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橘子 105-05-20 16:40

在某天下課從台南回高雄的路上

因路面不平連續的坑洞及圓形孔蓋突出

那當時時速50 輾過地面窟窿和孔蓋

導致整台車滑行撞樹

車頭及車子右側近乎全毀

整個人滾了好幾圈

身上多處擦傷導致無法打工及上課

我當時後沒有拍攝現場照片

有路過的汽車駕駛前來關心

但是因不懂要報警 所以當下沒有報警

就抱著身上的疼痛

回高雄看診

我有行車記錄器證明我是因為地面窟窿而摔車

這樣可以申請國賠嗎?

有無需要在做什麼相關的資料準備?

 

你好:

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約導致你摔車受傷、機車毀損,可依國家賠償法第3條規定請求國家賠償。 可先依國賠法第10條規定,準備完整資料書面向道路養護機關請求賠償(協議先行),若不願意賠償,則要向地方法院提起國家賠償訴訟,請求國賠。 依國賠法第8條規定,國賠請求權時效,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時起,因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損害發生時起,逾五年亦同。
橘子 105-05-20 17:10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約導致你摔車受傷、機車毀損, ... (恕刪)

請問有沒有可能因當時候視線清楚而被拒絕嗎?

或是覺得我所申請的額度不高而拒絕賠償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主要在於路面管理有無疏失以及與您受傷有無因果關係,與請求金額大小無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宋 105-03-02 00:24

發問者簡稱乙方(狗主人),甲方(機車駕駛)

當下天色已昏暗(PM19:50),且道路無路燈照明環境下,乙方已將車子停妥於路邊,乙方親友已下車卸貨中(閃色雙黃燈),乙方親友發現對向急駛一輛機車,為甲方所駕駛,乙方親友便將車門掩蔽方便甲方通過,但甲方在行徑過乙方車後,直接輾過正於右側路邊草堆大便之乙方小狗,即便摔車。

 

交通警員製作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時,僅依照個人判斷(查照甲方筆錄撰寫),並未提及乙方撰寫之筆錄


調解委員會中,甲方與調解委員指依據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之摘要內容判斷,裁定乙方索賠全額賠償及精神損失!

請問:

1.依照這樣的情形下,是否該由乙方全數認賠。

2.保險認定與車子無關聯,非車碰車之事故。

3.小狗屬於靜止狀態,並且非占用到道路。

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2 09: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聲請車禍事故鑑定釐清肇事責任之後,在與對方和解

2、倘若無法聲請車禍事故鑑定或是無法和解,可以等對方提告之後,由法院檢視相關事證的合法性及合理性之後,由法院判決。

3、不過本案涉及刑事過失傷害罪,建議還是應該尋求正式諮詢才能保障權益。

 

小黃 105-02-25 14:33
酒駕0.35 公共危險罪,且經過車禍現場,是以目擊者留下來做筆錄被抓到酒駕的,被害者被前車撞倒且前車肇事逃逸,被害者在路中央,我為第二台車經過未撞擊但無法完全肯定有無輾過其手腳部位(車子無任何撞擊痕跡但酒駕),第三台車撞擊被害者後停下,第四台車撞擊死者且拖行50公尺,請問:若我無輾過被害者,是否就只有公共危險罪的問題,第二:因為我的車子無任何撞擊痕跡(也可能完全無肇責),但假設最壞的情快下我有輾過其手腳,是以酒駕過失傷害還是酒駕過失致死起訴呢? 我想知道的是很明顯我無任何致死的肇責,但被害者已經被後面的第3第4台車撞死,我會被牽扯入何種刑責呢? 請幫幫忙解答,無前科的市井小民,碰到這樣的問題真的很無助真的運氣很不好,寢食難安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5 14: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是否與被害人有關,應該負過失致死亦或是過失傷害罪,必須看肇事責任、被害人的死亡原因及相關事證,不能一概而論。

2、就您所述的狀況,可能涉嫌酒駕致人於死,可處罰3年~10年有期徒刑,算是很重,建議您應該正式委請律師協助辯護。

 

一、     刑法第185-4條明定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1. 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2. 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3.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     請閣下謹慎處理為要,如需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三、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5 21: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辯護,為您爭取較有利之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05-02-24 21:05

剛剛去火車後站載人,下雨天晚上視線不良,
接送道的安全島比暫停道還長,
高度約15~2X公分,沒有反光鏡,
於是我的左前輪撞上並越過安全島

下來查看後,發現那個安全島上的反光鏡被撞掉、
連原本白色的地磚都被撞到剩灰色的水泥,
似乎常有車子輾過那個安全島的樣子...

目前的狀況只知道破胎,明天再檢查鋼圈和底盤。

這種情形是否能申請國賠
我當場趕著處理交通,忘記照相;若拿維修單並事後再去事發現場拍照,這樣能成立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4 22:06

您好,

 

1、依您所述,本案確實有請求國家賠償之可能。

 

2、然而車禍事故現場您並無留下照片,若也沒有行車紀錄器或其他監視器畫面,嗣後進入法院較難證明您的車損係因撞擊安全島所致。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105-02-24 22:50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依您所述,本案確實有請求國家賠償之可 ... (恕刪)

一定會去到法院嗎?

在行政單位不會直接賠?

willy 104-08-18 23:54

您好,
下午於台灣大道二段騎車載著女友回家,行進中前方是一台公車及一台大貨車前後開,
所以時速約只維持在20~30,這時一台機車從左後方貼近逼車,
但根本沒路可以超車,隨後又從右側水溝蓋貼過來,我根本動彈不得
之間從後照鏡跟他對眼超過三秒以上,希望他可以停止這種行為。

路稍微寬一點後那台機車立刻從右後方硬擠到我前方,
急煞加上要躲他車狀況下機車往左晃動,為了不讓車倒右手施力點只能用力催油門
因為倒下去有可能會被貨車輾過去,導致有點暴衝
期間對B車按喇叭但他似乎只想要加速騎走,
想要理論追上去後反應不及追撞到他後車尾
下車抓住他衣服領子叫他不要跑並問為什麼要逼車...

...之後跟他對話不在這邊講也罷,非常讓人氣結。
結論他認為沒對我造成傷害
我卻撞了他的車,還抓了他的領口。針對這兩點要對我提告
重點他的車根本沒受損反而是我的前車殼有破裂,我想請問我是否沒有任何辦法了??
重點是他說他是律師...哀...

 

明天要去派出所再做一次筆錄了。

你好:

對方可能會提告刑法第354條毀損罪、刑法第304條強制罪、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要依照具體的情形才能判斷是否會構成。 你有無行車紀錄可以還原當時的前後狀況? 警方第一次筆錄告知你所犯之所有罪名為何? 逼車要使你嗣後行為阻卻違法恐有困難。 若真有涉及犯罪,你可以跟對方道歉請求原諒並賠償損害,向檢察官爭取緩起訴或向法官爭取緩刑。 詳細狀況還是要依具體個案情形才能夠判斷。
蓉蓉 104-07-22 17:23

在去年11月底發生車禍,直到七月初才申請調解。因本身工作繁忙,對方及保險公司的推托,導致延誤調解時間。第一次申請調解,對方沒出現;第二次賠償金額談不攏,第三次今天07/22,時間已超過六個月,是否能夠向對方提告

初步分析已研判,車禍肇事主因為對方全盤違規導致,我方則無任何肇事因素。車禍手臂直接被客車車輪輾過工作須搬重,導致工作已休假長達5個月;月薪三萬五,加上機車修理費用兩萬五千多。

總共加起來也達十餘萬,但對方保險公司卻說最多只能五萬..............

調解的委員在旁邊都聽不下去叫我直接告,收據/證明,這些都有了;可對方遲遲不肯讓步。

我希望能夠知道我該如何捍衛自己的權益,可以提告哪些?可以提出哪些賠償等等

如有經驗或是了解的律師大哥大姊,請告訴我給我建議,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22 22: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恐已逾越刑事告訴期間6個月,只能提起民事訴訟

2、建議應該備妥相關單據、工作證明、薪資證明,提起民事訴訟求償

iris 104-07-15 15:25

長久以來鄰居的惡習處處威脅著我們的生活,報警警察也想息事寧人,只告訴我們沒有證據,令人無可奈何。

1.亂丟檳榔渣,對著我們家門口吐檳榔汁(有照片錄影檔佐證)

2.抱小孩或是朋友拜訪,故意對我們吐菸,惡意讓我們吸二手菸,挑釁意味濃厚

3.外出時 故意站在門口檔我們的路 ,我們得自己繞開(有告示過警察,警察回應他沒有任何動作,無法證明他有攻擊挑釁危害到我們的行為,有監視器佐證)

4.若家人站在門口 他們開車返家  會故意與我們擦身而過 若是一不注意 可能就被他撞倒輾過  

5.門口加裝監視器 不敢太明目張膽 反到我們屋頂丟水果皮 沾滿油的手套 檳榔渣  我們在屋頂加裝監視器 他反到用紅外線照射我們攝影機導致曝光無法拍攝 告訴警察說我們侵犯他隱私(我們完全沒有拍到他家屋內 有照片佐證)

 

 

以上種種  警察說他無法處理  無法證明他有危害到我們安危  難道真正要發生事情警察才要保護我們嗎

張衞航 (張律師) 104-07-15 16:08
回覆 iris 的發言內容:

長久以來鄰居的惡習處處威脅著我們的生活,報警警察也想息事寧人,只告訴我們沒有證據,令人無可奈何 ... (恕刪)

您好!

建議您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1項及第5項,請管理負責人及管委會予以制止或按規約處理,若經制止仍不遵從,您可報請當地主管機關,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7條第2款對之處以罰鍰,屆期若該鄰居仍不改善或不履行,主管機關得連續處罰之。

以上建議請卓參,並預祝您處理順利。

iris 104-07-15 16:19
回覆 張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iris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謝謝張律師的幫忙 但我們不是公寓大樓  是一般透天住家 該如何處理?

糖果樂園 104-05-11 03:31

請問一下以下這篇文章是玩家對於天堂網路遊戲本身或是遊戲公司提出的心得或是討論。

因有人提出有關於此篇文章所構成散布謠言被告的可能性,本想刪除文章,但因發文沒幾天討論相當熱烈也有許多人表示贊成或是提出其它遊戲問題,特此來諮詢此篇主要文章是否造成毀謗或是散佈不實謠言法律問題,希望能幫忙解答多認識一點法律常識。謝謝。

http://forum.gamer.com.tw/C.php?bsn=00842&snA=686103&tnum=50

以上是論壇網址

以下是內文

標題:天堂流失人潮可能的【主要原因】

內文:最大的問題可能是

1.帳號無控管 導致一人多開火車 打幣((失去團練 團隊打王的樂趣 一個人開個五六七八隻腳色上高等區掛著打 你覺得到底是再玩什麼?打幣機太多導致通貨膨脹就不用再說明了 2.寶物鎖的誇張((要花個好幾千甚至上萬才可以拿到一個技能 魔法 或是裝備 3.台裝也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出了一堆台裝意味著 內建裝備沒人使用 而且同時也失去蒐集材料製作裝備的那份衝勁了 但是前面這兩點來說 最大的問題還是帳號無法有效控管 大家都再鑽漏洞多開 還有就是各位玩家的心態,玩遊戲卻一直說自己靠遊戲賺了多少錢((在一些回鍋 或是 新玩家眼中是怎麼想著這款遊戲的?
還有我必須要說的是,多開打幣機可能真的是出走人潮的主要原因,你們想想新手或是回鍋天堂的玩家想要的是什麼?會玩的多開打幣,錢跟裝備自然一大堆,那一般新手或是回鍋的呢?覺得非常不公平沒有優越感,就算有花上台幣的玩家好了,人家多開照樣高等區輾過去,這樣惡性循環下去,大家都多開造成伺服器爆滿的假象,玩家等久了就不想玩了,就算擠上線看到的是滿滿的打幣機,而自己在那邊慢慢練,試問還有人想繼續玩下去嗎? 還有好不容易打到的法書、技能、裝備,都沒有價錢,因為太多打幣機去打那些基本法書、裝備,導致沒有多開的人好不容易打到那些東西賣不出去,或是賣很低的價錢,要賺錢更難了,剩下的只有三條路 1.跟著多開 2.買幣 3.不玩
醒醒吧各位!!問題出在哪各位心裡自然明白 只是各位不願意承認罷了 以上是文章 謝謝。

 

您的文章本身內容部分,如果都有經過大致上的查證,那麼這篇文章的內容屬於可受公評且與公益有關之言論,屬於言論自由保護的範圍,不會構成刑法誹謗罪。

 

以上,如有相關的問題,歡迎到本所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網址: asfreeagain.blogspot.tw

JEFF 104-04-21 14:45

騎乘單車順向而行,被一輛逆向機車擦撞,我沒啥事,擦撞我的機車卻摔倒到汽車道,被汽車輾斃。

初判表出來

機車駕駛 :

1未依規定駛入來車道

2未戴安全帽

我 :

駕駛人應注意前車狀況,並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汽車駕駛 :

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

緊急~明天就要開鑒定委員會了

我陳述

"當時,我騎乘單車緩速、順向於路肩行駛,發現前方有機車快速、逆向行駛而來。我放慢滑行、靠右欲避開她,結果發現對方堅持要靠邊走,而且沒剎車,硬是要往我右邊鑽過去,我緊急向左偏閃躲,立時遭遇撞擊,我右小腿受傷,龍頭稍微歪掉,單車右側踏板凹陷變形,衝擊力之大,大齒輪盤也歪了、落鏈,大齒輪盤軸承受損。當時遭受撞擊,我因為車速慢到快停車,所以我只靠左腳撐地,單車即挺立不倒。遭受衝擊之後,我反射動作順著聲音,頭、身體向右後轉,當場目睹機車駕駛向右偏斜、倒向汽車道,立刻不幸地遭遇後方車輛右前輪輾過頭部機車駕駛當時沒戴安全帽

這樣能釐清避掉(安94-3)嗎??

若避不掉,我的下場是什麼?? @_@

楊律師 104-04-21 21:33

避不掉

可能就是過失致死刑責並且負擔民事侵權損害賠償

JEFF 104-04-24 16:07
回覆 楊律師 的發言內容:
請問,機車騎士是65歲婦人,肇事責任估計有7成。之前調解會,死者家屬要求360萬賠償,扣除200強制險,還要給他們160萬。但若以肇事責任7成,360萬打三折計算,死者家屬的補償金應已被強制險填補完畢,這樣他們還能求償嗎??
琦琦 103-10-25 02:37

想詢問如果左轉車(貨車)未讓直行車(機車),導致直行機車跌倒滑入貨車下,糟貨車輾過身亡。

1.監視器畫面,雙方並無擦撞直行車的身亡者是卡在貨車後輪

Q:這樣肇事者是否可以被判比較輕的刑責?

2.但從警察局那邊得到的初步分析研判表,只有陳述

左轉車未讓直行車,並未描述直行車是否車速也過快。

Q:是否對肇事司機很不利?

3由於貨車司機是在執行工作時出的意外,但事發當天公司並未派人處理關心,態度很消極

Q:想詢問公司是否有機會將許多責任,推倒司機身上?

4目前要和對方家屬談和解但被拒絕,且對方已請派律師

Q:這樣的情況,該如何解決?

 

 

 

 

 

 

 

4目前想和亡者家屬談和解,但對方家屬不同意,並已請派律師

 

 

 

 

 

 

 

 

 

 

 

4目前想和亡者家屬談和解,但對方不願意,並已請派律師

 

 

 

 

 

事發當天公司並未有人到現場,後續處理動作也很消極。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9 17: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涉犯業務過失致死,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2、事故後7天可以取得初判表,倘若不服,可以聲請事故責任鑑定,就您所述的狀況,對於貨車方瞞不利的

3、公司必須負連帶責任,對外不會讓司機負更多責任,對內則會說是司機的錯。

4、建議應該備妥相關事證之後委請律師協助,倘若您在北部,歡迎來電約會談時間進行正式會談。

Allen 103-09-07 02:32

您好!

上班途中,我方機車與對方汽車同為右轉彎方向,我方因為前方右側路邊汽車起駛跡向而稍左閃停車,不慎遭後方追上擦撞,造成左側車身受損,腳部被輾過骨折,有開證明,休養三個月。對方則右前車頭受損。

因雙方和解金額不合,而我方聽取保險公司人員建議申請肇事鑑定來分肇責,對方有提供行車紀錄器。

鑑定意見為,不詳車號自小客車駕駛("疑似"xxxx車號),路邊起駛未讓車道上行進中之車輛先行,為肇事原因。

我方因閃避路邊起駛之小客車左偏時,被後方擦撞,無肇事因素。對方因措手不及,無肇事因素。

發生時,警察有說明跟前側方無關。鑑定後,警方也無法因"疑似"車號查出主因車輛。

現在情形是對方收到鑑定結果後,保險公司和肇事者對我方採取不予告知不理賠。與我方受傷期間無慰問的處理態度一樣著實惡劣。

雙方如無肇事因素,警方也無法找出肇事主因車輛,對於受傷而造成損失的當事人,是否能對無肇因素卻使我方受傷的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也就是變成兩方的責任

提告刑事民事上對方會無過失而不用賠償嗎?而我方會成為誣告對方嗎?

 

感謝您的回答!

車禍鑑定後,都會判定肇事主因,責任歸屬,不會雙方都沒責任提告後會送鑑定,如對方沒有過失,那他不會有民,刑事責任,但也不會因此成立誣告,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依您所述之鑑定結果已見並非係因目前雙方之因素而造成車禍

因此即有必要找出該不詳車號之自小客車駕駛("疑似"xxxx車號)方能究責,

建議您可以正式向警方報案(應取得報案三聯單)請求警方協助調閱附近路口或店家之監視器

或自行努力尋找附近商家之監視錄畫面

並向該肇事逃逸車主提出相關刑事告訴(肇事逃逸罪、過失傷害罪)並請求民事賠償

否則法院也會尊重鑑定結果而無法使無肇責之人負過失責任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7 16:13

您好,所謂之過失傷害過失,乃係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故若初判表中查無過失責任,且經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後若仍認定無肇事責任,則無法提出傷害告訴。故建議您調查或聲請調查第三台車之相關資料,以釐清造勢責任之歸屬唷!

MAX 103-05-13 22:23

請問近日我在高速公路內側直線行駛  於撞到人那人當時是躺在地上 我反應不及輾過 後方有輛陸續輾過 當場死亡  那人是從外側徒步往內側移動 的

請問我要負什麼刑事民事責任

沈恆 (沈律師) 103-05-14 01:10

關鍵在過失的認定,如果您有過失,應負過失致死刑責及民事賠償責任

 

您好,這要看當場狀況,該人是否在躺在你視線死角處,以及是否突然跳出來等等去判斷肇事責任,如果有過失會構成過失致死以及負擔民事賠償,但你不見得需要負全部賠償責任

歡迎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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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4 09: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對該分析不服,可再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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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糰 103-05-01 18:36

今年2014年的2月13日

我在桃園中正路綠燈正要騎車過馬路

旁邊7-11停一台新竹貨運司機要下車

突然開車門 , 我一看到緊急剎車 天雨路滑的情況下

我就摔車受傷 , 好險我立即爬起來

不然左邊一台卡車就要輾過我的左手

事後去醫院驗傷左小指跟左膝挫傷  這是外傷部分

內傷部分是  左胸瘀青內有血瘀現象  左小指骨頭受損 

事發到現在已經兩個多月了   當初有報警做筆錄

警方希望我們和解   但我覺得對方非常沒有道德 

到現在一通電話都沒有慰問    連探訪也沒有

請問律師團   如果我要提告的話  賠償金部分我該提出多少要求

中醫西醫大大小小 我花了差不多快1萬多

補品也 2萬多塊     公司請假五天 也少了快9000

健身房因為受傷也不能去   兩個月就要3280也繳了

到底要讓對方付我多少理賠金  才是公道 !!?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12 15: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相關損失,只要可以提出證據,如單據、契約書等,都可以檢具之後向對方提出賠償請求,並且要求員警以過失傷害罪嫌移送.

2、倘偌對方態度惡劣,您也可以不予之和解,讓對方留下刑事紀錄.

3、本文建議您可以尋求正式諮詢之後,提起告訴.

bear 103-03-23 16:02

本月十三日我母親無照騎乘機車載我回家路上,遇到事故,主要幹道堵車,路可四方街無交通號誌,我方於慢車道等待車流通過,從主要幹道要向我方停止等待機車方向轉彎之肇事汽車因與我方對向直行車搶道,故撞上我母親以及我本人,造成機車前方車體全毀,我母親因停車等待左腳背在地被肇事汽車之左前輪輾過,幸好無造成粉碎骨折,只是壓傷,但母親原本就因身體腰椎及左腳不好已在家休養將近一年半,對他本身來說是二度傷害,以及左右下肢多處瘀青,我傷勢就輕微,主是左膝蓋及大腿多處瘀青,肇事後我方立即報案並要求肇事者拿下三角架放在車之後方等待警察到來,但肇事方卻說他車上沒有,且等待中打電話說:我又撞到車了,讓我方聽在耳裡很不愉快,以致警察具備案作成三聯單,後來一切賠償處理肇事方全交給保險公司,且保險公司也很消極,我有心想說就私下和解,肇事方完全沒誠意,而且總是我方聯絡肇事方,肇事方都無主動聯絡,亦無關心我母親之傷勢,我方告知對方將一切按造法律程序走,肇事方卻說:你們無照,我上法院不會輸!但現在我方也不知該如何提告,家中只有已畢業非學生的我與大四生妹妹半工半讀工作扶養我母親,一個月約不到四萬元收入,學費、家用開銷、保險費、房租、水電瓦斯等費用,以及保險借貸利息,根本幾乎不夠生活了,還多了此筆開銷,車損10180元,看醫生費用機車為我之上班交通工具,益增加交通費用,也要請假帶母親去看醫生,且每天熱敷四次每次15分鐘及每日上藥三次,每次待藥乾後重覆塗抹三層,對於腰椎受傷無法彎腰的我母親,平時襪子都要家人幫忙穿上,怎麼有辦法自行做這些照護動作,不時也要照顧及工作兩頭燒,我真的不知開如何解決此問題?因為無照本是交通處罰條例之行政罰,與肇事方刑事過失傷害民事損害賠償就不能混為一談,但對方卻說要告就告,我方無照會輸,想盡快解決此事,讓生活回歸正常,生活已經困苦,車子還被押在車行沒錢付,更沒錢請律師,真的別無他法,想請求幫助,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3-24 17:15

您好!只要對方有過失就應負責,重點不在於您有無駕照;對方既然無誠意和解,只能司法解決;可以向警局或地檢署告對方過失傷害,起訴後可另再提附帶民事損害賠償訴訟。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5 14: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無照駕駛為行政罰,對方若有過失,為刑罰。故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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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樂 103-01-21 18:08

你好,我哥哥今年17歲在上學途中,與對向要直接左轉的砂石車發生擦撞,雙方都是綠燈,我哥哥要直行,事發 至今還在加護病房,一開始警察是說砂石車肇事責任比較大因為他沒有禮讓直行者,現在出現一個指證人,說要指證哥哥自己去撞砂石車,家人覺得整件事非常詭異,因為砂石廠的老闆要參選本期的xxxx,懷疑指使關說。

哥哥因為這場車禍,左腳節肢,還在加護病房繼續清創,他的背部也有傷到,左腳嚴重到節之後,現在正在處理背部的傷,懷疑肇事者輾過哥哥後還持續拖行。

現在砂石車那方一直在推卸責任,說是哥哥自己撞的

請問我們能有什麼辦法,不讓被害人的權益受損

另外想請問一下 假扣押的金額....

鑑定結果如何?  對砂石車駕駛和砂石車公司可請求連帶賠償假扣押部分要擔保金,所以你們要先考慮一下,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樂樂 103-01-21 21:03

因為哥哥目前插管沒辦法開口說話,鑑定還沒完全

假扣押會是輸面嗎?怕對方黑吃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先提起業務過失傷害之告訴,對方被起訴的機會應該很高,起訴後可以一併向司機與公司請求連帶負責,以免司機個人財力無法賠償,假扣押也可以先進行,但此需一筆擔保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1-22 19:06

 基本上車禍不是看誰受傷比較重,而是看路權,

所以要依照警方製作的車禍事故研判表認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1: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對砂石車司機提起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亦可對砂石車司機及公司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公司連帶賠償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kimiko 102-11-21 02:45

車禍人員敘述:

對方(機車/一人/未成年/無駕照) ;我方(機車/兩人/強制險過期)

車禍狀況敘述:

凌晨雙方為同向直行機車,對方從我方機車右後側撞上,導致我方機車向前滑行約數公尺,所幸我方駕駛趕緊使力穩住機車龍頭以致我方機車沒有倒地以降低傷害,而對方向右前方滑行倒地;我方見對方倒地怕他遭後方其他來車輾過去,因此騎車到對方身邊將他護住以免造成二次傷害。 

當下有報警及叫救護車,對方先上救護車;我方駕駛及乘客雖感到身體疼痛但心想應無大礙所以當下皆未上救護車,因我方乘客較為疼痛在筆錄上有告知警方有受傷,而我方駕駛沒有告知警方有受傷。當天早上我方乘客即去看醫生;而我方駕駛隔天才感到非常疼痛因遇到假日醫療院所沒有看診,所以又隔一天才去看診。

車禍初步分析:

對方:1.未注意前車狀態    2.未成年無照駕駛

我方: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問題如下:

1.車禍受傷但當下沒有上救護車就診會有什麼影響嗎?

2.筆錄沒有記錄到受傷會有什麼影響嗎?

3.車禍時為了降低傷害車子未倒地,這樣受傷難道不算數嗎?

4.如調解不成須走訴訟的話,綜和以上我方勝算大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1 09: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舉凡因該車禍事故所生之傷害,您均可請求對方賠償損害,然,因為當下沒有就醫,因此您需提出所受傷害與該次車禍有關之證據,此部份似可由醫師診斷協助。

2、車禍案件,除了必須釐清肇責外,就所受傷害部分亦需有證據佐證,始能進一步分析訴訟勝訴可能,末以敘明。

您好,當然你如果有驗傷單,且上面的傷勢與車禍的狀況大致相符的話,這是沒問題,至於車禍初判表,如果提到你沒肇事責任的話,原則上告她是會贏的.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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蕓芯 102-10-13 10:46

我在去年初與人發生起死亡車禍,對方為19歲男大學生,我從路邊騎駛 對方從我後方公車超車撞上我後 他便摔至車道上遭小貨車輾過到院後急救無效死亡,當時有被安排調解,但當時因案子有我和對方以及輾過他的小貨車司機還在偵查階段,調解也不了了之。後續開了幾次偵查庭還有車禍鑑定鑑定報告說我因注意而未注意為過失致死主因,死者為次因,小貨車則無過失,最近收到起訴書了裡面有公車司機(目擊證人)的證詞,他說他看見我已起步進入車道,而對方車速很快想超越我卻已來不及而發生車禍,我想請問公車司機這樣的證詞會影響我的判決嗎?當時我未飲酒也沒有前科紀錄, 我當時是大學剛畢業工作不滿一年就發生這種事情,媽媽年紀也大還要養一個身體不好沒有工作能力的弟弟,我名下沒有財產也沒存款目前也仍在還就學貸款,月收入25000左右,深怕和解不了就得服勞刑,想請問我該怎麼做呢?

1.有歸責因素  除非重行鑑定對你有利  否則法院判刑機會應該很高  2.如果沒有和解  要判在六個月以下機會相對較低  所以是可能入獄服刑的

阿良 102-03-21 14:02

我母親被一位惡劣人士撞死後,他輕浮態度、當下否認、事後處理態度不聞不問...讓我們家屬相當生氣!法院再3/11寄了第一封起訴書,但內容明顯有出入!

(1)職業不符:對方職業是務農,他卻駕駛無牌照的拼裝車,輾斃我母親。但判決書上卻寫載運土方及挖土機為業

(2)痼疾問題:雙腳膝蓋曾更換人工關節,需助行器步行,又有糖尿病反應較慢...煞車不急。迎面撞倒我母親人車,明明是前輪輾過,為何起訴書上寫後輪。明顯規避案件?

(3)坦認肇事者 跟 否認撞擊差別:對方於肇事後,隨後向到場處理車禍之員警坦認為肇事者。但事實是他在警局卻否認撞擊我母親,他認定我母親自摔!但起訴書為何指他坦承肇事,請問檢察官這方面是否遺漏些什麼?

我想補充的問題...

1,他沒有第一時間叫救護車,年輕路人甲乙經過現場才打119,與他打救護車時間間格差了10分中。年輕甲乙路人說當時我媽媽嘴角略有顫抖...請問肇事者他是否有延誤就醫

2,他車禍第一時間沒打救護車,卻把我母親身體拉離車輪置於一旁,隨即馬上把卡車駛離現場,約20公尺外。然後待母親送上救護車後(員警尚未抵達),他便駛離現場回家,擦拭掉與母親車輛擦撞的痕跡,繼續他當天從是載土的工作,隨即被後來到現場員警當場攔下,才坦承

3,肇事者第一時間到警局,認定我母親自摔,並沒有輾斃,一位作偽證路人丙當天到警局也胡說我母親自摔,事實證明他根本沒有看到過程,卻胡說八道。第二天法醫到我家證明,我母親身體是遭車輪輾斃。否定掉肇事者當天所說的自摔。做第二次筆錄他才坦承輾斃...。

以上種種為何檢察官起訴書輕描亂寫帶過!?請問律師大人們我如何自救,澄清判決書上的錯誤..........4/9要開庭了。

我最疑惑的問題...

起訴書檢察官是否有被收買之嫌(肇事者有政治背景),起訴書上,是否有對方的高人指點(律師)

我想找律師...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因法院已定庭期,建議您應儘速攜帶本案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委請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以維護您的權益,本件尚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林智群 (klaw) 102-03-21 18:23

你如果真的想讓對方判重一點,建議還是委請律師處理,不然你質疑的點法院是不會積極處理的

阿良 102-03-21 13:58

我母親被一位惡劣人事撞死後,他輕浮態度、當下否認、事後處理態度不聞不問...讓我們家屬相當生氣!法院再3/11寄了第一封起訴書,但內容明顯有出入!

(1)職業不符:對方職業是務農,他卻駕駛無牌照的拼裝車,輾斃我母親。但判決書上卻寫載運土方及挖土機為業

(2)痼疾問題:雙腳膝蓋曾更換人工關節,需助行器步行,又有糖尿病反應較慢...煞車不急。迎面撞倒我母親人車,明明是前輪輾過,為何起訴書上寫後輪。明顯規避案件?

(3)坦認肇事者 跟 否認撞擊差別:對方於肇事後,隨後向到場處理車禍之員警坦認為肇事者。但事實是他在警局卻否認撞擊我母親,他認定我母親自摔其車輪底下才遭輾斃!請問檢察官這方面是否遺漏些什麼?

我想補充的問題...

1,他沒有第一時間叫救護車,年輕路人甲乙經過現場才打119,與他打救護車時間間格差了10分中。年輕甲乙路人說當時我媽媽嘴角略有顫抖...請問肇事者他是否有延誤就醫

2,他車禍第一時間沒打救護車,卻把我母親身體拉離車輪置於一旁,隨即馬上把卡車駛離現場,約20公尺外。然後待母親送上救護車後(員警尚未抵達),他便駛離現場回家,擦拭掉與母親車輛擦撞的痕跡,繼續他當天從是載土的工作,隨即被後來到現場員警當場攔下,才坦承

3,肇事者第一時間到警局,認定我母親自摔,並沒有輾斃,一位作偽證路人丙當天到警局也胡說我母親自摔,事實證明他根本沒有看到過程,卻胡說八道。第二天法醫到我家證明,我母親身體是遭車輪輾斃。否定掉肇事者當天所說的自摔。做第二次筆錄他才坦承輾斃...。

以上種種為何檢察官起訴書輕描亂寫帶過!?請問律師大人們我如何自救,澄清判決書上的錯誤..........4/9要開庭了。

我最疑惑的問題...

起訴書檢察官是否有被收買之嫌(肇事者有政治背景),起訴書上,是否有對方的高人指點(律師)

我想找律師...

小龍 101-09-12 15:24
您好: 上上禮拜我騎摩托車 在轉彎時不慎自摔 可是沒有對巷車道 只是一條不寬的路 摔車後 機車汽車也有撞到.. 遭前方汽車輾過 2隻手指 開刀釘鋼釘 導致比自摔 擦傷 挫傷 還要多1ㄍ多月的時間復元(沒輾到手指) 這樣是自認倒楣還是....2台都在行駛間
如果是自摔的話,對方有過失的機率比較低。 不過,如果你能夠取的警方的交通事故初判表,且判定對方有過失,那你還是可以據理力爭的。
蕓芯 101-03-20 16:18

1. 我方''起駛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優先通行 肇事致人死亡''

2. 對方涉嫌行車未注意車前狀況

目前我被提告過失致死,想請問有可能成立嗎?

而且當時的情形我方是騎在前面已經是行進中了 然後被對方撞上. 他又在被後方輾過

後方車的結果是尚未發現肇事因素(是不是就沒有過失?)

想請問的是這樣的肇事責任比例要怎麼看 因為目前家屬要求的賠償金是一千萬

林智群 (klaw) 101-03-20 18:27

這部分是警方初步分析,至於進一步責任歸屬,是由車禍鑑定委員會判斷,

鑑定報告決定了雙方責任歸屬比例,一般民事法院都會尊重,

所以車禍鑑定委員會召集雙方開會時一定要出席說明

蕓芯 101-03-01 16:06

是這樣的,前陣子發生一個車禍,事發情況是這樣的,當時我準備下班,我的機車是停在店門口(騎樓內),路邊停放兩台轎車我出不去,剛好其中一台是我老闆的車所以我請他往前移一點好讓我騎出去,所以當時兩台轎車的距離剛好是我的一個車身,我把機車移至老闆的轎車後方,我的整台車位置已經是轎車左候輪的後方(呈直線狀),準備發車也已經起步了,起步沒多久我的車也才騎到轎車車腹的位置時,後方一台機車撞上我,我的右方後照鏡也刮到了我老闆的車,然後我與後方機車騎士倒地,結果後方機車騎士遭後面的小貨車輾過身亡,家屬對我和我老闆(路邊停車)及小貨車提告過失致死,昨天有上調解但是車禍鑑定還沒出來,家屬是要求賠償一千萬,我想一千萬不是小數目,現在的我該如何處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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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 101-01-31 10:36

大村鄉公所清潔隊員酒駕執行公務撞傷民眾重傷 (並疑似教唆偽證)

事由 : 大村鄉公所清潔隊員 黃升彥 於101/01/19日 約下午5點半多 .公務執勤中酒醉駕駛垃圾車 , 由東往西經過中正東路1-1號冠盛超市 , 適逢我母親剛從超市購物出來 , 結果撞倒我母親正牽腳踏車並輾壓我母親左手臂及手掌 , 而且據我母親口述及醫生判斷 : 傷口部分有重複輾壓情形 造成我母親左手臂嚴重受傷 , 原先醫生判定左手無名指及中指需截肢 , 經過醫院開刀搶救後暫時保住    

我方正式控告 :                  

大村鄉公所清潔隊員 黃升彥 酒後(經測定0.3X-正確數字依承辦員警為主)駕駛垃圾車並執行公務:造成我母親嚴重傷害 , 我方依法提出重傷害及蓄意殺人(為何明知撞到人 未下車查看 還蓄意倒車重複輾壓?) 大村鄉公所清潔隊員 黃升彥 直屬主管 : 為何在黃員酒後仍准許其執行公務 , 駕駛垃圾車 ? 督導不周 需附連帶責任 以上2名我方依法將提出民事刑事賠償責任 並申請假扣押處分 ( 請法官裁定是否有惡意脫產行為 ) 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條規定:「債務人於將受強制執行之際,意圖損害債權人之債權,而毀壞、處分或隱匿其財產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當晚證人與肇事者父親偕同出現 至員林交通隊作筆錄 : 所提出之事情與我母親所述完全不一致 , 而且證人當天亦有酒味 ,當日員警亦同意其作筆錄,我方合理懷疑證人被告父親有串證之虞(請求調閱當日證人被告父親進入分局之錄影帶),我方亦要求證人作證時接受測謊 。(01/21我方已請村上派出所蔡員警調閱並錄製冠盛超市當天事發之錄影帶 詳細情形完全與證人所述不一致 請法官裁示 ) 如偽證罪成立 請求法官裁量 教唆偽證罪及 證人偽證罪 依國家賠償法規定 : 我方申請國家賠償 民事賠償部份 : 依女性平均壽命82歲計算 我母親生日(29/08/22) 72歲7個月又3天  1天1000元 (精神賠償  復健 及照顧費用) 共計9年4個月又27天 =3432天共  腳踏車損害 2800元  家屬照顧致停業損失 5000*15天共75000 共 3509800元整 問題:

如果申請假扣押 但是抵押金為索賠金的1/3 如果我付不起的話 萬一對方脫產了怎辦?
(1).我可以向法院 申請”惡意脫產嗎”?訴訟時間大概多久?成功率大嗎?
(2).如果對方名下已無財產 我可以追溯到其父母 妻子 或是子女
(3).我可以申請 ”強制執行”對方日後的財產嗎?追溯期可以多久呢

( 4 ) . 請問假扣押申請的時機點 及申請方式

( 5 ) . 我有當日發生時的錄影存證 (完全跟對方及證人所述完全不同 : 他們說我媽是從斜坡 急速下滑跌倒 自己被他們的車輾過 但事實上 : 是我母親牽著腳踏車 下小斜坡 要轉彎時被加速的垃圾車右前輪輾過 然後再倒車輾過  請問我以上的勝算有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