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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胖 102-06-27 02:02
律師先生,我大約於2012年11月11號 在無紅綠燈的十字路口 我是主幹道~對方女生是支線道的 他忽然衝出來 雙方都騎機車煞車對方沒煞車 我看會被他撞上 於是我就加速了 他撞到了我機車後輪傳動蓋那邊,我人車未倒,他自己被自己倒下來的車壓到送醫,對方父親來了 說建議做個筆錄啥的 我說好 所以有叫警察 當下對方父親一直指責我的不是,我說沒關係等初步研判出來我們再來講‧但我當天有打電話給女生問他如何 他說沒事沒事 我剛做完腦震盪檢察 等結果出來就能出院了,我想說這樣就算了,我自己的車也有損壞 我自己算自己倒楣,但是到了11/15號的時候對方父親來電,說啥發生事情我都事不關己的樣子 怎樣怎樣的 都帶有威脅性,還說 我建議你去辦個初險 怎樣之類的,我隔天馬上就去保險公司 辦初險,保險公司 表示接下來的他們會處理 就這樣一直到了今天 我接到警察局來電 說我出的車禍 對方堅持要提告 說我都未成表示關心,,我就說不是提告只有六個月嗎?他說對 但是對方在4月份的時候去地檢署提出告訴了 現在案子到了他們那 他們要請我去做個筆錄 我想問一下律師先生 我接下來該怎麼辦?? 警方通知的也太慢了吧 4月份 現在都6/26了 如果4月份通知我 我還能趁六個月內 送調解委員會部是嗎? 女生騎車 衝出來撞到我 被自己的車壓到 受傷 我這樣算是過失傷害嗎? 我能反告對方誣告嗎? 還是我該做如何處理 我去做筆錄的時候該如何表達 對我才比較好??
你的告訴期間已經過了有點可惜。 現在你該做的就是去警方那裏做筆錄(描述車禍發生當時狀況), 之後案件會移送到檢察官那去。你可以試著主張你沒有肇事責任, 請檢察官將本案送鑑定釐清肇事原因,和雙方歸責,等鑑定結果出來後,再與對方調解看看。
小胖 102-06-27 01:49
律師先生,我大約於2012年11月11號 在無紅綠燈的十字路口 我是主幹道~對方女生是支線道的 他忽然衝出來 雙方都騎機車煞車對方沒煞車 我看會被他撞上 於是我就加速了 他撞到了我機車後輪傳動蓋那邊,我人車未倒,他自己被自己倒下來的車壓到送醫,對方父親來了 說建議做個筆錄啥的 我說好 所以有叫警察 當下對方父親一直指責我的不是,我說沒關係等初步研判出來我們再來講‧但我當天有打電話給女生問他如何 他說沒事沒事 我剛做完腦震盪檢察 等結果出來就能出院了,我想說這樣就算了,我自己的車也有損壞 我自己算自己倒楣,但是到了11/15號的時候對方父親來電,說啥發生事情我都事不關己的樣子 怎樣怎樣的 都帶有威脅性,還說 我建議你去辦個初險 怎樣之類的,我隔天馬上就去保險公司 辦初險,保險公司 表示接下來的他們會處理 就這樣一直到了今天 我接到林園警察局來電 說我出的車禍 對方堅持要提告 說我都未成表示關心,,我就說不是提告只有六個月嗎?他說對 但是對方在4月份的時候去地檢署提出告訴了 現在案子到了他們那 他們要請我去做個筆錄 我想問一下律師先生 我接下來該怎麼辦?? 警方通知的也太慢了吧 4月份 現在都6/26了 如果4月份通知我 我還能趁六個月內 送調解委員會部是嗎? 女生騎車 衝出來撞到我 被自己的車壓到 受傷 我這樣算是過失傷害嗎? 我能反告對方誣告嗎? 還是我該做如何處理 我去做筆錄的時候該如何表達 對我才比較好??
很抱歉,這麼晚才回應你。 你的案子有點麻煩,因為對方有受傷,而你沒有受傷,你會比較吃虧。 而我們國家對於過失傷害的認定標準是很寬的 除非你能證明你完全沒有過失,要不然就有可能被認定是過失傷害。 作筆錄時,要強調是對方違反「支線道應禮讓主線道」的規定,且是對方來撞你車後,可見你已過路口了的這二個點,只能提點到這裏了 另外,要說明的是由於對方確實有受傷,因此你無法提誣告。還有既然已經聯絡保險公司,那你涉訟的這點,最好也能通知保險公司。
潔西 102-05-09 16:35
律師您好 : 我在SPA館的女廁被約100X50CM天花板崩落的水泥打到了 ....... 去醫院開了醫生證明 (挫傷和輕微腦震盪), 醫療費用不高, 但因對方不聞不問, 事發時還急忙把現場清理掉了 ...... 我很生氣, 想寫存證信函, 叫他們出面處理, 並給于精神慰問和賠償, 請問該如何寫 ? 謝謝您撥冗回覆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案確屬誇張,spa館本身即應負責.建議您直接申請調解較佳,本件亦可提供過失傷害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阿爆 102-05-08 20:19

車禍對方被載的人有腳踝有開放性及分碎性骨折 對方無照駕駛駕駛輕微腦震盪
我方乘客和駕駛都是輕微擦傷(雙方都同一個學校) 
對方被載的人傷勢比較嚴重車禍當地醫院無法處理
有轉送其他醫院開刀及住院(這段期間我也在療傷,所以都沒去探病) 
直到對方出院在家休養時,和親戚去對方被載的人家中探視兩次還有送水果和5000元慰問金,因強制險對方沒交出本人影本,無法匯款,也未能舉證不能辦因行帳戶原因
對方被載的人告我過失傷害(經交通大隊初步分析表只有我方有未保持安全距離)
沒有在進一步做車禍鑑定(花3000元)不知肇事比例 
對方被載的人在追訴期限最後一天提告 我方因超過追訴期限6個月未能提告
我方先去事故當地調解會申請調解
一、向對方無照駕駛索賠車損調解
二、向對方被載的人賠償調解
因對方無照駕駛家長只來一位 對方被載的人沒有來
有和對方無照家長談雙方(無照和我方)就直接賠償對方被載的人(我方提出)
對方認為沒有錯所以不願賠償我方損失(車損醫藥費)
強制險部分對方因沒去繳納所以也沒得理賠
以上調解事宜都是在超出追訴期限6個月未能提告後才進行的調解
經檢方調查被載的人知情駕駛無照 
對方有轉彎車為讓直行車違規 我方是未保持安全距離
我當庭向檢方認罪 
又在檢方這進行調解對方開全部醫藥費22萬 我方提4萬元(未含強制險) 因金額差距太大為人接受
檢方申請簡易判決 在判決前有傳雙方調解(未滿二十歲監護人無法到場未能調解) 等數日後簡易判決結果出來 對方被載的人覺得刑責太輕和犯後態度不佳上訴
二審法官通知先調解 我現在就是被對方被載的人以行逼民的訴訟手法

刑事部分
一、二審會判得更重嗎??
二、
簡易判決申請書指宿我的過失 未寫到對方過失 這樣轉彎車為讓直行車的算嗎??
三、如調解不成被判刑對我以後有啥影響??
民事部分
一'、22萬在二審調解時,要付嗎?? 還是就吃下過失傷害的判決結果
二、到時雙方互控民事部分我方比例會很重嗎??

 刑事部分,你應該是會被判決過失傷害罪,大約是二到三個月的刑期得易科罰金,每天以一千元計算,大約是要繳交給國庫六到九萬元。

民事的部分,對方要求的金額你可以主張對方與有過失,另外可以就你受傷的部分也請求損害賠償,然後進行抵銷。不過,你的損害你必須要舉證,最好要把就醫的費用都保留好。

最後,因為你不和解還是要繳交一筆六到九萬元的罰金給國庫。所以我建議,你們可以考慮用十萬元上下和解,請對方撤回告訴,可以免除繳交罰金的責任又可以免除後續的程序。

林欣 102-04-21 22:58

上個月家人因被酒駕的人撞傷,導致頭部腦震盪也還在觀察中

交通事故研判表也在肇事因素上寫對方因酒測值0.82MG/L超多標準肇事傷人

我們控告對方過失傷害罪與民事賠償

請問:1.提起過失傷害罪是否需要請律師,告訴期間對方是否也會對我們提出過失傷害,因為對方跟警察說他也有腦震盪和受傷,

       2.因為對方到現在不出面也沒一句道歉,假若法院傳喚他不到,法院會做出甚麼行動嗎??

       3.交通事故研判表上寫我們這方尚未發現肇事原因,那假如要民事訴訟是可以的嗎??

     還是必須刑事附帶民事賠賞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21 23:17
回覆 林欣 的發言內容:

上個月家人因被酒駕的人撞傷,導致頭部腦震盪也還在觀察中

交通事故研判表也在肇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請不請律師,必須看您懂不懂法律。至於財產會不會脫產,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首 頁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若您們怕麻煩,當然可以考慮委請律師處理,且建議在對方被起訴後,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而可免繳裁判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的案件得提起過失傷害刑事告訴及附帶民事請求,當然如果對方也因本次車禍造成身體傷害,除非您屬於完全無過失之一方,否則,對方也有權對您提起刑事告訴,建議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另外,如委任律師提起刑事告訴,透過律師的專業處理,可維護您的權益,同時,您也可減少因開庭而須請假的困擾。

黃國偉 (政通人和) 102-04-22 00:22
回覆 林欣 的發言內容:

上個月家人因被酒駕的人撞傷,導致頭部腦震盪也還在觀察中

交通事故研判表也在肇 ... (恕刪)

好:
對方是否也會對您們提過失傷害
要看該事故的發生您們是否也有過失而定,
如果您們沒有過失,就算對方提告也是不成立,
並不是以對方所述「自己也有腦震盪和受傷」為準,

至於刑事方面是否需要請律師
這問題您需要酌?自己的經濟狀況,
因刑案是以檢察官為原告,您們只是告訴人(被害人),
當然如果您們覺的需要常請假到地檢署、法院開庭很麻煩,
而且開庭的時候會緊張、講話結結巴巴、不知所云,
則可能有委任律師代為主張權利的必要。
至於附帶民事訴訟的部分,
因為涉及可請求損害賠償的範圍(項目)與賠償金額的計算,
此部份會比較複雜,還是建議您委任律師代為處理較妥,
以免因小失大,省了律師費,輸了原本該贏的訴訟
檢察官或法院一直傳喚被告不到,
後續就可能派警拘提被告到庭~

以上供您參考 祝一切順利! 

您好,

      1.是否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可以先從初步肇事鑑定過失比例去判斷,只要判斷對方有過失,都可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2.至於是否委請律師,當然一方面是看您經濟狀況,二方面是看家人是否可以在上班時間代理受傷的家人到庭。比較需要由律師代為處理的,會是在刑事起訴後,附帶民事求償的問題。

王先生 102-04-20 20:03

第一次來詢問非常感謝肯幫助我的律師

在大年初三(2013.02.13)時候晚上7.8點時候

我與母親開車從嘉義北上要回桃園

在北上泰山休息站出口158K發生車禍

當時是我母親開車我在副駕駛座

對方在內線車道我們原本跟在她後面

後方看時候 對方車子有一直偏的狀況

我跟我媽說 前面那台車有點危險離她遠點還是要超車

後面我母親切換車道往中線車道慢慢加速要超車

結果再與對方平行時候 對方不知道打瞌睡還是怎樣  我母親發現對方又偏過來了嚇到

一開始母親也為了閃躲對而往右偏 後面車子開始失控

失控後車子往內車道衝去 衝到對方車頭前面對方車撞擊

然後又撞到內側護欄 我們就開始翻車 翻了至少4.5圈停在 路肩

對方則是沿路擦撞護欄停在內側護欄

我與母親 輕傷沒馬上送醫(後面有去醫院檢查 現在發現母親有親微腦震盪)

對方沒事

到泰山休息站派出所做筆錄時候

先省略前方事情 後面補上

現在問題是警察出判書 警察出判書是我們100%責任

 但對方不停打電話要求見面和解

4/20 晚上21點整 要去她們指定的派出所見面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警方之初步分析報告並非專業機關之鑑定,無法精確判斷車禍事故的責任歸屬,本件可送請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的肇事責任,另外您母親因為本車禍事故受傷,得提起刑事告訴,並得附帶民事請求,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20 22:55
回覆 王先生 的發言內容:

第一次來詢問非常感謝肯幫助我的律師

在大年初三(2013.02.13)時候晚上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您方的責任很大。內線車道是要超車用的。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本件如果依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之分析確實於您這一方相當不利,想必要和解協商恐怕有一定難度,後續建議您們趕緊檢整相關資料(行車紀錄器畫面等),提出有利事證聲請車禍事故鑑定,俾使認定結果有所翻轉,否則不僅無法要求對方賠償,而且還須對於對方的車損部分全部賠償,所幸本件對方並無受傷,如此當無刑事責任問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Jayder 102-04-06 00:55

請問各位律師,我這兩天剛發生機車相撞車禍,對方是雙載,後方乘客有腦震盪的情形.請問一下,我需要負責後方乘客的傷害嗎?還是只要負責駕駛者的就好?

沈恆 (沈律師) 102-04-06 02:05

只要您有過失,因而致對方駕駛及乘客受傷,兩者都可以向您請求賠償。又如果對方駕駛也有過失,您可以依過失比例賠償對方駕駛即可,另可以要求對方駕駛依比例分擔對乘客的賠償。以上謹供您參考。

幸福 102-03-27 23:42

1.
請教車禍筆錄時間

今年3月初傍晚

發生車禍

因我傷勢較重

直接被送往醫院

目前剛出院不久

接獲警察留手機語音

通知約做筆錄時間

我目前骨頭斷 和腳有開刀

傷勢沒好

我該怎樣回答他較好

那有時間限制嗎

可約傷勢較好 2個月後嗎

2.

另外

車禍路口

對方是轎車右轉出來

我是機車直行

對方咬定我紅燈

撞到他們

我當時只看到右轉車子停止時衝出

沒注意到燈號

我按喇巴 他有停 後又加速 我就被撞飛

他轎車方向燈稍微受傷

我是被撞飛直接送院住快10天

目前剛出院

醫生診斷肋骨斷 和腳受傷 開刀

斷骨 要3-6個月才能好 腳要2個月後才好

目前要定期回診

他沒來關心

我可以要求他賠嗎

我可以跟警察說等我幾個越好再去做筆錄

去做筆錄要注意什麼

我怎做對我較有利


3 另外

去做完筆錄當天 當事人是否會出現要求賠償和解

他做完筆錄 約多久要和解 若多久沒和解 要上調解

調解不成 多久要提告

因為我目前有傷 也未估計目前要對方賠償金額

想等傷好 用這理由告知警察 再去約筆錄時間

所以想大概知道流程

這樣警察會等我幾個月嗎

去警局 我要準備什麼東西

4

重點是我目前
沒法處理後續
傷養和醫療費
若半年沒工作
我估算最少要60萬左右
我看過別人案例
傷害 半年內要提告
和解 做完筆錄 5天後就送調解
我目前傷沒法處理後續
所以 我要知道流程
希望 傷好再去處理
沒有故意拖延 意思
目前車禍到今約20天了

5

只是

對方警察 當初說我傷好 出院在去做

問題 他現在留言通知 我也沒法前往 行動不便

筆錄會成日後重點

我是怎樣回答

當初是我沒注意

他有問我是否紅燈

是要回答他沒有 讓他調監視器

還是說沒注意

要怎說對我較有利

因為筆錄會成日後依據

6

醫院報告是
主治外科
右半身 手腳多處受傷 小腿整個腫和黑青
右腳膝蓋受傷 手也是
腦震盪 肋骨斷2根

右腳膝蓋 很痛

後要求再看骨科

他說
右腳膝蓋有韌帶受傷
復健兩個月
疑是舊傷這次又弄到
這能請他開證明 要求賠償
傍晚上班途中

 

7

多久可申請調解

若對方先提出呢

因為對方帶一群年輕人一直跟到醫院也進急診室不走

要我賠他右邊車頭燈錢

我初估他應該幾千 或1-2萬之間就能修好

而我這半年至少要失去60萬上下

他態度一直若堅持對

我一做完筆錄 他是否就會知道

我是想傷好 再去做筆錄 和協調

若他提早提出調解

我後續受傷 又沒人在家怎出去多次協調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8 12:26
回覆 幸福 的發言內容:

1.
請教車禍筆錄時間

今年3月初傍晚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這麼嚴重的傷勢,請您務必於六個月內提告,相關細節必須面談。

倘需進一步諮詢或委任,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EGG 102-03-24 20:34

前幾天發生車禍,是自己不小心撞到人
今天對方向我提出私下和解的條件
不知道合不合理以及程序是否有問題,想請大家幫忙

事發經過
是因為騎車時沒有注意到前面有一位騎電動車的啊嬤,注意時雖煞車並向右閃卻還是有撞到阿嬤車子尾燈,造成阿嬤網前加速然後摔倒,而自己因碟煞鎖死而倒在煞車處。兩車大概距離2台轎車遠。
事發後有叫警察並將阿嬤送救護車,雙方都有受傷,阿嬤是右腳膝蓋瘀青加上右邊額頭有碰撞,有輕微腦震盪與頭內部出血,醫生說明天可以出院,頭不要等淤血散開被吸收就會好。阿嬤住院期間我大概隔1.2天就去看他一次。

阿嬤兒子開的和解條件是,明天出院時我去付出院費用,之後我的強制保險公司鎖理賠的也規他們,也就是我要付等同於醫藥費的金額當賠償金,這樣合理嗎?我的家人是說都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就好,公司會跟他談並且給予我和解書?

因為住院7天可能要上萬塊,還是學生怕自己賠不起,我又沒有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想問醫藥費之外有需要額外賠償那麼多嗎?如果真的要賠償,是不是要等醫療單據及其他的賠償一一列清楚,還有等警方的鑑定報告以及阿嬤去做筆錄後再談比較保險呢?
另外和解的程序是要怎樣進行比較有保障,是不是要看過那些醫療單據與其他額外求償的部分嗎細項?是不是要請保險公司的人在旁邊比較好?

RickChuang 102-03-21 17:20

律師您好,想請問一下

後車直線追撞前車,

但是,當下雙方皆說沒受傷,不用救護車

而後數次調解

前車駕駛(曳引車+貨櫃) ,附上多處"事故後一週甚至更久的"受傷診斷證明

如:腦震盪牙齒斷裂、全身多處挫傷、扭傷等等導致不能工作

一般曳引車頭的檔風玻璃以及方向盤距離駕駛人有一段距離,沒有小客車的近。

若這些傷害真的是當下所造成的,很明顯是行駛中未繫安全帶,才有可能造成如此傷害

(理論上繫安全帶不可能往前衝飛一公尺吧!?)

若真為沒繫安全帶所受的傷害,這部分一樣算在後車追撞的 100% 肇事責任裡面嗎?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3-21 18:17

如果有係安全帶,肋骨部分會有勒傷,

可以證明對方沒係安全帶的話是可以減輕你的過失比例的

小花 102-03-14 23:38

律師你好: 想請教你以下問題. 上禮拜五我和男友起爭執,原因是他不停打遊戲.之後我氣憤之下摔了他的遊戲機,但他當下竟然推了我,抓我的頭去撞門五下,我跑走之後他還追出來用鞋子打我的頭,他只攻擊我的頭,我不知道他是不是要致我於死地.事後我去驗傷,手腳都是黑青,.嘔吐多次(應該有腦震盪),雙手拇指骨頭受傷.他說我被打是活該因為我當時摔他遊戲機激怒他.但是他的遊戲機並沒有壞掉,而我卻受了傷.他說如果我告他他要告我損害他的財物(遊戲機並沒有壞掉),還有我之前對他出言不遜罵過他三字經(幾周前,不同天).我想知道我都被他打成這樣了,如果真的打官司會是怎樣的結果?我罵他是經由簡訊,不是當面.他年紀比我大,我想他是欺負我什麼都不懂.總之他覺得是我激他,所以他打我是合理的.我有驗傷單,那如果打官司會是甚麼結果...

PS. 他爸爸常打他媽媽, 我想是有樣學樣. 感謝律師您的耐心...我是無助的女學生...

對方的抗辯在法律上是沒理由的,故意打人造成對方受傷即已構成傷害罪,至於你有沒有?他或者動到他的遊戲機,都是不會影響傷害罪的認定的。

 

蔡律師 (蔡) 102-03-15 17:13
回覆 小花 的發言內容:

律師你好: 想請教你以下問題. 上禮拜五我和男友起爭執,原因是他不停打遊戲.之後我 ... (恕刪)

同居關係嗎?如果有,可以聲請保護令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將相關資料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或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聯繫

陳冠豪 102-03-13 20:53
我想請問一下 我再放學的途中遇到我朋友然後我叫他 他沒回應我 結果我就拿書包要揮他跟他打招呼 他正在騎車 騎的有點快就撞到我的書包整台車噴了出去 當下他的朋友有在旁邊氣不過有打我然後我去醫院驗傷有輕微腦震盪 想說算了幫他修車子 結果車行來修機車要3萬 想說賠一賠就算了 結果過3個禮拜打電話過來說要跟我拿1萬塊醫藥費 請問一下他無照駕駛我還需要賠嗎? 我已經賠他修機車3萬塊了 現在他還要跟我拿醫藥費1萬 我要給嗎 他朋友有打我 我能跟他索賠大概多少? 走法院對我會比較有利嗎?
1.如果因為你的過失導致對方受傷及修車 你確實需要賠償修車費及醫藥費 2.如果你認為責任還沒有釐清 你是可以等他對妳提出訴訟再說 3,他朋友打你 是否構成傷害公然污辱 那是另一件事情 你可以對方依法提出告訴
陳冠豪 102-03-13 20:44

我想請問一下 我再放學的途中遇到我朋友然後我叫他 他沒回應我

結果我就拿書包要揮他跟他打招呼 他正在騎車 騎的有點快就撞到我的書包整台車噴了出去

當下他的朋友有在旁邊氣不過有打我然後我去醫院驗傷有輕微腦震盪

想說算了幫他修車子 結果車行來修機車要3萬 想說賠一賠就算了

結果過3個禮拜打電話過來說要跟我拿1萬塊醫藥費

請問一下他無照駕駛我還需要賠嗎?

我已經賠他修機車3萬塊了

現在他還要跟我拿醫藥費1萬 我要給嗎

他朋友有打我

我能跟他索賠大概多少?

走法院對我會比較有利嗎?

 A對你的權利,及因為該案你應會被判決有罪的部分:

你的朋友(A)的受傷是因為你的行為造成,他沒有駕照只是可能被罰無照駕駛而已,對於你的刑事責任民事責任一點減輕的效果都沒有。 根據你的陳述,你對於他的損害應負全部責任,走法院你大概是沒有任何好處。

你對B的權利及B會因為打你而被判有罪的部分:

另外,傷者的朋友(B)打你,那妳可以向他請求損害賠償及提起傷害告訴(你對B的權利)。

 

娃娃 102-03-07 20:16

請問

和朋友去打高爾夫球

但卻不小心被朋友的球竿打到頭

導致緊急送醫

有輕微腦震盪,雖不故意

但是因為腦震盪要長期檢查

想請一下可提起什訴訟

法律追訴期多久?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朋友的行為涉及過失侵害您的身體健康權,可提起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訴訟,建議您要蒐集相關證據,包含您朋友承認有用球桿傷到您、診斷書、醫療單據等文件,

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有其他問題,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102-02-24 11:38

對不起..因為都看不到我ㄉ帖子..所以在poㄧ次

你好

我開車與同方向機車(老人家)擦撞,在初步判定表中對方無肇事因素,我為未保持安全距離,對方肢體擦傷腦震盪(診斷書)住院4天,我方協助就醫且在旁陪伴直到家屬到來,住院期間也曾探望過.出院後也多次電話關懷(打給家屬)對方態度尚可,但每次談後續保險賠償總是意願不大,之後經過快半年(差幾天)對方願意談,但金額過高(除ㄌ保險賠償外另跟我要12萬精神賠償)且對方資料不足(診斷書內只有疾病名及住院天數),因而破裂。家屬提告刑事過失傷人。這之間也開過調解會但家屬提高金額(改30萬包含保險及我的賠償)且也因對方資料不足(同ㄧ張診斷書)5分鐘草草結束。現偵查庭也開完被打回調解會我想請問
1.對方表態刑事調解會將不會出席,這對我有益ㄇ?我可以請調解會證明對方ㄉ拒絕調解ㄇ?(畢竟在偵查庭是對方同意調解ㄉ)
2.在刑法判決中我可能會判如何(最輕及最重讓我有心理準備)?我ㄧ直表示我ㄉ關懷,對方也未拒絕這樣會減輕判決ㄇ?
3.家屬表示刑事完畢後還要再告我民事,我刑事完結後民事賠償可以全權交給保險處理ㄇ?(我方除ㄌ強制險還有保第3 責任險加重險)還是我有需要再出席ㄋ?
4.對方提出多張診斷書及收據還有不斷敘訴老人家多項雜七雜八的老人症狀(重聽口齒不清),要求提高金額,但開偵查庭時法官已表明無直接證據證明與此次有關(因為他們提另一張診斷書為高血壓及陳舊性腦中風日期為事後3-4各月),一切無效不能當此案刑事證據,這樣當刑事庭正式開庭時這些表單仍可以成為證據之一嗎?
5.我方需提出通訊記錄表示我有誠意解決此事嗎?
6.從發生事情到現在我的保險員都從未主動幫我處理與對方的調解且還告訴我"刑法告不成會被打回調解會,民法對方不可能要這麼多,一切依法73比賠,讓他告沒關西"導致我被對方認為無誠意..像這樣的保險員有地方可以投訴嗎?因為保險員每次跟我談賠償時,都只提到強制險的賠償(保險公司只願賠3萬6..例如精神賠償.看護都沒提到),害我以為我要賠償巨大金額.所以錯失ㄌ第一次對談ㄉ和解機會(第一次金額保險強制險及第3責任險可以處理起來嗎?因為對方要求保險費另精神賠償12萬..).我有第3責任險請問第3責任險到底可以幫助我賠償什麼?
7.對方最近打來私下問我調解誠意,願意拿出多少(除ㄌ保險外),表態會告我刑法事為ㄌ釐清責任比好在民事賠償知道自己可以拿到多少%?我回答:若願意撤告刑法民法我願給3萬(額外不包保險內)因為賠給國家倒不如給你,那民法因對方無肇事責任因該是100%ㄅ且我有第3責任險精神賠償應由保險出,但是你不同意則是我刑法走完民事我將請保險出面我再也不奉陪,這樣ㄉ回答對ㄇ?這樣的內容我需要告知我那兩光的保險員ㄇ?

 

麻煩各位專業人士位我解答一下..謝謝

RickChuang 102-02-21 15:58

律師您好,日前我有發表一篇詢問,這篇為後續的問題

確定日前收到的是"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今日有跟強制保險公司索取到 對方 要求 賠償的醫療 診斷證明書

對方口頭+單據要求32萬,我方保險公司依單據願意賠償5萬,對方不肯。

事故發生日期是 101/10/16 AM 3:05

其中一分是"署立XX醫院" 就診日期為101/10/17 AM 9:00 急診,開立診斷書日期10/19  

 =>有關於 挫傷、扭傷等等的 

一份為"署立XX醫院" 開立日期 101/10/24 ,無就診日期

=>關於腦震盪、視力模糊、休養一個月等等

一份為"OO牙醫診所"  開立日期為101/10/23,無就診日期 ,一張10/26的自費卡片

內容為因為車禍造成的牙齒斷裂、自費多少等等

請問律師,事故當下跟警察說沒事,交給保險公司,

結果整整一天後 才去"急診","診斷書" 一周後才去開

牙齒部分更是一周後才去就診、開診斷書。

對方將所有傷害矛頭指向10/16 所發生的事故,但事故當下警方詢問雙方有無受傷

雙方回答"沒有受傷",

若照這樣看起來,這部分是否有"騙人"、"栽贓"、"詐欺"等問題呢?

該怎麼做才能爭取我方的清白呢?

謝謝您的回答。

 既然當初警員詢問對方有無受傷,對方回覆無受傷。那你應該聲請法院傳喚當時處理的警員,請該名警員出庭作證,以便還原當初事發的狀況。

 

歡迎瀏覽本所網頁。

RickChuang 102-02-20 15:48

您好,謝謝您抽空回覆問題,這邊先敘述一下事情的經過

事故當事人是我的父親,時間發生在凌晨,在其上班途中發生追撞事故(直線追撞)

前車為曳引車,後方有拖板,時速約為75Km/hr

我父親為 後車,也是曳引車,時速約為90km/hr

事故發生當下有請警察到場處理,警察有問說有沒有受傷,要不要叫救護車,

我父親只有腳指頭一點小傷,就說不用叫救護車,對方也說沒事,不用叫

雙方當下說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就好,因為雙方的車子皆為公司的車,就各自離開了

但是,事隔多天後,調解委員會上 (我父親有保險公司派的人員陪同前往調解)

對方突然拿出了 事故隔天 跑去掛急診的一堆單據

其中有

1.牙齒撞斷了要補牙費用數萬 (詳細數字我不清楚)

2.懷疑有腦震盪要休息N日     等等...一些單據

所以不能上班等等等,總共要求賠償 30萬....

我們很有誠意願意賠償,只是家裡還有三個小孩要照顧的父親負擔不起這筆龐大金額,

而對方無法接受保險公司所理賠的金額,所以對方提告了。

--

日前父親已去過"偵查庭",由於是後車追撞,很明顯是100%責任

庭上除了請雙方敘述過程外,最後有問雙方意見,

我父親回答:對方若是真的撞成這樣,是不是沒繫安全帶?

對方沒有做答覆。

 

而數日後有收到"簡易判決處刑書",上面敘述依據某法條要判幾年,不得傳喚等等

--

這邊想請教律師幾個問題,以及我自己的認知

1.事故當下都說沒問題,卻在隔天馬上掛急診索取醫療單據,如何能證明這些醫療內容是事故當下發生的?

因為單據的話,只要妳去看醫生,跟醫生說要開單據,哪裡不舒服,醫生也會照著形容敘述,根本不會管你是不是車禍造成的,除非當場就送醫院。

又例如牙齒斷掉補牙,這難道不會是以前就有問題,趁這事故補一補的嗎?

請問這該如何申請相關證明呢? 比如詳細的就醫紀錄等等

2.由於雙方車輛皆為曳引車,曳引車駕駛座與擋風玻璃間隔甚遠(詳細數據正在跟原廠詢問)

在有繫安全帶的情況下,根本不可能撞到擋風玻璃

再者,若是沒繫安全帶:

a.當下的撞擊力道沒有造成傷害

b.如果真的造成傷害,早就頭破血流了,不可能只是單單"局部"牙齒要補牙

 

請問律師,這些問題是需要再上訴然後提出疑問嗎?

網路上查詢說要拿到那張單子的十日內,現在已經超過十日了我該怎麼做才能

爭取緩刑甚至是讓法官了解有部分是對方的惡意訛詐呢?

 

如果真是因為車禍造成的,我們願意賠償,也有保險會賠

可是真的不希望被別人訛錢

--

謝謝您的答覆

 

 

(1)○○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2)○○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兩者是不同的,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其實就是起訴書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的結果,法院極可能直接以簡易程序不再調查證據逕行判決論以有罪並科予刑度,所以如果沒有及時聲請法院開庭、調查證據的話,很快就會接到法院的刑事簡易判決,之後則只能聲請上訴救濟了,無形中審級利益是會因此滅損的(等同於一審直接飛掉)。總之,如果收到的是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可能就要儘快具狀到法院聲請調查證據...否則結果恐怕就不太妙了

其次,有關這個案件,癥結還是在於保險理賠部分能否達成一定對方滿意的數額,這其中牽扯到責任保險保險人和被保險人的利益衝突,一方希望保險公司處理就好,保險公司則想著賠越少越好,在此情況下,自然會造成和解撤告的極大困難點,這個部分要設法突破。

這個案件有其協調和處理之相當難度,建議及早委請律師協助,應該較能保障你們的權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RickChuang 102-02-21 15:51

謝謝律師的答覆

確定為"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今日有跟保險公司索取到 對方 要求 賠償的醫療 診斷證明書

事故發生日期是 101/10/16 AM 3:05

其中一分是"署立XX醫院" 就診日期為101/10/17 AM 9:00 急診,開立診斷書日期10/19  

 =>有關於 挫傷、扭傷等等的 

一份為"署立XX醫院" 開立日期 101/10/24 ,無就診日期

=>關於腦震盪、視力模糊、休養一個月等等

一份為"OO牙醫診所"  開立日期為101/10/23,無就診日期 ,一張10/26的自費卡片

內容為因為車禍造成的牙齒斷裂、自費多少等等

請問律師,事故當下跟警察說沒事,交給保險公司,

結果整整一天後 才去"急診","診斷書" 一周後才去開

牙齒部分更是一周後才去就診、開診斷書。

對方將所有傷害矛頭指向10/16 所發生的事故,但事故當下警方查詢問雙方有無受傷

雙方回答"沒有受傷",

若照這樣看起來,這部分是否有"騙人"、"栽贓"、"詐欺"等問題呢?

謝謝您的回答。

GB 102-02-06 22:46

甲方:摩托車(年約40歲)
乙方:摩托車(年約70多歲)
丙方:於乙方共乘並坐後座

地點為T型路口 無號誌燈 無監視攝影機 ,學校附近

於 平日九點左右
甲方為直行車,乙方為巷子口出來欲向左轉彎車

據甲方家屬判斷 ,甲方欲閃躲乙方,煞車車頭打左斜,失去重心,頭著地失去意識,就醫恢復意識後忘記當下情況,診斷為腦震盪,恥骨與腳掌骨頭裂開,醫師建議休養三個月。而摩托車體左側有摩擦痕跡,車體並無明顯大傷,

據當事者說明:乙方為巷子口出來欲向左轉彎車,已到甲方順向路中間,看見甲方摩托車後緊急煞車,受到甲方摩托車擦撞,跌坐地面,乙方表示有腦震盪,丙方腳些微擦傷,且有就醫紀錄。

現場並無明顯煞車痕,現場無監視攝影機,無人提供行車紀錄器畫面。

======================================================
就甲方家屬判斷與乙方說詞似乎有些微矛盾,但因現場無目擊者,目擊者為當事人。

問題一
就這件事情 甲乙雙方肇責比例是?

問題二
若乙方釋出善意欲賠償甲方骨折所受精神、實質傷害,應負擔多少費用才為合理?

問題三
乙方需要賠償甲方損失嗎? 若不賠償 甲方會有何動作? 民事提告?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2-07 09:22

1.當時是否有請警員到場處理?若已報警,可向分局交通隊申請交通事故初步研判分析表,瞭解雙方肇事責任

2.損失計算通常包括醫療費用(要有單據)、不能工作的損失、勞動能力的減損、精神慰撫金(看雙方學、經歷、收入、損害等一切綜合評量)。

3.是否要賠償損失必須先看是否有肇事責任,有肇事責任一方若未賠償,若方可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起訴後再附帶民事賠償,當然若雙方都有過失,也都有受傷,也可能出現互相都能提出告訴的情況。

kiki 102-02-04 17:52

請問 我是直行車(機車)在1/26晚上被對方來車撞上
由於當時撞擊力道很大 我有飛出去在著地後來昏迷一下
等我清醒是對方下車路人幫我叫救護車
所以我就被送到鄰近醫院急診室
由於腦震盪所以就住院三天
對方在我清醒後說會賠我強制險和維修車子
等我出院後腦震盪的後遺症還是困擾我
由於我是護理人員 受傷部位撞擊部位有右側腦部 右手右腳 雙腿膝蓋瘀青左後方小腿
也莫名瘀青(我有拍照存證)

我最大的問題是無照駕駛
當時我是等紅綠燈(沒有喝酒玩手機) 看到綠燈我就起步
等我看到對方來車已經撞上(他是汽車右轉然後要左轉)
對方就咬著我無照駕駛不肯賠償
因為車禍導致我現在無法上班之外
我也擔心後遺症讓我沒辦法回到職場工作
所以今天調解失敗
對方就說那法院見

今天到調委會我才知道原來不管對方願不願意
對方強制險都要幫我出醫藥費

現在對方就是看我一個小女子沒有大人來台北幫我處理
就不願意好好溝通和解
如果真的上法院我的勝算大嗎?
如果有不清楚要我補充的我也願意在回信
我也知道律師費很貴來這邊問各位大大也真的逼不得已
因為我也怕免費的律師不積極幫我處理
謝謝大家

蔡律師 (蔡) 102-02-04 19:02

1.無照駕駛而發生車禍車禍賠償責任的認定,仍應依現埸圖、車禍鑑定報告書為判定標準。

2.請於六個月內提起「過失傷害罪」告訴。

3.請向承辦員警聲請「事故現場初步分析研判表」,之後拿這個去聲請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

4.這種案件還不需委任律師,只需代撰狀紙即可。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官網按"讚"或"g+1",證明是唯一本尊,然後發文告知已按讚後再詢問,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有勝算!但還是要看現場圖、筆錄等資料
最重要的還是車禍鑑定報告

詳細回答,歡迎打電話問我比較快

阿濱 102-01-06 11:37

本人(被害人)
在 去年101年10月5號 騎機車路口停紅綠燈 卻被 兩個認識的人也是騎機車
路口攔我車 並且一起毆打我 導致我 腦震盪 還有腳踝 二度燙傷(他們倆人再打我同時 他們的機車倒下 把我腳踝燙傷)
當天在醫院急診室 躺了快2小時 血壓一直飆高 一直頭暈嘔吐 到隔天我拿驗傷單去報案並且提告 共同傷害 另依個還多加提告毀損

一直到101年12月12日 檢察署發傳票 要傳喚 我跟被告人到庭 在這之前 他們有沒有去警察局作筆錄 這我不清楚 但是101年12月12日這天 檢察官說 我有傳喚他們
但是他們倆個未到 因為檢察官再詢問我的時候 也未曾提起他們有在警局作筆錄的說辭 

再來就是 最近又收到傳票 要在102年1月22日 到庭 但是這次不同的是 原本收到傳票 離到庭應訊 大概只有7天 但是這次有19天這麼久 最特別的是 連載我去醫院急診的爸爸 還有每天跟我在店裡幫忙的我妹妹 也要一起到庭 
本人是從事 機車修理業 當天會被打 是因為我剛好在試乘客人的機車 因為這台機車 剛送原廠維修二天回來 打算試完沒有問題 晚上就要交車給客人 結果誰知道 車子反被毀損 鑰史都被拉扯 毀損遺失 我自己躺在醫院無法幫客人復原 還自己賠錢給客人 

我現在最大的疑問就是 如果他們兩個102年1月22日 一樣未到 那案情會怎麼辦
難道就這樣無緣無故被打 無法討公道 他們也不會被通緝嗎??
他們一點和解誠意都沒有 所以我一定告到底 不會撤告
那接下來的將會將會是如何 
如果我到時後依據依法 要求賠償 如果法院也判賠了 那他們沒有錢賠 那要怎麼 怎樣預防還是要採取甚麼措施

謝謝大家 多多有勞你們 有造成困擾 請多包含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06 18:49

可以委任律師當告訴代理人或撰寫假扣押聲請狀幫您。

101-12-26 17:09

律師們您好:我上個月底發生車禍,昏迷ㄌ2天,而且我臉部顴骨與鼻子軟骨粉碎斷裂ㄉ很厲害,所以有開刀,頭部也輕微腦震盪,在醫院也躺了12天~~~~~~對方剛開始是很有誠意,有請看護照顧我,醫療費和看護費還有維修ㄉ車子也都有先繳費~~~~~但是我出院後,要回診ㄉ費用計程車費,和我受傷這一段期間無法上班的薪資, 還有精神費用,他一概不處理,只願意包一個紅包就要讓事情圓滿落幕
因對方是汽車,而我是騎機車,我們是對向,但對方是轉彎車,而我是因為機車道都被一些雜物占用,而切出來汽車道,過ㄌ路口沒馬上切回機車道,但對方也還沒道路口就提早轉彎了,而我反應不及就迎面跟他 撞上了
對方的態度很惡劣,他一直說他很有誠意,但是我感覺不到,因為他說我在跟他談薪資賠償和精神賠償和一些回診ㄉ收據很不合理,這樣他說他也可以跟我申請精神賠償,請問,這樣合理嗎?
不能說一開始你表現出來ㄉ誠意十足,等我出院後就一概不理吧!

對方是說車子不是他的,而車子的主人不想讓他家人知道,所以並不願意讓他出險,假如真的談不攏而走到法院,車子的主人不用出面一起解決嗎?

1.如果有受傷 還是先依法提出刑事過失傷害罪 2.之後不管是修車費 醫療費 不能工作損失 看護費及精神慰撫金 核算出金額後再跟對方談 3.提告訴後 應該還是會通知車主 談保險相關事宜

關青雲 101-11-20 23:21

我跟家人去喝喜酒 再回來的路上因為工作事情被家人指責 一個路人騎著摩托車 在旁邊觀看 後來我看他她轉頭 然後又轉過來一直看著我被罵 我問他看什麼 他就叫囂 你給你爸下車 然後他就騎到前方路邊等我 於是我就下車要過去問他什麼事情 我走到他面前還沒問就被他一腳踹飛 手機也噴出去 被車子壓壞然後我家人把我扶起來 我本想衝過去打他誰知道 我爸跟我弟倆的人使命著抓著我 對方看我被抓著 就拿起安全帽 猛K我的頭 我卻被我家人抓著的情況下被猛打很多下 後來警察就到了 對方卻說要找人來說 後來又稱說沒打我 到了警察局 警察叫救護車送我去醫院驗傷 驗傷單上寫多頭部外傷併腦震盪 胸部挫傷 右前臂擦傷 還有多處受傷沒寫 當時醫院要我住院我不要住院只是一直感覺頭暈 醫院要我寫切結書就可以出院 想問說這樣被打告對方勝算如何 會得到陪賞嗎?謝謝 後來衛生局有打電話來給我說醫院告知她們說我的頭部情況蠻嚴重的 必須再回去醫院 因為我去醫院的時候醫院不肯讓我出院 部不可以不出院因為有一個 剛滿月的小女兒要幫忙顧 所以無法留在醫院並且簽了切結書出院

關青雲 101-11-20 23:32

補充一點我重頭到尾都沒碰觸到對方因為我被我爸跟我弟弟按壓在地上

關先生,您好: 

具您所述,您走到對方面前,被對方一腳踹飛,手機也飛出去,對方又拿起安全帽猛K您的頭,您可以向對方提起刑事傷害罪告訴,並要求附帶民事損害賠償

如有疑問請電0960735031與陳國瑞律師聯絡,謝謝!!

關青雲 101-11-19 04:14
律師你好: 我跟家人去喝喜酒 再回來的路上因為工作事情被家人指責 一個路人騎著摩托車 在旁邊觀看 後來我看他她轉頭 然後又轉過來一直看著我被罵 我問他看什麼 他就叫囂 你給你爸下車 然後他就騎到前方路邊等我 於是我就下車要過去問他什麼事情 我走到他面前還沒問就被他一腳踹飛 手機也噴出去 被車子壓壞然後我家人把我扶起來 我本想衝過去打他誰知道 我爸跟我弟倆的人使命著抓著我 對方看我被抓著 就拿起安全帽 猛K我的頭 我卻被我家人抓著的情況下被猛打很多下 後來警察就到了 對方卻說要找人來說 後來又稱說沒打我 到了警察局 警察叫救護車送我去醫院驗傷 驗傷單上寫多頭部外傷併腦震盪 胸部挫傷 右前臂擦傷 還有多處受傷沒寫 當時醫院要我住院我不要住院只是一直感覺頭暈 醫院要我寫切結書就可以出院 想問說這樣被打告對方勝算如何 會得到陪賞嗎?謝謝
可以先請警察去調閱路邊或店家監視器,查看有無錄到發生過程。如查無監視器或無錄到畫面,就只能以家人及你的說詞為證據,一旦我方證人說詞一致,自然會被採信,反之我方說詞如有矛盾或嚴重出入,就不會被採信。
關青雲 101-11-18 17:06
我跟家人去喝喜酒 再回來的路上因為工作事情被家人指責 一個路人騎著摩托車 在旁邊觀看 後來我看他她轉頭 然後又轉過來一直看著我被罵 我問他看什麼 他就叫囂 你給你爸下車 然後他就騎到前方路邊等我 於是我就下車要過去問他什麼事情 我走到他面前還沒問就被他一腳踹飛 手機也噴出去 被車子壓壞然後我家人把我扶起來 我本想衝過去打他誰知道 我爸跟我弟倆的人使命著抓著我 對方看我被抓著 就拿起安全帽 猛K我的頭 我卻被我家人抓著的情況下被猛打很多下 後來警察就到了 對方卻說要找人來說 後來又稱說沒打我 到了警察局 警察叫救護車送我去醫院驗傷 驗傷單上寫多頭部外傷併腦震盪 胸部挫傷 右前臂擦傷 還有多處受傷沒寫 當時醫院要我住院我不要住院只是一直感覺頭暈 醫院要我寫切結書就可以出院 想問說這樣被打告對方勝算如何 會得到陪賞嗎?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1-18 19:35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涉及傷害罪或重傷未遂甚至於殺人未遂,必須看當時事發情形對方毆打頭部時的犯意而定。另外,你是否有毆打對方而成鬥毆,也會影響罪名之成立。原則上,台端提出告訴時,可併向檢察官請求附帶民事賠償,惟需預防對方脫產。建議您找信任的律師討論告訴方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KK 101-09-14 03:17

前幾天中午我妹妹騎機車在十字路口機車
對方超速又沒戴安全帽,而且在第一時間把車移開讓警察無法測量
警察到場後沒做任何處理居然讓對方以有事為由先行離開
到下五5點他才到警局作筆錄,警察說監視器拍出來模糊把路權判給他
現在變成我們要賠他修機車的錢,他沒戴安全帽腦震盪也要算到我們頭上...
但是現在對方聲稱車子是借的不肯出面,一直叫車主的保險公司來跟我們談
現在我們該如何處理呢?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無愧天地 101-06-04 19:29

機車晚上騎很快撞上一名走到路邊的老人(快70歲)

造成老人家一腳骨折(骨頭斷掉)另一腳縫了數針

腦部傷害 腦震盪(腦內出血 有血塊)

地上一大片的血 很多

請問賠償金要求多少合理?

另事故發生時警方打我姐手機 我姐沒接到

打給姑丈  可是姑丈不理

是否構成刑法遺棄罪 還是???

無愧天地 101-06-05 17:52
回覆 無愧天地 的發言內容:

機車晚上騎很快撞上一名走到

 

 

 

 

來這裡留言  不一定會有解答  = =

我找到解答了

(1) 騎機車撞傷人的行為,除了成立過失傷害罪外,還要負過失傷害民事損害賠償責任賠償金的範圍包含醫療費用、醫療用品費用、照料看護費用、休養期間門診交通費用、因傷而不能工作的損失(如果傷者有在工作的話)、精神慰撫金等。至於賠償金要多少才合理,仍然要看支出費用單據的金額而論;精神慰撫金部分則要依據被害人及加害人之地位、家況、被害人所受痛苦之程度、與其家屬之關係和其他一切情事而定,可能數萬,數十萬元甚至上百萬元都有可能。不過強制責任險及一般任意險(如果有在加保的話)會負擔賠償的一部分,如果賠不夠,才需要自己付賠償金(如果雙方和解的話則要有保險公司參與,不然保險公司不會負擔的)。

(2)    依實務上見解,遺棄行為必須有導致他人不能生存的可能性,才會成立遺棄罪,如果事實上還有其他人照料保護的話,原則上不會構成遺棄罪。依您的敘述,警方有到現場處理,而且被害人已經被送醫,原則上並不會因此就成立遺棄罪。

(參照民法第18、184、191之2、193、195條;刑法第294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琪兒 101-06-03 01:23
多年錢借錢給一位同事一萬元 那時對方說他領錢時會還一開始有還但後來這位同事離職後開始沒還電話一開始不接後換了電話那時有跟他女友說(因對方有一陣子去北部養傷因被打導致腦震盪) 他女友說他男友要等他的傷差不多好了就回南部與我處理但我發現我那個同事回南部了傷也差不多好了但卻沒要跟我處理這件事 那時對方跟我借錢我們沒有借據只有口頭說什麼時候還 去年我說你男友有案底我可以去警察局問但他女友他之前的案件要抓去關要三年才會關出來 但我從他們的臉書看到跟本沒有去關 他們有在網路拍賣飾品之前還說他們沒有錢但他們卻有錢領養動物和出去玩去北部 雖然他們說領養動物是不用錢的(在壽山動物園領養的)但動物的開銷也是要錢ㄚ 我是有留之前對方回我的簡訊和信箱的信件 這樣可以嗎?
蔡明哲 (阿哲) 101-06-04 01:12
建議可考慮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小黑 101-05-29 19:35

請問,我朋友日前因為雙黃線違規迴轉,招對向來車撞上,叫警察來了以後,對方酒測值為0.17,

我朋友被開違規迴轉紅單,我朋友胸部挫傷,對方一人輕微腦震盪,一人頭挫傷,兩台車均全毀

如果是這種情況,可以要求對方賠償修車費嗎?哪一方的肇事責任比較重呢

感謝回答

黃毓棋 (黃毓棋) 101-05-30 02:06

一、只要對方有「過失」的話,當然可以請求對方賠償。二、實務上,肇事責任之認定大部分皆以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之鑑定為準,記得申請送鑑定。三、以上,謹供參考!

(1) 您朋友因為雙黃線違規迴轉而導致對向來車撞擊,導致對方輕微腦震盪頭部挫傷,可能成立過失傷害罪。如果對方因過失而未注意交通路況,對於發生車禍也要負過失責任,也有可能成立過失傷害罪。至於對方酒測值為0.17,雖依實務原則,還不至於成立公共危險的酒駕罪,但是還是會成為法院判斷駕駛能力的參考的。不過一般來說,依路權分配違規迴轉因該是肇事主因,對方是直行車,如果沒有超速,就可能沒有責任,有超速的話,則可能會有肇事次因。

(2)    另外通常實務會依據交通事故鑑定報告或是警方文書來認定肇事責任的歸屬。所以哪一方的肇事責任比較重,仍然要看過相關資料才能得知。如果對方需要負部分的過失責任,您朋友還是可以請求賠償修理車輛的費用、醫療費用精神慰撫金;但對方只需要負擔”過失比例"的賠償,並不能請求全額賠償。相對的,對方的損失,也是可以向您朋友請求賠償責任

(參照刑法第277條;民法第184、191之2、193、196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無奈 101-05-19 23:17
律師你好~~在三月底我是從事按摩師~~由於公司規定排班前兩班必須當班~有一位同事都不當班我就詢問他你為何不當班~~他聽到硬拉我進去小隔間~用雙手緊握住我雙手臂靠在牆壁上!! 我有請他放開手至少四次~他不但不放開反而更使力握痛我~~還言語嗆我說他很會打架如果動手我會死得很慘~他比我年輕而且高半顆頭~~我害怕硬扯開發生互毆~~打完後我們互相還繼續上班~~但過兩小時聽同事說他去醫院驗傷要告我傷害~~我只好也去驗傷告他傷害!! 事後我們都休息一個星期又共同去上班!!聽同事講他有故意去住院驗傷單有開輕微腦震盪~~ 但三月底已互告傷害!!在過快三個禮拜四月中凌晨兩點多下班回家路上~~回家巷子裡被兩位蒙面持類似鐵棍前後包圍攻擊我~~為了保護頭部雙手挫傷而且頭也有傷到! 對方攻擊後自己拉下口罩嗆說( 已經等我等很久了~這次是兩個人來下次就要找十幾個人來)~我才確定是跟我互告傷害的甲~~ 而且另一個蒙面的人也說你再打我弟試看看~打完以後甲還要我跟他道歉~~礙於情勢我只能說對不起!! 打完以後還給我留下一句話說歡迎我也可以落人來找他!! 我已經持驗傷單去警察局再次對甲提出傷害~~因另一個蒙面自稱甲的哥哥的臉我記不起來~警察說會找甲來要他自己說出另一位同夥是誰!! 在前幾天偵察隊有請我們雙方去對質~~對方第一次筆錄說是我單方面打他做假筆錄!! 第二明明是他後來 夥同另一人打我全盤否認說不是他~~還在警察面前說我是不是嗑藥還是自己找人來打自己故意誣賴他~~ 警方也握有證據他那時確實不在公司~而我也有監視器有一人蒙面持武器尾隨我然後兩人離開的畫面!! 警察要我們兩個星期去談和解要不然就遞去法院~~等一個星期他沒想和解意願所以我決定告到底~~ 請問這種彼持已經互告傷害~~卻又私底下蒙面攜武器兩個人打我~~這次我都完全沒還手!!上法院我會勝訴嗎?還有我頭被攻擊頭暈醫生說必須觀察二至三個月看有沒有腦震盪~~雙手也因保護頭部已無法工作得休息一陣子~~我該如何跟對方求償沒上班的損失~ 還有對方竟然能偷偷跟蹤我知道我住哪裡在必經之路埋伏攻擊我~~公司已叫他走人~但我現在在養傷而且我也不敢回去上班和現在住的地方因為怕被他再埋伏打一次!!現在出門都會不自主先觀察有無陌生人或跟蹤!!已有精神壓力~~請問我如果告到底我第一次互告傷害我會被判刑嗎? 明明第一次是他拉我進去扣住我的手我有口語請他手放開這有證人可證明!! 他告他兩次傷害他跟另一位同夥會判多重~~ 還有我該順便先去告民事法庭嗎?我該如何請求這陣子沒工作損失以及精神賠償還有傳票來我該怎麼做?? 謝謝!!拜託幫助我!!
黃毓棋 (黃毓棋) 101-05-20 14:59

一、第一次他受傷的部分,你會不會構成犯罪,可能要看實際情形以及證人證詞,你是單純想避開掉對方的壓制,還是後續也有攻擊的行為等。二、第二次目前看起來對方是否認的,而且你只有那時候對方不在公司以及監視錄影帶等證據,如果監視錄影看不出來兇手為何,建議請警方調對方的手機當時通訊的基地台位置,以加強你證詞的可信性。三、民事的部分包含醫藥費、不能工作之損失暨慰撫金等,皆可向對方請求,但建議於對方被檢察官起訴後你再向法院提附帶民事訴訟,這樣可以省一筆裁判費,現在記得的是把相關單據保存好。四、普通傷害罪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實務上除非案情特殊,否則不至於判到六個月以上。五、以上,謹供參考!

王耀星 (Eric) 101-05-27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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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5-12 11:31
請問各位律師,
有人(甲)用言語刺激對方(乙)動手
乙方動手了,旦甲方完全沒有受傷
乙方卻被甲方扯頭去撞及地板導致輕微腦震盪 頸椎挫傷 以及外傷
甲方說這是正當防衛 這樣乙方可以提告嗎?
如果乙方要上訴,該以什麼條例上訴?
乙方可能勝訴嗎?
甲方若說他是正當防衛呢?(乙方有驗傷單) 若如果甲方持有驗傷單 但卻跟打架時的時間相差之久 這樣驗傷單仍否有用?(已經離開現場) 但 乙方同樣有驗傷單 時間也久,但有人可證明當時乙方都未離開現場過直到去醫院 PS:當時甲方扯頭髮去撞擊地面N次 若沒人阻止仍會繼續撞擊 有至人於死地的感覺 是否還有其他條例可以上訴?
蔡明哲 (阿哲) 101-05-12 22:51

 實務上要構成正當防衛難度頗高,要完全無罪是有難度的,因為就算可以主張正當防衛,但可能也有防衛過當的問題,總之,要看個案具體情形而定。

coco 101-05-07 18:31

事情是這樣的:
我表弟國中一年級,在學校跟同學甲傳紙條,然後同學乙要看,我表弟不給他看,同學乙便用搶的導致我表弟跟她不愉快。
在拉扯中,同學乙跌倒撞到頭還有被表弟抓傷臉頰,我表弟被踢到腳受傷

因為表弟單親沒跟媽媽住在一起,爸爸又出外地工作,所以老師說要到學校談的時候是我媽媽(表弟的姑姑)去談的。我媽承諾對方賠償,包括醫藥費跟美容。事後對方說先前說的那些都不算(雖然我們沒有白紙紀錄,但是老師跟主任都在場),他們堅持提告

現在筆錄都做完了,警察說會送到檢察官那裡,
我想請問:
1.之後應是送到調解委員會吧?這種事不會上法庭吧?
2.因為之後不管怎麼樣要出面的時候也是我媽媽帶表弟去,請問這樣需要表弟的爸爸的委託書嗎?(如果不用委託書,付的法律責任是否由我媽負責?)
3.我們可以堅持不調解嗎?(因為之前在學校談好了,對方事後說不算數,我們也不想浪費時間再調解,就想直接給法官判)
4.如果法官判會判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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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實我們也很無奈= =因為這就只是小孩子嬉鬧而已,也不是有什麼仇恨打架,對方卻堅持上法院。明明之前就已經談好了,事後還叫我們家人帶他小孩去看醫生,我們當然沒有帶!他 們要上班我們也要上班啊!!隔天對方家長帶小孩看醫生甚至還住院(超扯),說撞到頭部(可是那天我們看的時候問那個弟弟說頭會不會暈他說不會),而且如果 需要住院早就該去住院了(到學校談的時候已經是事發第三天),那個弟弟出院後對方就說之前談的不算要再到學校去談否則就報警。我媽就說那就報警吧,之前談 的不算那哪次才算?之前已經說要賠錢了,他不要。那我們就走法庭。可是表弟家經濟狀況不好爸媽名下沒財產,如果判下來沒錢賠怎麼辦?
對了,對方有驗傷單,說是輕微腦震盪說我表弟打的,可是那是她自己跌倒撞到的= =。表弟腳也受傷可是差不多好了,沒驗傷

有點長,謝謝回答者耐心看完。

大眼兔 101-04-04 23:41

在去年6/2號 我被男友騎機車載 從學校出來行經路口時 對方從旁邊店家倒車出來撞到我們(未畫停車格) 導致我右腳膝蓋被他的車燈劃傷造成開放性撕裂傷及腦震盪與多處挫擦傷 10月份因外傷癒合後膝蓋內一直疼痛所以發現半月版內側破裂及十字韌帶斷裂 在今年2月份開刀 目前還在復建中 但是醫生告知我即使復健完也無法久站久走及激烈運動 且再我膝蓋留下長疤(原本是模特兒但無法提出證據) 我男朋友也受到多處擦挫傷

在這次簡易判決出來只判他3個月上面說他自首及配合警方所以減刑
但是對方犯後態度很惡劣 雖然一開始他態度很好 但是在第一次雙方家長與他談和解破裂後他就不再關心 在之後兩次調解上都擺明不願意賠償 再偵查庭時也一直質疑我的韌帶及半月版是我自己摔倒撞傷的 對於我每次價格越來越高還說我向菜市場喊價 說要開幾百萬幾千萬一次講一講就好反正他賠不起 關一關就好

 因為不知怎麼寫導致我的刑事附帶民事也還來不及送出 我十字韌帶斷裂及半月版破裂的醫生證明也還未交給法院

但是這禮拜五上訴日期就到了 懇請各位大大幫忙 為了這件事我身邊的人都受盡折磨 因為我在受傷後及開刀完後都是要重新學習正常的行動使得很多事情都無法自理 所以我不希望他判這麼的輕

但又不知該如何寫上訴理由狀 星期五就是第十天了 麻煩幫忙

蔡明哲 (阿哲) 101-04-05 01:04

 聽妳說的內容,似乎還沒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求償,那妳要趕快讓刑事部分能上訴二審,時間是當事人收到判決書10日內要提出上訴,要注意的是,是指當事人收到判決書時起算,妳不是當事人跟原告,原告是檢察官也是當事人,所以是從檢察官收到判決書開始起算,這點要特別注意,所以要趕快請求檢察官上訴,理由就大略寫說,被告態度惡劣,迄今均不願賠償,原判決量刑過輕,告訴人希望能提附民求償等等,除非顯無理由,否則檢察官通常會上訴,但是速度要快。

刑事上訴後,接下來才是重頭戲,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求償,這是需要多次開庭的,而且可能要不斷寫書狀,建議如果沒有把握的話,委任律師處理吧。

insiya 101-02-19 20:28

今年過年時去到小舅的家因一言不合而大打出手,我本身被自己的親舅舅打到腦震盪(我是女生)住院,對方卻反過來提告我跟我媽媽傷害,請問我該怎麼辦?

對方是用我打我舅媽來提告,但是是他們先動手的,對方說有監視錄影帶,但是警方當天去索取時他們不肯交出,請問這是什麼樣的狀況?

還有我媽媽並未曾動手,但是他卻連我媽媽也告了我們這樣可以反過來告他誣告嘛?

回覆 insiya 的發言內容:

今年過年時去到小舅的家因一言不合而大打出手,我本身被自己的親舅舅打到腦震盪(我是女生)住院,對 ... (恕刪)

1.如果當時你有住院,勢必有診斷證明書,可以去申請後也提出傷害告訴

2.一般而言,很多的時候是對方擔心你們告他,他們才會捏造事實先提出告訴,既然有監視錄影帶,只要還可調取,就請於報案時要求警察保全證據,趕快去調,才能保障你們權益,如果調到錄影,對方傷害誣告的情形就比較容易成立

3.另外,像這種親屬間的爭執事件,檢察官會要求和解,尤其是各說各話,沒有物證的時候,有時候會雙方都起訴的(就是各打一巴掌的意思),要掌握好和解時機,不然一旦檢察官惱火,未調查清楚就將雙方起訴了,到法院要翻案就會有難度的

insiya 101-02-20 21:52

 但是對方不可能跟我們和解,而且對方在警方去追討監視錄影帶時不肯交出,然後對方憑著自己有一個律師親戚靠山所以就對我們有點目中無人的那種態度......

這禮拜四就要去錄口供了,我現在整個很茫然無頭緒這樣我到底該如何?

 

李岳明 (allen) 101-02-20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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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羽 101-02-16 23:34

真的非常需要各位大哥的協助!!!經過太長了,我講重點!是這樣的....我在與對方四人無冤無仇的情況下,被對方圍毆.....肯定對方出自於蓄意,案件由派出所一路到法院,起訴為傷害!!!第一審判一個自白的五個月,其他三個不認罪的共犯個兩個月、55天、50天.....我不服上訴,檢察官上訴後因其中一位自白,所以案件分兩邊走!!自白的依舊在地方法院開庭,給我的傳票上面附記審判程序,備註可以行決定是否到庭陳述意見,那場我真的撥不出時間去,不認罪的發高等法院審理,還沒開庭!現在情況就這樣!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1.為什麼自白的開完庭一個多禮拜沒有判決書給我?依然判輕我還要上訴,因為第二次上訴我沒去,還有機會嗎!! 2.我越想越不對,當初對方完全都是朝我的頭打,器具有酒瓶、椅子,還用腳踹我的頭,造成我腦震盪,耳石脫落嚴重暈眩,臉部縫針,門牙斷了六顆....今天我要年紀大一點現在可能在山頭了!!!我自認是為殺人未遂...要怎麼改殺人未遂上訴? 3.我要把案件轉為殺人未遂,或者非得要被告還我一個合理的判決!我該怎麼處理.....4.不認罪的其他三個,依我看採證不足!!我被打的時候監視器有死角,沒有非常明確的物證證明打到我!再來這三個就是扮演抓住我的角色!!!其口共為要幫助我離開現場,實為抓住我雙手,勾住我脖子使其一直被打!!!!這三個,該怎麼處理?(高等法院還沒開庭,屆時當下我有什麼要準備的,比如對方意圖請律師脫罪,或者我要求重刑) 4.民事庭有通知給我,內容:為盡速實現債權人之權利與兩方之和諧,是否同意由本院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我遞陳報狀表示不願和解!!!這部分會怎麼走? 殺人未遂 !!!!為此我頭痛不已,請求各位發揮正義感!!!謝謝!!! 找不到已發文章 固此在一發 如重複煩請刪除

廖淑華 (廖律師) 101-02-17 11:11

你的身分是告訴人,所以你只能寫狀紙給檢察官,說明為何你認為是殺人未遂罪,請求檢察官替你變更起訴法條。

千羽 101-02-17 21:14
回覆 廖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的身分是告訴人,所以你只能寫狀紙給檢察官,說明為何你認為是殺人未遂罪,請求檢察官替你變更起訴 ... (恕刪)

請問一下廖律師 再四天就第二審宣判了!(傷害起訴) 如果我要請求檢察官變更起訴還來的急嗎? 遞什麼狀給檢察官??

小虫 101-02-08 09:31

律師您好

事情就發生在前幾天晚上我與妹妹騎機車回去途中,突然在
路口時遭人騎機車紅燈並和她發生碰撞,後來有好心人士幫我們將車
扶起牽至旁邊,詢問之下才知道這位小姐為什麼騎那麼快,她說小朋友
生病在醫院急著去醫院,並也很擔心的說要帶受傷的我們去醫院,當下
我也是很單純的想說應該不用報警,到醫院檢查就好,誰知道時間已晚
醫院沒開,我便跟她要了手機與車牌號碼也一並抄下!

最近這幾天因為要請保險,才知道必須要警察開過的三聯單才可以!我便
電話至這位小姐的車險公司詢問,一問之下才知道她沒加保....所以想
私底下請她賠償,我把修機車以及任何費用都跟她報備,但是她卻說只
能負擔兩三千,最後又說開始說她根本沒紅燈...

於是我跟她約好在昨晚要到警局備案,她卻放我鴿子...

最後連電話都不接。
我到警局詢問,警察杯杯說算我倒楣只能認了...
唉,沒報警就真的什麼都無濟於事自認倒楣嗎?
還是有其他的方法或法律途徑可行?

現在我和妹妹不但有挫傷,我還有點腦震盪機車與衣物也有部份損壞!
我想請律師是否有什麼方式能夠提告呢?!我真的很煩惱這個問題~~~
謝謝:(

 你們還是能夠提告,只是在舉證上,如果找不到監視錄影帶、沒有驗傷、對方又不承認的話,會造成檢察官是否有充分的證據起訴對方的問題。

maggie 101-01-11 16:16

有關車禍理賠

朋友在下班時撞到一位中年婦人,(時速不到30)中年婦人當下跌倒,朋友立刻帶他去醫院看診,照X光通通都說沒有事,但中年婦人一直說他腳痛,醫生說那應該是扭傷,在護士推薦下也購買了復原的襪子給中年婦人,也持續關心他的情況,但之後老婦人說還是會痛,要去自己常去的"中醫"看,說不相信"西醫",所以這當中朋友也陪中年婦人去看了好幾次醫生,要求我朋友包5000塊給他,但因我朋友是學生身上沒什麼錢,但也包了小紅包給中年婦人,醫藥費+襪子+紅包~加一加3000多塊了,要求他簽和解書,他不是避不見面就是不回應,但中年婦人近日又向我朋友說,他不舒服,想吐,好像是腦震盪了,我們都覺得他是惡意想敲詐,這樣應該怎麼辦呢???請律師幫幫忙!!謝謝

1.首先要說明,如果發生車禍這種事,而肇事責任也很明確的話,只要受害者一方不簽立和解捨棄刑事告訴權利及民事賠償權利,刑事在發生事故後6個月內,民事在發生後2年內,受害者都還是可以檢具診斷證明書對加害者提出告訴

2.依您提的事實,顯然對方不斷的要求,您們是認為或許已經不是車禍造成的,而認為已經有點過分,甚至敲詐;但是話說回來,如果該傷勢確實因該次車禍造成,對方還是也權利向加害人主張;所以癥結點在"該傷勢是否因該車禍造成",顯然依一般經驗法則,腦震盪應該是車禍後馬上會出現的症狀,今天被害人隔那麼久才提出,您們當然可以提出合理懷疑甚至拒絕賠償,但是如前所述,只要不簽和解,對方在期限內都可提出,所以在此必須斟酌:是否與對方商量,折衷,雖然答應對方要求但也要求對方馬上簽和解,不可以再為請求;還是拒絕,等著對方下一步行動;而以上的處理方式的選擇,就是要看您們就賠償的負擔能力或是有無應訴的準備了

maggie 101-01-11 16:45
回覆 廖修譽律師 的發言內容:

1.首先要說明,如果發生車禍這種事,而肇事責任也很明確的話,只要受害者一方不簽立和解捨棄刑事告 ... (恕刪)

請問律師~ ?若婦人真有意敲詐~那他這個情況,報警有用嗎???

如果真有意敲詐,則需要有證據,才能報警;建議與對方通話時錄音,或者是與見面時錄音,然後由他們回答的內容來研判,如果車禍真的只有傷到腳,哪天又多個耳朵,眼睛等不相干處,而且要脅不賠就要告死您們等言語出現,就可以持該錄音向派出所提出詐欺告訴了

李姿蓉 100-12-22 11:59
我是家庭式代工
我是單親媽媽扶養兩名國小3年級跟1年級的小孩.
在100年10月5日12點一名女員工跟她男友吵架{她中午就有喝酒}
到了18:00她叫我請她喝酒跟吃飯{我也請幾名員工吃}
到了21:30我的男性友人來探視.又叫他買鹹酥雞跟紅酒
到了100年10月6日凌晨那名女員工在我家浴室門口跌倒.我起身走向她詢問.
那名女員工就開始毆打我.我就呼救男性友人聽見後趕緊把她拉開.帶到我家們口.因我被毆打到胸口害我呼吸有點困難.男性有人把我抱到我家門口後趕緊打電話報警跟聯絡119.那名員工趁男性有人不注意.又踢我拉我頭髮撞地板.
男性友人看見後趕緊把我抱1F等待救護車.
醫生驗傷後說有腦震盪還有多處挫傷.到現在無法騎機車{因為頭會暈眩跟頭痛}
100年10月6日中午11點那名女員工打電話說:老闆娘對不起我睡太晚.
我就回答:你知道昨天妳對我做了什麼事嗎?
那名員工回答:老闆娘你說錯了事100年10月6日凌晨3點多發生的事.
我就回答;那你不用來了.{我就掛上電話}
11:09分那名員工傳簡訊說那薪水那時候領.
過來到了100年10月9日她說19:30在派出所談和解
我的員工騎機車帶我去順便幫我旁聽.
那名女員工說 :我們是互毆.叫我要給她薪水跟紅包 .她說她的傷事你們看不見的.連工作都沒辦法.跟呼吸 .
我跟她說:我們法院見.
100年10月10日下午聽管理員說她從昨天就沒回來到15:30全身酒味才回來.
到了晚上19:00管理員打電話給我說她搬家了.{落跑}
我從發生事情那天的晚上我就跟她男友說了.{但是他們分手了}才得知他之前在酒店上班還有在新竹毆打人跟在這社區跟人吵架{都有報過警來處理}
但是他開 口必口反而要叫我拿更多~我又沒打她.
{害我現在沒辦法帶孩子上課下課.連工作也有問題}
100年10月10日有到警局提出要告她.才得知她跟我們大家說的年紀都是騙人的{跟我們說28歲.但是警局調出來得事1972年8月30日{真是傻眼}
我有人證跟驗傷單還有監視錄影路.
那天幾天我都有去警局說要備案.警察說叫我和解
12月21日我到法院傳單為什麼裡面寫說被告?
警察當時也沒開三聯單給我.
我到現在都無法騎機車~連家庭代工都出了問題
想找工作也沒辦法去.
生活都出現問題還被告.
我100年10月10日下午12:00提告那名員工傷害
怎麼現在的傳票裡面寫傷害是沒錯
但是怎麼寫我是被告?

 對方也對你提起傷害的告訴,你告對方的部分要確認警方有沒有受理。如果警方沒有受理或推託,你也可以直接向地檢署提起告訴。

李姿蓉 100-12-22 16:50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對方也對你提起傷害的告訴,你告對方的部分要確認警方有沒有受理。如果警方沒有受理或推 ... (恕刪)

 我有詢問過是我們兩個互告.

還有一個問題市我那天有交給警察錄影畫面跟身上被打傷的照片還有驗傷單{一般的在敏盛醫院}

我朋友說要用法院專用的嗎?

還是一般的就可以?

100-11-30 01:46
14號晚間和朋友烤完肉去一間PUB續攤 結果去不到半小時無緣無故埃了一頓打 腦震盪腦震盪受傷的受傷 而我的臉部被一個女的砸破酒瓶刺傷 從左邊眉頭到右邊眉毛下處三公分裂傷 已開診斷證明 也已提告 現在在等傳喚他們做筆錄,開庭 問題是我該準備什麼對自己有利的證明? 例如賠償方面 他們其一有前科 會不會本來就沒戶頭? 會不會到時候連賠償也都要不到?
你應該收集你受傷後醫療、增加的支出、還有因此請假的損失的資料,以便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對方如果沒有任何財產,你雖然可以請求損害賠償,但是執行後可能會有拿不到錢的風險。
老土 100-08-26 02:01

二、被訴傷害部分的答辯:本人與林怡如結婚已大約三年有餘.大約於兩年

半前因女方決定離婚因而帶著小孩回到娘家.不願與本人履行夫妻之義務.

 

中間多次請林怡如回家團圓.但女方始終不肯.於是本人這兩年半期間都是

多次於嘉義市及雲林縣水林鄉兩地往返帶小孩回嘉義市.但每次去都遭女

方多次惡意刁難及辱罵.人身攻擊等.女方的弟弟林豐正曾經恐嚇我要找人

打我不讓我離開水林.女方的媽媽劉秋燕也曾說要把小孩藏起來讓我找不

到.說什麼我沒資格看小孩.嫌我家窮又嫌我家不好等等之類人身攻擊.

我於今年6月5日下午兩點打電話給林怡如說要去載小孩.她口頭上答應

當我去到水林鄉大約3點半時.林怡如以及劉秋燕開始對我辱罵及人身攻

擊.不讓我把小孩帶走.說小孩是你要帶就帶的嗎?於是發生了口角.接著劉

秋燕拿起手機電話給在二樓的林豐正叫他下來打我(因為當時是在一樓)

我見林豐正手上拿著鐵棍因心生懼怕.因此也回車上拿我的車用拐杖鎖.

此時林怡如拿照相機起來拍我拿拐杖鎖的過程.當我拿下來時突然旁邊衝

出一名他們的鄰居年大約45歲中等微胖身材.先是把我的拐杖鎖搶走.林

怡如及劉秋燕及在夥同鄰居一名共3人將我抓住.林豐正一棒從我頭上打

下.我當場頭破血流.我掙脫開來混亂中隨手撿起一塊磚頭往他們丟去.希

望可以停止他們對我繼續施加暴力行為.於是3人又在將我抓住.林豐正再

度拿起鐵棍欲往我頭上打要置我於死地.我因為用左手去檔導致我左手尺

骨閉鎖性骨折.開刀住院了3天.需休養4個月無法工作.之後4人又把我推

倒在地上繼續毆打我.因而導致我全身多處淤傷.因頭部遭受重擊也縫了好

幾針.造成腦震盪頭部挫傷.當我起身時林豐正進到屋裡拿起手機打給朋

友準備叫朋友繼續來打我.我此時就趕快開車到水林分駐所報案.警員叫救

護車載我到北港的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媽祖醫院)去治療及驗傷.

然後我就坐計程車回到水林分駐所製作筆錄及提起傷害告訴.隔天6月6

日去到陽明醫院看吳書榮骨科門診.當天下午約兩點因尺骨骨折進行鋼釘

固定之手術.共6/6-6/8住院了3天.(如附証1)又因頭部遭受強烈撞擊

因此在6/10看了腦神經的門診(如附證2)更因為事發後被打的陰影常常在

腦海出現導致失眠.憂慮再度被打及報復.又苦不能見到自己的小孩因而產

生焦慮及憂鬱(如附證3)均在本人心裡上有著莫大的痛苦.事發至今對方

不聞不問.毫無任何關心.甚至本人家屬要與他們談和解也不理不睬.行為

之惡劣.令人髮指.林怡如相繼對本人提起家暴保護令傷害之告訴.家暴

保護令告訴已在雲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7/6上午10時50分已由馨股之法

官開庭審理完畢.因法官同情本人之處境.因而判決保護令給我並命林怡如

與其家屬不得以任何方式接近及騷擾我.子女方面我一個月有兩次的探親

權.林怡如說本人有對她施以暴力行為.其實是在6/5當天因為推擠中場面

混亂導致她受傷.因此皆說本人對她施暴.實在有不妥之處.又因6/5當天

所發生之情事因情況特殊.在為了保護本人身體遭受不法之侵權.係屬正當

防衛.況我因受傷無法也失去了工作.家中剩我與母親相依為命.我乃是家

中經濟支柱.處境實為艱難.以上論述.望貴署察明以不起訴處份.還本人之

公道.實為感謝

以上是小弟寫給雲林地方法院檢查署的刑事答辯狀.開了2次偵查庭檢察官都叫我們去和解.第2次說叫對方賠我3萬6.然後就被案件打回調解委員會嘍.說如果沒和解案件回到他哪裡檢察官就兩邊都直接起訴傷害.第一次開偵查庭時因為我要求要調查該鄰居的身份.檢察官不調查.結果被我投訴到法務部政風司跟雲林檢察長信箱.後來才打電話給我說要調查的.第1次跟第2次都我們和解就對了.因為對方是2個受傷告我.大概是頭部挫傷淤傷腦震盪等等的.我是1個告他們全部.我的傷是腹部及背部淤傷.頭部挫傷及左手尺骨骨折.宜休養4個月.請問是和解好3萬6拿一拿?還是直接告下去.如果直接告的話會不會兩邊都被判刑.我大概多久.對方大概多久.那民事雙方都可求償.那民事大概又會判我賠它們多少.它們要賠我多少.我有工作薪資證明加診斷書說宜休養4個月.檢察官又說老婆跟它媽媽不起訴.開偵查庭有口頭上講說不起訴.鄰居的身份他會繼續調查.為什麼它們兩個會不起訴?

以上謝謝專業律師請回答.

蕭蒼澤 ( 蕭律師) 100-08-29 19:44

 為什麼它們兩個會不起訴?

要看不起訴的理由書

通常是不具主觀犯意

阿逄糸韋吉吉 100-08-04 13:23

事發經過是這樣子的,5月31日晚上1點多我在路邊跟女朋友有點爭執,

一台自小客車開車停上人行道已五至十分鐘多,因停在我們旁邊,

加上我心情不是很好,而人行道並不能隨意停車,我便前往跟他說:

「你不知道人行道是不能停車的嗎?」

我當時是用台語跟他說,但他非但不開走卻說:「怎樣?」

我便再重複剛剛的話,叫他開走,對方卻還是說:「怎樣?」

而當時深夜一點多,他打開車門,我也把他車門拉開,

起初我以為他打算要解釋或理論,但他卻一下車就開啟後車廂躬身欲拿起球棒,

而我當時在他身後便架住他左右手,他右手掙脫並對我頭、臉出拳八至十次有,

毆打我右臉部面積,範圍是額頭、眉毛、眼睛及鼻樑,

事後女朋友認識的朋友在沒過多久趕到現場(女朋友的女性朋友通知),

二位友人一到現場便將我們拉開,對方隨即拿出球棒漲開氣焰一副凶神惡煞樣,

我朋友便跟對方說對不起要他離開因為我有喝酒,我則說別走要叫警察來講,

事後我便報警驗傷驗傷單上敘述我臉部、眼睛、鼻樑挫傷、輕微腦震盪

而事後經過了三天,我的頭依然會頭痛、頭暈及噁心反胃,

右眼在事發隔天瘀青,鼻腔有瘀血,但血沒有從鼻腔流出來,而是卡在鼻腔中。

 

過了三天,因為我當時去驗傷的急診醫師告訴我如果頭痛頭暈持續要去高醫就診,

第四天我便前往高醫就診,也有將自身發生情形告訴醫師並開立診斷書,

我掛了腦神經內科和耳鼻喉科,腦內科醫師說我這是頭部外傷症候群,

後來也有安排電腦斷層掃描發現是沒有問題才讓我安心,

而耳鼻喉科醫師是說我鼻骨骨折、鼻樑鈍傷,而因為我受傷害的緣故,

又向打工的地方請假十天,損失薪資約八千塊,看診掛號費用四千多塊,

當時警察找到對方是要我們和解,但我們表明可以和解,但是須賠償醫療費用

對方隨即表示沒有錢,要告就來告,還說他也有驗傷單,最後只好和解失敗,

對方沒有和解的意願,再加上對方緊咬著說我喝酒找他麻煩,但我並沒有醉,

筆錄的時候我也有跟警察說我有喝酒,但我只喝三罐330ml的啤酒,並沒有醉。

 

另外補充我根本沒有動手,我願以生命發誓,但對方卻跟警察說我也有打他,

警察拿出驗傷單給我看,上面敘述是右手挫傷,但我根本沒有打他的右手啊!

是他拿右手打我的臉欸!然後我再看了一下驗傷單,沒看錯的話似乎也是當天開立,

這樣從我告他傷害,變成了互告傷害,隔了兩個月的今天我收到傳票

傳票上卻附註我本件被傳人係被告,想請問我告人怎會變被告了?(哭哭)

還是說傳票是這樣寫的,而我告他的那份傳票也寄去對方那了?

另外想請問在沒有任何證據之下,我這樣會勝訴嗎?

沒有人、影片看到事發情形等等,只有雙方證詞驗傷單。

 

人證是有我女朋友的朋友,但那位朋友似乎沒有想出庭幫忙作證的意思,

因為對方怕會惹上麻煩,所以想請問這樣子的互告傷害,法官會如何判?

而我現在告人變被告,讓我很困擾,我是否應該打電話去檢查署「為民服務中心」?

麻煩各位駐站律師幫忙為我解答,我真的很困惑也很迷茫,很想要找律師諮詢,

但家人說律師諮詢要錢,會來到貴站也是因為在PTT上發文得知此處,還望幫忙,感恩。

 

再補充一些,兩星期後要到法警室刑事報到處報到,想請問這是開庭了嗎?

而開庭是不是要和對方答辯或辯論?有沒有能不看到對方答辯或辯論的呢?

我看到對方可能會感到害怕,因為他對我心理造成陰影及傷害

而我是打算對他提出民事賠償,一開始對方打來要和解是說一~二萬,

但對方真的態度很差,也沒有誠意要和解,開庭時候如果將賠償金額拉高,

即使是勝訴,法官是不是也會將賠償金額打折?麻煩解答,謝謝。

 

蔡明哲 (阿哲) 100-08-04 19:34
回覆 阿逄糸韋吉吉 的發言內容:

事發經過是這樣子的,5月31日晚上1點多我在路邊跟女朋友有點爭執,

一台自小客 ... (恕刪)

 告訴期間是6個月,現在確定的是,對方已依法提出告訴,檢察官就必須真查處理,至於你的部分,很重要的是,你必須去查明你有無合法提出告訴,有時去警察局報案,未必會完成合法告訴,如果你不是很確定,建議你趕快在6個月法定期間內具狀提出告訴,比較保險

刑事部分,依你所述情形,如果你朋友不願意出來作證(此部分你可以向檢方聲請傳票強制傳喚作證),很有可能你跟對方都會被起訴,如被起訴,應該都會被判處6月以下之徒刑,是可以易科罰金,不會被關。

民事部分,依你所述情形,你的損害比對方大多了,所以極有可能法院會判決對方需負賠償責任

如果你經濟狀況許可,且不諳法律程序,建議你花錢委任律師處理吧。

老土 100-08-26 01:58
回覆 阿逄糸韋吉吉 的發言內容:

事發經過是這樣子的,5月31日晚上1點多我在路邊跟女朋友有點爭執,

一台自小客 ... (恕刪)

 請問你的問題處理的怎樣了.

阿逄糸韋吉吉 100-09-04 13:35

最後對方道歉和解,也沒有賠償金....

檢察官說我們這樣互告都會留紀錄

而且雙方都有傷害,會是一半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