工單位並沒有擺放任何明顯的障礙物擋起來 當我看見我前方有一個深約12公分寬約50公分路面不平的坑洞 煞車已經來不及了 我就這樣連車帶人滑行約3公尺  現在我的右邊膝蓋 大腿 腰部 手軸 有嚴重擦傷 還有我的機車也是  因為他們的疏忽害我好多天無法上班 全勤也沒了 當時我已經有報警了 警察也到醫院做了筆錄 

對方工地負責人友說要賠償 我想要請問一下 我該向他求償 求償的項目有哪些 還有精神賠償的部分 該怎麼求償  麻煩你了 謝謝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請求的範圍

包括醫藥費.工作損失.車子的損失等

最好檢附相關單據

另外精神賠償的部分也可請求

但應衡量雙方社經地位來決定金額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Tiger 101-04-19 14:28
律師您好~~ A為18歲未考有駕照之女性.B為我40歲男性 當日B及A為同向行駛之機車.B在A的左後方.行經一斜T字路口.B超越停止線後直接左轉(未待轉且轉向路口的一方).A因距離太近閃避不及.B車頭側撞A車尾.A受有擦傷挫傷.B則擦傷脊髓壓迫性骨折(脊髓第5節骨頭原3公分今剩1.5公分且已經無法復原).事後A父親至路口調閱了看不見紅綠燈監視錄影器.A和B沒有和解並互告.經刑事裁決法官認定當時為紅燈(A和B同向行駛的方向).2造都有錯.第一審C法官判A無照駕駛紅燈違規左轉(機車也無保強制責任險)3個月有期徒刑易科罰金.D法官判B紅燈3個月有期徒刑(B無上訴也已繳清罰款)可易科罰金.事後A不服且上訴.第2審法官E因B現為大學生判她維持原判3個月但可緩刑(B跟A也都沒和解)!!! 想請教知係法律的大大們: 在沒有和解的狀態下.二審法官可以判對方緩刑嗎?此種未和解卻判對方緩刑的案例多嗎?因已二審且法官說不得上訴.B為告訴人不服判決.還有其他的救濟方式嗎?? 目前B跟A的民事訴訟正審理中.只是B不解.刑事判決結果B紅燈受傷更重被判3個月.A無照駕駛紅燈違規左轉機車又無保強制責任險卻獲判3個月可以緩刑.司法公平正義?????
蔡明哲 (阿哲) 101-04-19 23:20
嘿嘿,我不知道能說什麼,有時候是否緩刑端視法官一心。
chi 101-04-16 12:00
我在去年的10/25晚上發生了車禍,我是直行在主要道路上,四周沒什麼路燈很暗,有個婦人牽著腳踏車橫行的穿越馬路,往前一點有紅路燈也有斑馬線,不過他卻從馬路的中間穿越過來,因為腳踏車並沒有任何的照明警示燈,也沒有貼任何反光貼紙,因此我的車燈照到他時已經是有限的距離了,我當時直接反應按了煞車,不過還是撞上了。 當時那邊不是路口,也沒有紅綠燈,跌下去時附近有一家加油站,員工有出來查看,婦人當時急著要加油站員工將他的腳踏車牽起來,於是加油站員工也就順便把我的機車也牽起來,因此當警方來到事發地點時,兩個車子都已經被移動過了,他們拍照只能以地面刮痕以及車子的刮痕去判定。 之後我們兩人皆被救護車送去急診,我是雙膝擦傷,婦人照了X光則是胸前挫傷,醫生說他回家休息幾天幾可以了。之後在急診室內我們雙方皆做了筆錄,做完後警方要我們兩個當事人去談和解,當時婦人一直說他馬路走好好的我自己去撞他,所以他沒錯都是我的錯,我那時希望事情可以快點和解,他跟我要求賠償腳踏車,我當時就說好,因為我想快點和解,不過之後當我答應了他腳踏車賠償後,他又立刻說他眼鏡也壞了要一副新眼鏡以及他的所有醫藥費,我那時候就跟他說這樣子的話我剛剛瘩 硬的腳踏車也沒辦法了,我當時只是個學生還沒畢業,我也跟他說了這件事其實兩方應該都有點錯,他就是聽不進去,還在急診室打給警察局說我不跟他和解,不付他醫藥費之類的,後來就不了了之了。第二天他一大早就打給我,說他在腳踏車店等我了,我當時一直跟他說我們去申請鑑定如果我今天錯的比例比較多我願意負擔,因為我機車也壞了我也一樣有受傷那我是不是也自己負擔了,但是他就一直說我自己負擔是應該的因為這是我的錯,後來他也不願意協調,之後我們就沒有再談過了。 一直到最近我接到了警察局電話,他說婦人要提告,因為車禍只要有受傷都可以有半年時間提告,這個月25就滿半年的了,他現在隔了這麼久才提告,我怕路口監視器等等的證據應該也被洗掉了,且被人在提告時說我是其在路邊的白線內不是馬路上,他說他是過完馬路才被我撞的,但車子倒地時也都被牽起了,也沒任何的證據了。 1.想請問這件事真的是我錯的比較多嗎? 2.婦人有去申請調解委員會,請問我去的時候應該要帶什麼去呢? 3.這樣上法院對我有利嗎? 4.如果上了法院我該說什麼才會對我比較有利?
蔡明哲 (阿哲) 101-04-16 23:13
我先簡短回答一下,能和解是上策,但若有可能無法和解,那就要做好訴訟的準備,如果雙方都有受傷,策略上為了反制,建議你也要在6個月內對對方提告
chi 101-04-15 21:40
我在去年的10/25晚上發生了車禍,我是直行在主要道路上,四周沒什麼路燈很暗,有個婦人牽著腳踏車橫行的穿越馬路,往前一點有紅路燈也有斑馬線,不過他卻從馬路的中間穿越過來,因為腳踏車並沒有任何的照明警示燈,也沒有貼任何反光貼紙,因此我的車燈照到他時已經是有限的距離了,我當時直接反應按了煞車,不過還是撞上了。 當時那邊不是路口,也沒有紅綠燈,跌下去時附近有一家加油站,員工有出來查看,婦人當時急著要加油站員工將他的腳踏車牽起來,於是加油站員工也就順便把我的機車也牽起來,因此當警方來到事發地點時,兩個車子都已經被移動過了,他們拍照只能以地面刮痕以及車子的刮痕去判定。 之後我們兩人皆被救護車送去急診,我是雙膝擦傷,婦人照了X光則是胸前挫傷,醫生說他回家休息幾天幾可以了。之後在急診室內我們雙方皆做了筆錄,做完後警方要我們兩個當事人去談和解,當時婦人一直說他馬路走好好的我自己去撞他,所以他沒錯都是我的錯,我那時希望事情可以快點和解,他跟我要求賠償腳踏車,我當時就說好,因為我想快點和解,不過之後當我答應了他腳踏車賠償後,他又立刻說他眼鏡也壞了要一副新眼鏡以及他的所有醫藥費,我那時候就跟他說這樣子的話我剛剛瘩 硬的腳踏車也沒辦法了,我當時只是個學生還沒畢業,我也跟他說了這件事其實兩方應該都有點錯,他就是聽不進去,還在急診室打給警察局說我不跟他和解,不付他醫藥費之類的,後來就不了了之了。第二天他一大早就打給我,說他在腳踏車店等我了,我當時一直跟他說我們去申請鑑定如果我今天錯的比例比較多我願意負擔,因為我機車也壞了我也一樣有受傷那我是不是也自己負擔了,但是他就一直說我自己負擔是應該的因為這是我的錯,後來他也不願意協調,之後我們就沒有再談過了。 一直到最近我接到了警察局電話,他說婦人要提告,因為車禍只要有受傷都可以有半年時間提告,這個月25就滿半年的了,他現在隔了這麼久才提告,我怕路口監視器等等的證據應該也被洗掉了,且被人在提告時說我是其在路邊的白線內不是馬路上,他說他是過完馬路才被我撞的,但車子倒地時也都被牽起了,也沒任何的證據了。 1.想請問這件事真的是我錯的比較多嗎? 2.婦人有去申請調解委員會,請問我去的時候應該要帶什麼去呢? 3.這樣上法院對我有利嗎? 4.如果上了法院我該說什麼才會對我比較有利?
沈恆 (沈律師) 101-04-15 22:05
您如果認為您沒錯,就要堅持,如您文中所述將您看到的告訴檢察官就可以,還有在六個月內趕快去提告
有困難 101-04-15 13:18

前天跟女朋友在上課途中出了車禍
我們是直走 左邊的汽車突然右轉
雖然她有打燈 但他是在打燈後下一秒就直接右轉
來不及閃他 就被撞上了
( 撞上去之前 我們的速度並不快 因為是在加工區附近 車很多 沒有騎很快 )

沒多久救護車 警車都到了
警察問了一些問題之後我們兩個就被送到醫院
那個開車的男生留在現場

到醫院後 醫生說我手軸附近撕裂傷 縫了12針
腳扭傷 走路一跛一跛的
其他就都只是擦傷
女朋友就多處小擦傷沒什麼大礙

後來那個男的有打電話過來說她已經去過警局
有留下電話 有事情可以找她
但是他並沒有到醫院看我們有沒有怎樣
而且醫藥費也是我們自己出的 (一千二 )
( 之後還要回去換藥 拆線等等 都是要自己去 那男的都沒有過問 )


因為摩托車撞壞了 後來還是坐計程車去警察局的
做完筆錄之後 警察就說是那個男生的問題
那個男生有說要私下和解 警察也叫我們自己去跟他談
有任何問題都可以打給警察 但是沒主動的話 警察不會干涉

隔天摩托車牽去機車行估價 因為龍頭歪了 左邊的板掉了
前面裂開 擦傷 一些有的沒的都因為撞擊地面歪掉了
修到好總共要一萬多塊
( 摩托車壞掉了 要去醫院或上課都沒辦法 如果坐計程車可以叫那個男的出嗎 ? )

事後就打給那個男的跟他說這件事情
她只說她已經跟保險公司談過 接下來就看保險公司怎麼處理


問題來了 我們機車有保強制險 那個要怎麼申請 ?
因為我們還是學生 警察有說我們有學生平安保險 那又怎麼申請 ?
( 有駕照 ! )
那個一萬多塊的修理費 跟醫藥費 保險公司會不會找理由不賠 ?
如果保險公司不賠 我們能要求那個男生賠嗎 ?
她如果在不賠可以告她 ? ( 警察有說我可以告他過失傷害 ) 可是我們都不懂
現在手上縫了12針 左手幾乎是沒辦法出力 出力就會痛
腳扭傷也沒辦法工作 這段時間的損失呢 ?
我朋友說這些都可以叫那個男生陪
可是這樣加一加會很多錢 她怎麼可能願意陪

而且機車行老闆還說保險公司的人都會拖很久才願意陪 那我們的摩托車怎麼辦 ?
放到保險公司的人賠錢了才能修 ? 不然就要自己貼錢


那個男生一直說要和解 可是事情都丟給保險公司的人去處理
第一時間也沒到醫院看我們 讓我們感覺她在處理事情很糟糕


下下禮拜要回去拆線 這幾天根本沒辦法工作
工作就等於沒薪水 那男的該賠償這段時間沒辦法工作的損失嗎

林智群 (klaw) 101-04-15 13:28

先去告過失傷害吧,讓對方了解事情的嚴重性,再來談賠償問題

過失傷害要在車禍後6個月內提告,附帶提醒

小萱 101-04-15 00:48
我在一月時騎機車與一台汽車平行走,騎過它旁邊時,突然蹦一聲很大聲,於是我騎到前面約50公尺處停下來查看怎麼一回事?結果那台車也開到我旁邊,下車就 說:你怎麼騎車的?當時他的車子已經保險桿都斷掉,輪框也整個掉下來了,接著他說要叫警察來,警察說已經是第二現場,只有雙方的車子,但雖我摩托車有擦傷 (那是我男友之前摔車的傷痕)警察有拍照,但沒畫線! 之後進警局做完筆錄,我筆錄寫著我沒撞到它!做完筆錄對方還沒做筆錄,警察也沒說什麼就說我 可以走了。日後我家人有接到對方的電話說:車子保險公司會全部負責,說沒有我的事。一直到三月,他的保險公司就記單子來,上面寫著我因過失肇事將他保人的 車子損毀,要我賠償一萬五,請我盡速與他們聯絡,逾期則依法代位求償。我有一個在交通大隊當警察的朋友和我說不用理會,因為要告就讓他們去告!除非他們提 得出證據我在賠保險公司。但我還是偷偷和他們聯絡,對方說我因未保持行車距離無照駕駛全額要我賠! 1.我想請問:保險公司說的話有根據、證據嗎? 2.假如我無動於衷等他們來告我,那倘若他們告贏了,我最多只會賠一萬五嗎?還是會有其他莫名奇妙的錢要我也支付? 3. 這場案子若對方提告了,誰的勝算較大? 4.我應該要等到他們告我我在去做事故鑑定還是? 延伸發問: 因為對方保險公司是說 初步研判表上寫著我無照駕駛、未保持行車距離, 所以我才擔心在開庭時法官會用初步研判表來判我敗訴! 有機會嗎? 因為目前未找到任何證據直接的証明是誰撞到誰! 且 我完全沒碰到他 因為我是騎車的 他保險桿都歪掉、輪框也掉下來,照理說 我應該會摔車但我連輕微擦傷都沒有!
沈恆 (沈律師) 101-04-15 01:05
當然敗訴的可能性誰都不能保證不會發生。但前提是,對方要先能證明您有過失。如您說述,初判表確實有很多疑點,到底對方撞到什麼?說您未保持距離,反過來說對方不也未保持距離。所以即使敗訴,較可能是判雙方都有過失過失相抵後,不會全要您賠的;
小萱 101-04-14 23:17

我在一月時騎機車與一台汽車平行走,騎過它旁邊時,突然蹦一聲很大聲,於是我騎到前面約50公尺處停下來查看怎麼一回事?結果那台車也開到我旁邊,下車就 說:你怎麼騎車的?當時他的車子已經保險桿都斷掉,輪框也整個掉下來了,接著他說要叫警察來,警察說已經是第二現場,只有雙方的車子,但雖我摩托車有擦傷 (那是我男友之前摔車的傷痕)警察有拍照,但沒畫線!
之後進警局做完筆錄,我筆錄寫著我沒撞到它!做完筆錄對方還沒做筆錄,警察也沒說什麼就說我 可以走了。日後我家人有接到對方的電話說:車子保險公司會全部負責,說沒有我的事。一直到三月,他的保險公司就記單子來,上面寫著我因過失肇事將他保人的 車子損毀,要我賠償一萬五,請我盡速與他們聯絡,逾期則依法代位求償。我有一個在交通大隊當警察的朋友和我說不用理會,因為要告就讓他們去告!除非他們提 得出證據我在賠保險公司。但我還是偷偷和他們聯絡,對方說我因未保持行車距離無照駕駛全額要我賠!

1.我想請問:保險公司說的話有根據、證據嗎?
2.假如我無動於衷等他們來告我,那倘若他們告贏了,我最多只會賠一萬五嗎?還是會有其他莫名奇妙的錢要我也支付?
3. 這場案子若對方提告了,誰的勝算較大?
4.我應該要等到他們告我我在去做事故鑑定還是?

沈恆 (沈律師) 101-04-14 23:22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小萱 101-04-14 23:39

律師您好:那我想請問初步研判表在法律上能作為有利的證據嗎?

因為第一 我有去問過那邊附近的監視錄影器 沒半隻 對方也沒裝行車紀錄器

沈恆 (沈律師) 101-04-15 00:15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匿名 101-04-13 15:10

各位律師們您好:(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真是莫明奇妙無奈="=|||)
我於昨日收到此張傳票,在去年跟姐姐一起開車去台中逛街,當日回家一路都沒有認何事情發生,但確在幾天後接到台中第地方警察的通知,叫我到案說明釐清,我跟姐姐也一起到警局做筆錄,因為警察說路邊的監視錄影有拍到我開車經過案發路口,警察就開監視錄影給我看,我確實看到我開著車子經過案發路口(我也確認車子車牌是我的 ),當時我的時速10~20,因為是小路不敢開快,在影片上我已經過案發路口九成九了,影片上突然有台機車我的左後方衝出來!! 剛好在我車子屁股後方倒下,我的車窗是全部搖下來的,但我並沒有聽到認何的碰撞聲,我真的不知道有發生認何事情,但對方說要告我傷害罪,但是今天我真的不知道有發生此事? 我的車子左後方屁股也毫無擦傷凹痕,警察是有請鑑識組來鑑識我的車子,鑑識組說可能是機車去A到我的輪圈,而倒下,因為我的輪圈上有一個小小的黑點(大約10MM),但是鑑識組說這個黑點不能代表是那天所照成,因為開車在路上輪圈多多少少都會被小石子給彈傷的,但是警方有給我看對方的機車有一大塊的黑色擦傷(一個拳頭大小),我是想請問:
1. 檢查官會問我什麼啊?
2. 我是否可反告他誣告?
3. 我會怎麼樣嗎? 我真的不知道有發生任何的車禍,就算有,我一定也會聽到碰撞聲,必竟我車       窗是全部搖下來的。真的好無奈。
4. 我看監視影片我是否可懷疑該機車是車速過快而情急之下緊急煞車而自己倒下,而不是我撞         他。

5. 要是今天有一個機車騎士自己在路邊倒下,剛好有一台車經過機車騎士機車騎士就說是那台     剛經過的車子撞他,那這種事是誰的錯啊? 就可以隨便亂誣賴人嗎? 

6. 沒有認何的證據足以證明是我去撞他的啊...(="=|||)


蔡明哲 (阿哲) 101-04-13 18:48

 肇事逃逸罪是屬於非告訴乃論罪(俗稱公訴罪),很多類似案件爭執點,在於被告是否知情,看樣子對方有可能是要來敲詐的,但是檢警也是看證據辦事,所以皆下來的偵查程序非常重要(包括做筆錄),建議你做筆錄前去找一個信任的律師詳加討論案情,可能比較妥適。

老胡 101-04-11 18:26
我真的不知道有跟對方擦撞,我有下車看了對方一下他摔倒馬上爬起來打電話
我看他手臂擦傷~我看他差點撞上一輛垃圾車我還跟他說,你還好沒撞上垃圾車不然我看就很慘了...
我就離開了,當天晚上警察就找上我到派出所說 我,疑似肇事逃逸 ...挖勒
他說擦撞到我的後視鏡只有一點點黑,但他的車看不到我的車顏色
重點我根本不知道有跟他擦撞!現在對方告我肇事逃逸!

請問現在我該如何?先跟他和解嗎?要如何和解?(拜託回詳細一點)

我怕萬一被判我肇事逃逸我就慘了~"~
許志嘉 (許律師) 101-04-11 21:09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marco 101-04-05 19:56

請問各位律師有關車禍賠償問題. 本人於去年9月時騎摩托車再內湖與一台車發生車禍.當時情形是處上班時間塞車.再等一個紅綠燈.當綠燈後車往前走前方車突然緊急煞車.我反應不及撞上前方轎車,但因為速度不快所以他車幾乎看不出傷痕.只有保險桿微微擦傷.當時對方有請警察來做筆錄.及肇事鑑定.但這幾天我才接到對方保險公司的理賠催收通知書.要求陪償新台幣17276元.我覺得很不合理.對方也沒有在事發後和我談賠償問題有沒通知我她維修事宜.在他全部維修完後才通知我這些費用..讓我覺得有被獅子大開口的感覺.畢竟他保險桿只有擦傷..請問律師如果我不願意支付那麻多陪償費用.可以有哪些申訴途境..??麻煩給我一些建議答覆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1-04-06 07:49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大眼兔 101-04-04 23:41

在去年6/2號 我被男友騎機車載 從學校出來行經路口時 對方從旁邊店家倒車出來撞到我們(未畫停車格) 導致我右腳膝蓋被他的車燈劃傷造成開放性撕裂傷及腦震盪與多處挫擦傷 10月份因外傷癒合後膝蓋內一直疼痛所以發現半月版內側破裂及十字韌帶斷裂 在今年2月份開刀 目前還在復建中 但是醫生告知我即使復健完也無法久站久走及激烈運動 且再我膝蓋留下長疤(原本是模特兒但無法提出證據) 我男朋友也受到多處擦挫傷

在這次簡易判決出來只判他3個月上面說他自首及配合警方所以減刑
但是對方犯後態度很惡劣 雖然一開始他態度很好 但是在第一次雙方家長與他談和解破裂後他就不再關心 在之後兩次調解上都擺明不願意賠償 再偵查庭時也一直質疑我的韌帶及半月版是我自己摔倒撞傷的 對於我每次價格越來越高還說我向菜市場喊價 說要開幾百萬幾千萬一次講一講就好反正他賠不起 關一關就好

 因為不知怎麼寫導致我的刑事附帶民事也還來不及送出 我十字韌帶斷裂及半月版破裂的醫生證明也還未交給法院

但是這禮拜五上訴日期就到了 懇請各位大大幫忙 為了這件事我身邊的人都受盡折磨 因為我在受傷後及開刀完後都是要重新學習正常的行動使得很多事情都無法自理 所以我不希望他判這麼的輕

但又不知該如何寫上訴理由狀 星期五就是第十天了 麻煩幫忙

蔡明哲 (阿哲) 101-04-05 01:04

 聽妳說的內容,似乎還沒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求償,那妳要趕快讓刑事部分能上訴二審,時間是當事人收到判決書10日內要提出上訴,要注意的是,是指當事人收到判決書時起算,妳不是當事人跟原告,原告是檢察官也是當事人,所以是從檢察官收到判決書開始起算,這點要特別注意,所以要趕快請求檢察官上訴,理由就大略寫說,被告態度惡劣,迄今均不願賠償,原判決量刑過輕,告訴人希望能提附民求償等等,除非顯無理由,否則檢察官通常會上訴,但是速度要快。

刑事上訴後,接下來才是重頭戲,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求償,這是需要多次開庭的,而且可能要不斷寫書狀,建議如果沒有把握的話,委任律師處理吧。

ㄚ民 101-03-25 22:56

前幾天,偶騎機車在下班途中撞到一台轎車的車頭,對方是要右轉彎,偶是要左轉彎後,馬上再切向右側的ㄧ條小路,因為選擇最短的直線,越過雙黃線,而撞上對方轎車的保險桿。

 

        對方轎車是1998年1500CC,經對方送回原廠估價後,光是主要零件(目視有:保險桿、水箱罩、左大燈、左側燈、左照後鏡)以及零零總總的費用,合計需18228(98年的同款二手車價約7~9萬)。而偶的機車前面全毀,尚在估計維修費用中。

        事發後,對方有聯絡警察進行現場量測與筆錄,雙方都有前往某大型醫院進行X光與診察;對方表示胸口有撞到方向盤,偶的受傷部位則包含:左手腕扭傷、右手肘彎曲處扭傷、腰椎股末端頓傷,以上有做X光檢測,並未發生骨折現象,依急診室醫師判斷,骨頭應無裂傷,另左膝蓋下方左側處有擦傷,瘀青約12*8CM。

         偶車禍當晚因腰椎傷有刺痛感而難以安睡,隔日早上四點已經痛的難以入眠,而且疼痛感有蔓延趨勢,包括右側脖頸背有刺痛感,右大腿內側與外側在抬腿屈膝離地約40CM時,會有肌肉刺痛感,以及右側肋骨下方會有悶痛感,上班之後沒多久,上下樓梯時舉步維艱,只好請假前往中醫診所就醫,經中醫師予以針灸治療後,有稍微降低疼痛感,但是腰椎在坐或站或走或躺,還是會痛@@~醫師建議兩天一次施與針灸治療,視情況再作調整。

        對方有強制險, 不知有沒有第三責任險,偶的機車只有強制險。對方是說目前辦理出險,會賠償偶的機車維修費…

目前對方表示要和解,偶該怎麼做呢?

今晚對方有來談和解事宜, 說撞到胸口, 還一直疼痛咳嗽, 要求儘速修復車輛, 不然要向偶求償代步金, 如果不儘速和解, 就要繼續耗下去, 聽到的時候, 實在很不舒服.....

偶有受傷,但是侵犯路權偶的機車維修費用以及醫療費用可以要求對方負責嗎?

     懇請撥冗指點幫忙,感激不盡!!

玉榛 101-03-21 14:34

車禍情況:今年2/14 我騎車直行,對方汽車右轉(從我左後方來),我看到時汽車已經橫在我前方約3-5公尺,並未打方向燈,我煞車後還是撞到對方加油蓋附近。我們連人帶車大約滑行了3-5公尺左右,對方汽車在當時並未停下,駛至約事發點50公尺處,且對方駕駛並未在現場,只有對方的朋友出現,問我們有沒有叫救護車,但卻沒看到他拿手機出來打,一直叫我們不要提告

對方的車子,在加油蓋附近有刮痕;我的機車前蓋掉落,及車台歪掉。當時我載著我母親和四歲姪子;我母親膝蓋瘀青,我的雙手掌側擦傷(約13天後才不會痛)、膝蓋傷到韌帶(目前復健中),我姪子頭部外傷併骨折(有掉一小塊骨頭)、皮膚缺損(從左眉上至髮際呈一下形,左眼下有2×6cm的記號,看起來像胎記)、顳肌斷裂(修補肌肉及皮膚皮瓣修補手術,約8Ⅹ2公分),每天晚上睡覺、換藥都叫著「我好怕」,讓我們全家身心俱疲。    請問這樣要求80萬是一般嗎?會很過份嗎?(對方說要賠6萬元)       再問簽和解書時,如果有律師在場,對方不屢行賠償時,申請強制執行,可以成立嗎?法院會接受嗎?        三問如果要訴訟的話,大約需要多少費用和時間?       麻煩幫幫忙了,謝謝!!


您好:由於發生交通事故當時,未由警察進行交通事故現場測量,及相關事實之釐清,日後可能發生各說各話,至於賠償之金額為妥,倘有醫療單據可憑,對方比較能接受,不知您是有否事發當時拍照存證,如果都無相關證據時,則建議至鄉鎮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因該調解筆錄會送請法院核定,日後即可持該調解筆錄向對方聲請強制執行,以上供參

玉榛 101-03-21 21:40
回覆 吳錫銘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由於發生交通事故當時,未由警察進行交通事故現場測量,及相關事實之釐清,日後可能發生各說各 ... (恕刪)

 謝謝您!當時有路人報警,因此有測量現場。

因為我姪子的部份,還有牽扯到以後要作美容整型的部份;我復健也不知要到啥時,因此您說「要以單據」來談賠償,精神損害和後續醫療的部份,要怎麼和對方談?要在和解書上註明對方須負責到復元嗎?

小燕 101-03-15 08:23

在鄉間小路(累似單行道)小朋友10歲和45歲婦人騎機車擦撞.小孩只有一些擦傷.婦人機車倒地.人倒在旁邊的草地(前面有載10歲小弟.都沒帶安全帽)可能右手有用力支撐導致手的神經受傷.爸爸騎在前面.聞聲回頭看見雙方倒地.叫計程車將婦人送醫.並給2000元.

但事後(一星期後)婦人向警察局告發是我們小孩撞她.導致她無法上班要我們賠她醫藥費以及3個月無法上班的薪水.我們不接受.作筆錄.後來和解也無效(因為她要我們賠全額)因而告上法庭.所以問看看怎麼維護自己

小香 101-03-09 13:24

在行經某路段時,突然有人開車門,不久,前面一台重型機車突然停下來,我也跟著煞車停下來,稍微碰到前方車子左後方,但前方車子和我,都沒有人車倒地,我和前方車主說:剛有人開車門,說完不久,又有一台重型機車大力撞到我,導致我人車倒地,我即牽起車子,看小孩有無受傷,小孩無受傷,我只有輕微瘀傷及坐墊磨損和車牌被撞歪,我和後方車主說:剛有人開車門,有受傷的話要找開車門的車主求?,因當時二歲小孩受到驚訝哭?及肚子餓加上我有孕在身身體不適,我用肉眼看似無人受傷,我即離開現場.隔天,即被警方通知我肇事逃逸需做筆錄,做筆錄得知我後方機車告我肇事逃逸,後方車主有去驗傷僅輕微擦傷和他後方還有一台機車追撞他,請問會後方車主告我肇事逃逸會成立嗎?事發後五天,我也至醫院診斷,子宮早期收縮,宜安胎並臥床休養.我本想自己付錢了事,但無端背負肇事逃逸罪嫌,不得已我也只好告後方車主傷害毀損,請問這樣會成立嗎?後來後方車主也告我
傷害毀損,但他的傷害毀損不是我造成的(警方說沒拍到車禍現場),是撞他的人造成的,請問這樣罪名會成立嗎?後方車主對我告傷害毀損我也可告他他誣告嗎?事發至今第十天,我車子都沒有去修理,我告後方車主毀損會被判誣告嗎?煩請百忙抽空回答,感激不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肇事逃逸

除客觀上行為人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且致人死傷逃逸

主觀上尚須行為人對致人死傷事實有所認識並進而決意擅自逃離肇事現場

因此您的情形

在主觀上可以抗辯您無擅自逃離之意

另外毀損的部分

須要是故意犯

所以本件雙方難以構成

致於過失傷害罪的部分

對方仍可能成立

致於您是否成立過失傷害

則需視您對本件車禍有無過失

當然若之後雙方和解

此部分可以撤回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Stephanie 101-02-28 13:54
我想詢問~如果我現在堅持提出告訴.告對方傷害. 此部分要怎樣樣要求賠償.怎麼樣才算合理的賠償呢? 因為對方遲遲都不願意解決.也絕得我們車子修理費太高.還不到20萬不含車子折舊費五萬. 我是去衛生所照的X光.X光沒問題.所以又去中醫院看中醫. 那這部分是要兩邊都去申請醫師證明嗎? 因為西醫看起來正常未傷到骨頭.但中醫卻嚴重說傷到神經部分.脊堆 都不能側睡.且只要疲累狀況就會出現. 但我去中醫看了至少24次中醫後就比較少去了.(醫藥費大概快2600+熱敷墊1000+請特修半日) 因為耗太多時間.且我聽醫生建議買了熱敷墊自己熱敷.所以狀況沒那麼明顯. 但一直都未痊癒.且怕有後遺症.因為傷到神經.神經要好應該不是那麼簡單. 所以想問堅持提告.需醫師證斷證明書.要怎麼寫比較OK. 對於求償部分.因為考慮到未來可能再繼續需要做復建.加上精神上的賠償. 那這樣要怎麼樣做提告呢?警察說如果我要提告他就幫我送件. 但我不懂這方面的流程.是要跑法院嗎?需提什麼樣的費用呢?要寫訴狀嗎? 另外要怎麼樣要求對方賠償才算合理?可以告訴我詳細的流程及賠償流程嗎?謝謝!! 提供以下之前問題: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民事問題 > 車禍理賠問題? 車禍理賠問題? 發表新文章 │友善列印 Stephanie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編輯│刪除 文章日期:100-11-26 08:11  文章人氣:117 個人積分:20

距離車禍已經過了一個月了...
當時是我媽開車載我...我坐在副座上..
我們是主線道...對方從支線衝出..直接撞上我們..
當時兩側邊車門全凹進去...只有我受點擦傷..
但當時並沒任何流血...所以就沒去醫院... 
是過了一兩天..因為手腫的很痛..所以才又去醫院照X光.
但X光照出來..骨頭正常並沒任何斷裂...
所以去看了中醫...醫生說是挫傷..傷到神經...
到目前為止都沒有好...而且也沒好轉跡象...反而脊椎出現疼痛...
那這樣我該怎麼跟對方申請理賠的部分..
因為車子是我嫂嫂的名字...肇事者是我媽..
而車子是保乙式險...保險公司會跟對方追討車子理賠的部分...
但我的醫藥費部分.我該怎麼跟對方討呢?
對方只打過一次電話來詢問我們車子保險的部分..

昨天我嫂嫂打電話去我們的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說~醫藥費部份需要我們自己去跟對方討~
因為保險公司說他們只負責車子的部份~

為什麼保險公司只負責車子部分~一般不都是全部都會幫忙處理嗎?

而且對方並沒有保強制險~連車子的保險也是最低險~
所以根沒辦法理賠給我~

那這樣我是要去哪做申請要求對方理賠我的醫藥費.
請各位大大提供意見.最好是能夠提出具體的答案.謝謝!!

cola 101-01-30 09:40

去年10月我先生與一名無照的75歲阿伯擦撞,對方左小腿骨折,我先生輕微擦傷,當時沒叫警察,是事後才去派出所登記事故聯單 (為了申請強制險),而且該路段也沒有監視器,也沒有第三者。

因對方開刀後的傷口至今未痊癒,所以也導致強制險還無法申請,這期間也去探望過十幾次,我先生想盡快與對方和解,但對方開出的金額太大......

之後我在網路上爬文,發現在沒有任何證據可證明誰是誰非的情況下,法官(或檢察官)也無從辨別,那這樣過失傷害是否會傾向不成立?我也詢問過警察,他說無證據下,可能就是責任各半,那是否指的是民事上的賠償

原則上刑庭跟民庭認定過失的標準不會差太多,本件看起來如何認定過失歸屬是爭點,如果連責任歸屬都無法釐清,要成立所謂過失傷害或要求民事賠償也很難。

shin 101-01-10 23:58

去年我被人打斷了左手...開刀後我左手裝了鋼板..在這期間對方並為來探視...之後還找人到我上班的地方找我..第一次開庭完走出地院還找人圍住我家人的車..說要私下和解...讓我好生氣
最近我們要調解了...我想請問除了我當初的醫療費和薪資外..因為我每月都要複診一直到骨頭完全...時間要多久醫生說最少也要一年...所謂的精神賠償部份有限制金額嗎??我家人是說要提80萬...這樣會太高嗎?我開刀費用為4159元....每次複診費為200元....一個月的薪資24000元....而且到時又要在開一次刀..我該怎麼向他求償?還有因為當時他是在打我朋友我向前推開他才造成衝突的...而他也告我傷害....他只有擦傷而已但兩個禮拜後衛生所也有幫他開驗傷單....如果到時調解不成我告他的話勝算大嗎??

蔡明哲 (阿哲) 101-01-11 00:55

 看樣子你傷得不輕,所以你提出刑事告訴,當然勝算很大。但相對的,對方如果也有受傷,你可能也會有刑責,當然傷害結果如果差很大的話,刑度當然會不一樣。

傷害結果的輕重,也會影響到求償的金額。

RABBIT 101-01-09 22:35

我在下班途中被疑似喝酒醉的1男(駕駛)1女(100/11/25 17:10)
這2人說我在路上辱罵他們於是騎機車把我攔下
男的約40多歲180CM左右
女的約40多歲160CM左右
我(男)31歲167CM左右

接下來不等我解釋就直接把我從機車上面拉下毆打
女的動手把我的安全帽扯下後救往我的左邊頭部砸下去
男的也動手毆打我好幾拳
我在受到攻擊後也往對方動手回擊

女的還從手提包中拿出剪指甲用的剪刀劃傷了我的右手臂內側
怒氣未消下又從機車腳踏板拿起60CM左右的鋤草刀
左手拿著鋤草刀朝我右頸部砍下,不過只有被刀柄處砍到

附近的店家報警後約10-15分左右,4輛警車與1輛救護車到達現場
一名警員下車時有看到男的手持鋤草刀站在現場
男的還與警員嗆聲並拒絕酒測
最後我坐上救護車送醫,他們2個被帶回分局

在醫院有拍X光與驗傷單,警方也有作酒測,酒測值0.0

醫生確定不用住院後回分局作筆錄

-----------------------------------------------------------

原本要當天提出殺人未遂等多項告訴
承辦警員則是建議改日再提出告訴會比較恰當(當日提出雙方都依現行犯移送)

1男1女看起來沒有正當職業,而且疑似有毒品傷害前科
我有正當的工作與住所,所以要求承辦警員由他代轉給調解委員會提出調解申請
該名承辦警員也口頭回答可以

我在案發後1星期內打電話去分局提出調解申請,結果不了了之
案發後1個月親自去分局提出調解申請,結果也是不了了之

我知道跑法院不輕鬆,可是我不想輕易饒過對方
畢竟我莫名其妙被毆打,眼鏡與機車都有毀損,身體也多處擦傷
可是面對警方消極的態度我實在不想這樣消極應對


我目前比較傾向在6個月告訴期的最後幾天提出殺人未遂,傷害,恐嚇,妨礙自由,妨礙名譽
請問各位我該準備哪些東西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呢?

萬一真的上法院有需要注意哪些細節呢?

 

林智群 (klaw) 101-01-10 19:52

 準備驗傷單即可,

你這個案件比較可能成立傷害罪,其他部分罪名不太會成立,

但法官會認定是對方傷害你,還是認定你跟對方是互毆,要看具體事證,

如果是互毆的話,那雙方都會成立傷害

 

 

DEAR RABBIT

 

針對您所提問後續提起告訴的問題,簡要回答如下:

 

首先,案件在提起告訴後會由檢察官開始進行偵查程序,待相關犯罪事實或證據調查告一個段落後,檢察官會以偵查所得之資料予以起訴(起訴書)或不起訴處分(不起訴處
分書)。起訴後才會由法官進行後續的審理。

 

在告訴以前建議你儘量地去搜集相關之證據,這樣會比較有利於案件事實之釐清。其次,因本案先前曾在警局做過筆錄,所以偵查中檢察官或多或少會就筆錄上所載的人事時
地物等進行瞭解和訊問。

 

最後,案件的進行過程和證述內容,原則上是依筆錄為準,所以在每次偵查庭結束後,會請到庭的關係人簽名確認筆錄內容,此時請務必確實看過筆錄並詳對記載內容,切勿
草率之下胡亂簽名造成筆錄內容和證述不符的狀況,以免產生日後難以主張權利的窘境。

 

另外,在告訴以外,您也可以提起自訴,直接由法院審理,不過自訴依法須由委任律師代理才可以提起(刑事訴訟法第319條第2項),而且課予自訴人方面負擔全部的舉
責任,一併說明,尚請注意。

 

以上,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dahliaki 101-01-04 23:18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11/12/16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為汽車駕駛 - 無受傷
我方為機車駕駛 - 膝蓋/腳踝/腳背多處擦傷

有送急診以及持續治療,未開驗傷單,但預計申請診斷證明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並且製作談話紀錄,現場未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不清楚,未申請保險理賠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擦撞地點為無號誌路口
我方機車表速約為40~50
對方車速不明

對方為汽車由對向車道迴轉右轉轉彎車,我方為機車車道直行車
於巷口發生擦撞,我方機車擦撞汽車後方汽車車道呈現夾角45度,
我方向右倒地,人則是向左摔至地面。導致膝蓋/腳踝/腳背皆有擦傷以及瘀青。
擦撞後立即報警,未移動車輛。


文件紀錄:
警方於談話紀錄上描述為我方看見前車打右轉燈後,立即煞車,未提車
輛為左方右轉。紀錄後段則為傷勢以及車損(雙方無車損,對方無受傷)

路線圖上畫著汽車方於同向內線道,於機車行駛方向左前方右轉巷弄,

目前進度:
已送調解委員會,將進行調解。惟對方表示車子是公司的車,因擦傷無法出車送貨
應將賠償烤漆費用。 (不確定是職業是否為駕駛)

六、問題:

1.依照路權看來: 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轉彎時應注意而未注意後方來車,
對方駕駛之汽車應為肇責主因,但是警方紀錄疑似對我方不利,未來是否會造成刑事
訟上不起訴或是敗訴因子?

2.目前將於調解內主張對方應賠償
a.補習班薪資(可出具請假證明),晚間家教兩星期(僅有簡訊證明請假以及不發薪)
b.因傷口範圍大,無法淋雨所導致之額外計程車費用
c.醫療費用
以上三項加總加總約略一萬元上下,如此要求是否合理?

3.若以上調解未成立,該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直接請警方移送還是自行至地檢署提訴較為合理?

4.提出附帶民事訴訟時機點以及賠償是否應加入精神賠償?大
面積擦傷疼痛折磨實在令人惱怒!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廖修譽 (yvesliaw) 101-01-05 09:48

1.依現行修正後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就如您所述,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所以直行車是有路權的沒錯,不過如果警察沒記載清楚(有時候可能故意迴護對方),記得一定要要求鑑定,鑑定鑑定委員會要雙方再到場作說明,會將當時行進路線都要求的很清楚,如果確實事實發生事如您述,釐清責任後,對方應該是肇事主因的(但是相對的您也可能會有未注意車前狀況的次因)

2.如果您提出之證明,計有不能工作損失,醫療費用,精神慰撫金,還有其他修車費用等,都可以提出來;依您所述,一萬元在這種案件,還不算多,甚至加上慰撫金,還可以更高一點(因為通常對方談判時都會砍價)

3.直接提出刑事告訴,成立之後再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民事賠償時記得要連帶告公司);民事賠償時可以依如上法律規定的項目全數加入,如果對方很惡劣,記得不能退讓,可據理力爭,法院判決通常也不會讓對方太好過;如果對方態度還不錯,就可自行斟酌賠償金額高低了

101-01-02 16:19

我在上班途中騎機車,和一輛小客車擦撞,雙方都是綠燈,我直線行駛,他左轉

當下擦撞後,我那時意識不清,聽目擊證人說他當下還加速離開,是路人叫的救護車跟警察。

之後,他說他有回去跟警察說他是肇事者,他說他那時是先送小孩去學校及褓姆那邊。

我右邊臉上有擦撞瘀青,側門牙被撞掉落,以及牙齦有撕裂,右腳腳踝和左手手腕擦傷,最嚴重的是左前臂的兩根骨頭都斷裂。

 

想問:

如果私下和解,他說它需要一個半月的時間付清,那需要法律有效開立收據之類的保障自己嗎?可以有嚜方法嗎?那他肇事逃逸那邊刑法還有嗎?

 

如果不和解,他刑法民事訴訟賠償的部分又該如何處理?

感覺他沒有誠意也沒有悔意道歉。

 

 

E-MAIL:milktea0513@yahoo.com.tw

感謝您。

101-01-02 16:32
回覆 培 的發言內容:

我在上班途中騎機車,和一輛小客車擦撞,雙方都是綠燈,我直線行駛,他左轉

當下 ... (恕刪)

 我當下看到他的時候,緊急煞車,但已經來不及了

 

阿謙 101-01-02 02:41

請問依下今天早上時我行經某路口時和一輛機車發生擦撞

當時情形是我經路口時時速約10~20公里
因為我家附近~我知道這裡常出車禍~因次經過這巷子口時我有先煞車看有無車輛我有看到對方~我有看他要過不過的~因此我就繼續開
當快過時巷子口(我整台車已經在巷子口正中間了)他撞到我右前方保險
我方是條大馬路雙線道~對方是約剛好一台車可過的那種小巷子


當下發生我立刻報警~也無移動車輛~對方自行將機車牽起
直到警方做好量測才叫我把車開道路旁


筆錄時我就把當時情形講給警方聽~
對方筆錄是說他時速約30~40
他沒看到車也無減速~出來就撞到了

請問這該怎處理??
警方是有叫我們雙方通知保險公司~不過假日要等星期1保險公司才會開
我車先簽去保養廠~停放在那~因為保險公司叫我先不要修比較好~星期1在叫我打電話


請問雙方誰對誰錯呢?汽車機車擦撞汽車比較吃虧嗎?路權歸誰呢?
對方是腳有擦傷~車殼前方有破~旁邊擦傷

我知道對方受傷所以打算對方有醫療證明幫他出醫藥費~但是車子損壞問題呢?


因為沒發生過車禍想請教一下
整個就是不懂想請教各位

yehgary 100-12-29 23:37

事情如下:

我媽在10月時,騎50cc的摩拖車,在苗栗街道的十字路口人行道擦撞紅燈的行走年輕人。

我媽閃避不及整個人連車摔出,滑行10來公尺,導致身體多處擦傷。年輕人僅手掌擦傷

當時旁邊路人好心的照料我媽,並把年輕人圍起來,以防他逃走,等待警察的厘清。

後來雙方都進入醫院,警察先生也在醫院幫我媽和年輕人做筆錄

年輕人自已也在口頭上說對不起,也有給我們電話,他說會負責。

也在筆錄上寫,自已是行人紅燈….等等的

在醫院時,我們看他也相當誠懇,就說希望大家都沒事。

這事過了7天後,我媽希望這年輕人出來,包個小紅包給她消消災去去霉運,哪怕是500或1000都行。

結果,打他手機都不接,打了n通後,又說了一堆理由。

我媽氣不過,再打去她家,這位年輕人的老媽,態度很不客氣的說:行人最大也,我兒子走路被撞,還要罰,什麼道理?就把電話掛了!!

各位有經驗及有法學常識的,請問:

1.這個案件,兩方有什麼問題?我們可做什麼樣的回擊?

2.就我媽說法,她的車傷,現在每星期都要復健醫藥費破6000了,現在還繼續中。單據我媽都要留存,這樣我們可求償嗎?

3.如果可求償我下一步動作,具體要如何操作?

希望有能人之士,能幫我解答

謝謝

 

補充一下:
1.路人未等綠燈,忽然衝出
2.我媽說“時速約40公里”

蔡明哲 (阿哲) 100-12-30 00:25

 看樣子雙方(你母親及對方)應該都有受傷,如果對方都不理你們,甚至態度惡劣,那建議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等檢察官起訴後,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求償

問題是,雙方既都有受傷,看樣子錯應該在對方,不過實際上可能不一定,刑事上,有百分之一的過失,就可能成立過失犯,所以如果你們提出刑事告訴,對方式極可能也對你母親提出刑事告訴,加以反制。

當然有可能的作法是,等到6個月告訴期間快屆滿時,再提出告訴,之前先鬆懈對方之心防,等到堆方知道你們提告時,可能已經超過6個月,無法對你母親提告

yehgary 100-12-30 01:39
回覆 阿哲 的發言內容:

 看樣子雙方(你母親及對方)應該都有受傷,如果對方都不理你們,甚至態度惡劣,那建議提 ... (恕刪)

能謝你的回答。

因為我目前人在上海,無法回台幫助老媽訴訟的事情。

所以想再問清楚一些狀況及準備資料和訴訟流程,

然後,再和我60來歲的老母知道如何操作!

 

1.請問我是要準備什麼資料?比如訴訟狀紙?驗傷報告?

2.在訴訟前,我是不是要先找之前幫我們做筆錄的警員?或是找我們的里長尋求幫忙?

3.民事訴訟刑事訴訟,不好意思,我分不出兩者差別

如果,就我媽立場,只不過要民間的習俗,包包個500元左右紅包~消消驚,如果這麼簡單都不想做,那想先嚇他一下,至少拿出年輕人當初口頭承諾:會負責、對不起讓老人家受驚受傷了!現在縮起來,所以想嚇他,以回擊他的躲避及他老母的潑辣口氣!

請問是該如何有循序做法?

是找筆錄的警員打給年輕人? 然後,調解?如果人不出現,我們直接做刑事訴訟

 

sorry,我問很多,謝謝回覆

蔡明哲 (阿哲) 100-12-30 23:14

 

能謝你的回答。

因為我目前人在上海,無法回台幫助老媽訴訟的事情。

所以想再問清楚一些狀況及準備資料和訴訟流程,

然後,再和我60來歲的老母知道如何操作!

 

1.請問我是要準備什麼資料?比如訴訟狀紙?驗傷報告?當然諸如驗傷到告診斷證明書之類的證據是必要的。提告的方式可以至警局提告,不過我通常會建議以書狀正式至地檢署提告,原因很多。

2.在訴訟前,我是不是要先找之前幫我們做筆錄的警員?或是找我們的里長尋求幫忙?不是很必要,不過如果他們願意作證幫忙,當然會有很大幫助。

3.民事訴訟刑事訴訟,不好意思,我分不出兩者差別    大致來說,刑事訴訟是國家與人民確定刑罰權之有無及範圍的關係,白話來說,就是判斷被告要不要被判刑。民事原則上是人民與人民之間的關係,就你的案件而言,應該是討論要不要賠償的問題。

如果,就我媽立場,只不過要民間的習俗,包包個500元左右紅包~消消驚,如果這麼簡單都不想做,那想先嚇他一下,至少拿出年輕人當初口頭承諾:會負責、對不起讓老人家受驚受傷了!現在縮起來,所以想嚇他,以回擊他的躲避及他老母的潑辣口氣!

請問是該如何有循序做法?參考我之前的建議,不過可能又會被部分人說是邪惡律師了(開玩笑)

是找筆錄的警員打給年輕人? 然後,調解?如果人不出現,我們直接做刑事訴訟?建議能和解最好,如不成,建議直接提告

Jerry 100-12-24 10:01

家裡的車最近在大學校園裡面的道路由外側變換內側車道時(內外車道間為白色間隔標線,可變換車道,警方來勘驗我方時速約20幾,校園限速30),遭到大學生騎摩托車違規超速(警方勘驗時速約50幾至60)從內側車道撞擊,我方車子左半邊幾乎全毀(後視鏡掉全毀+左前葉子板凹陷+左前門凹陷+左後門擦傷),那個大學生彈飛20公尺,卻奇蹟似幾乎無傷只有手臂些微擦傷機車些微破損。

警察來事故現場勘驗備案發現,校園限速30,該名大學生時速竟然大概有50幾,而且違規闖入內側車道撞擊我方正從外側變換內側車道的車輛,警察說雖然他們沒有判決對錯的權力,不過依事故現場來看,警察私下認為對方應該要負相對最多的責任沒錯,而且同行的他車友人們也都能做證,部分友人提議既然對方是在學生,而且還敢在校園內高速飆車就要找校方處理,但是我們目前還是站在同情該位學生的立場,並沒有找校方處理,只想透過一般管道索賠。

現在問題來了,以過去碰過的經驗來說,如果是汽車汽車,對方如果有投保第三責任財損險,大不了可以找對方的保險公司來理賠,但是機車汽車的話,機車沒有投保這種第三責任財損險,應該只能找事主索賠,警察雖然私下說應該是對方要負相對最多的責任,但如果對方堅持,就得等一個月後的交通裁決所的判定出來後再去協調。

我方的車不算新,開了快八年了,但當初也是全新購買之德國進口車,平常都是去原廠保養(車廠有每期保養記錄可調),車廠報價如果用新料件來維修的話可能要十幾二十萬跑不掉,我們怕對方賠不起,車廠也是建議乾脆去拿中古料件來換,這樣的話維修費用可以省很多很多,我們就按照車廠提議去進行維修,車廠昨天通知車子大概明後天就可以修好牽回來了。

想請問大家,像這樣的話,是要等一個月後判定出來後再通知對方去協調會討論索賠,還是說等車子牽回來,就可以開始動作了?畢竟照當時來看對方應該是負全責沒錯,他如果不堅持非得去協調會,是不是可以不用等判定出來就能叫他索賠?但是我們又怕對方只是個大學生而已,如果耍賴擺爛不付錢的話是不是就要經協調會後再走法律途徑?還是說要找該名大學生的學校來解決?還是說可以找家長?到時候如果走法律途徑就算我方告贏,他們還裝窮說要分N期付款的話怎麼辦呢?分期付款的話該債務的索賠流程是否有法令可以遵循以及是否可以有保障我方債權的措施?或者有其他管道呢?請各位網友或者站上的律師們幫忙一下,到底要怎麼才能儘速拿回維修費用,謝謝。

艾琳 100-12-14 23:07
初步研判分析表
對方(計程車):右轉彎未注意右後方來車
我方(機車):涉嫌超速
第一次調解對方只願意付5000元了事,而且態度很不好,我方開了十萬(醫療+修車+薪資+精神賠償),我方有受傷,多處擦傷及背腹部挫傷,因為再消毒公司上班,有傷口不能碰觸藥劑,也常要搬重物,因此休息了一個半月,對方無受傷,調委員說精神賠償不能算,醫療對方保險也會賠,最後殺到只剩五萬,對方還是只願意付一萬元了事,所以調解破裂,若我方要走上法律途徑,我方的涉嫌超速會影響多少?!再來又應該怎麼處理?! 對方有口述說他車也修了一萬多元。

我想再確定一下理賠的內容有包含哪些是可以賠ㄉ?!
薪水(52000) 醫療(3000) 修車(15200) 精神賠償  全部加起來湊成十萬
車禍擦傷留下ㄉ疤想要去美容除掉這個也可以向對方申請理賠嗎?!
又應該怎麼做?!

若是像我這樣的案子
想了解一下應該會判對方賠償多少呢?!

 根據車禍鑑定的內容,你顯然也有過失,未來即便起訴你也可能需要對於損害負相當的責任(3~7成的責任)。你起訴當然會有勝訴的機會,不過時間及其他的成本你也需要考量一下。另外就算勝訴,你還得對對方的財產進行強制執行,等到拿到錢可能是兩年以後的事(如果對方有財產,也許你可以多拿個一兩萬吧!如果沒有財產,那可能是白忙一場)。

 

 

艾琳 100-12-17 23:23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根據車禍鑑定的內容,你顯然也有過失,未來即便起訴你也可能需要對於損害負相當的責任( ... (恕刪)

 

不好意思

其實有一點不是很懂耶

可以白話一點嗎

所以起訴勝訴之後

若是不考慮時間的問題

我會拿到比原本和解金開出的五萬低嗎

許檸檬 100-12-13 12:10

前陣子跌入路邊水溝 擦傷很嚴重 申請國賠

我們要求可以賠償連帶無法上工的薪資

他們說要醫院開證明附註修養天數

 但醫院就是無法開證明來證明我們的修養天數

(外傷無法開立證明)

但是我跟他們談過 我們用公司證明他們也說不行

他說我們的單位不是公立機關

所以小公司小包商所開立的證明都不具證明效力麻?

他跟我們說 就算你準備那些東西來 也是多於沒效的!

該怎麼辦呢?

小涓 100-12-09 11:56
前幾個禮拜我於T字路口的小巷道要回家,一輛自小客車從巷口衝出撞上我的左邊車身,導致我頭皮破裂、脊椎骨折、左肢&左下肢擦傷
然後那個肇事者說甚麼看我流很多血堅持載我去醫院,就架著我上他的車,也將我的機車移動。
事後我有拜託我舅舅報案,但是現場已經不能測量,作筆錄部份,那人又說是我撞他的,所以隔幾天我去做筆錄的時候那警察也比較採信他的說法,我就跟警察講說是他右前方車燈撞上我的左邊車身,可是警察筆錄只有寫說擦撞,沒有寫是他撞我,警察就說那個沒關係???(可是警察有拍我的車子被撞毀的照片)
請問:1.車禍移動現場是不是他就有錯了?2.如果要去更改筆錄成是他撞我可以嗎?3.我這樣去調節委員會會不會很吃虧?4.如果提告的話我有贏面嗎?
阿寶 100-12-04 05:15

我剛下班開車去我女友家載她..到了她家門口發現很多機車停在她們店門口(她家開早餐店) 前後都停滿了汽車機車~而我就停在店門口...(車子左邊駕駛座部份約3分之1超出白線) 停好車以後我就去叫早餐然後過沒多久就聽到很大聲的碰撞聲。。跑出去之後看到兩部機車倒在大馬路中央(那條路蠻寬的)地上散落一地機車零件~之後我看到我車子的後保桿及左後方大燈被撞壞了(沒移動車輛)!我看到大馬路中央那兩輛機車及我車子後保桿和左後車燈時 看受損程度就大約看得出來機車時速不慢(可是事後警方衡量後卻說時速60?)但現場地上根本無剎車痕跡 只有機車倒地擦傷滑行的痕跡。。而機車B的駕駛說她速度不快啊~則機車A的駕駛卻說事發太突然不知道怎麼回事 之後報警後警方到場拍照蒐證及測量距離。。我當下根本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
之後我女友家人說有看到一輛機車(A)騎很快從我車子後保桿撞上後接著一輛機車(B)疑似剎車不及跟著撞上前方機車(A)! 兩輛機車都是年輕的女生~機車A的駕駛輕傷(但機車受損嚴重)則機車B的駕駛重傷手腕骨折 手肘骨頭斷裂 牙齒也撞斷了好幾顆 (機車受損輕微)
事後警方詢問機車A的駕駛怎麼回事 駕駛說不知道 則機車B駕駛說的內容跟我說的一樣!(我事後將車子開去維修廠時 維修師傅一看到我車子後保桿和左後方大燈組被撞壞時就跟我說:這輛機車應該騎很快喔 不然怎會撞成這樣?)

第一:車禍的地點是很寬又很直的道路(沿路無紅綠燈) 第二:時間點是早上大白天 天氣很好 第三:道路寬約60米 (快車道約4線道 慢車道兩邊各一)第四:機車B無重型機車駕照

重要的一點:我車子雖然是違規停車 但是是機車A先撞擊我車子後保桿後才去撞擊機車B。。試問 刑責上的肇事傷人的肇事者 是我還是機車A?!
現在肇事初步判斷 兩台機車皆屬未注意前方行車狀況 而我是 未依規定緊靠道路右側 !我想請問一下 三人的肇事責任百分比約多少?而我呢?還有 究竟是誰才是肇事主因?現在未有剎車痕 該怎麼判斷機車A(撞我車的那人)的行駛路線及車速?

 你違規停車民事責任之外,也有刑事責任民事責任部分,你的過失比例應該看鑑定報告及法官就全部事實證據而定,我認為你可能會被認定有三分之一的責任

阿寶 100-12-05 17:53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違規停車民事責任之外,也有刑事責任民事責任部分,你的過失比例應該看鑑定報告及 ... (恕刪)

 謝謝陳律師~~有個問題想再請教一下..我知道我有屬於違規責任..可是過失比例的話 我最近上網查了一些資料~很多人說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是不會判別責任百分比的?是這樣嗎?!

因為當初發生時 第一輛撞我車子的那輛機車事後跟第三方(受傷比較嚴重的那位)家屬說 是我要賠償她們兩人(包含一切費用) 而第三方也要賠償她們第一方 ...  ! 我想請教一下 如果說我佔約30% 那我究竟是該賠償哪一方呢?! 因為我不太清楚...所以想了解一下~~而且第三方的賠償金額在我初步估計起碼超過15萬(含醫療費用) 我實在負擔不起... 所以想了解一下 我究竟該怎麼賠償?賠償的是哪一方?! 而現在第三方駕駛她無持有普通重型機車駕照..所以第一方就給我們的感覺就是想把一切責任推到我們身上..(因為我違規停車 而第三方則是無照駕駛) !

阿寶 100-12-05 18:02

 陳律師 ~~ 還有就是  事發當下 第一方撞我車子的那位駕駛在警方到場要做筆錄時 推託?一切都事發太快 不曉得發生什麼事 .. 所以她的筆錄是她媽媽跟警方敘述的~但簽名是當事者 !

而我沒親眼看到事發過程..而是在場有目擊者轉述給我聽的 !

我想請問一下 因為現場無煞車痕且我車子的後保桿和後燈組經修車廠師傅看了之後說是由側面撞擊而不是正面 ~ 但是警方的現場圖卻是畫正面撞擊 ...我當下有跟警察?她應該不是正面撞擊的吧?警方就很淡的問我說:你有證據證明她怎麼撞的嗎?還說現場圖只是畫個大概而已 .. 那這樣子我該怎麼辦 ?! 且處理事故現場的交通警察幫我做酒測時態度很差(可能是因為受傷的那兩位是女孩子 而又是騎車 我卻沒事)  還說如果她們法律比較熟悉的話 可以對我做全部求償 ?! 是這樣嗎? 且警方去醫院替第三方做筆錄時也很潦草 就只是問說有沒有喝酒 和拿現場圖大約說明一下 就叫她簽名了!

阿寶 100-12-04 05:03

我剛下班開車去我女友家載她..到了她家門口發現很多機車停在她們店門口(她家開早餐店) 前後都停滿了汽車機車~而我就停在店門口...(車子左邊駕駛座部份約3分之1超出白線) 停好車以後我就去叫早餐然後過沒多久就聽到很大聲的碰撞聲。。跑出去之後看到兩部機車倒在大馬路中央(那條路蠻寬的)地上散落一地機車零件~之後我看到我車子的後保桿及左後方大燈被撞壞了(沒移動車輛)!我看到大馬路中央那兩輛機車及我車子後保桿和左後車燈時 看受損程度就大約看得出來機車時速不慢(可是事後警方衡量後卻說時速60?)但現場地上根本無剎車痕跡 只有機車倒地擦傷滑行的痕跡。。而機車B的駕駛說她速度不快啊~則機車A的駕駛卻說事發太突然不知道怎麼回事 之後報警後警方到場拍照蒐證及測量距離。。我當下根本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
之後我女友家人說有看到一輛機車(A)騎很快從我車子後保桿撞上後接著一輛機車(B)疑似剎車不及跟著撞上前方機車(A)! 兩輛機車都是年輕的女生~機車A的駕駛輕傷(但機車受損嚴重)則機車B的駕駛重傷手腕骨折 手肘骨頭斷裂 牙齒也撞斷了好幾顆 (機車受損輕微)
事後警方詢問機車A的駕駛怎麼回事 駕駛說不知道 則機車B駕駛說的內容跟我說的一樣!(我事後將車子開去維修廠時 維修師傅一看到我車子後保桿和左後方大燈組被撞壞時就跟我說:這輛機車應該騎很快喔 不然怎會撞成這樣?)

第一:車禍的地點是很寬又很直的道路(沿路無紅綠燈) 第二:時間點是早上大白天 天氣很好
第三:道路寬約60米 (快車道約4線道 慢車道兩邊各一)

重要的一點:我車子雖然是違規停車 但是是機車A先撞擊我車子後保桿後才去撞擊機車B。。試問 刑責上的肇事傷人的肇事者 是我還是機車A?!
現在肇事初步判斷 兩台機車皆屬未注意前方行車狀況 而我是 未依規定緊靠道路右側 !我想請問一下 三人的肇事責任百分比約多少?而我呢?還有 究竟是誰才是肇事主因?現在未有剎車痕 該怎麼判斷機車A(撞我車的那人)的行駛路線及車速?

古翔 100-12-04 00:52

事情發生在晚上差不多10點多的時候,當時我們騎直線上要(準備左轉速度差不多才20KM)  然而那裡是三叉路口所以沒有雙簧線

(那裡沒有二段式左轉,也沒有號誌,但是是在學校附近)左轉前我還看下後照鏡有無車   但是我看的是沒有車   而對象車道也沒有車  之後我直接打左轉燈就馬上轉過去了  但是正轉到路中間時候我突然被後方一台機車(時速差不多60KM車速真的蠻快) 的直接撞上我的左後方   然而我把機車抓緊所已沒有倒下去   對方女騎士整個人摔跌落出去

機車左後下方的鋁鐵蓋子直接被撞破一個洞  還有車板子都碎  要立車的中柱也被撞到整支都彎掉了  

之後警方也有來畫線   隔天我才去做筆錄

受傷部份是追撞我們的女騎士整個人摔出去,額頭小腫,手和腳擦傷      而我們當下以為沒事就沒去就醫但是過了二至三小時我朋友說手會痛,之後我再借車載他去急診室,而我朋友則是左手被對方機車撞到手  我則是被朋友整個人趴到我的身上來導致胸腔撞到龍頭 

事後我本來打算受傷部份不提   只打算機車維修部份都是一人一半分擔維修和解

但是對方不肯接受這樣,一定要我幫他的女兒受傷的醫療費和機車維修費全額付費

對方說要直接去申請車禍調節委員會      請問大大這樣我都讓步,而對方不肯讓步    這樣我上法院還能站的住腳嗎??還是一定要乖乖的賠償他們全額勒??

如果不得已走上法院這途  我這樣子的勝算有多少勒!?

許檸檬 100-12-01 19:42

有一天,我和朋友去高雄的愛河之心 散步
那時候傍晚10點左右,
我們走到一個地方,那有椅子有道路
沒啥特別,就是可以走
然後走著走著,我朋友不見了
結果是掉進一個大洞裡面
四四方方 裡面有很多水 顯然 應該是蓋子被偷了
剛好旁邊有警察臨檢 就請他們來幫忙
警察說那是蓄水池吧 因為隔壁有一模一樣的道路但裡面有水
拜託 誰會知道
這邊大洞外的道路 沒有告示牌 沒有封鎖也沒有圍欄
乾乾淨淨 連個水痕都沒有
而且高度只到腳踝 誰會想到 這是路 還是蓄水池?
沒多久 警察找來封鎖線跟救護車



而且當地 沒有路燈 有也是從遠方照明的
就連我們要拍照蒐證 也要靠手電筒 還有機車的前照燈來取光



而且在隔壁條才有的告示牌
水池危險 嚴禁奔跑 注意安全
 



隔天並驗傷 然後 在25日的自由時報
也刊登了新聞 遊客不慎掉入蓄水池

因為朋友的工作是電信的
常常在水溝裡、下水道 行走

雖然大部分只是擦傷 沒有骨折 沒有變白痴
但還是算小嚴重
而且傷孔在那種骯髒的環境下繼續工作
會惡化、潰爛

老闆要他在家修養 寧願少一個人手
也別多付一個人薪水 卻請到一個只能在旁邊嫌晃的人

之後收到開會通知


到場的是承辦人員 跟應該是負責愛河之心的包商之類的(他臉超臭)



一開始就批哩啪拉數落我們為什麼會走在蓄水池裡面

就如我說的 有牌子?有圍欄?有水在裡面?有燈光照明?
天殺的誰都曉得有路就走 更何況對一個觀光客?

就算有告示牌 只寫著 嚴禁奔跑
有寫禁止進入?或是行人勿入?

況且 連警察都說了 
『就連我家小朋友來,都會下去踢踢水』
對 小朋友都會下去踢水 只因為他夠低的水量 還有一點也沒有危險



如果今天掉下去的是小孩 那我們還找的到他嗎?

一個175公分的人都勾不著地耶!


他們要求 要有醫生開的證明上標示 休養的天數

我想 他們很明白
就算醫院開的證明 除了骨傷或動過手術類的
外傷是無法判斷如何休養的



很明顯 除了醫藥費 他不負責 修養日期間的工作損失

他們會怕我們用無法工作來坑錢也是很合理
但是明知道這是醫院無法去衡量的事情 卻只給我們這條路去走
該怎麼辦呢?

就連醫生也告訴我們 
修養天數 她們無法判斷 因為工作性質的不同而定
這部分應該由公司去衡量 而不是醫院報告

我們也想過 請公司開證明 薪資證明 諸如此類的
但是怕下一步 他們不採用 
當時他就一直聲明 我們需要醫生的書面報告

就算我們今天全擦傷到體無完膚 他也是可以不理賠我們無法工作造成的損失

要如何提出更多的方法 才可以讓他們採用呢?

許檸檬 100-12-04 13:02

 都沒人可以幫忙嗎><?

蔡明哲 (阿哲) 100-12-05 01:42

 沒錯,行政機關有他們的立場,很難說對錯,如果妳在協調的過程,發現再怎麼說明,行政機關都不太可能賠償的話,建議把戰線延長,為將來可能的國賠訴訟作準備。

許檸檬 100-12-07 12:57

 延長...可以順便申請車馬費的國賠嗎= =(每次這樣跑很耗油資)

而且 聽說可以申請撫慰金...所以這金額該怎麼定?

之後再補上這些給他們 他們會接受嗎?

蔡明哲 (阿哲) 100-12-07 23:11

 一、 車馬費應無法求償

二、慰撫金部分一般要衡酌雙方的學經歷等等因素。譬如說,你侮辱到博士學位的人跟目不識丁的人,慰撫金多寡可能會不同。

三、同我之前講的,公務員有牠們的立場,他們多會要求「依法行政」,所以如協調不成,就做好打國賠官司的準備吧。

許檸檬 100-12-09 14:35

 可是就如我上面說的

就算我擦傷很嚴重 醫院就是無法開證明來證明我們的修養天數

外傷就是無法開立證明

但是我跟他們談過 我們用公司證明他們也說不行

他說我們的單位不是公立機關

那所以小公司小包商所開立的證明都不具證明效力?

這樣不就是鄙視我們的工作性質 剝奪我們的權益嗎?

他居然跟我們說 就算你準備那些東西來 也是多於沒效的!

奇怪了 證據變成不是證據

國賠的意義那還能幹嘛??

Stephanie 100-11-22 22:00
距離車禍已經過了一個月了...
當時是我媽開車載我...我坐在副座上..
我們是主線道...對方從支線衝出..直接撞上我們..
當時兩側邊車門全凹進去...只有我受點擦傷..
但當時並沒任何流血...所以就沒去醫院... 
是過了一兩天..因為手腫的很痛..所以才又去醫院照X光.
但X光照出來..骨頭正常並沒任何斷裂...
所以去看了中醫...醫生說是挫傷..傷到神經...
到目前為止都沒有好...而且也沒好轉跡象...反而脊椎出現疼痛...
那這樣我該怎麼跟對方申請理賠的部分..
因為車子是我嫂嫂的名字...肇事者是我媽..
而車子是保乙式險...保險公司會跟對方追討車子理賠的部分... 且只有我媽跟對方去做筆錄~所以我不清楚當時筆錄的情況.
但我的醫藥費部分.我該怎麼跟對方討呢?
對方只打過一次電話來詢問我們車子保險的部分..
因為對方只有最低的一般保險..
那這樣我是要去哪做申請要求對方理賠我的醫藥費.  
h720315 100-11-08 16:02

100.07.18 我方為單行道直行駛於快車道 對方騎機車紅燈而發生車禍。造成對方手腳擦傷頭部撕裂傷,我方為閃躲而撞上行人道導致車頭全毀,原廠估價更換全新品需50萬元。

100.09.09 第一次調解委員會 對方不願意賠償我方損失(完全毫無誠意,一句話:我沒錢就想解決)並且將過錯推到我方(大車撞小車就沒錯嗎?) 有說好將對方醫療單據寄到我方 但一直沒寄來 

100.10月我方申請行車事故鑑定 鑑定結果為我方無過失 肇責為對方未遵守交通號誌

但對方反告我過失傷害

100.11.08 我方到台中法院 訊問室 指出三點無過失

1.我方為綠燈,對方紅燈(附鑑定)

2.國道四號下均有大柱子擋住視線 行車視線原本就不佳 

3.發現對方衝出時,我方已盡力閃躲,所以已經盡到閃躲的動作了(可見車禍現場圖)

檢察官(應該是檢查官)也直指對方紅燈,不知道這樣對方告的成嗎?結果何時會出爐呢?

下禮拜要再進行第二次和解,但對方今天明白表示不可能賠償,請問若走民事訴訟的話,該如何進行呢?

 根據你的陳述,對方告你傷害的部分可能會不起訴。

民事的部分你隨時可以提起訴訟請求對方賠償,起訴須撰寫起訴狀,並於狀內提出損害的原因、損害的範圍等的證據,以便法官確認對方有責任及判定責任的範圍。

MartyFish 100-10-09 21:34
九月底父親因為對方喝酒移機車刮傷我家的機車,我爸爸想把自己的車移開,還被對方推開,還指著我爸爸臭罵(我爸爸是喑啞人士),我爸爸便把他推開,但是他喝了酒站不穩,自己跌倒,應該有擦傷,為了避免衝突擴大,我代替父親向對方道歉,對方不接受,還在警察那裏告我們傷害,只有互相的推扯,被他說成我們有四人圍毆他(連他的勸架朋友都說是我們的人),雖然已經去警察局說清楚,警察也覺得對方沒有被打的傷痕,喝的很醉也不想理他,而且當時他連警察都罵,但是他提告就只能受理~

他不是住我家樓下,而是別的地方,到了警察局就說是四樓的打他,還一口咬定是我,我根本沒有碰他~

原本想說他酒醒就應該沒事了,所以有血跡的衣服也丟了,也沒去驗傷(因為我爸爸也被他推倒也有擦傷),現在社區監視器也因為過了一星期沒有留檔,現在我應該如何做?

我們沒有打他,所以我也不可能找他和解,但是一些證據又沒有留著,怎麼辦?現在才去驗傷來的及嗎? 公司有一位脾氣較差,常與人衝突,對這種糾紛有經驗的保全告訴我,即使我強力主張沒有打他,但是法官不在現場,只會看證據,對方有提傷單,我的傷害罪就一定成立,只是判決輕或重的差別,但是若刑事成立,他就可以跟我求償....;因為我有在場,所以要告他誣告也難成立,只能叫我爸爸也告他傷害,再來併案和解~這樣做比較好嗎? 麻煩各位專業的律師了 謝謝~
蔡明哲 (阿哲) 100-10-20 00:18
回覆 MartyFish 的發言內容:
九月底父親因為對方喝酒移機車刮傷我家的機車,我爸爸想把自己的車移開,還被對方推開,還指著我 ... (恕刪)

很遺憾的,實務上確實有可能會出現你說的情況,所以以戰逼和或許是個可以考慮的作法。 

xzero 100-07-20 15:46

昨天下班17:40時,我機車直行被對方汽車右轉撞到,
我的機車左方,後座腳踏的地方被撞,
汽車前方右角保險桿撞到我。

路口沒有紅綠燈,警察有提醒對方要跟車行聯絡,
對方說沒關係,車行他認識。

我當下沒發現有受傷,所以跟警察說沒受傷。
但是回到家才發現右頸跟左手拇指會痛,
左膝右下方有擦傷

紅單拿了警察走了之後,牽去修車,
對方表示說他沒錢幫我修,我問他有沒有保險,他說沒有,
因此我懷疑他是跟認識的車行沒寫合約就直接開出來。

如果說互相都有保險,請保險公司去處理的話一切都好講,
現在對方就是一付沒保險,自己又不想出錢幫我修的態度,
請問我應該怎麼處理?

昨天有去警局問了一下,說是有受傷才能轉刑事案件處理,
現在我再去醫院驗傷來得及嗎?

雖然只是1千多元,但我收入本來就不高,又要負擔家計,
不太想被撞還要自己花錢修車...

蔡明哲 (阿哲) 100-07-27 17:28
回覆 xzero 的發言內容:

昨天下班17:40時,我機車直行被對方汽車右轉撞到,
我的機車左方,後座腳踏的地方 ... (恕刪)

 驗傷當然還是來得及,只是拖越久越不利,訴訟上越容易被對造挑戰,建議先是行和解,如無法和解,則依法提出告訴。

chclee 100-07-19 16:08

近日開車與一台機車擦撞機車騎士倒地膝蓋及腳指擦傷(機車受損輕微,因為雙方
速度慢),當時馬上報警,管區警察沒多久到場管制。結果在管制五分鐘後,
有另一車衝撞倒地機車,警察也沒留下他,就給他駛離了(後來接手的交通隊說
管區警察明顯失職,管制都沒管制好,而且其他車輛都慢速駛過至少五分鐘)。
筆錄上已載明此點,對方也有去調監視器,當車牌號碼不清楚。
                                                                               
--------------------------
                                                                               
目前已經辦強制險出險並交由保險公司去交涉,
但由於對方機車為十幾年老車,保險公司車殼部分(11000)願意陪償,
但車骨部分(8000),保險公司認為車子太舊,不賠償
加上真正把車撞壞的是那台冒失鬼,所以覺得那台車亦需負責。
對方覺得如果還要去找那台車,這樣太複雜,希望我全賠,
不然就要告我刑事過失傷害民事賠償
                                                                               
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1)由於我的車並沒擦撞衝撞痕跡,保險公司認為我並不是主要傷車之人,
雖我是造成車倒主因,加上機車很舊,實在沒理由全賠。
而且人傷部分,強制險人險部分會賠無爭議,在這樣情況下,
如果對方提告,到時和解,是否會賠償更多?
                                                                               
(2)對方一直說她(一位女士)是騎那台車往返北投及桃園機場上班(很扯),
現在機車待修及有傷(很小面積擦傷),所以都得搭計程車,一天來回1600,
請問這部分到時是會包在意外險財險賠償部分嗎?
                                                                               
(3)刑事過失如果判決確認,不管由沒有和解,即使判輕刑可折抵現金賠償
這樣會有案底紀錄嗎?
                                                                               
其實有意好好談和解,但對方一直打電話來要求全賠,一下子要叫水果報來報,
不然就是要提告,擺明要坑人,我是不是表明就依保險公司所建議賠償
其他隨便他要不要告?另外對方一直說有調閱監視器,證實我們是由後衝撞
但其實是擦撞,我車子前面根本無傷,怎麼衝撞保險公司是否會依此也去查證?
                                                                               
幾個問題麻煩大家了,謝謝~~~

陳明彥 (Daniel) 100-07-19 23:23
回覆 chclee 的發言內容:

近日開車與一台機車擦撞機車騎士倒地膝蓋及腳指擦傷(機車受損輕微,因為雙方
速度慢 ... (恕刪)

 Dear chclee:

       依您所述的情形,由於車損及造成交通不便費用增加部分, 這跟您的擦撞並無因果關係,因此就該部分是不用負損害賠償責任的,建議由保險公司處理即可, 即使以過失傷害偵辦,因情節輕微且對方已獲保險公司理賠,緩起訴機會很高.

     如對方一再要求過度,行為在逾越必要程度時亦有恐嚇取財妨害名譽之問題.

    

chclee 100-07-20 02:08

 感謝陳律師回覆。

MIU 100-07-13 14:06

一、日期:二個月前。
二、有請警察作筆錄
三、主角:A女房車車主(30多歲)、B女機車騎士(阿桑)。
四、事情經過:
    A女在大馬路上,且為直行車。B女從巷子中突然衡出來。
    二車擦撞(地點:馬路中央),B女倒地。臉部有輕微擦傷
    B女未帶安全帽且無駕照。(警察是否有開罰不知)。
    當下有送B女去醫院。
    (醫院都有減查也沒怎樣,擦傷而已也沒住院2小時就回家了)
   經過二個月後,A女的保險公司要去跟B女合解。因醫藥費僅三千多(中間他有回醫院覆診二次),但是保險公司表示,最多可賠三萬。但是B女一口價就是要15萬。
    當保險公司跟A女說後,A女回警察局調資料。警察判定「A女未保持距離,B女對方沒錯」
    想請教,這合理嗎。因為A女覺警察判定是不合理。及B女要求15萬似乎有詐財之嫌。
    A女是有誠意解決事情的。但是B女堅持要15萬。這要如何解決呢?

hakkai 100-07-13 15:22
回覆 MIU 的發言內容:

一、日期:二個月前。
二、有請警察作筆錄
三、主角:A女房車車主(30多 ... (恕刪)

 您好:

關於你對這件車禍事件的疑問,我想可以分成三個部分來說:

1.關於警察的判定

首先,要先瞭解到你所提到的警察局的判定,我想應該只是初判表而已,上面應該有記載如果你對這結論有疑義,可以送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作鑑定,但是要自己花錢。再者,你說這合不合理喔,我只能跟你說連法官通常都是看行車事故鑑定出來的結果,你說呢?

2.對方要求賠15萬元

首先,除非你能證明你對這件事故完全沒有過失,白話的說就是你沒有錯,這種情況下,你才不用賠對方。不過就算要賠對方,當然也不是他說多少就多少啦。在法律上,原則上是填補損害為主,從你這個個案來看,擦傷的損害顯然是不會到15萬啦。但是這會衍生出下面這個問題

3.對方對你提出刑事告訴(過失傷害

這個問題是在車禍案件中最常出現的。換句話說,你只要不滿足他的要求,對方就會去告你。要注意喔,你已經造成他擦傷了,法律所謂的傷害是不管輕傷或重傷,所以他要提告一定是可以的。

因此,在車禍案件中最常出現的結局就是,被害人獅子大開口,加害人覺得太誇張了,所以無法達成和解調解,被害人就提出告訴,檢察官會跟加害人說,沒辦法和解阿,我只好依法起訴啦。運氣好一點,檢察官給你緩刑,大多數的情形都是易科罰金

所以,這種事情老實講,在目前「法律」實務上是無解,其他方面我就不清楚有沒有辦法了。

MIU 100-07-13 15:52
回覆 hakkai 的發言內容:
回覆 MIU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律師您好:

            針對第二點:  因為A女對於醫藥及合理的賠償是覺得ok的。(目前得知醫藥費3000多。) A女也願補償。(保險公司認為合理的金額)

           針對第三點:緩刑OR罰款。那約多少錢呢?(如果金額不超過15萬,他又堅持不合解,那只能上法院了)

 

    

MIU 100-07-13 16:16

 

律師您好:

            針對第二點:  因為A女對於醫藥及合理的賠償是覺得ok的。(目前得知醫藥費3000多。) A女也願補償。(保險公司認為合理的金額)

           針對第三點:緩刑OR罰款。那約多少錢呢?(如果金額不超過15萬,他又堅持不合解,那只能上法院了)

hakkai 100-07-13 16:58
回覆 MIU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 (恕刪)

 緩刑是不會繳錢給國家的,只是得在法院限定的期間內要奉公守法!

至於罰金會多少,這要看法官的裁量,不過可以肯定的是,原則上是不會超過15萬,因為拘役一天原則上是以1000元計算,如果要罰到15萬的話,代表最少拘役判到150天,我目前還沒聽過光是擦傷就可以判到這麼多天的例子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