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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友正 律師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73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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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文章: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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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新北市、宜蘭縣、基隆市、桃園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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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友正律師畢業於臺灣大學研究所,具醫療生技背景,曾任職於食品業與生技產業,對相關產業脈動熟悉。擅長處理不動產案件(如房地買賣、通行權、不動產分割、侵害排除等)、家事案件(如離婚、未成年子女親權、遺產分割等)、商業糾紛、刑事辯護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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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結果:共 14 頁,132 篇問答
  • HWUU
  • 發問時間:2022-03-23 17:39:41
  • 請問
    刑事偵查不起訴
    提出再議.如於其內文.再增加被告其他罪狀.會受理嗎
    例如本來只告侵占.再議時增告詐欺
  • 王友正
  • 回覆時間:2022-03-23 17:39:41
  • 您好:再議不能再提出新的犯罪事實,針對新的犯罪事實,建議您另外提起告訴。如果有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與我聯絡。


     

  • Apple
  • 發問時間:2022-03-23 17:36:39
  • 我租屋合約這月底到期,但這個月8號房東跟我說她最近房子想賣掉,問我想不想買,然後我回覆我沒有購屋的計畫。因為房東告訴我她最近想把房子賣掉了,我房子又剛好月底到期,所以我就開始找房子,找到之後告訴房東我不續租,結果房東不高興了,說 租約有說要一個月前告知。
    我其實是想問,租約裡面第十二條 提前終止租約裡面,第一項是有關承租人於期限屆滿前得或不得終止租約。——我的租約這裡是勾選「不得終止租約」 第二項寫說,依約定得終止租約者,租賃之一方應於一個月前通知他方。一方未為先期通知而逕行終止租約者,應賠償他方___個月租金之違約金。(這裡合約沒有寫幾個月) 第三項說,前項承租人應賠償之違約金得由第五點之押金中扣抵。
    因為我不是提前終止合約,我只是合約到期沒在一個月前告知不續約,想問的問題是:(1)第二項寫的是不是只適用於第一項勾選「得終止租約」的情況?我這樣算違約嗎? (2)租約中沒寫賠償幾個月的租金,房東可以因為我沒一個月前告知不續租而扣我押金嗎? 還請律師們幫忙解惑了,謝謝
  • 王友正
  • 回覆時間:2022-03-23 17:36:39
  • 您好:

    1. 首先跟您說明,不續租是指租約到期後,不繼續承租,而終止租約則是在租期未到之前,提前終止租約。


    2. 假如您的狀況是租約到期後就不再續租,並沒有終止租約的問題。


    3. 假如您的狀況是租約尚未到期前就要提終止租約,則就應該依照契約約定來處理,可能會有相關違約問題。


    以上簡單回答您的問題,如果希望進一步討論,歡迎將相關資料備妥,與我聯絡面談。

  • Tsung
  • 發問時間:2022-03-23 17:12:53
  • 家母育有子女共6人(3男3女),其生前私下曾與二妹及三妹有大筆金錢的借貸關係。當初家母並未簽寫任何的借據或字條;3人僅有記帳記錄;近日家母過世,對於借貸關係我跟弟弟們知曉後經比對皆吻合因而承認債務存在;但大妹認為當初家母並沒有借據或簽具任何文件而主張債務不存在.我想請教:Q1:當多數繼承人承認該筆債務存在時,法律上大妹的主張可否成立?Q2:因家母還有其他債權人,實際債務有多少目前還不清楚,所以沒有辦法提供債務/債權/財產清冊,大妹就說要告我跟弟弟們,法律上這樣子能成立嗎?Q3:因家母部份的債權人現已聯絡不到,彼此間的債務我和弟弟們約略知道而且不否認;若其他債權人們未在期限內陳報債權證明,我們可先將該債務列於債務清冊內做為清償範圍?如有利息的部份也需列計?Q4:家母一生務農,留下的現金不多,僅有少許農地及林地.我們是否可以使用土地分割予債權人的方式做為清償?
  • 王友正
  • 回覆時間:2022-03-23 17:12:53
  • 您好:



    1. 您大妹主張的部分是屬於證據層面,因此您們如主張您二妹、三妹與您母親親生前有借貸關係,您們必須要提出證據證明有借貸與金錢交付之事實,否則在無證據之情況下,很可能無法得到有利您們主張的結果。此部分建議可以找尋相關人證、物證來證明。

    2. 此部分可以在您母親過世後三個月內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由法院公示催告債權人報名債權來處理。至於您大妹要提告遺產分割,這本來就是他訴訟上的權利,是可以向法院提告的。

    3. 如果有債權人未在法院要求的期限報名債權,這些債權人只能就賸餘財產行使權利。

    4. 您們可以處分您母親的財產,之後依照債權人之債權比例清償。


    以上,若有需要進一步討論諮詢,歡迎來電0932372316或加LINE(lawyerwang0512)與我聯絡。

  • Ko
  • 發問時間:2019-04-10 00:47:03
  • 想請問各位, 由於父親十年前在大陸工作時認識了小三, 每個月還匯錢給小三, 也幫小三在大陸買了房 子,只是母親拿不到抓姦證據, 只是這時候我與父親合資買了一間房子, 房子是在我的名 下,貸款部分是我在繳的, 過了沒多久父親就與母親離婚了。 離婚後沒多久此時父親 把大陸的小三娶進來台灣還住在我和父親合買的房子, 當時小三搬進來的時候並沒有經過我同意, 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驅趕小三呢? 已經多次跟父親溝通過似乎沒有什麼效果 這樣的父親要我如何面對?
    小弟表達能力不是很好,有哪邊說得不夠清楚的還請提出,感謝各位的協助。
  • 王友正
  • 回覆時間:2019-04-10 00:47:03
  • 您好:首先您應該確認房子的所有權是何人,是您一個人所有,還是與您父親共有,您父親的應有部分借名登記在您名下,也就是您要了解,您父親當初出錢的原因是什麼,要跟您合資或借貸或贈與,因為狀況不同,處理的方式也不同。此部分建議您將相關資料備齊當面與律師討論為宜。


    若有需要進一步協助,歡迎來電0932372316與我聯絡,王友正律師

  • Kousuke
  • 發問時間:2017-11-26 14:00:47
  • 律師您好!


    想請問婚前協議書擬定及作為第三方公證人的部分,有包含您的業務範圍嗎?


    而我該如何開始以及您那需要甚麼方面資訊呢?


    有關於如要請律師作為第三方公證人的話需要價格落在哪呢?謝謝


      

  • 王友正
  • 回覆時間:2017-11-28 10:07:44
  • 您好: 1. 我們有提供擬定婚前協議書及契約見證。 2. 相關資訊及報價金額歡迎您直接來電詢問0932372316 以上,王友正律師。
  • 小昱
  • 發問時間:2017-09-07 21:23:56

    • 律師您好:


     


    狀況敘述如下:


    我們在8/16時接到了來自自稱分局的電話(他撥打我女友手機),說要找我,有些資料要拿給我(口氣緊張)


     警員表達他找不到我們家的地址,和女友約在住家附近的小吃部見面,女友到場後,警員出示證件(新北市中和分局刑警)並且表達必須由本人領取資料!


     我到場後,警員拿了三張A4紙的書面資料稍微翻開給我看


    (內容為:A片黑白截圖、IP位址上傳記錄、以及移送條文:兒童及少年性交易(性剝削)防治條例)


     警員出示資料和證據


    (內容為:IP位址、上傳時間、一部名稱為:14或16歲新北情侶性愛自拍影片的黑白截圖)


    (警員神色和語氣緊張)


    警員表達:這沒什麼問題,你又不是惡意散佈也沒有營利,我會教你怎麼說,沒事的!別擔心,這只是小案件,送到地檢署不會被起訴,我們現在去楠梓分局,這只是個流程例行公事,到那邊做個筆錄,應該不用請律師吧?這小事不會被起訴,耽誤你一點時間,我們配合一下,很快就可以走了(當時我和女友及警員在場)


    我的腦海一片空白,心理相當緊張和害怕,接著就到分局,看到一堆警察感覺腿都快軟了


    接下來新北市警員和楠梓分局警員借了電腦,插入隨身碟,並和我核對了證件,接下來看到警員打開一分筆錄檔案,我所有的回答都按著上一份製作筆錄的人做同樣的回答。


    筆錄做完後,警員安撫我的情緒說:你不用擔心,你這個案件送到地檢署沒事的,待會在一下就可以離開了!


    安排我到沙發上去坐!接下來拿了印好的三張紙,上面密密麻麻的,和我說:你簽完名就可以離開了,在改個手印,簽完就可以離開了。事後發現,我真傻!似乎被騙了!


    我們有些問題想要請教律師,尋求律師的協助,問題有點多,還勞煩律師能夠耐心看完我們的問題,也能夠給予我們一些建議,真的非常感謝!


     


    Q1


    我們在法務部的網站上看到一份高檢署關於P2P案件的統一法律見解,請問這份資料是否是有強制力?


    資料來源:(發文字號:法檢字第1000801560號)http://mojlaw.moj.gov.tw/LawContentExShow.aspx?ShowType=Q&LawID=&LawNo=&ItemID=419&KeyWord=%E5%85%92%E7%AB%A5%E5%8F%8A%E5%B0%91%E5%B9%B4%E6%80%A7%E4%BA%A4%E6%98%93%E9%98%B2%E5%88%B6%E6%A2%9D%E4%BE%8B+%E7%AC%AC+28+%E6%A2%9D


    Q2


    我們若有證人或是不在場證明該如何申請作證?倘若筆錄是在完全照著前一份筆錄所製作完成的,我們投訴或是陳情是否合適呢?


    (警方和我們說:「不要擔心我會教你怎麼說,放心沒事的。例行程序,到分局一趟製作個筆錄就可以離開了」在我們也有人證的狀況下,陳情或是投訴是有效還是無效的呢?)


    Q3


    在這個案件上,如果我們透過民意代表來陳情或是投訴關於筆錄製作上的問題請問是否合適呢?〈通常都是透過筆錄做為自白的證據,真不知道該怎麼辦〉


     


    Q4


    我們該如何讓檢察官能夠採信使用FOXY的當事者是不知道會強制上傳的說法?我們該如何舉證呢?


    (許多相關案件的判決書,發現檢察官不採信使用FOXY的人不知道會強制上傳的說法,在這個地方上我們該如何陳述檢察官才會採信呢?)


    Q5


    請問律師是否能夠在這個地方上教導我們如何做無罪答辯?


    (我們在判決書的內容裡,發現大部分的檢察官認為以:明知道FOXY會強制上傳卻沒有做好防範措施,並且用「以他法供人觀覽」來起訴)


    Q6


    我們是否適合寫陳情信寄到警政署署長信箱和新北市中和分局局長信箱?


    (我們連絡了社團法人酷兒聯盟詢問兒少法相關的問題,酷兒聯盟建議我們寫陳情信的方式將我們所遇到的狀況寫下來,在筆錄還未送到地檢署之前,將陳情信寄到警政署署長信箱和新北市中和分局局長信箱,讓他們知道警方內部是這樣做事的。或許這個案件就會不了了之了,像這樣的方式邵律師您建議我們這麼做嗎?這樣的方式合適嗎?)


     


    以上這些問題,麻煩律師您了!

  • 雷殷
  • 發問時間:2017-09-04 17:02:22
  • 於103年承包某上市公司的工程,完工後也有簽收施工驗收單,也附上發票,但某公司以驗收資料不足,拒絕撥款金額約53萬,日後逐步收集驗收資料,並呈交給某公司,但是承辦人一在拖延,一拖再拖,導致當時簽的合約已過了2年的期限,途中我有一再的聯絡該承辦人,也經過旁人同事等,通知他告知他,後來大約是105年,還在期限內,承辦人有通知我,要我再準備好完整的驗收資料,我也照辦了,該承辦人,稱因時間關係,必須逐步查驗與對帳,請我耐心等待,一等就是一年,期間有聯絡該承辦人,但是皆不回應與避不見面,懇請律師們,我還能用何種方式來訴求呢?
  • 王友正
  • 回覆時間:2017-09-04 17:02:22
  • 您好:消滅時效是從得請求時計算,因此要看您與對方間的契約如何約定您工程款是何時才能請求,建議您將相關資料合約備齊與律師討論研商如何處理。若有需要進一步討論或協助,歡迎來電0932372316與我聯絡,王友正律師。

  • 小N
  • 發問時間:2017-08-25 17:49:23
  • 離婚訴訟一二審判決完畢,判決離婚,小孩歸對方,請問還有何辦法要回監護權?改定監護權多久時間後可打?需要注意什麼較容易勝訴。
  • 王友正
  • 回覆時間:2017-08-25 17:49:23
  • 您好:判決後,您可以跟對方協議改定監護權由您來行使。若對方不同意,則您可以向法院聲請改定,但您必須要提出相關證據,跟法院說明對方有何未盡保護教養義務,對小孩有何不利的行為,由此來說服法院改定監護權給您。若有需要進一步討論協助,歡迎來電0932372316與我聯絡,王友正律師。

  • Carol
  • 發問時間:2017-08-25 17:42:18
  • 家父在新北市郊區有一處丙建土地被人侵占蓋違建,因調解不成只好對簿公堂,從100年訴訟到現在快七年了,我們一直都是勝訴,對方就不斷的上訴,異議,抗告,再抗告,沒完沒了,好不容易等到法院訂了強制執行日期,對方又提供擔保(因地處偏遠地價很低,擔保金都不多,完全不會造成支付壓力),法院受理了擔保金就來文說停止執行,像這樣我們是不是永遠也拿不回屬於我們的土地,每一次的審判流程一拖就是好幾年,對方又提不出新事證來,且每一審都被駁回,但他們就是可以繼續拖延侵占,我們難道就毫無辦法可為嗎?違法的持續囂張逍遙,守法的只能無奈挨打,這是什麼道理,該如何解套呢?請律師專家解惑,謝謝。
  • 王友正
  • 回覆時間:2017-08-25 17:42:18
  • 您好:建議您們可以另外對對方提出損害賠償的請求。如有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32372316與我聯絡,王友正律師。

  • 彼得
  • 發問時間:2017-08-02 17:55:46
  • 各位好:
    我爺爺有3男2女,爺爺跟奶奶都過世10多年,因為祖屋繼承前,長子已經辦理贈與1/3(爺爺未過世前兩年以上)。爺爺過世時,要我爸爸跟叔叔出贈與稅的錢才願意放棄繼承(姑姑們都放棄),不然他也要繼承1/3土地,以致到今天仍未辦理繼承。
    1. 請問現在辦理繼承長子可以拿1/5,而姑姑放棄部分是否可由我爸跟叔叔各繼承2/5?
    2. 得知辦理繼承沒有問題,但是長子都不出面,土地是否就無法做分割?
  • 王友正
  • 回覆時間:2017-08-02 17:55:46
  • 您好:


    1. 遺產分割必須要全體繼承人同意才能分割,如果您姑姑們在爺爺過世時就已經辦理拋棄繼承,則繼承人是您伯伯、爸爸、叔叔,若您姑姑並未辦理拋棄繼承,則繼承人仍然是5個人。此時若要依照您們想要的持分比例分割,必須全體同意。


    2. 若無法分割,則您爸爸可以向法院提起分割訴訟請求分割,至於您伯伯已經先獲得贈與部分,倘若有特種贈與之情況,您爸爸可以主張將該部分歸扣。


    以上,若有需要進一步協助或討論,歡迎來電0932372316與我聯絡,王友正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