償還滯納金
- Ch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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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1-06-28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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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是有一天因為需要繳納款項, 身上沒有多餘的錢。 所以跟朋友借四千元整, 答應他月中時會回給他。 但後來忘記這件事情, 導致我晚了四天的時間才還他。 對方卻說他也是要繳東西需要資金周轉, 剛好欠借我的四千、但因為我晚四天給他, 他也晚四天繳,多了滯納金快四萬元。 叫我連原本借的四千元及後面他的滯納金一起償還給他, 跟我說其實他可以拿我的對話紀錄去提告, 跟對方要求查看繳納及滯納金的相關證明, 還沒看清楚對方就直接收回訊息。 當初也只有說要償還原本借的金額, 沒有提到後面的,想請問這樣是時間讓他去提告嗎? 因為還完一開始借的錢, 那個人每天都在私訊我到底什麼時候要給他滯納金?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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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1-06-28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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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經常處理債務問題,有豐富經驗
1、對方只有權要求您還四千元本金加利息,但滯納金跟您無關,您可以拒絕
2、如果對方提告,您可以向法院提出聲明異議狀,或者提出答辯狀回應。
3、如果擔心被告不知道怎麼處理,可以加LINE ID:lightkao預先準備
- 加 LINE諮詢,請直接傳訊息,並告知您的: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的縣市。還有在法律諮詢家的哪篇文章看到我的,謝謝您
- 張智凱 (張智凱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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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1-06-28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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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在原先約定的範圍(如利息、遲延利息、違約金等),則可先不必理會,對方所說的相關損害須由其自行提告並舉證因果關係,後續由法院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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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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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1-06-28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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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用理會對方主張之滯納金;若對方提告,您可整理證據,委任律師協助答辯,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 ID:@yen0988706305)為您服務)。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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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 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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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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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1-06-28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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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陳述,按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字第576號解釋意旨: 契約自由為個人自主發展與實現自我之重要機制,並為私法自治之基礎,除依契約之具體內容受憲法各相關基本權利規定保障外,亦屬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其他自由權利之一種。惟國家基於維護公益之必要,尚非不得以法律對之為合理之限制。
民法第153條: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當事人對於必要之點,意思一致,而對於非必要之點,未經表示意思者,推定其契約為成立,關於該非必要之點,當事人意思不一致時,法院應依其事件之性質定之。
是倘契約在不違反法律及公序良俗情事下,應肯認契約有效力,且契約並非只有書面契約,口頭契約只要符合民法第153條規定契約即成立,惟倘日後兩造就口頭契約有疑義,將較難舉證,本件需釐清兩造借貸契約內容為何?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您可先向在地法院或區公所聲請調解,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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