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YANG
- 發問時間:2025-11-11 17: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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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想請教一下。
我年初因被詐騙向警局報案,現在終於收到檢察官的公文,上面說被告是輕度身心障礙,其判斷能力不如一般人,才會將帳戶交給詐騙集團使用,所以是「不起訴處分」。
想詢問如果刑事不起訴,我自行提告民事求償有機會要求對方還錢嗎?對方身心障礙的身分會影響民事訴訟的部分嗎?
謝謝熱心回答的律師們

- 曹尚仁
- 回覆時間:2025-11-11 17:19: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如果對於不起訴不服,可以於10日內聲請再議。
2、原則上刑事給不起訴處分,要提起民事請求損害賠償會有難度,倘若前還在帳戶裡面,可以嘗試以不當得利請求返還。








































