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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天一期

  • lo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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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1-23 21:29 
  • 文章人氣:216
  • 個人積分:4
  • 因前陣子家中急需用錢。 所以跟朋友週轉了現金80000元,幾天後朋友告知她老公因身體狀況需要入院治療,所以先跟需繳利息的借款,要我個人承擔支付利息費用。 結果才知道十天為一期。前前後後我也支付有4-5期了。 上期無法繳交時,朋友竟然說對方要到住所或公司找我,要拿本票讓我簽寫。 像此狀況,該如何解決呢?十天一期真的快被榨乾了… 不繳交利息,又擔心連累朋友。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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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1-23 21:43 
  • 文章人氣: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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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65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字第576號解釋意旨: 契約自由為個人自主發展與實現自我之重要機制,並為私法自治之基礎,除依契約之具體內容受憲法各相關基本權利規定保障外,亦屬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其他自由權利之一種。惟國家基於維護公益之必要,尚非不得以法律對之為合理之限制。

    民法第153條: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當事人對於必要之點,意思一致,而對於非必要之點,未經表示意思者,推定其契約為成立,關於該非必要之點,當事人意思不一致時,法院應依其事件之性質定之。

    第205條: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十六者,超過部分之約定,無效。

    第 206 條:債權人除前條限定之利息外,不得以折扣或其他方法,巧取利益。

    是倘契約在不違反法律及公序良俗情事下,應肯認契約有效力,且契約並非只有書面契約,口頭契約只要符合民法第153條規定契約即成立,惟倘日後兩造就口頭契約有疑義,將較難舉證,本件需釐清兩造借貸契約內容為何?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是無法予您較詳細建議;再者,倘對方年利率超過16%,超過部分可以主張無效,若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陳奕如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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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1-23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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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500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99號
  • 您好,您沒有義務承擔友人與第三人間的利息債務,您只需要向友人返還八萬元的借款(扣除已代付的利息),切勿簽署本票。

    倘有其他疑問或案件細節,可加LINE ID:lawyerc進一步諮詢。

  • 前桃園地檢書記官/內政部訴願會法制專員 Line ID:lawyerc 手機:0966465007 事務所:北市松江路87號11樓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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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1-23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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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832 │ 律師證號:107臺檢證字第14362號
  • 您好

    1、針對高利貸依法不用支付利息

    2、切勿簽本票,也不要再簽署任何書面資料。

    3、本人擅長債務處理,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可加LINE ID:lightkao諮詢。

  • 加 LINE諮詢,請直接傳訊息,並告知您的: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的縣市。還有在法律諮詢家的哪篇文章看到我的,謝謝您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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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1-24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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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千萬不可以簽本票,可再提告對方刑事重利;若對方與您聯絡,可錄音蒐證,若有恐嚇之言論可再提出刑事恐嚇告訴;您可整理證據,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 ID:@yen0988706305)為您服務)。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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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誠懇實在 值得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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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