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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各專業律師 鄰居要告我妨礙名譽及公然侮辱罪 是否成立?

  • 小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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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5-22 15:15 
  • 文章人氣: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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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發經過: 本人因疫情與確診者接觸,被匡列通知要自我隔離觀察3天,

    在隔離期間,在家門前1公尺活動做個體操,住家對面的鄰居認為我應該要待在室內,不可外出!!    於是發生言語上的衝突行為~
    鄰居有用手機錄一段20秒影片,內容為我面對著他,罵他垃圾!!

    但他也許誤解了我言語上的用字,我當下是指說病毒很垃圾,讓我被關了好幾天!!   

    最後鄰居堅持提告,認為有損他個人名譽而向警局報案, 警方因有影片檔20秒為證,採信受理報案

    請問專業的律師們  我是否有構成妨礙名譽及公然侮辱罪?

    事發場地:自家私人庭院前 有牆壁的三合院內
    事發現場:無任何人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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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5-22 15:25 最後編輯日期:111-05-22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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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832 │ 律師證號:107臺檢證字第14362號
  • 您好

    1.如果當下情況、環境屬於任何人都可以經過且聽到,符合公然的要件,就可能成立公然侮辱罪(妨害名譽的一種)。另外,說病毒很垃圾的說法,不會被採信

    2.但在律師協助下,有機會爭取無罪不起訴。

    3.本律師經常處理妨害名譽(公然侮辱罪)案件,有豐富的經驗,如果擔心說錯話導致有被起訴的風險,建議盡快加LINE ID:lightkao諮詢,討論訴訟策略,模擬做筆錄與開庭,爭取無罪不起訴

  • 加 LINE諮詢,請直接傳訊息,並告知您的: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的縣市。還有在法律諮詢家的哪篇文章看到我的,謝謝您
  • 小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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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5-22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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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高維志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如果當下情況、環境屬於任何人都可以經過且聽到,符合公然的要件,就可能 ... (恕刪)

    好的  謝謝高律師

    我已加入您的聯絡方式  還請您看一下好友資訊欄  謝謝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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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5-22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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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65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首先訴訟權係憲法賦予人民基本權利,告訴人自可以提出告訴;再按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第310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第311條: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一、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

    二、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

    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四、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者。

    依目前實務見解對於妨礙名譽罪嫌部分,會以是否符合大法官解釋字第509號解釋意旨”真實惡意原則”?亦即會以上下文義作為判斷及是否有求證情事而論?及是否符合”公然=不特定人的共見共聞”抑或”意圖散布於眾”之要件?且是否有可得誹謗之人或可得特定誹謗之人?而論,因您並無說明本件上下文義,是無法與您較詳細說明,且倘係私訊,則並不符合”公然”或”意圖散布於眾”之要件,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您委任律師答辯,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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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5-22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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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 ID:@yen0988706305)。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顏  寧律師  微信ID:yen0988706305
    台北旗艦所:和暘AI 12樓(捷運六張犁站 出站30秒抵達)
    台中旗艦所:冠德文心綻 17樓(捷運文華高中站 出站10秒抵達)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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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5-22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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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LINEID:@snc5740c),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為您服務)。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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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旗艦所:和暘AI 12樓(捷運六張犁站 出站30秒抵達)

    台中旗艦所:冠德文心綻 17樓(捷運文華高中站 出站10秒抵達)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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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5-23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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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891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本所律師有多起成功案例,可以到臉書(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律師)或官網(亨達法律事務所)瀏覽。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到事務所諮詢。

     

    亨達法律事務所 IG:hengda_16888

    亨達法律事務所 Line:@ybm9887u

    亨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2) 2986-8015

    亨達法律事務所 臉書: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 https://pse.is/QFE4N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祝福您平安喜樂、事事如意。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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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5-23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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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45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三合院的庭院屬於公開場合。

    2、雙方起衝突的情況下,您辱罵垃圾,客觀上就是針對對方的,除非有證據證明您是在辱罵別人才有機會主張無罪抗辯。

    3、建議您應該嘗試與對方和解,並簽立和解書。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